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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能居高临下,出言不逊。对话双方或几方在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要互相尊重,共同探讨,坦诚相见,以心换心,才能消除隔阂,产生感情上的共鸣。对话所探讨问题的是非正误,并非早有定论,要承认“是者可能有非,非者可能有是”,所以对话中不能以势压人,要减少对话中的命令式语言,更不能强词夺理,否则将堵塞言路。
其次,不能一味迁就忍让,一味迎合。对话要坚持原则,以理服人。由于人们观察问题的条件和角度不同,难免对一些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差异。我们要坚信经过沟通讨论会彼此理解,但对一些涉及原则的问题,应当理直气壮地评说,不能一味迁就忍让,甚至随声附和。对有些人即使不能说服,也应表明自己的观点,各自进行反思。
再者,不能东拉西扯,言不对题。对话要防止无的放矢,每场对话要充分准备,掌握问题脉搏,了解问题症结,粗略估计一下对方有可能提出的问题,自己拟出针对性的答案,做到“知己知彼”、“对症下药”。对话不应说无油无盐的淡话,官腔官调的套话,不痛不痒的闲话,而应专拣难点、热点、兴奋点,坦诚相见,有啥说啥。
三 恰当运用措词
在这世界上,全新事物实在太少了。即使是伟大的演说者,也要借助阅读的灵感及得自书本的资料。想要增加及扩大文字储存量的人,必须经常让自己的头脑接受文学的洗礼。
卡耐基先生曾讲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位英国人,失业后没有钱,走在费城街道上找工作。他走进当地一位大商人保罗·吉彭斯的办公室,要求与吉彭斯先生见面。吉彭斯先生以信任的眼光看看这位陌生人。他的外表显然对他不利。他的衣衫褴褛,衣袖底部已经磨光,全身上下到处显出寒酸样。
吉彭斯先生一半出于好奇心,一半出于同情,答应接见他。一开始,吉彭斯只打算听对方说几秒种,但这儿秒钟却变成几分钟,几分钟又变成一个小时,而谈话依旧进行着。谈话结束之后,吉彭斯先生打电话给狄龙出版公司的费城经理罗兰·泰勒,而泰勒这位费城的大资本家则邀请这位陌生人共进午餐,并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工作。
这个外表潦倒的男子,怎么能够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影响了如此重要的两位人物?其中秘诀就是:他对英语有很强的表达能力。
事实上,他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到美国来从事一项商业任务。不幸这项任务失败,使他被困在美国,有家归不得,既没有钱,也没有朋友。但他的英语说得既正确,又漂亮,使得听他说话的人立刻忘掉了他那沾满泥巴的皮鞋、褴褛的外衣和他那满是胡须的脸孔。他的词藻立即成为他进入最高级商界的护照。
这名男子的故事多少有点不寻常,但它说明了一项广泛而基本的真理,那就是:我们的言谈随时会被别人当成判断我们的根据。我们说的话显示我们的修养程度,它似能让听者知道我们究竟是何出身,它是教育与文化的象征。
一般来说,别人只根据四件事情来评估我们,并将我们分类:我们做什么,我们看起来什么样子,我们说些什么,我们怎么说。然而,有很多人糊里糊涂地度过一生,在离开学校后,不晓得努力增加自己的辞汇和掌握各种字义。他们习惯于使用那些已在街头及办公室使用过度及意义虚幻的辞句,谈话缺乏明确性及特点。难怪他甚至有些大学毕业生也操着市井流氓的口头禅,经常有发音错误,或是弄错语法。如果连大学毕业生都犯这种错误,我们又怎能期望那些因经济能力不足而缩短受教育时间的人不这样呢?
有一次,一位陌生的英国游客和卡耐基聊天,他先自我介绍一番,然后开始大谈他在罗马这个“永恒之城”的游历经验。他说不到三分钟,错误词汇就纷纷出笼。卡耐基后来说,那天早晨,当这位游客起身时,也许他特地擦亮了皮鞋,穿上一尘不染的漂亮衣服,企图维持自己的自尊,争取旁人对他的尊敬。但他却未能擦亮他的词汇,说出毫无瑕疵的句子。他在向某位女士搭讪时,如果未脱下帽子,他可能会感到很惭愧,但是,他却不会惭愧他用错了语法,冒犯了听他说话的人的耳朵。根据他所说的话,他等于站在那儿暴露自己,接受旁人的判断及分类。他使用英语的可悲能力,等于不断地向这个世界宣示,他不是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
艾略特博士在担任哈佛大学校长三分之一世纪之久后曾宣称:“我认为,在一位淑女或绅士的教育中,只有一项必修的心理技能,那就是正确而优雅地使用他(她)的本国语言。”
这是一句意义深远的声明,值得人们深思。
但是,你也许会问,我们如何才能和语言发生亲密的关系,以美丽而且正确的方式把它们说出来?很幸运的,我们所要使用的方法,没有任何神秘之处,也没有任何障眼法。这个方法是个公开的秘密。林肯使用这个方法,获得了惊人的成就。除他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一位美国人曾经把语言编织成如此美丽的形式,或是说出具有如此无与伦比的音乐节奏的短句:“怨恨无人,博爱众生。”林肯的父亲是位懒惰、不识字的木匠,他的母亲也是一位没有特殊学识及技能的平凡女子,难道他特别受老天垂爱,具有善用语言的天赋吗?没有证据支持这种推论。当他当选为国会议员后,他在华府的官方纪录中用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他所受的教育:“不完全。”
在林肯的一生当中,受学校教育的时间不超过二个月,那么,谁是他的良师呢?肯塔基森林内的萨加林·伯尼和卡里伯·哈吉尔,印第安纳州的亚吉尔·都赛和安德鲁·克诺福都是巡回小学教师,他们从这个拓荒者的屯垦区流浪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以火腿及玉米来交换他们教导小孩子们“读、写、算”,他们就留下来。林肯只从他们身上获得很少的帮助及启蒙,他的日常环境对他的帮助也不多。
林肯在伊利诺州第八司法区所结识的那些农夫、商人、律师及诉讼当事人,都没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能,但林肯并未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里。他可以把柏恩斯、拜伦、布朗宁的诗集整本背诵出来,还曾写过一篇评论柏恩斯的演讲稿。他在办公室放了一本拜伦的诗集,另外,又准备了一本放在家里。办公室的那一本,由于经常翻阅,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摊开在《唐璜》那一页。当他进入白宫之后,内战的悲剧负担消磨了他的精力,在他的脸上刻下深深的皱纹,但他仍然经常抽空拿本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躺在床上翻阅。有时候他在深夜醒来,随手翻开这本诗集,会凑巧看到他有特别启示或令他感到高兴的一些诗,这时他会立刻起床,身上仅穿着睡衣,脚穿拖鞋,悄悄找到他的秘书,然后把一首又一首的诗念给他的秘书听。他在白宫时,也会抽空复习他早已看熟的莎士比亚名著,也会批评一些演员对莎剧的念法,提出他自己独特的见解。
林肯热爱诗句,他不仅在私底下背诵及朗诵,也公开背诵及朗诵,甚至还试着去写诗。他曾在他妹妹的婚礼上朗诵他自己的一首长诗。在中年时期,他把自己的作品写满了整本笔记簿,但他对这些创作没有信心,他甚至不曾允许最好的朋友去翻阅。
罗宾森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写道:“这位自修成功的人物,用真正的文化素材把他的思想包扎起来,可以称之为天才或才子。他的成就过程,和艾默顿教授描述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的伊拉斯莫斯的教育情形一样,他已离开学校,但他以唯一的一种教育方法来教育自己,并获得成功,这个方法就是永不停止地研究与练习。”
林肯这位举止笨拙的拓荒者,年轻时候经常在印第安纳州鸽子河的农场里干活,赚取一天三角一分钱的微薄工资,但后来,却在盖茨堡发表他人类有史以来最精彩的一篇演说。+。曾有十七万大军在盖茨堡进行大战。七千人在当地阵亡。著名演说家索姆奈在林肯死后曾说,当这次战斗的记忆自人们脑中消失之后,林肯的演说仍然活生生地深印在人们脑海中,而且如果这次战斗再度被人们记起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人们想到了林肯的这次演说。
著名政治家艾维莱特在盖茨堡一口气演讲了两个小时,他所说的话早已被遗忘。林肯的演说却不到两分钟,有位摄影师企图拍下他发表演说时的照片,但在这位摄影师架起他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