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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甲美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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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做过 100家左右的新店筹备工作,参与过 300 多次新店开 设计划的拟定工作。我们必须组织好货源,陈列货架,筹划广告等,更不用 说雇佣和培训员工了。时至今日,仍有许多各种各样的事情留在我的记忆里。 记得有一次,我不准备为住汽车旅馆而浪费钱,于是我们就全部睡在一个朋 友家中的地板上,好在他的房子尚未配上家具。

费罗尔德·阿伦在早期的沃马特公司里卓尔不群,与我不同,他做事极 有条理,我总说这是由于他具有德国血统的缘故。

他是那样一种人,就是如果他有一系列事情要做,他会把它们一一记在 纸上,然后有条不紊地去做。他总爱杀回马枪,来反复检查自己交办过的事 是否落实。我则不按计划行事,总爱随心所欲。

  一旦准备就绪,我就得飞往下一个城市或商店,非得如此,我不愿浪费 时间去等其他的人,这可能就是我总不能真正地与飞行员相处良好的原因。 好像每当我准备出发的时候,他们总是还未准备好。但无论如何,我酷爱飞 行。在天空中摸索着前进,是一种挑战。判断天气变化,操作飞机上的各种 机械,独立做这一切事情。除此之外,我特别欣赏自己可以随心所欲,想去 哪儿就去哪儿,想什么时候动身,便立刻就走。再说,我也喜欢去看别人的 操作情况,而公司的驾驶员又总不能老是在天上飞。所以,我对公司里的飞 行员说,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说: “小伙子们,如果你们希望享受驾驶 飞机的乐趣,我建议你们在没有飞行任务的时候,多花点时间去查查我们的 百货商店里存货的情况。”我对这个主意颇为得意。他们需要学习一些商业 知识,这样他们的飞行便可为我分忧,他们自己在飞行中又能得到更多的乐 趣。我的建议维持了 3 个月左右,招来了各种非议。我听到了各种借口,比 如,起飞前要去核查天气情况,平时要注意飞机的维护和保养等等。最后, 我不得不作出让步,不再坚持随心所欲、任意起降的习惯。如今,我们的飞 行员花在飞机上的时间同别人呆在商店里的时间一样多。 杰克·休梅克:

我进入公司后,所开的第一家店是设在密苏里州的圣罗伯特的第 21 家 沃马特商店。那些参与设店的人必须在土木工程结束后,让开店的一切事项 就绪,然而常常事与愿违。有一次我们接管一家新店,停车场尚未完工,尚 未铺路面,也没有划分停车道,甚至没有停车区或其他各种标志。所以,我 和商店的经理加里·赖因博思商量,应尽力避免在商店开张时造成混乱的局 面。后来,当看到一家快餐店老板的送货车上装满了大油桶时,我们眼睛一 亮。经商议,我们以后以优惠价向他供应油品,但他在开幕当天将油桶借给 我们。我们用绳子和旗帜固定在桶上,拉出了一个临时停车场,那时我们就 这么干。萨姆要我们把事情做好,只要能做成事,用什么办法他都无所谓。 因此,我们思维活跃,做事迅速。

我还记得另一次新店开张的情况。经过努力,我们在阿肯色州靠近 40 号州际公路的莫里尔顿建了一家新店,以取代萨姆一直引以为荣的由原可口 可乐厂改建而成的老店。我的上司是费罗尔德·阿伦,他要我创一次新纪录, 在三周内将店开出来。我说,很好。但他出了个错,延误了一星期的时间, 我们于是只有两周的工作时间。我们拼命去做,可惜未能如愿。好不容易在 感恩节那天开张了,结果一塌糊涂。当萨姆驱车前来视察时,我站在店们口 恭候。他看到现场乱七八糟,但却没有露出不悦,因为他知道我们确实已经 尽力了,不忍打击我们的积极性。于是他只说: “伙计们,商店看上去还不 错。”说完开车走了。

很显然,我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视察和奔波上,了解我们的店是否在做 该做的事,我给我们所有的经理压上很重的担子,也要求他们亲自下商店检 查工作。我的工作方式是将商店的日常管理责任下放给他们,如早期的费罗 尔德·阿伦和罗恩·迈耶,后来的杰克·休梅克,最后是戴维·格拉斯和唐 ·索 德奎斯特。所以,我的任务是挑选优秀人才,然后便赋予其最大的权限和责 任。

曾经有人间我是不是一个大事小事都要参与的或爱伸手揽事的那种管理 者。我认为,作为管理者,我却更喜欢到处巡视,在巡视中我会关心大小事

情。我让经理们自己决定事情,倘若他们有错,我也会提出批评和建议。我 对数字特别感兴趣,因此非常关心商店的经营报告,以及从各方面获得的信 息。我想,这种管理风格多半是由我们的特点和本能决定的,我既能充分施 展自己的长处,又能依靠别人来弥补我的不足。

如前所述,我很早就发现自己对记数有特别的天赋。我对人名或其他许 多事,就不如对数字那么敏感,任何数字几乎过目不忘。所以每周六早上两、 三点钟,我就来到公司,在开周六会前逐一阅读一个星期的各项统计数字。 从这些统计表上我可看出每家分店的经营情况。尽管很长时间不到那家分店 去了,只要略为提醒我一下,诸如经理是谁,我便可以记起他们本周的经营 状况和工资开销等等。我固定每周六早上阅读一家分店的统计资料, 一般 每次要读 3 小时左右,读完这些报表之后感觉精神特别好,有时好几天都很 愉快。

如果有人问我,是不是一个做事有条理的人,我会脱口而出 “不”,完 全不是。按部就班地做事会降低我的办事效率,对我毫无益处。我尽力去做 原先自己想要做的事,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但我确实不大可能完全按照计 划行事。我的这种工作方式或多或少已让我的两个秘书洛雷塔·博斯和贝 基·埃利奥特吃尽了苦头,我做事总是毫无章法。 洛雷塔·博斯 (秘书,任职25年):

他总爱这样,脑子转得比别人快十倍。我是说他行动迅速,想到什么就 去做什么——不论有无其他已计划好的事要等着做,他总是以自己想到的事 先做。但每个人都有预定的计划,结果往往发生冲突,每当发生这样的事, 萨姆只好召开会议进行协商。

在头几年,这引起了许多尴尬的局面。我给他安排好了要会见的人,到 时候他却完全抛在脑后。我们有两本台历,一本在他桌上,另一本在我这里, 但完全徒劳,于事无补。我安排好从达拉斯飞来的人与他会面,可当我早上 8 点来到公司接待他们时,竟发现萨姆已于 5 点钟就离开了公司,没人知道 他的去向。我只得对那些人说:“他走了。”如此几次后,我对萨姆说:“我 没办法再为你安排约会时间了。”他回答说: “最好不过。”于是乎由他自 己安排与别人见面的时间,但他总是约了又忘,还得由我来收拾残局。我为 他工作了 25年仍做不好这件事,我想别的什么人恐怕也难以办到。

除了周六早上的查阅统计报表和主持例会外,我没有其他更多的例行公 事。在旅行中我总是随身带一只小录音机,录下我和同事们谈话时产生的想 法。我通常也随身带着那本黄色笔记本,上面记着公司要做的 10至 15件事, 这些事常常使得我们公司的一些经理们大伤脑筋,但这一做法也是我对公司 做出贡献的一个重要方面。 戴维·格拉斯:

当萨姆一旦决定做某件事,就决不手软。他甚至会耗尽你的精力。他会 提出一个想法,我们大家讨论之后可能觉得这样做为时尚早——或者根本不 可能去做,好像事情已解决了。要是他确信自己的想法是对的,那么这个想 法他还会反复地提出来,让我们反复地讨论,一个星期接着一个星期,没完 没了,直到最后每个人都觉得与其和他争辩,还不如直接去做那件事要容易 得多了,于是大家只好同意。我认为这是一种耗尽你精力的管理方式。

  我的一种保持工作进度的方式是每天早上很早就到办公室,即便周六不 阅读报表的话也是如此。我经常凌晨4 点半就已在办公室了, “一天之际在 于晨”,在这段时间里,我可以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进行思考和计划,也可 用这段时间为公司报纸 《沃马特世界》撰写文章。 A ·L ·约翰逊(沃马特副总裁):

我想,萨姆的一个伟大力量在于他的独创性,他只属于他自己,独立思 考。因此,他从不是橡皮图章式的主管,也从不随声附和任何人或任何事。

回顾创业之初,我当商品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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