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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以来,在稳定的表象下,存在着一股无法调理的暗流。在党的机关和宣传部门中,改革派与反对派之间的斗争此起彼伏。
那么,江泽民是什么立场呢?他在改革与反对派之间搞平衡。他批准了一条不许接收私人企业家入党的禁令出台,显示他好像站在反对派一边。尤其是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讲政治”。这个口号让人联想起毛的“突出政治”。难道江真的要回到毛的路上、改变邓小平那把经济发展作为中心任务的方针吗?不同的是,毛把政治理解为阶级斗争和激烈革命,而江是要反腐败、要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等等。尽管如此,许多改革派人士还是不安,耽心这位党的领导人倾向于左派,而江自己也得尽快地消除这种印象。
从1995年初到1997年9月,也就是在国营企业状况急剧恶化的这段时期,党内的政治徘徊了大约两年半。一直到了这个时候,时机对于江似乎才成熟,他走到了改革者的一边。
■1997年9月:开始国有企业改革
1997年9月,2048名党代表走进了位于天安门广场的人民大会堂,为的是参加第十五次党代会。他们代表了5700万中国共产党党员,这个数目比英国和法国的国民人数还多。这些党代表所要确定的,就是党把12。5亿中国人带进21世纪的纲要。
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85在报告中,他发出了改革国营企业的信号。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它的意义可以与邓1978~1979年时的改革相比。当时的改革是围绕着农业集体经济,而今则是国营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石和共产党领导的经济基础。如同当时的保守派一样,现在的保守派依然用改革是把党的未来作为儿戏为由进行批评。江泽民对前几年的激烈争论一带而过,似乎他所宣布的不是继续进行邓的改革,而是某种必要的“新突破”。
他的报告首先为这个突破做了意识形态上的准备,正像报告题目所显示的那样,这个报告第一次把邓小平理论提高到党的信仰认识的高度。“邓小平理论”,报告中这样表述,“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与邓小平理论并存的,依然是党的指导思想,这个“一定不能丢,丢了就丧失根本”。在公开场合是这么讲的,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所有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还富有生命力的,都在邓小平理论中被陈述了。三大理论贯穿了这样的精神,并且表现为“核心”的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邓小平理论被作为党的新的指导思想,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以此也就向所有反对邓小平改革的人表示,共产党坚持邓小平思想,而且要在他的旗帜下走进未来。
在他的报告中,对意识形态领域里反对国营企业改革的主要观点,也就是那种生产方式私有制是与社会主义相对立的观点,江进行了不提名的批评。为了驳斥这种观点,江毫不畏惧地引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这可是赵紫阳在1987年党代会上第一次提出来的观点。江泽民这么论证说,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期。这是一个不可跳跃的历史发展阶段。过去20余年的不幸,其中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发展生产力是资本主义的任务,正是由于它完成了这个任务,从而为社会主义创造了条件。并非是社会主义者,而是资本家“作为追求价值的狂热者……为了生产而要把人的本质变成产品”,“从而导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生产条件的创造,并以此构成某种发达社会形式的现实基础…”86如同前任赵紫阳一样,江泽民以辩证的推论把这种早期资本主义转化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且使这种早期资本主义的现象在伴随中国工业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建设中合法化。“这样的历史进程,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江泽民补充说。
对于国营企业的改革来说,这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意义就在于,它使生产方式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合法化。江泽民强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必须发展不同形式的所有制。“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而这就是邓小平所提出的三个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以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江泽民总结说,“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
作为对改革反对派的妥协,江泽民谈到,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局面中,公有制形式必须占主体。值得注意的是,在此首先把国有制变换成了包含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内的公有制。同时,江泽民还从本质上延伸了公有制的概念。他把国家或者集体持有控股部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也算作公有制之列,“不能笼统地说”,江泽民以此结束了党内二十余年的争论,“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但是他并没有明确规定,究竟必须掌握百分之多少的股票,才能作为控股者,李鹏曾对此明确讲过,通常持有20%就可以控股了。
江还进而把所有建立在股份形式基础上的共有性企业也归之于公有资产范畴。这种共有性企业是90年代新出现的企业形式,在这种形式中,经理和工人共同拥有了该企业的资产;该企业的股份不可以自由买卖,而只能在本企业内部的员职工之间进行买卖。江在最后还对这个概念作了延伸:所谓的“公有资产占优势,”他明确地指出,主要表现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在他对公有制的概念进行了延伸之后,江开始转到了对这个题目的论证,那就是:“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国营企业改革的新突破就以此而顺利地开始了。即便是国家把国营企业分化出去了,即便是公有制比例减少了,但是中国依然是社会主义国家。
这场改革,江在此是这样勾画出它的底线的,所要形成的关键性结果就是:国家保留大型企业,放开小型企业,这些大型企业将投放到股票市场,建成为跨国公司。而小型企业所面临的就是,国家要“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
江并没有说要对多少企业进行改革,但是他的听众们都明白,宣布这个改革战略在实际上意味着什么。在30。5万家国营企业中,国家将保留1000家大、中型企业,并把它们投放到股票市场,以便为其引入新的资本。对于其余的30。4万家国营企业以及这些企业中的员工来说,适用的就是这个口号“能救就救!”一部分被大型国营企业所兼并;半数以上被原企业的总经理或者私人企业买了,其中不少的企业是以远远低于实际价值而贱卖了。其中也不乏被外国企业所购买的,尤其是美国投资基金会,为了获得合适的购买对象,他们早就让自己的代理人在这个国家内到处活动。剩余的部分也就破产了。在大会堂外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严肃地讲:“没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必须被淘汰,这是市场的法则”。
这场改革对于所有工人意味着什么,江在他的报告中讲得比较谨慎:企业改革“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但从根本上说,有利于经济发展,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他表示,党和政府要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搞好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推进再就业工程。但是他同时也强调,“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