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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赴京来,为民除患。如果不拿,这样的人,非在官府帮闲做坏事,就在乡里当盗贼……是诰一出,四邻里甲不能拘拿赴官赴京,使此人在地方做了坏事,案发之日,四邻里甲同坐其罪!的示不虚!
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把人嵌入一个一个单位,变成“单位人”、“固定人”,每个人只有依靠单位才能生存,才能领到工资、口粮。这样,就可以确保每个人的生活都最大限度地为国家机器所控制。
朱元璋在计划经济体制出现前五百多年,即已把传统的“里甲”制度强化成了镶嵌式的社会控制体系,用“里甲”这张大网对全国人民进行了网格化固定。他规定,全国人民,每十户编为一甲,每一百一十户编为一里(一里包括十甲,另十户轮流为里长)。普天下人民,都有了自己归属的“单位”。
朱元璋的里甲制虽然是由历代沿袭而来,其严密程度却大大超越历代。
他规定,“里甲”的首领有组织一里之内生产生活的权力。一里之内的居民,都有互相监督的义务。每家每户都要互相作保,实行连坐,一家犯罪,全体倒霉。他发布《大诰》说,一里之内的每一家都要了解其他家的情况:
要知道这家几口人,是从事什么职业的。比如,读书的,要知道他的教师和同学分别是谁,是上县学还是州学,要一清二楚。当教师的,邻里一定要掌握他的学生们的情况,看看每天出入他家的是不是这些人。
务农的,每天从炕头到地头,天天出来进去,邻里都看得见,这个情况就好掌握了。
做工匠的,邻里们一定要看看他的通行证,掌握他到哪去做工了,一般到远处做大活儿,在外呆的时间可以长些,在附近做小活,应该不久就会回家,邻里要密切掌握这些情况。
经商的,有做大买卖的,有做小买卖的,有走得远的,有走得近的,到哪去都有通行证可以检验,回来的期限就不必严格限定了。不过邻里也要勤打听点,如果一年到头也没有个信,两年还没回来,邻里就要到这个人家里去问问缘故。(《大诰续编·互知丁业第三》)之所以要如此严密地掌握邻里情况,是为了一发现不安定因素,就可以立刻汇报给官府。“一里之中,如果发现了强盗小偷,逃出军队的人,逃归的犯人以及其他不守规矩胡乱生事的人,里长和德高望重的老人,就要召集同里的人抓来送到官府里去,如果不这样办,严惩不贷。”
在这样严密的社会控制之下,游手好闲之人当然没有了生存空间。朱元璋重申:“一里之间,如果有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里长们坐视不管,邻居亲戚也不抓他送官,那么这个游手好闲的人处死,里长们还有他的邻居亲戚们都流放到边疆!”
里甲制度如同一个个牢笼,使天下人“如鸟之在笼,兽之在柙,虽欲放逸,有不可得”。浪儿出身的朱元璋坐了天下,当然要防止第二个朱元璋出现。
第五节 户籍制度的前世今生
在诸多“中国特色”中,户籍制度是浓重的一笔。
举目当今世界各国,没有其他国家有中国这样严厉、周密的户籍制度。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二元结构的封闭式户籍管理模式构成了世界罕见的铜墙铁壁,曾经把人牢牢束缚在户口所在地上。离开了户口本,一个人无法领到口粮,也无法找到工作。即使在户口制度已经大大松动的今天,办理户口的程序也依然严格而复杂。除了毕业分配和人员调动等少数情况外,一般外来从业人员很难获得所在城市的户籍。
在大多数国家,公民有在自己的国家内任意迁徙的自由,并不需要公安部门的同意。农民在城里找了份工作或者买了间房,搬家进城,立刻就成城里人,并不需要办什么“农转非”。同样,公民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也不需要办理什么迁转手续。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大多数国家,一切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并没有“城里人”、“乡下人”,“本市户口”、“外地户口”的区别。
同样,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公安部门并无权掌握公民个人的详尽信息,也不靠户口来管理社会治安。比如在加拿大,唯一与户口本类似的证件——出生证是由医院出具,并可保留复印件,原件由个人保存。而中国的户口由公安部门开具,并保留在该部门。
到现在为止,中国的户籍制度仍具有其他国家户籍制度所没有的一系列特点:社会分割性、二元强化性、等级性、世袭性、超稳定性和功能多元性等基本特征。
在大明王朝的户口体系里,人生来是不平等的,户口有官员、普通民籍和贱籍之分。有些人生来可以享受特殊待遇,有些人生来则受歧视。比如官员人家可以享有优先做官(荫补)的特权以及减免税收的资格,而军户、乐户和丐户等被列为贱籍。这种等级分明的精神仍然活在当今中国,只不过被简化成了两大等级: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
在明代,户口的最主要功能是为了治安,所以要互知丁业。对比之下,我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户籍管理制度,同样是一个遍布各地、各行业,笼罩了一切社会成员的社会治安网络。今天的街道基本复制了里甲的功能,派出所掌握着辖区里所有的“丁”、“业”情况,以备政府掌握。
传统与现代,在当今中国的各个层次交错重叠。西服领带早已取代了长袍马褂,大巴和小汽车取代了马车和轿子,一幢幢面目雷同的钢筋水泥大厦扫荡掉古老民居。但是,这仅仅是表象。在现代化的外衣之下,传统中国的内核正在如几千年前一样安详地、不动声色地、可怕地静静旋转。
第六节 不许官员下乡
社会底层已经被均匀而严密的大网牢牢罩住了,朱元璋的目光又对准了这张里甲之网控制范围之外的阶层:官员。
中国传统的官僚阶层有着矛盾的个性。一方面,他们惰性强烈,缺乏责任心、事业心,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敷衍塞责、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盛行;另一方面,他们又极富进取心和创造力,为了升官和发财,削尖脑袋,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一旦皇帝的监视稍有放松,他们就会创造出无数贪污枉法的新招来。
而大明王朝官员的这种二重性最为突出,原因在于官员的地位与前代相比大大降低。唐宋以前,官员一直享有很大的权力以及种种优待。譬如一家公司,皇帝是董事长,官员则是股东和高级雇员,公司的前途和发展关乎大家的利益,所以官员们的责任心比较高。而朱元璋把主要权力全部收归己有,官员只剩下执行命令和跑腿一种功用,成了皇族的高级奴隶。这些高级奴隶们没有自主思维和创造的权力,也缺乏创造热情,对公司的前途和命运更是漠不关心。与此同时,他们的多余精力势必要灌注到另一方面,在以权谋私的活动中迸发出更大的活力。
为了管好这些高级奴仆,朱元璋费尽了苦心。他用规章制度捆住官员们的手脚,令他们只能在他严格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他生怕地方官们办事不细心或者不尽心,亲自撰写了《授职到任须知》,对每一级地方官吏的职责都作出详细的规定。他把地方公务分为“发布公告”、“征收田粮”、“管理仓库”、“会计核算”、“受理诉讼”、“管理囚犯”、“管理官署房产”、“管理辖内读书人”、“管理地方渔业”、“管理地方窑冶”等三十一项,并且逐项开列地方官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对这些注意事项往往还列出许多具体的要求。
比如对“管理囚犯”一项,不但要了解已经了结的案件有多少,在押犯人有多少,还要“知入禁年月久近,事体轻重,何者事证明白,何者情节有疑。明白者,即须归结;涉疑者,更宜详审,期在事理狱平,不致冤抑”。谆谆嘱咐,像个碎嘴婆婆,只恨不得一个个手把手教他们干,一身化为千万,在旁边严密监视。对于京官,他则制定了《六部职掌》,把每个部每个司每个科所有大小官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得明明白白,连每个月用多少墨水钱都算得清清楚楚,对他们进行精细化管理。
针对官员们强烈的贪腐热情,朱元璋制定了历史上最为严厉的反贪污法令。他严禁官员们公余出去“潇洒”,规定“官吏嫖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不得再当官”。对官员们的限制性规定的琐碎苛刻,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比如他规定,官员出差时,不能用公车运送私人财物:“因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