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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点说,便把意思表达的清晰明白。况且,对余生来说。莱恩以后还有大用。
不过,虽然余生拒绝了出售莱恩,但是。比赛还是要继续的。在余生享受了几个农场主准备的晚宴后,给莱恩喂了一堆抹了蜂蜜的胡萝卜。算是言而有信。
赛马的饲料其实很是讲究,因为马是草食家畜,所以要求饲料中要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优质牧草。并且,要配上其他成分,例如:麸皮、紫花苜蓿、燕麦、玉米、谷壳(或切细稻草)、大麦、亚麻子、胡萝卜、水萝卜、苹果、糖浆、盐等等。不同的骑师,在喂养马匹方面,甚至还有自己的独家秘方。以确保赛马能够摄入足够多的养分,来维持身体消耗。
余生并不了解。饲料都是詹姆斯帮忙配制的。只有胡萝卜是余生亲自喂给莱恩的,算是饭后加餐。
第二天,余生还没睡到自然醒,便被几个狂热的赛马爱好者叫了起来。早饭都没吃,便被几个人拉到了跑马场上。而莱恩的待遇,却明显比他好多了。在昨天大胜后,余生还没起床前,便被几个围观的农场主喂得饱饱的。看样子已经撑得走不动道了……
不过,在莱恩看到余生之后,又变得老实了起来。乔恩手里拿着的胡萝卜,也只是瞅了一眼而已。余生轻轻拍了莱恩一下,道:“过会儿好好跑!”
说罢便跨上马。几个农场主互相看了一眼,有些哭笑不得。对于他们这些爱好赛马的人而言,若是手中有一匹有潜力获得三冠大赛冠军、身价能飙升到数百万美元的马,还不一定怎么宝贝珍惜呢。哪有余生这样随意对待的道理。
而为了这场比赛,几个农场主都有所准备。牵出来的马,也不是昨天平地速力赛的纯血马了,而是四匹漂亮的阿拉伯马和阿哈尔捷金马。这两类马种,都是耐力无穷的长途健将。特别是阿哈尔捷金马,曾经创造过八十四天天跑完四千三百公里的记录。
而莱恩的速度,似乎在长途奔跑的时候也不慢。跑完十公里,居然只用了十分钟。平均速度每公里六十秒。跑完后,围观的几个农场主外加詹姆斯一起向余生表达了抗议。
“哦,余先生!你骑马的动作也太不标准了!这样是很容易影响赛马速度发挥的!如果你的动作标准一些,莱恩可是有打破世界纪录的可能!”
马的奔跑速度极快,并且可以连续奔跑一百公里以上。中国古代,对良马的形容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虽然这个数字是有所夸大,但是,古代的八百里加急,如果,在中途换乘三四匹好马的话,确实可以做到一日千里。而这基本上是在蒸汽机和内燃机出现之前,人类能够获得的最快速度了!
而莱恩带着余生这一番奔跑,让余生也有所感触。为何人类在机动车出现后,仍旧对骑马如此迷恋,而不是弃如敝屣。骑马的感觉,根本不是乘坐机动车可以相比。当马全速奔跑的时候,风会将人的口鼻塞满。而长风拂略之中,会有一种飞翔的错觉。而在马匹的腾跃之中,可以清楚感觉到其肌肉的颤动与力量的迸发。这种自由自在的生命,竭力挣脱空间束缚的力量,是个男人就会喜欢!
无怪乎当盛唐时,诗人最爱的动物,从来都是马。无怪乎这个时代的武侠和后世的武侠,在描写江湖的时候,总会有仗剑倚马的故事。马前桃花马后雪。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居延城外猎天骄,白草连天野火烧。暮云空碛时驱马,秋日平原好射雕。
有此心境意趣,余生突然想起,这个世界,还没有后世他最爱的那部关于马的电影《战马》。如果这部电影不被他搬到这个时代,简直就是身为穿越众的失败!
第一百六十三章 诱之以利
《战马》这部电影是在余生穿越到这个时代前几年上映的,导演是在战后出生,十二岁时拍摄短片,十三岁时拍摄战争电影并获奖的天才导演斯皮尔伯格。这部《战马》改编自英国人的同名小说。如果余生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一部儿童小说。只有在儿童时期,一个人才会以马的角度去观察世界。一旦成年,大部分人便会选择去看以正常人视角代入的书了。
这部《战马》,并不能算是斯皮尔伯格最杰出的代表作。身为犹太人,《辛德勒的名单》才算是斯皮尔伯格最能体现自身天才与专注的作品。
但是,不可否认,《战马》这部作品中,斯皮尔伯格叙述战争的技术又上了一层。选择的视角凌厉而刁钻,如同手术刀一般,将战争剖析成细节。然后,一眼见底。
叙述战马,主角自然是一匹马。而且,是一匹天资出众的马。故事本身的结构,有如后世的网络小说。在表面看来,似乎是一个农夫与一个地主之间的矛盾,并以此引发出在拍卖会上的竞价。然而,实际上,无论地主和农夫怎么竞价,抬高的都是这匹马的身价。
而随后,这匹马引发出的有关于能否犁地的争论,只不过是一个铺垫而已。这个铺垫为后来的成功,奠定了基础。出于同情弱者的心思,观众很容易便可以代入年轻的男主角阿尔伯特。
而下雨天,阿尔伯特和这匹马乔伊的成功,便是经典的逆袭和后世网文中踩人打脸的情节。虽然不知道斯皮尔伯格是不是读过中国人的网文,但是,这其间结构上的巧合,并不仅仅是巧合而已。
每一个巧合的背后,都会有相应的规则在——或许人的青春时,总会需要一些让自己骄傲的事情。需要一些战胜其他人其他事的快乐。而这个过程,可以被称为奋斗。如同战马飞奔,意气风发。
而这个主题,不仅仅是在后世中国人的网文中有,在老美的好莱坞,也是永恒的主题。所以,当斯皮尔伯格的《战马》一出,便立刻在上映的当天,即美国人的圣诞节,引起轰动。
而有了这一番奋进的意味垫底。其后的电影基调自然是水到渠成。无论色调多么压抑,在战场上,便似乎总有那么一个飞奔的影子和畅快的嘶鸣。
而余生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却并不仅仅是体味到这一层意思。在余生看来,《战马》这个故事完全可以延展开去。从上古人类开始驯化马匹建立骑兵,一直到战马逐渐被各种热武器、装甲车、机动化装备所取代。
马这种动物,几乎见证了整个人类的文明史和战争史!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没有哪个能排得上名号的文明或者国度是不使用马匹,是没有骑兵的!即便是中国这种农耕文明的代表。也曾经数次建立过世界上最强大的骑兵!这还不算成吉思汗建立的差点统一了欧亚大陆的蒙古骑兵!
而即便在这个时代,马匹仍旧是战争所需的主要物资之一。虽然,在后世人的印象中,德国人大部分都是开着汽车或者骑着摩托车发动闪电战的。但实际上。在二战中,德国人的马匹数量一直保持在一百一十万左右!直到一九四三年十一月,所有三百二十二个德国陆军和党卫军的作战师中,只有五十二个作战师实现了摩托化。或者装甲化。比例不到百分之二十。
剩下的百分之八十的军队,大部分的,依靠的仍旧是马匹!这倒并不是说德国人不想用汽车或者摩托车。而是因为到了一九四三年,德国人虽然已经占据了欧洲的大部分区域,但是,由于战线拉得太长,所以,所有的汽车和摩托车的维修和燃油供给都变得十分困难。
而此时,马匹的优势便显现了出来。自然界数千万年进化出来的物种,可以以遍地而生的草料为食,以河流中的河水解渴。除此之外,便再无多余的需求。管理和使用的成本极低。
但是,德国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事实证明马匹不可能被完全取代的时候,却将原本的“快速部队”废除,组建新兵种“装甲部队”。原来的骑兵和马匹,都逐渐的被改组分拆,吸收进入步兵单位,半机械化部队,甚至是后勤保障部队。
然而与德国人相反的是,苏联军队虽然也开始了大规模装备装甲部队,但也没有完全将骑兵废除。而是互为补充。以适应不同地形中,不同的作战需要。而结果也很明显,苏联人赢了德国人。
余生从后世穿越而来,横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自然对历史的感触更深。所以,他并不打算原样复制斯皮尔伯格的战马,而是会将故事与现实交叉映照,构建出更深重的历史的味道来。
不过,这个时候,并不是思考如何改编《战马》这部电影的良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