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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成采购回来,把手里的东西放在鞋柜上,关闭房门一看,小狼果然老实,躲在床下一声不吭。我高兴地呼唤起来:“呜、呜、小狼、小狼,解放喽!”小狼旋风似的从床底下蹿了出来,直直地朝我冲锋,胸前竟然是白乎乎的一片,这是什么?我定睛一看,瞬间惊得魂飞魄散,迎面冲来的小狼口吐白沫,一路跑一路滴,满胸都沾满了吐出来的白泡泡。
狂犬病?!我吓得手足无措,来不及多想,闪身跳进了旁边的卫生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紧接着,来不及刹车的小狼“咚”一声撞在玻璃门上,跌了个四脚朝天。他爬起来呜呜叫着,用尖利的爪子抓挠磨砂玻璃门,“咯吱,吱啦……”趾甲抠玻璃的声音像猛鬼掏心一样抓得我心里直发毛。我手忙脚乱地上锁,大脑一片空白,小狼的狂犬病事先怎么一点征兆都没有?
我忽然想起前两天才被小狼的牙齿划伤过,而且在草原第一次喂小狼牛奶的时候手心也被咬出血过,刹那间天旋地转,冷汗淋漓,我急忙拧开水龙头,又翻起眼睛死盯着镜前灯——得了狂犬病最典型的症状就是怕光怕水。明晃晃的灯看得我视线里全是一团团游走的光斑,而那水流的声音也似乎格外刺耳。我忙不迭地关上水龙头,两腿发软跌坐在地上,完了,狂犬病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估计是潜伏期了吧,一瞬间留遗嘱的心都有了。
小狼还在门外抠抓着,甚至张嘴啃咬门缝,成片的白沫擦在玻璃上。无论如何我还是得逃出去,我环顾四周想着脱身的办法,只有墙角靠着一根扫把。豁出去了,我拉开门“啪”的一扫把将小狼打翻在地,左手抓住他后脖子避开爪牙把他拎了起来。控制住了疯狼,我茫然四顾,拿他怎么办呢?
小狼被我拎在手里,一如既往地垂下四个爪子乖乖合作,并且满脸兴奋,大张着嘴伸出舌头快活地哈着气,眼睛里盛满了迎接妈妈归来的激动和亲热。这不像病态啊?我犹豫着,实在无法把他和“疯狼”这个词联系在一起。正纳闷间,突然一股熟悉的甜香味钻进我的鼻孔,再凑近一闻,这小子口气清新异常,我猛地想起一样东西,急忙转回房间,趴在床下一找,果然,半截牙膏筒躺在地上,被咬得千疮百孔,挤出来的牙膏被舔得干干净净。
我啼笑皆非,丢开小狼,瘫坐在床前:“小家伙,你可吓死我了!”
小狼莫名其妙挨了顿打,却仍然掩饰不住见到我的兴奋,伸长脖子,温热的小舌头在我脸上一舔,痒酥酥的,满是牙膏味儿,回想起自己刚才的狂犬病症状也似乎消失无踪。我哭笑不得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但这也给自己提了个醒,等小狼断奶以后一定要打狂犬疫苗,而我更是越快免疫越好。
小狼头上起了个小包,狼可是记吃记打又记仇的家伙。这是他第一次挨打,从此,小狼对扫把这个曾经敲得他昏天黑地的东西深恶痛绝,没事就拖出来狂啃猛咬,狠狠地发泄他的怨气。一个月中我换了三个扫把,一个比一个惨不忍睹。
他爱咬也就由着他,天性使然,满月的小狼更是一个淘气捣蛋、破坏力超强的小男孩。这阶段正是他长牙的时候,新牙像春笋一样往外冒,他牙根子痒得不得了,桌腿、窗帘、家具、电线、电器随着他长大也无一幸免地成为了他磨牙的玩具。咬地板、啃墙角、钻被窝里睡大觉、爬到马桶里喝水;我洗着衣服发现卫生间淌了一地的水——小狼把洗衣机下水软管给抽出来了;我撑开雨伞,伞面已经被撕成一条一条像一只大水母……我每天早上起来都有一只拖鞋找不着,不用问,在他窝里。
只要小狼高兴,他甚至胆敢把我当做玩具。我的头发特别长,直达小腿,平时喜欢编成一根长辫子垂在脑后。不知在小狼眼里这算不算是狼妈妈的尾巴,他对这甩来甩去的长辫子兴趣特别大,先是伸出两只小爪子左右抓挠着,后来干脆一口叼住辫子悬在半空荡秋千玩,痛得我抓住辫子嗷嗷叫。我越叫小狼玩得越起劲,我只有掰开他的嘴,把辫子上一缕缕的头发从他尖利的牙缝里抠出来。从此我把头发绾起来,在脑袋后面盘成一个大大的发髻,小狼突然不见了狼妈妈的尾巴,失望地绕着我转圈。很快,他又发现了新的玩法——我蹲下来收拾东西的时候,小狼干脆从我后背爬上来,抓着发髻坐在我头上兴致勃勃地看我忙碌。我一起身站高,他就连忙过电般地抓紧发髻,像孩子坐上云霄飞车一样又紧张又过瘾地哼哼,小尾巴就在我后颈窝痒酥酥地扫着。
我很放纵小狼,尽管我把狐狸教育得很听话,但我从来不用教狗的方法去约束小狼,他爱怎样就怎样吧,顺其自然保持他的野性和桀骜不驯,他应该学会的是辨别食物和狩猎这些生存技能,这比玩球接飞盘和握手这些取悦人类的本领重要多了。他不是宠物,他身体里流淌的是野性血液,他理应保留狼子野心,大自然喜欢动物的野心。
自从在这里和小狼安家,我整天闭门不出也未和人接触过,每天都是醒来就和小狼哼哼唧唧地说狼语,我都怀疑我再说人话的时候舌头会不会打结。我的父亲有写日记的习惯,他为他疼爱的小孙女桐桐写下了从小到大的成长记录。从前总觉得父亲记录那些太琐碎,自从有了小狼,我才体会到了这种感觉,当开始爱孩子并在他身上用心的时候,他就成了一个“故事大王”,几乎天天冒出可笑、可气、可敬、可恶、可叹的故事,其乐无穷。于是每当夜深人静,我就把小狼写进日记里。最初只是对他成长状态和身体恢复情况的一些记载,后来一些有趣的事和观察也成了我日记的一部分,像一个母亲为孩子成长的每一步而惊奇、欢欣和鼓舞。我发现与一只小野狼单独生活在一起,一点也不枯燥。
小狼的身体在惊人地变化着,一天一个样,常常早上起来就觉得小狼又比昨天大了一圈。他已经满月了,从鼻尖到尾巴尖长52厘米,尾巴长约10厘米,从前掌直立到耳尖,高31厘米,体重2千克。这时期的小狼长得很快,一个星期之前还可怜巴巴软绵绵地贴在脑袋上的小耳朵,几天时间就支棱起来,并且像急待绽放的花瓣一样努力吸收着营养液越撑越开,对着光隐隐约约现出透明耳骨中一丝丝分布的淡红色毛细血管。玩着玩着小狼会突然竖起这对花瓣耳朵,然后迅速转身跑回床下去再不出声。甭问,灵敏的听觉告诉他有人来了。回家的邻居、修水电的、换门锁的,他甚至能一声不响地在床下潜伏几个小时,直到陌生人离开才解除警戒钻出来。小狼听声音辨别方位也准确了许多,我召唤他的时候,他能准确地向声音的方向跑来,而不像一星期前那样还要短暂迷茫一下才能找到我。
小狼的眼睛里还有些淡蓝色,像一层慢慢变薄的雾气,正在渐渐褪去,只是视力似乎还不是太好,常常一块食物放在面前看不见,要借用鼻子一阵盲目而焦急地嗅闻才能找到。
小家伙的身上覆盖着两层毛。一层短短的黑色绒毛约1厘米长,密实蓬松,用于保暖,对着毛丛吹口气,细软的绒毛虽倒伏却不露皮肉,而小狗狐狸的皮毛却是吹口气就现出下面粉红的皮肤,可见狼毛的密实程度远远大于狗的皮毛。这层黑色绒毛的作用有两个:保暖和吸收阳光中的热量。黑绒毛之上还有一层又尖又细又长的金色毫毛,2~3厘米长,疏密均匀,根根如钢针般直立笔挺,毛尖的金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那是刺而不是毛,哪怕摸一摸都会扎手,张扬跋扈的狼毫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个野东西。仔细嗅嗅他的绒毛,一股淡淡的狼臊味夹杂着甜甜的牛奶香,活脱脱一个乳臭未干的狼小子。
俗话说“翘尾巴狗,夹尾巴狼”,一直以为小狼不会摇尾巴,没想到他会,只是不像狗那样灵动,摇得跟朵菊花儿似的,要形容起来更像汽车的雨刮器——直直的、僵硬的,弧度很大,当他急切乞食和极度恭顺的时候,尾巴摇动的频率更快。这时候小家伙的尾巴是根粗梢细的圆锥形,尖端细弱可怜巴巴颤颤巍巍地抖着像只秃笔,小尾巴根部却陡然变粗,强悍地植在小狼屁股上,唯恐扎根不牢被谁一把揪断似的。
过去一直以为小狼最早成熟的感官是嗅觉,很快我发现我错了,他最早用以感知的竟然是触觉,那是他脚爪肉垫上密集分布的神经末梢,这在他尚且幼小,脚掌皮肤稚嫩敏感时尤其显著。小狼崽还未睁眼时就靠小爪子摸索着寻找母狼的乳头,感知兄弟姐妹的存在。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