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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颗子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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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瑜

【由。'。 '整理,】

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在starbucks迅速占领了自己常坐的那个座位。

旁边坐了一个老头儿,酷似马克思,尤其那一把充满了智慧感的大胡子。他面前摆着一杯咖啡,一叠报纸。

但马克思先生没在读报纸或者写资本论。他在晃,一直在晃。开始是上半身前后呈30弧度地晃,然后上半身停下来,右腿开始晃。这样晃了一个小时之后,他消失了。我大喜过望。结果过了5分钟,他又回来了。这次,他非常有针对性地面对我,弯着腰,两个胳膊肘撑在大腿上,低着头,开始晃,先左腿,后右腿,先左腿,后右腿,象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一样,摆动幅度、方向、频率非常机械均匀。

我在备课。我,一个人民教师在从事神圣的备课事业,但是两尺之外的马克思先生在不停地机械地晃动。当然我可以换一个座位,但是我对不断晃动的马克思先生的体力和毅力发生了好奇心,这种好奇心甚至超过了我被annoyed的程度。于是一个有晃动强迫症的人,和一个有好奇心强迫症的人,僵持在了那里。

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这是Tom Waits的一首歌。虽然这是他的歌里我比较不喜欢的一首,但是当老头儿在我左边做机械摇摆运动时,我脑子里不停地冒出这句歌词。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What thehell is he building there?

百老汇大街上100街到110街处,每天出没着一个黑人。穿黑色西装,打领带,戴着黑沿帽子,背着一个大黑包,手里举着一本圣经。大喊: Lord,I love you! I love you! Hallelujah!Hallelujah! Hallelujah!……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一天深夜,外面下雨,我还透过雨声听到他在大街上喊Lord;Iloveyou!I love you!

你想想,深夜的大街,雨中,路灯下,一个带帽子的黑人举着圣经高喊 Hallelujah,还有比这更诗意的疯子吗?

大一那年,我去教二四楼上自习。那是一个中午,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低着头看书。这时候走进来一个人,我并没有抬头,因为觉得是另一个上自习的人。那个人走到了窗口,站在那里眺望窗外。我看书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个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已经长得有些蹊跷了,于是我抬头,看见那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男孩,在对着我手淫。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一个成年男子的性器官,以至于我都没有认出来那是一个性器官,因为它与我小时候见过的“小鸡鸡”是多么的不同啊。它竟然是红色的!但是理智告诉我长在男人那个部位的只能是性器官,理智还告诉我面对一个在中午的教室里玩弄自己性器官的青年行为艺术家我作为一个洁身自好的女大学生应该夺门而逃。于是我就夺门而逃了。

我记得自己刮过他身边那一刹那,他的眼神特别特别……哀怨。

也许“疯子”并不是一个政治正确的词汇,政治正确的说法应该 是 : those   people   with   another   level   of   mentalequilibrium。

Equilibrium,我喜欢这个词,它表明一切上升或者坠落或者旋转或者破碎都有一个优雅的终点。

我有一个奇怪的理论,就是相信所有的疯子,都是因为尴尬而疯的。他们不能承受自己说过的蠢话、做过的蠢事、交过的蠢朋友,羞愧难当,所以一疯了之。出于从记忆中解放自己的美好愿望,他们乘坐着秘密飞船,飞到了另一个equilibrium里。  当然也许这不是什么理论,表达的仅仅是我对自己前景的恐惧。也或者,在我看来,羞愧比愤怒、比悲哀、比伤心、比颓废更本质地反映人的处境,因此更具有杀伤力。

到我离开starbucks的时候,老头终于停止了晃动。

他晃累了,晃累了的马克思先生静静地坐在他的椅子上,象咖啡馆里所有其他老头一样,安详地读纽约时报。

So; what has he built there?

自然(暂缺)

另一个博客(暂缺)

在作家圈子里,要历数左翼作家可以说信手拈来:格拉斯、马尔克斯、拉辛、冯内古特……而要找到一个右翼小说家却需绞尽脑汁。说到安o兰德,美国头号左翼知识分子乔姆斯基说:“她是20世纪最邪恶的人之一”,而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则称兰德曾是他的精神导师。能引起如此鲜明的爱憎,于是我拿起了《源泉》。

《源泉》是怎样一本书呢?如果把尼采和米尔顿o弗里德曼放到绞肉机里搅拌搅拌,合成一个新人,让他来写小说,那将是《源泉》。就是说,这本书充满了对“个人意志”的极端信念,其中,“意志”那个部分属于尼采,而“个人”那个部分属于弗里德曼。

故事是这样的:20年代的建筑系大学生HowardRoark因为笃信现代建筑、鄙夷传统建筑而被学校开除,他来到纽约自己开业。由于对自己的设计原则不做一丝一毫的妥协,其事务所生意寥寥,最后沦落到不得不去做采石场工人的地步。与此同时,他的大学同学 Peter Keating由于善于迎合而在建筑业平步青云。由于极少数几个“另类客户”的存在,Howard得以重新开业,事业终于有了起步。但这时,一个叫ElsworthTootey的建筑业头号评论家,却开始实施摧毁Roark的计划:他先是怂恿一个富翁去找Howard设计一座庙宇,然后在庙宇建成之后,又怂恿他去状告Howard,Howard输掉官司之后再次失业。一个媒体大亨Wynand却在这时慧眼识珠,找Howard去设计他的房子。由于Toohey的操作,项目落入Peter的手中,Peter无力设计这样的项目,于是和Howard达成协议:Howard幕后帮助他设计房子,但是Peter得到所有名分。房子设计出来之后,Howard惊诧发现他的设计已经被改动——他可以容忍自己得不到名分,但是不能容忍自己的设计被改动,于是偷偷炸掉了该建筑。又一场官司降临到他头上,Wynand试图用自己的报纸为他辩护,但是读者们纷纷弃他而去,工人们也开始罢工抗议,迫于压力Wynand不得不妥协转而谴责Howard。Howard在法庭上以一个精彩演讲扭转了陪审团意见,他被判无罪。Wynand给了他一个摩天大楼的订单,让他建造一个“自我精神的纪念碑”。

兰德后来承认,她是把Howard作为一个“完美的人”来塑造的,他的完美不在于其外形品德——小说里Howard并不英俊、性情可以说冷若冰霜,他的完美在于:在每一次他必须在自己的原则和他人的意见之间作出选择时,他都选择了自己的原则。他本可以不被学校开除,如果他……;他本可以不去做采石场工人,如果他……;他本可以拿到巨额订单,如果他……;他本可以不被起诉,如果他…… ;在校长、在同行、在客户、在评论界、在资本家、在法庭面前,他选择了自己。在兰德的观念里,成功与功成名就没有什么关系,成功就是一个人捍卫自己的完整性。在阐述自己的哲学观念时,兰德说:道德只能建立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上,它的基础不应该是任何宗教、情感、社会、国家、阶级以及任何形式的集体。

这不是一个在“传统”和“现代”之间的审美选择,这甚至不仅仅一个在勇气和懦弱之间的人格考验,这是在人的存在和虚无之间作出选择。在兰德看来,宗教、民主、福利国家、共产主义都是在试图埋葬个人的自由意志,从而捣毁人之为人的本质。而资本主义精神之所以值得颂扬,归根结底因为它就是人的精神,是对人的“存在”的坚持。

Howard让我想起《立春》里的王彩玲。这样两个貌似非常无关的人,其实似乎是精神上的表亲。王彩玲,一个当代中国县城里的音乐老师,象Howard笃信自己的建筑才华那样笃信自己的演唱才华。她本可以象其它县城妇女那样结婚生子过“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的,但是不,她每天坐在自己的小破屋子里演唱意大利歌剧。王彩玲和Howard的结局却迥然不同:Howard最后建成了摩天大楼,而王彩玲却只能在那个小县城里无声无息地老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彩玲这个角色比Howard更有意义:如果对个体意志的赞叹并不依赖于它是否引向“成功”,那么兰德分配给Howard的最后成功命运就是个多余的情节。不但多余,甚至是误导性的,它给人造成“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错觉:不,功夫常常是会负有心人的;功夫负不负有心人本该没有那么重要的;“有心”的价值是不能用“负与不负”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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