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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亚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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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不披上盔甲吗?”普德格伦问道,“我不喜欢那些东西的样子——”他朝街下指指,大家都朝下看。好多人(现在他们走近了,显然是地下人)正从港口方向走过来。他们不像是没有目的走动的人群,他们的举止就像发动攻击的现代士兵,一边向前冲,一边找隐蔽,急于不让城堡窗户里的人看见。

“我不敢再看那副盔甲里面。”王子说,“我披上那副盔甲骑马就像关在一个活动的土牢里,盔甲里有一股魔法和奴役的恶臭。不过我要带上那面盾。”

他离开了房间,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眼睛里发出奇异的光。

“瞧,朋友们。”他说着把盾举起来对着他们,“一小时以前盾还是黑的,没有纹章;现在啊,瞧这个。”那盾已经变得银光闪闪,上面还有比血、比樱桃更红的狮王图像。

“无疑。”王子说,“这就表明阿斯兰将成为我们的好主宰,不论他叫我们死还是活。其实,反正都一样。现在我劝大家都跪下,亲亲阿斯兰的像,然后彼此握握手,就像好朋友可能马上就要分别一样。接着让我们下去,到城里去经受降临到我们头上的风险。”

他们全都照王子所说的办了。不过斯克罗布跟吉尔握手时,他说,“别了,吉尔,很抱歉,我过去是个胆小鬼,而且十分讨厌。希望你能平安回家去。”吉尔说,“别了,尤斯塔斯,很抱歉,我过去那么蠢。”这是他们第一次彼此称呼名字,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不叫名字的。

王子打开了门,他们都走下楼去:三个拿着出鞘的剑,吉尔手里拿着出鞘的刀。那些随从都不见了,王子楼梯脚下那间大房间里空空荡荡。那些灰沉沉、阴森森的灯仍然亮着,借着灯光他们毫不费力地走过一条条走廊,走下一段又一段楼梯。城堡外面的声音在这儿倒不如他们在上面房间听得清楚。屋里寂静如死,空无一人。他们转了一个弯来到底层大厅时才遇到了第一个地下人——一个苍白的胖子,长着一张猪样的脸,正大口大口吃着桌上的残羹剩饭。它尖叫一声(叫声也很像猪叫),就冲到一条长凳下,长尾巴一挥,正好没让普德格伦抓住。随后它飞快地从另一边门冲了出去,追也追不上了。

他们从门厅来到院子。吉尔在假日里上过骑马学校,恰好闻到一股马厩的味儿(在地下世界这种地方闻到这种味儿,可真好闻,又纯正又亲切)。这时尤斯塔斯说,“天哪!看那边!”城堡墙后的什么地方升起了一股壮丽的焰火,碎裂成很多绿星星。

“焰火!”吉尔迷惑不解地说。

“是啊。”尤斯塔斯说,“但你不能以为那些地下人是放着玩的!那一定是个信号。”

“我敢说,对我们可不妙。”普德格伦说。

“朋友们。”王子说,“一旦一个人开始冒这么大的风险,就必须把希望和恐惧置之度外,否则死神或解脱都来不及保全他的荣誉和理智。嗬,我的美人儿(他打开了马厩门)。嗨,老朋友!黑炭,稳住。别出声,雪花!没有忘记你。”

两匹马都被那些奇怪的亮光和闹声吓坏了。吉尔穿过山洞之间的黑洞时胆子那么小,现在却毫无畏惧地走到两匹又顿脚又喷鼻的牲口当中,她和王子一会儿就把马装好鞍子和笼头。两匹马牵出来时仰着头,看来十分神气。吉尔骑上雪花,普德格伦坐在她后面,尤斯塔斯跨上黑炭,坐在王子后面。然后只听得蹄声嘚嘚,他们就骑着马出了大门,向街上驰去。

“幸亏烧伤没什么大的危险。”普德格伦说,一面指着他们右面。那边,不到一百码以外,就有海水在拍打着屋子的墙壁了。

“鼓起勇气!”王子说,“那边的下坡路陡,海水只升到城里最大一座山的半山腰。开头半小时海水离我们可能很近,接下来两小时就不会更近。我更担心的倒是……”他用剑指着一个身高七英尺的大个子地下人,那人长着一口獠牙,后面跟着另外六个各种形状、高矮不一的地下人,他们刚从一条小街里冲出来,躲进人们看不见的屋子的阴影里。

王子带领大家直奔那片红光的方向,但稍稍偏左一点,他的计划是绕过那片火(如果那是火的话),登上高地,希望能找到路通往新挖的出口。他跟其他三个人不同,似乎有点自得其乐。骑马时还吹着口哨,还唱起歌颂阿钦兰王国的霹雳拳击手柯林的一首老歌的片断。事实上他因为长期受魔法幽禁,一旦解脱出来感到十分高兴,相比之下,一切危险似乎只是儿戏了。但其他人都觉得这段路程阴森可怕。

他们后面传来船只互相碰撞、缠绕的声音,建筑物倒下的轰隆隆声。头顶是地下世界顶部那一大片火红的光。前面就是那神秘的红光,那光似乎并没有变得大些。从同一方向还不断传来吵闹、呼喊、尖叫、口哨、哄笑、惨叫、怒吼,闹成一片;黑夜中还升起各种各样的焰火。谁也猜不出这是什么意思。离他们近一点的地方,城市有部分地方被那片红光照亮,部分地方被那些大不相同的阴森森的小精灵的灯照亮。不过还有很多地方两种光都照不到,仍然一片漆黑。地下人的身影就在那些地方不断地冲进去,溜出来,眼睛一直盯着这一行人,始终尽量避开他们的视线。那些人中有的是大脸,有的是小脸,有的长着鱼眼般的大眼睛,有的长着熊眼般的小眼睛,有长着羽毛的,有长着鬃毛的,有长角的,有长獠牙的,有的鼻子长得像鞭绳,有的下巴长得像胡子。有时遇上一群人人数太多,或者靠得太近。王子就挥舞宝剑,装出要打他们的架势。这些家伙就发出各种叫声,有的唬唬叫,有的叽叽叫,有的吱吱叫,然后蹿到黑暗中去。

但等他们爬上一条又一条的陡峭街道,离洪水很远了,而且几乎出了城到内陆一边,事态变得更严重了。这会儿他们已经靠近这片红光,几乎和红光处在同一高度,可是他们仍然看不出这光是怎么回事。不过在这片光照下,他们能把敌人看得更清楚。成百个,也许有几千个小精灵都在朝红光走去。但他们走起路来蜂拥而上,一旦停下,他们就转身面对着这一行人。

普德格伦说:“依我说呀,这些家伙是打算从正面把我们截住。”

“我也是这么想,普德格伦。”王子说,“我们休想从那么多人中杀出一条路来。你们听好!我们往前骑到靠那边房子跟前。我们刚走到,你就溜到阴影里。我和小姐就再往前走几步。我相信有些妖怪就会跟着我们;他们密密麻麻都躲在我们后面呢。你的手臂长,要是可能的话,碰到哪个经过你埋伏的地方,就抓一个活的。我们可以从它嘴里打听到真相,了解他们究竟跟我们有什么过不去的事。”

“可其他的人会不会全都朝我们冲过来抢救那个给我们抓住的呢?”吉尔说话的嗓音不像她竭力装出来那么镇静。

“那么,小姐。”王子说,“你就将看见我们在你身边血战至死,而你必须给狮王以好印象。来吧,好普德格伦。”

沼泽怪像只猫似的迅速溜到阴影里去。其余的人熬过了一两分钟,又继续往前走。接着他们身后忽然传来一连串令人心惊胆战的尖叫声,夹杂着普德格伦那熟悉的声音在说,“行了,别叫了,免得伤着,不然你就真要伤着了,懂吗?人家听了还以为要杀猪呢。”

“抓得好。”王子喝彩道,一面马上把黑炭调转身子,回到屋角上。“尤斯塔斯。”他说,“请你拉住黑炭的头。”随后他下了马,三个人都默默注视着普德格伦把抓住的东西拉到亮处。一看原来是个可怜透顶的小精灵,大约只有三英尺高。头顶上有个像鸡冠似的脊(只是硬邦邦的),粉红的小眼睛,嘴和下巴又大又圆,那张脸看上去就像只小河马。如果他们不是处在这么一种困境中,看见这副模样准会捧腹大笑。

“好了,地下人。”王子说,一面监视着它,一面把手里的剑直指它的脖子,“老老实实说出来,就放你自由。跟我们耍花招,你就死定了。普德格伦,你紧紧抓住它的嘴,它怎么能说话呢?”

“对,而且它也不能咬人。”普德格伦说,“如果我也长了一双你们人类那样可笑的软绵绵的手(尊贵的殿下除外),这会儿我早就浑身是血了。不过连沼泽怪也不喜欢老被它嚼啊。”

“小子!”王子对小精灵说,“再咬一口,就叫你死。让它张嘴,普德格伦。”

“咦——咦——咦。”那地下人尖声叫喊,“让我走,让我走。不是我。我没干。”

“没干什么?”普德格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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