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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一饮而尽,“这酒这样个喝法是不是浪费啊?”
孙健问道:“你是不是还想再罚一杯?”
唐宋瞪他一眼,“对了,海姐怎么认识孙健的?这世界太小了。”
海红霞看着唐宋笑着说:“怎么?只许你有哥们,就不准我们交两个真心朋友?”
唐宋嘿嘿一笑;“海姐,可不能这样冤枉人。咳,天地良心……”
海红霞打断他的话,“打住打住,呵呵,你们还真是同学,嘴巴都一样,不是抹了蜜就像带了刀子,唉,幸好你海姐是过来人呢,说说,上学的时候骗过多少女孩子了?”
孙健大叫:“海姐,我可没惹你吧?要修理找他。”
唐宋笑道:“呵呵,要说骗女孩子当然问你。这个你经验丰富。”
孙健懒得理他。
海红霞替他倒上酒,“又不是什么丑事,现在哪个男人在青春年少时没点光辉岁月呢?是不是海姐陪你们喝酒蛮郁闷?这样吧,这KTV老板是我一个朋友,让他叫两个女孩子上来?”
唐宋看看孙健,“酒是穿肠毒药,已经在这儿了,钢刀呢?刮骨的不要,唱唱歌就行。”
海红霞媚他一眼,“当然唱唱歌,不然你还想干什么?”
孙健哈哈大笑起来,“看看吧,这就是你刚夸的好男人。三分钟,原形毕露。我看你在李毅雯面前能挺几分钟。”
海红霞笑道:“行!既然来了玩就玩个痛快,还要什么跟海姐说。”
说完出去安排了,唐宋这才问孙健:“你们俩怎么……?”说时拿手比划。
孙健靠回沙发上,“几个月前,还不是为了广告位的事,七找八找找上我了,一聊才知道她是连重的前妻。这不就绕到你这儿来了。”
唐宋说:“还真巧!怎么你在单位都名声在外了?都找上你了。”
“少扯淡了。谁知道海红霞……呃,你还别说,我跟她也没打过几回交道,但直觉这个女人不简单。”
“才知道不简单?她今天唱的这是哪一出啊?”
孙健也摇头,“只说约几个都认识的朋友一起坐坐,其实我也没帮上她什么忙,听说她那家海视搞的不错。”
海红霞回的时候领着一男的和两个年轻的女孩子上来,先介绍男的,是这儿的老板岳战,岳战老练而客套的让他们以后经常过来玩,说海姐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寒暄一番留下两张名片就走了。
海红霞让那两女孩子坐下,暧昧的对他们两个说:“这两个女孩子是这里最会唱歌的了,还是学生,别吓着人家咧。我刚接了个电话,一点小事处理一下。马上回来,你们先唱着,不会怪海姐吧?”
两个女孩子绝对风月场所的老手,两边坐下后,一个唱歌一个倒酒,一个卖乖一个发嗲,孙健和唐宋相视一笑,这阵仗对他们来说司空见惯,小菜一碟。心里都猜到了海红霞未必真有什么事要处理,今天所谓出来坐坐也是别有用心,但若以为这样就能够搞定他们那真是要大失所望了。
一个小时后,海红霞还没有出现,两人有点不爽,准备闪人了。出于礼貌,下楼的时候给她打了个电话。电话里海红霞一个劲的说对不住,改天一定认罚。搞的唐宋和孙健相当郁闷,这算什么回事?
回家的路上唐宋想想好笑,打开车窗,让夜风吹吹身上的酒气和那女孩子的香味,幸好他没让那女孩往身上贴。想起纪晓蓝托他找赞助的事,唐宋绕道学校,在大门处打电话看看纪晓蓝在不在。
在纪晓蓝住的楼下拿到资料,问她:“干嘛呢在?还有什么事没?如果没有的话出去溜达溜达?”
纪晓蓝犹豫了五秒钟,“我换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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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在可可西里门口停下,还没下车就听到里面震耳的音乐声,纪晓蓝坐在车里不愿下来。
“呵呵,没你想象的那么恐怖。你不是老问我为什么喜欢泡在这种地方吗?进去看看。”
五秒钟后纪晓蓝还是跟着唐宋进去了。九点刚过,正是这里开始热闹的时候。震天的音乐声中,纪晓蓝感觉快要眩晕,差点要立刻退出来,看着前面的唐宋一咬牙赴刑场似的往里走。拥挤的空间,空气都像是显得拥挤,弥漫着一股混合了酒精、烟味、香水还有汗水的味道,昏暗的灯光,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散布在一个个角落,转动闪烁的彩灯折射和交流着认识或不认识的暧昧眼神。五月的夜晚并不热,这里的温度被人为的升高,还开着空调,女孩子穿着三伏天的衣服,有意无意暴露着自己的热情、身体或许还有欲望。表演还没有开始,人不是很多,唐宋找了一个散台坐下,看着纪晓蓝脸上难受得几乎痛苦的表情,“要不我们走吧?”
纪晓蓝眼光扫了下四周,再看着他慢慢而坚决的摇摇头。唐宋突然感觉心里有丝隐隐的痛。
这时丁薇看见他了,过来打招呼。丁薇是这儿一经理,唐宋也替她介绍纪晓蓝,“纪晓蓝,发小,大学同学,今天过来坐坐。”
丁薇给自己倒上一杯酒跟唐宋干了,纪晓蓝只蜻蜓点水式的碰了碰。
酒吧里太喧嚣,每个人说话要不是扯着嗓子吼就是亲密的咬耳朵,扯嗓子不仅难受还会暴露许多不想被暴露的秘密。虽然近在咫尺,纪晓蓝却听不到他们说的一个字,只看见唐宋和丁薇两人头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笑着,这让她感到更加难受,借机扭转头去看四周的人,仿佛每个人都这样,不是咬耳朵笑着就是随着音乐晃着脑袋,只有她,与这一切无关。突然之间她后悔不该进来,再看唐宋,明明就在眼前,却像是从来不曾认识那样的遥远和陌生。她轻轻拿起酒杯喝了一口,苦。
丁薇走时让人送来一盘果拼,女服务生一见唐宋就亲热的喊道:“百威王子,好久没来看我们哩。”百威王子是这里服务生送给唐宋的外号,他以前来总是半打百威,一个人喝酒时谁都不屌,时间一久都熟悉了,送了他一百威王子的外号。还暧昧的笑话他:酷里带着屌。
今天他们喝的是红酒,唐宋知道纪晓蓝不喝酒,把水果推到她面前,纪晓蓝不看水果看着他,眼睛里充满忧伤还有茫然。看的唐宋不自然起来,是心里的不自然。
纪晓蓝问他:“你都认识他们吗?”
这时候唐宋真想说不认识,“是啊,你知道我以前住这附近,经常来。”
“这里也是你跟我说李牧请你去北京,你不想离开武汉的原因之一吧?”唐宋不想离开武汉有这里的原因,不是因为武汉这里的夜生活有多么令他流连忘返,而是他每次他来到这些地方,看着那些即使是毫不相干的人,他脑子可以一片空白的静下来,让他有一种安全感和宁静,所以他喜欢一个人上酒吧。
唐宋把椅子搬到离纪晓蓝更近一些,“你还记得大一那年暑假吗?”
纪晓蓝点头,“你一个人跑去了上海,还差点回不来。”
“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黄浦江上吹来那夜风的味道和在我身边来来往往的陌生人。”
纪晓蓝轻轻说:“你曾经说过的。”
“我是说过,那感觉还像是在昨天,那记忆更加深刻。可有两件事我对任何人即使是你我也没有说起过。”
纪晓蓝看着他,两人间的距离只有几公分,他们认识十二年来从未离得这么近过。
唐宋一口喝掉杯中的酒,“我是二OOO年7月28号下午四点在汉口火车站上的火车,8月9号晚上十点回的武汉,武昌南站。当火车靠近车站,在大东门桥上我看到夜色中的街景,就是武珞路傅家坡那一片,那时候才来武汉一年,并不熟悉,但我认识,不陌生,就在那一刻,我眼泪都出来了,我知道我不会再迷路。你不知道那是我记忆中最最深刻的泪水,但那不过是那一个礼拜里的第二次眼泪。”
纪晓蓝陪他一起喝酒,“你从未说起过的。”
唐宋笑笑,笑中夹杂着自怜和自嘲。“是的,我不愿意被任何人知道。在上海的十一天让我恍若再世为人,它改变了我太多东西。包括我的人生和价值观念,还有我身上一些让你感到越来越陌生的东西。8月7号中午,我饿的实在不行了,说出来你都不会相信,我偷东西了,两个大西瓜,是我在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上偷的,那司机就在车上睡觉。然后我找了一角落,把西瓜砸开,就那样用手抓起来吃,边吃眼泪边吧嗒吧嗒滴下来。”
纪晓蓝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