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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剑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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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还是能够到星云大殿藏兵库挑选一件兵器。

    斩仙剑还给了日月魔宗。

    天诛剑也送回了夏家,现如今,林奇用的只是普通佩剑,正好缺少一把用地顺手的剑。

 第361章 离开前的准备

    藏兵库,一间专门放置剑类兵器的房间里,这里仿佛是剑的集中地,长剑,短剑,巨剑,宽剑,双手剑……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几乎什么都类型的都有,最重要的是这里面的剑都是灵器级的武器。

    只不过,这里的兵器都属于“封装”状态,意思是这些兵器看上去都跟寻常兵器没什么不同,只有当你选择了它,用自己的鲜血将它开光之后才知道这把剑到底有什么功效,虽说都是灵器,但灵器也有上中下和极品之分,同时每一把武器都属于自己的能力,有的锋利,有的迅疾,有的拥有属性,还有的拥有奇特的异能,就像是长眉道人的“勾魂”,只不过这类兵器已属于灵器极品,房间里随意堆放了近千兵器,极品灵器属于凤毛麟角般的存在,哪怕是就躺在你的脚边你也认不出来。

    林奇在房间里四处游走,发现这些兵器除了造型不同,入手的感觉都一模一样,正跟刚刚那个管事人员说的一样,只有认定了这些武器用鲜血开光才知道选中的剑到底拥有什么能力。

    在众多“剑”当中,林奇挑选了一把他习惯使用的三尺长剑,剑身宽约一指,两侧有凹痕,通常来说一般的剑刺中敌人身体后,血并不会立即喷射出来,如果剑身有凹痕的话,血液就会顺着那儿流淌喷发,剑柄造型寻常,总体看来也就只有剑身上的那两个竖起来的“二”字凹痕有点独特,怎么看都像是再寻常不过的剑。

    在这把剑旁边有几把剑林奇留意了很久,其中一把和长眉道长的勾魂有异曲同工之妙,剑尖处向内凹陷一点形成一个倒钩,导购的方向剑刃比另外一段锋利得多。另外一把剑身有两指多宽,刃口极细,吹毛断发,隔着一定距离都能感受得到这把剑的锋芒;最后一把长剑更为特别,剑刃两段有像梳子一样的齿子,如果刺进敌人身体再拔出来,结果想想令人让人头皮发麻,这三把剑都是为了杀人而制造,虽然都处于“封装”状态,但林奇凭借剑客的意识,他觉得这三把剑背负了太多的鲜血和冤孽,尽管剑制造出来本就是为了杀戮,但他始终觉得剑客不是杀戮的机器,剑只是剑客,剑修自我防护的一种手段,求生的一种能力。

    藏兵库外面是一个广场,林奇出来的时候发现妙音和林栋早就等候于此了,妙音挑选的是一对漂亮且精致小巧的耳环,应该属于暗器一类,她没有过多介绍,而林栋挑选的是一件防护内甲。

    好像也没什么事了,林栋邀请妙音赏花,林奇想了想拱手说告辞就要离开。

    林栋突然叫住他:“等等。”

    “有何指教?”林奇问。

    林栋嘿笑:“我们之间好像还有些事情没有解决不是吗?”。

    “你指的是……”林奇耸了耸肩,无奈道:“我们之间好像没什么纠葛吧?无错小说网不少字”

    “任务前我说过一句话,你我之间的恩怨会在任务结束后有所了断。”

    “我记得。”

    林栋点头:“那好,林奇,你拔剑吧!”

    “我拒绝。”林奇羊场离去,走远了后飘来一句话:“这是一场无意义的争斗,另外,我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想做什么,但你的演技未免也太烂了一些,做的事情和你本身的性格显得格格不入,该怎么形容呢,应该叫做四不像吧!”

    林栋转头看向妙音,阳光照在他懒洋洋五官上面更显英俊:“妙音小姐,我演得真的很假吗?”。

    妙音点头承认。

    “可我觉得已经很入戏了。”林栋一拍额头,很是痛心疾首。

    夜晚,林奇来到书生和小乞丐工作地对方,从老板口中得知二人的情况,不过,有一点倒让他非常非常的吃惊,那个小乞丐居然是女孩,梳洗打扮过后他差点没认出来,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看起来有种富贵人家小姐的气息,可惜的是对于以前的事情她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好在,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还说自己即便是找到了自己的家人未必是一件好事,认祖归宗什么的她是不想了,她说自己就想好好跟着书生,这辈子就守着他过了。

    书生正在喝茶,听了这话当场喷了出来,劝说她年纪还小千万别这样想,可小乞丐她不听,还说她有一种直觉,他以后会有很了不起的成就,跟着他自己心里也安稳。

    在隔壁不愿的客栈里,林奇摆了一桌宴席,一来是为了犒劳自己成功完成任务,功成身退,二来是为了道别,毕竟这次前往红古沙漠需要好一段时间才能回来。

    一听说林奇要走,几人就追问他要去哪里,得知真相后。

    药店老板吁了口气,脸色顿时沉了下来,他叫做于大庆,也是穷苦人出生,但运气好被一个老中医收留,从此便走上了这条道,他虽然不是武者,同时也很难跟武者打交道,但武者们的事迹总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天天耳濡目染,有的东西甚至比林奇这些晚辈后生还要清楚。

    林奇听他说,红古沙漠很早很早就存在了,每隔三年时间会开启一次,只有凝真境武者可以进入历练,那里面充满各种奇花异草,甚至是令人从废材变成天才的奇遇,每年都会吸引大批年轻一辈前往。只不过秘境里危险重重,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沦为万劫不复的困境,每年都会有三五成年轻武者葬送在里面,说到最后他还劝说林奇不要去。

    林奇笑了笑,谢过对方的关心后说自己早有打算,并不是只身前往,而是有其他同伴一同前往。

    可于大庆还是摇头:“事实上里面最危险的不是四处横行的妖兽,也不是什么天灾地变,更不是什么的毒虫猛兽,而是人心。因为里面充满了各种能够改变自身命运的宝贝,为了这些东西亲生兄弟反目都不稀奇,而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莫过于随时可能有害人之心的同伴。”

    “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们的关心。”林奇举起杯子爽朗一笑:“大家举杯祝贺我一路顺风,凯旋而归,我先干为敬。”

 第362章 黄埔无情

    深夜,林奇咬破手指,从中逼出一滴鲜血洒落在剑上,仿佛是低落进了大海里,血液瞬间落在剑身上后立即散开,逐渐没入剑身内部。

    片刻,一道荧光从剑上扩散开来,光芒照亮了屋子里没一个角落。剑身变得透明起来,仿佛那并不是一把剑,而是一汪清水被束缚在了剑里,如梦似幻。

    这个时候林奇惊讶的发现这把剑在手中没有丝毫重量,若不是手中还有真实的触感,真不觉得手中握着一把剑,随手舞动几下发现剑在空气中没有丝毫阻碍,说不出的顺畅。剑气在空气中激射出去,一条直线上的树叶被集体一分为二,分割均匀。

    “好剑!”他发出一声由心的感慨,尽管比不上斩仙剑,但林奇觉得比它还要好上几倍,至少他完全的属于自己,同时也可以发挥出百分之百的威力,至少他适合自己。

    每一把剑都有属于自己的名字,没一把剑都有属于自己真正的主人,林奇觉得自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佩剑,自己应该给这把剑取一个名字,可取什么名字好呢,他可不擅长这个。

    思想来去,他找到了一个自己满意的名字——“秋水。”

    秋叶漫天,剑身如水,就叫秋水剑好了。

    他觉得这个名字顺口,也好听,还有一点点高雅的感觉,他自己非常的喜欢。

    第二天,林奇早早的来到星云大殿背后的广场上面,出乎预料的是前往红古沙漠的年轻一辈有数百人之多,妙音被一群少年围在中间,看起来非常受欢迎。

    啪!

    林栋拍了林奇肩膀一下。

    在虚无剑意的帮助下,他早就察觉到了林栋的接近,但他不知道是为什么,对方的速度并不是很快,可自己就是没有躲开,仿佛冥冥之中已经被他的节奏所带动。

    林奇看着这么多人,慢慢皱起眉头,不太确定的道:“这些人都会前往红古沙漠?”

    “当然不是。”林栋看了林奇一眼,用一副你应该知道的表情看着他:“你难道没看出来吗?”。

    “我明白了,这里聚集这么多人,是要进行一场筛选对吗?”。林奇道。

    “是的。”

    事实果然如此,不少人已经提前猜到了,星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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