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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一线生机,狩猎失败就丧失了活下去的希望。猎手和杀手有着本质的不同,当我也像狼一样想方设法捕猎的时候,我发现我行为的驱使语言不是凶相毕露狞笑着的“我要杀”,而是乞望地祷告着“我想活”。我每一次看到格林猎捕的表情都是专注而虔诚,平静而渴求,却从没有任何恶毒、阴森、凶悍、残暴、满怀恶意或者眼放仇光!狼或许比人更加感恩于他得到的食物。
感谢上苍!格林这次终于有所斩获——是一只鼠兔。食物虽少,但格林愿意把它与我分享,对待亲人,狼性是无私的,在这荒野中,也只有母子相依才有共同存活的可能。格林是狼中之人,而我成了人中之狼。我学着分吃狼食,总是肚子痛,那是半生不熟的肉和虚弱的肠胃严重冲突的结果。然而即使多吃一口,对于草原上巨大的体力消耗,也是杯水车薪,饥饿的感觉从没停止过。
相机、电脑、钱、银行卡……我抱着这些贵重的身外之物号啕大哭一场后,把它们都留在了营地,除了可能救命的手机,我不再耗费体能,背负一丁点重量,当生命濒临困境的时候,很多平日里异常珍贵的东西都失去了意义……
几天前,我还抓到过两只鼠兔烤着吃了,现在是越饿越抓不到猎物,更帮不上格林的忙了。我知道凭我的能力,根本无法应付若尔盖的冬天,人,进化了,也退化了。我试过在公路上拦车求助,可路上几乎看不到车,也没有哪一辆车会不明就里地为我停留。我绝望透了,捧着手机这唯一的希望,终于想到向远在成都的亦风求援:“我在草原,我饿……”
超市、餐厅、火锅、大排档仿佛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中,我奇怪那个世界的我曾经有过挑食和减肥的念头。做人,真是太幸福了……
“风过草原,漪在哪里?”亦风的信息从天外飞来。他竟然接到我的电话就连夜出发,第二天就赶到了草原,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我。我又哭又笑地扑到他怀里,好久没见到人了!亦风刚拿出一只烧鸡,我一闻到味儿,抢过鸡就开始撕啃!看着我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沾满花茎草籽儿,脏兮兮泛着高原红的脸,一身的狼爪印和泥土,还有贪婪的吃相,亦风眼圈红了:“你们俩到底谁野化谁啊?……格林呢?”
我塞了满嘴的鸡肉,向狼山方向一指……
我们来到了狼渡滩。我长唤了一声,格林猛然从山腰上抬起头来凝神谛听,我领着亦风继续走近。亦风看着山腰上的大狼格林,惊讶道:“天哪,长这么大了!他还认得我吗?”
“喊他吧,他肯定记得你!”
亦风走上前去深吸一口高原的空气:“格——林——”期盼的长唤冲破草原的宁静,山腰上格林的身影为之一振。
“格——林——”亦风的呼唤再次响起,在山谷里回荡,叠加在第一波的声浪中。
格林应声冲下山来,以极潇洒的动作飞奔向我们。
“狼来了!”亦风的声音有点发颤,饱含了期待、向往、久别重逢的激动和一点点心虚的复杂情绪。毕竟迎面奔来的已经是一匹大狼,如果没有过去亲密的感情经历、没有我的鼓励垫底,他几乎有转身就跑的念头了。
亦风没有勇气再迎上前一步,却更加舍不得退后半步,又喜又忧,又怵又盼,紧张地钉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格林跑近了!更近了……越来越清晰的热烈眼神顿时打消了亦风先前的顾虑。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动物有没有敌意从眼神就能感受出来,解读眼神是每种动物的本能,人也毫不例外!转瞬之间格林已奔到亦风跟前,亦风大胆地伸出一只手,抚摸了一下这熟悉而又陌生的大狼头,连声呼唤着格林的名字。
名字是对上号了的,基于这一点,格林略带勉强地接受了这一记爱抚,但是先前的热烈眼神中罩上了一层茫然。他顺嘴溜上去咬住亦风的羊皮手套,甩头一撕就拽开了一道豁口。亦风连忙放开手,心底一凉:“他忘了?”看着格林与他擦肩而过向几十米后的我冲来,亦风怅然若失。饥饿的格林早就看见了我手里的烧鸡。
跨越物种的界限,穿越时间与空间,格林还清楚记得,在他孱弱幼小时代人类中的亲人。
突然,格林眼神大变,前进的脚步明显滞涩下来,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脑海深处猛然浮现,这儿时记忆的砰然撞击震得他如梦初醒,浑身的狼毛都激动得奓开来。他一个急刹车,烧鸡也不抢了,掉转狼头就扑向亦风!错愕中,格林直接撞入了亦风的怀里,粗大的狼尾巴疯狂地摇摆着扫起一地的枯草,迫不及待的热情舔吻让亦风几乎透不过气来!格林每一根竖直的狼鬃都不顾一切地狂热颤抖着,俯首帖耳,吱吱依恋的叫声热切地传达着他久别的思念!这还不过瘾,格林干脆一个翻身躺下来,撒娇地使劲扭动腰肢翻滚着,两只前爪亲昵地抱起亦风的手掌放在他仰面朝天袒露的肚子上,如同儿时一般祈求他的爱抚。于狼而言,这是最顶级的欢迎仪式!
亦风感动极了,抬头努力眨着蓄满热泪的眼睛,使劲抚摸这阔别已久的野孩子。嘴里不断重复着一句话:“他还记得我!他还记得我!”男儿有泪不轻弹,似乎也再没有更好的语言能代替他此时的激动心情了。我见此情景心里也不禁颤抖起来,狼有着最丰富的肢体语言,这最单纯的感情表达比任何华美诗词都更具感染力。
是的,跨越物种的界限,穿越时间与空间,格林还清楚记得,在他孱弱幼小时代人类中的亲人,有时狼比人更记情。这份炽热的狼情让亦风也为许久不曾陪伴格林而歉疚起来。
亦风有哮喘,加上初到草原的高原反应,暂时不适合在野外过夜。一个多月的“野战”告一段落,我和格林也急需休息。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暂时回獒场休整一段时间。我本想把遇见野狼的事告诉亦风,又怕他多余担忧,就忍住了。
帮我收拾帐篷时,亦风还在回味重逢瞬间的情景:远远呼唤的那会儿,格林是隐约感到那声音耳熟的,但他离开亦风时正值成都盛夏季节,亦风的穿着很单薄。如今亦风来到严寒的高原包裹得像粽子,兼且捂着帽子戴着手套,等到格林循声跑近了,一时无法将这“粽子”与记忆中瘦削的亦风联系起来,所以神情漠然没太大反应,等到擦肩跑过,那熟识的父味顺风袭来,他才骤然将亦风从记忆深处挖出来,赶紧回头认亲!
亦风长长地叹口气说:“其实别说是他了,就是在我的记忆当中,格林仍旧是当初那个调皮捣蛋让我一手就能握住嘴巴的小绒球,转眼他就长成大狼了,若不是你领着他,若不是这名字的维系,在草原上碰到,我绝不会认出他就是咱们的小格林。”亦风用手比画了一下:“当初就那么小一坨。我把他抱在怀里翻开肚子揉来揉去,好像都还是前两天的事情。”
我笑道:“你现在也可以把他揉来揉去啊!”
“免了吧。”看着眼前把烧鸡骨头嚼得咔嚓脆响的大狼,亦风还是难以适应地摇摇头。
我们把帐篷和所有东西都扛回了车里,亦风抽出一长根香肠让格林大吃特吃。这次他带来半车的压缩饼干、方便面、香肠、肉脯……亦风的到来让我精神上为之一松,疲惫感劈头盖脑地砸了过来。亦风开车把我和格林送回獒场的路上,我抱着格林睡着了。
开着开着,亦风突然把车停了下来推醒我:“快看,那是什么在跑?”我定睛一看,好几只麻灰麻灰的野兔,如果不跑动还真不容易发现他们。我拿出望远镜套住兔子细看,有一只钻进了兔洞!还有一只在草地上跳来跳去啃草。我心里一喜,先别打草惊兔,回獒场养足精神,明天就带格林来。
刚回到獒场,格林就迫不及待地找森格和风雪去了。
第二天清晨,“哗啦哗啦”一阵爪子刨窗声之后又是咚的一声响,亦风烦躁地翻了个身,抓被子蒙上脑袋迷迷糊糊又睡过去,直睡到十点过,亦风才再次被一阵嬉闹声吵醒,他揉揉因为高原反应而涨痛的太阳穴,起身向窗外望去:草地上,格林、我和三只大藏獒正在一起翻来滚去地玩耍着。太阳照得藏獒黑亮的皮毛黝黝生辉。格林兴高采烈地张着大嘴蹦来跳去,舌头快活地挂在嘴边,他蓬松厚实的冬季皮毛已完全长成,颈背的狼鬃在奔跑中极富动感。我在狼獒群中一会儿被风雪扑倒,一会儿又跟格林一起合力把森格掀翻在地,嘻嘻哈哈玩得不亦乐乎。亦风嘴角泛起笑意,他眯起了眼睛,把窗帘拉开一点欣赏眼前的美妙景致。
我伸腿跨过森格的后腰,趴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