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汉族人?”扎西将信将疑地打量着已经披上一身地道藏袍的我,“为什么会说藏语?”
我咯咯地笑开了:“我就只会那几句。”心想,还是这一个月里恶补的呢,言多必露馅。
扎西不信,又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通,我红着脸摇头,听不懂了!
扎西不说了,转而用生硬的藏式普通话和我交谈起来:“我以为你是附近的姑娘。”他举起马鞭指着牧场不无骄傲地说,“从这里一直到山那边,还有那条河上下都是我家的牧场,这些牛羊都是我的。”
呵,原来我走入了扎西的牧场。
“好久没见过狼了。”扎西说,“我这牧场上狐狸倒是很多,常常看见偷猎的人在山上悄悄下夹子,扒了狐狸皮卖钱。有时候连我们的牛羊都被夹断了腿,特别可恨!所以我经常到处看看不让这些人来。刚才老远看见你走进牧场,就过来瞧瞧。”
“你以为我也是偷猎来的?”
扎西呵呵地笑起来:“你不是,狼都相信你。”我也笑了。
我和扎西一见如故,越聊越投缘,他索性牵来一匹马让我骑,指着前方河边升起袅袅炊烟的帐篷邀请我到他家去做客,我欣然答应。
我坐在毡房外,抚摸着跟我走了一天的格林,喝着老阿妈捧上的暖暖的酥油茶。扎西递给我一块风干肉,然后坐在旁边草地上。扎西自己手里也拿了一块风干肉,用牙撕下一条递给格林。饿了一天的格林乍闻肉味猛一口就咬上来,扎西急忙缩手,险些被獠牙刺伤。硬邦邦的风干肉条格林嚼也不嚼就下了肚。扎西瞪大了眼睛还没回过神,格林已经朝他迎面扑了过来,接近一米八的壮汉被三个多月大的小狼掀得仰面朝天。格林狂叫着撕扯藏袍宽大的袖子,抢夺他手里剩下的肉块。
扎西急得向我大叫起来。我连忙伸手抓住了格林的耳朵和后脖子的毛皮硬生生拖他下来,格林痛得惊叫却丝毫没有放弃抢夺的意思,宁愿被撕掉耳朵也要抢肉。他尖利的爪子又踢又蹬,使劲扭头咬我抓他脖子的手,野性毕露,走了一天他当然饿了。我连忙放开他的耳朵拿起自己的那块风干肉在他眼前晃了晃丢在三四米远的地方,刚一放手格林就箭一般射出去。
“你坐下,别过去。他以为你要抢他的肉。”我提醒扎西。
“我不抢,你叫他也别抢我的。”扎西把自己那份肉抓得紧紧的。我尽量忍住不笑。扎西拍拍肉上的泥土送到嘴里咬了一口,马上又吐了出来,呸呸地连吐几口唾沫。“他踩到我嘴里了,全是泥。”他使劲用袖筒擦着嘴巴,滑稽地笑着,“还有吗?”
我笑答:“没了。”其实我觉得脸上带点泥更有康巴汉子的味道,“把袖子咬破了,等会儿找阿妈借点针线我给你补上吧。”
“好。”扎西的笑洋溢在夕阳的柔光里,也只有在没有太多物质和拜金主义冲刷的原生态地区才更容易找到人最淳朴善良的一面。友善互助和包容,这在城市里何其稀缺的品德在这里却是再平常不过的。越往没有旅游开发的草原深处走,这种体验就越深刻。“在藏区是饿不死的,随便走进一家帐篷都会有东西吃。”十多年以前听驴友们说的这句话,想来是真的。
落日像赤狐悄悄爬过山头,天边的云影敛尽了最后一抹红晕,光与影逐渐交织在一起。晚风轻抚河湾,弄碎薄云与莎草在水中摇曳的身姿。月升日落,风止云收,花香草味中空气静到了极致,无边的牧草在月光下变成了淡蓝色,饱蘸月色的河流在荒原上银钩铁画蜿蜒挥洒,写不尽这亿万年地质更迭的篇篇史诗。
我还不习惯长时间待在帐篷里,加之出远门的莫名兴奋,我坐在刮着夜风的草原上惬意地仰望星空,那份清明与澄澈在城市难得一见。扎西拿个火盆撮了一盆炭火出来放在我前方,又用火钳加了几块干牛粪,温暖的火苗便蹿了上来。“草原的夜很冷,烤着火就不怕了。”扎西笑着说,火光映照在他古铜色的皮肤上很有油画感。他端过两个花盆似的大碗:“喝点酒吧,暖和!”我爽快地笑笑也不推托,来草原早就想尝尝正宗青稞酒的味儿了。
自从把火盆端了出来,冷风中的小格林立刻就注意到那温暖的感觉了,在黑暗中那份光亮是如此醒目。小格林对火一无所知,记忆中只有太阳才能给他这种温暖光亮的感觉,就像每个动物都对太阳充满着神秘感和好奇心一样,那闪动的光芒巫术般令他神魂颠倒。他一门心思地注视着那篝火,随着篝火迎风摇曳,他的眼睛也跟着一张一合。太阳可望不可即,而眼前的这个就像太阳碎片般的光亮似乎可以触摸到,在这寒夜里靠近那温暖是多么幸福的感觉啊。格林再也按捺不住了,梦游般朝那光芒闪烁的迷人东西走去。
“格林,不许去,那是火!”我看格林神色不对赶紧提醒。
“火,火……”格林脑子里梦呓般回响着我的声音,火是啥子喃?他犹豫着停脚,歪着脑袋痴迷地看着那个叫“火”的东西。天啊,他觉得那是生命中最迷人的东西,他像一只趋光的小昆虫般继续前进。我一把抓住格林的细脖子:“你不要命啦?!”眼看离火堆只有不到三米远了,格林的光明之旅却突然被我阻断,他火冒三丈,挣扎着偏要去。我很生气,死死地抓住他:“不准!烧死你这小笨蛋!”
“不准”是格林最早明白的词语之一,但这个词对毫无狗性的狼来说只是个建议,照不照做完全得看他的心情。可“烧”是什么意思?格林不明白,不明白就一定要弄明白!狼是相当好奇的动物。那像鲜红舌头一样蹿动的活物魔咒般召唤着格林,令他神思恍惚。格林更加玩命地反抗我的阻止,一遍一遍“飞狼扑火”!我几乎按不住他。
野兽不是天生怕火的吗?但从格林这么痴迷的状态看来,似乎某些惧怕也并非生来就有的,没有认识就没有恐惧。如同格林第一次对水面没有认识就大胆“走”上去一样。自然界中的野兽或许见识过夺取无数生命的森林大火,因此畏之甚深,并且通过他们的语言和教育把这种畏惧感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让那些没有经历过火的野兽也对火敬而远之。
然而格林的身世特殊,没有人能言传于他,那就只能身教了。想起格林第一天来草原就纵身往滚烫的肉锅里跳的情景,我狠下心让扎西夹一块炭火出来,让格林体会一下,他只有真真切切被烫到过一次才能明白我为什么阻止他。
扎西小心地从火堆中钩出一块小炭火,夹起来看看还是觉得太大了,翻来找去终于刨出一个烟头大小的小炭渣,夹起来小心地放到格林跟前半米处。格林睁大了好奇的眼睛,眼前从“太阳碎片”中找出来的晶亮的小光点对他而言就像星星般璀璨夺目。格林挣脱我,一扑而上!“哧”,一瞬间格林被烧麻了,这一直诱惑着他的光亮凶狠地抓住了他的舌头。格林惊叫着甩出嘴里的炭渣却甩不掉那揪心的疼痛,这是在他最敏感的部位遭遇最特殊的痛。格林受惊的心狂跳不已,巨大的惊恐令他的好奇心彻底消失了。
水,格林本能地找水!他一头扎进我身后的大碗里,那水有种酸甜的异味,但管他呢,狼从不讲究品味,只要那冰凉的水能减轻舌头的灼热感,他就用炙烫的舌头一遍一遍卷起水来狂吞猛咽!几十秒不到两个大碗里的水都被他舔光了。然而这是他今天犯下的第二个错误——那是我们的青稞酒。
我和扎西面面相觑,静待下文……
两个酒味十足的饱嗝之后,格林的眼神渐渐对不住焦了。本来就大得不协调的脑袋此刻更变得异常沉重,几乎要把小身体坠翻。狼眼睛里开始现出几条血丝,如果不是一脸的狼毛掩盖,他此刻一定已经满脸通红了。格林的舌头一直挂到胸口,清淋淋的口水牵着细线往下滴,胸毛湿了一大片。格林咧开嘴憨痴痴地笑着,有了飘飘欲仙的感觉。这家伙的行踪更加飘忽不定,左边横着走三步,又倒向右边横着走两步,猫步和螃蟹步交替,他似乎也努力想站正走直线,可四条腿就像水母的触须一样软绵绵的不听使唤。终于,他一个趔趄倒进我怀里,醉眼迷离地望着我一个劲儿地傻笑,然后就没什么大动静了。
“醉了好,不知道疼了。”扎西乐坏了,“我们恐怕是第一个看见狼喝醉酒的人。”
傻狼,I服了U!我托起格林挂在胸口的麻木舌头,抖了些消炎药粉在舌尖烫伤的地方。
第二天酒醒过后格林又是一条好汉,自己用门齿把舌头上烫起的泡泡刮破,舔了几天工夫就好了,只是他从此再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