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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去过河南的人便有了同感,更有人会补充道:“不是三杯,是三碟、三碗。”“河南人就是想把外地人灌醉,让人出丑。”
于是没有去过河南的人便视河南之路为畏途,视河南人为赖皮之冠。
其实,关于河南人“酒桌上的赖”本身就是一个冤案——比窦娥还冤。
这也许涉及对一种文化和历史的理解与宽容,产生于古,延续至今的河南式的敬酒习俗源于他贫困的历史。河南人由于穷以至于温饱已是头等大事,但即使农耕之家、贩夫走卒也不奇……書∧網忘孔孟之道,因为他们懂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真谛,遇到贵客驾临才会大方地将平时舍不得用的掏母鸡屁股卖鸡蛋换回的几文钱打酒招待,正如穷人将积累已久舍不得吃用的美食和衣物送给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一样。因为酒太少,自己舍不得喝,总是带着满腔热情,毕恭毕敬地为客人一杯杯斟酒,还要怯生生地说一句“莫笑农家腊酒浑”。
尽管今天的河南人生活早已今非昔比,富裕谈不上,买酒钱总是有了一点,但淳朴的风俗在不少地方一直流传下来,当然这对于许多当代的外地人来说有些不合时宜。河南人怕的不是误解,而是偏见,因为误会可以通过了解和沟通得以化解,而偏见带来的却是“河南人是无赖,是当代的‘牛二”’这样滴血的伤害。
河南在历史上的确出过逼得英雄无奈的牛二,当然也有常去东京对梁相国寺后院偷菜的泼皮,不过牛二被后来上梁山的青面兽杨志杀了。牛二倒真是个“硬骨头”无赖,他说买定了杨志的宝刀,却又说定了不给钱,即使再想苟且的杨志也得冲冠一怒,不杀他杀谁?偷菜的泼皮也没了,不过他们有幸遇到了倒拔垂杨柳的鲁提辖,收他们学武艺、种白菜,倒也算改邪归了正。但翻遍正史轶闻,河南的无赖毕竟是个别的。
另有一则有关河南人赖的段子,是说一个东北的货车司机,大冬天从黑龙江开车到南方,进入河南时穿着棉衣棉裤,进入湖北时便只剩下裤头了,因为这里的公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大路上的乱收费和小路上村民的敲竹杠,以及躺在马路上哭着收“压岁钱”的小孩和将公路扒开然后拿着铁锹收“铺路费”的多如牛毛,将他的钱和衣物勒索一光,若不是已到了温暖的南方,这位司机早冻死了。段子的最后是这样的:那位司机恨恨地说,河南人太赖了,只配让日本鬼子拿刺刀押着修公路,过去哪个敢跟鬼子要钱?
近期网上还有一则点评各省百姓口碑的帖子,其中对河南百姓的评价是:“河南人兼具农民的狡黠、土匪的泼皮、奸商的毒辣、传统官僚的厚黑和流氓无产者的无所不为。”
河南人又一次被段子先生们毫不留情地泼墨了。即使在今天,河南历史上的贫穷与战乱造就并遗留下的某些无赖气质,虽然还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某些人身上表现出来,还会有人在公路上伐木为栅,强收过路费,在一些城市乡村还会有流浪汉在春节时唱着莲花落为多讨些吉利钱而赖着不走。但实际上现实的逻辑也很简单,正是有憨厚、胆小、忍辱负重的大多数,才造就了少数可以呼风唤雨的“无赖牛二”。少数“牛二”毕竟不能成为河南人的代表,无赖也绝不能成为全体河南人的特性。
在不少人的骨子里,会有这样的认知:穷山恶水出刁民。从一个方面讲,这样的认知有其表面的合理性,贫困的地方有着愚昧和蛮悍。但换个角度,这样的认知难道不是从不少人骨子里透出了对于环境恶劣、生活窘迫的人们的地域歧视、文化歧视吗?
受审的“河南贼”——中央电视台的“公益广告”
不久前中央电视台在一套节目黄金时段展播了全国律师大赛,比赛中所有的律师和原、被告讲的都是普通话,惟有一段虚拟案例表演中的原告——和别人预谋行窃并配制偷盗钥匙的贼是讲河南话的,尽管节目的制作者辩称完全是无意针对河南人的,但可以相信,大多数的观众都能通过这个节目发出会心的“微笑”或者“苦笑”——似乎是典型的河南方言代表了河南人典型的特征:偷窃。这无疑是中央电视台在黄金时段为社会“奉献”的一则公益广告。
改革中百花齐放的电视节目也加入了丑化河南人的队伍。
同样攻击河南人偷窃特性的还有数年前就已流传的“全国小偷代表大会在河南郑州召开”的段子。段子的大意是:国内不劳而获的“梁上君子”们深感新形势下偷窃行业面临着一系列诸如行窃对象、手段以及如何面对越来越严厉的社会防范与打击等问题,决定召开“全国小偷第一届代表大会”,就有关问题进行研讨与交流。河南的小偷于是首先成立了申办大会筹委会,并向“行业公会”提交了申办报告书,主要理由是河南郑州位于南北要津,交通四通八达,尤其是这里无论是小偷数量还是行窃事件都在国内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申办报告得到全国“同业”的一致通过,于是“隆重”的代表大会“成功”召开并形成决议。目前各地小偷正在具体行动中深人贯彻“郑州会议”的精神。
以上“口舌文学”的产生和传播的确反映了许多人心目中河南人的偷的形象是“何等典型”。
据笔者估计,给不少外地人造成这种印象的始作涌者也许是少数外出务工的河南人的偷窃行为,在北京、深圳的一些小报上时常有关于河南人手脚不干净的社会新闻的报道。从河南人本身的形象塑造上来说,的确需要认真反省,提高自身素质和自尊心,而从外地人来说,笔者不敢以“桔生淮南为桔,生淮北则为积”的借口来苛求当地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但也想说,古今中外,任何社会都有孕育产生偷盗的士壤和水分。就中国来说,孟尝君时代就有“鸡鸣狗盗”之徒,梁山泊英雄鼓上蚤时迁是“一代侠偷”,今天的社会哪个地方都有行窃之人,对此应以法治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就事论事,并探讨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办法,而不是不负责任地拿近一亿河南人中部分外出民工里的极个别现象来说整个河南人的事儿。
在中国的历史上,偷的产生实际上也与贫穷和战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且形成演化出了一定的规矩,所以有“盗亦有道”的说法。河南由于历史上的灾难与贫穷,又是中华民族较为集中的聚居地带,所以产生了不少甚至是上了史书的“名盗”。但这里又是孔孟之说和程朱理学的重要影响区和发源地,人们崇尚“廉者不饮盗泉之水”和“中规中矩”,倡导仁义礼智信,在不少家族有着“偷盗者不得入宗祠”、“偷窃者死后不得人祖墓”的祖训。即是在战乱时期也产生了抗金英雄岳飞率领的“岳家军”,他们的精神也包括了“饿死不抢粮,冻死不拆屋”的美谈。
因此可以认为河南一些人的偷窃行为是整个讲究传统礼仪社会总体形态下的一种异类,会为当地社会所不齿,为普通人们所唾弃,在河南不少地方一直流传有这样的说法:不见小偷享福,只见小偷挨打。意谓小偷偷了钱财去吃喝也只是偷偷摸摸地享受,而一旦被发觉就会被周围民众痛打一顿。笔者早先在河南时就时常看到万民争打失了手的扒手的情景,当地民风的淳朴便可见一斑。反而在一些大都市里倒经常出现失窃者不敢指认扒手,见到小偷躲着走的现象,北京的大街上不是也时常发生外地民工见义勇为追捕盗匪碟血,而当地人冷漠观望的事件吗?不正是这些现象导致了“老鼠怕猫,纯属谣传”的伦理错位,纵容了暗偷变明偷,明偷变抢劫吗?
河南“个个都是贼”的印象当然可以说反映了人们对偷窃这一社会丑恶现象的愤怒,但也许与“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传统观念有关。可能在很多人的观念里——有点像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称“窃书”不算偷——偷工厂、商店等公家的东西不算偷,偷税不算偷。对于一些靠种种非法手段成为百万富翁甚至亿万富豪的人总是充满了崇拜,很少有人去考虑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而对一些穷惯了的河南人,只要闻见他家突然飘出肉香,便会认定是做了贼,甚至光从籍贯来判断河南人就长着“贼的样子”。
北京的电车、地铁上活跃着的千百个扒手、每年数万辆自行车的失踪没有人说北京人偷盗——当然北京人可以用“都是包括河南人在内的外地人干的”这样的托辞推得一干二净。不过据报载,北京、上海的不少超市每年要被盗上万甚至十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