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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重要环节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当时的白宝山和吴子明着实吓一大跳。
他们认为这件事一定惊动了当地公安局和奎屯驻军。因他们鸣了枪,暴露了自己。
两人没敢走乌伊公路,也没敢乘坐火车和汽车,更没敢在路上停留。他们先向东南,再折头向东北,在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中连续步行了20多个小时。直到第二天下午,两人来到石河子下野地垦区的141团场,才乘坐班车返回147团场住地。
此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他们没敢再去奎屯。
141团场,距白宝山服刑的新安监狱较近,这也是他做零星犯时常来的地方。
请记住141团场。
不久之后,这里发生了一件奇特的说不上是什么案件的案件,曾使当地警方久久困惑不解。
那是白宝山选定的又一个攻击目标——白宝山的这个决定,与他败走奎屯,途经141团场有关。
就算是触景生情吧,白宝山回忆起,141团场有个军械库。当年白宝山服刑时,同监的一名人犯在141团军械库盗窃过武器,白宝山曾详细询问过这个军械库的情况和他盗窃的过程。
第九章
一、141团“军械库”遭劫,两条护院犬被枪杀
石河子141团场距147团场约55公里,距石河子市70公里,三地形成个三角形。石河子市下属有两个农垦区,一个是下野地垦区,在沙湾县境内,统辖包括141团在内的9个团场;一个是莫索湾垦区,在玛纳斯县境内,统辖147团等4个团场。
141团场的军械库,存放本团民兵训练用的枪械、弹药。白宝山自奎屯归来,路过141团时,从外部观察这个仓库的位置。
一个新的袭击计划,迅速形成了。
白宝山把这个计划看得十分重要,为了确保实施无误,他和吴子明多次骑摩托车到141团场踩点,摸清周围环境及军城库的值班情况。
军械库是个独立的院落,周围没有重要机关,对面是团场中心小学,外围都是菜地。军械库围墙很高,不易攀登,大铁门牢固,加有铁锁。该库白天无人值班,但院里豢养着护院的狼狗。晚上有值勤人员,人数不详。
白宝山跟吴子明商量,他主张把作案时间定在白天,这主要是想利用白天仓库无人值班的便利条件,因库房周围空旷,
老汉没动。
白宝山就吼了他一声:“没你的事儿,少惹麻烦!”
这时,吴子明也从后边赶过来。
老汉立刻走开了。这两人不像好人,但他并没看见他们要干什么。心里生疑,但还是走到自己的地里浇水去了。
白宝山行动前就遇到了人,这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必须加快行动的速度。鱼杆套狗的方法放弃掉,他撬开铁门,一进院子就端起了枪。
其实不用枪也是不行的。院里的狼狗不只一条。刚刚推开铁门,第一只狗便扑上来,龇着犬牙,冲他吠叫不止。
白宝山没有犹豫,把枪一顺,对准狼狗。砰砰就是两枪,那狗应声倒下,嘴角流出鲜血。这时他又听见值班室内还有狗叫,白宝山冲过去,又朝屋里开了两枪。他的射击有如神助,两条狗都被击穿心脏,一条在院子里毙命,一条死在值班室办公桌下。
白宝山、吴子明迅速撬开3号库房的大门,进去查找一遍——非常遗憾,库房里并没有他们期望的枪支弹药。
两人出来,又撬开1号库房。
结果是一样的。库房的货架上放着炸药、导火索,穿甲弹、人工防雹弹,还有部分服装和其他器材,但没有军用武器,仅在一个货架上放些空的自动步枪弹夹。
由于响了枪——白宝山原计划不开枪,在时间上不允许他们再做拖延,白宝山不甘心地撤离了军械库。
这一次,白宝山又没达到预期的目的。他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他不知道141团军械库在他离开新疆的这段时间里已发生了变化。1996年,兵团系统加强对武器弹药的集中营被人撞见的可能性较小。
关于采用哪种方式,白宝山认为,翻墙不可取,即便能够进去,出来也会麻烦。应准备专门工具,把大门撬开。这样他们可进可退。打开里边的库房大门可以采用同样的方法。
为此,两人找到148团的一家修造厂,请锻工用六棱钢打了两条撬杠,一长一短,备用。
如何对付院子里的狗?按照白宝山的计划,不开枪,可以用“鱼钩套狗法”把狗制服。具体方式是用一束底钩,绑上肉,狗一吃就会被鱼钩挂住,不敢乱叫。再想办法把狗打死。
其他一些细节,白宝山也都做了准备。
7月5日,白宝山、吴子明带着干粮和饮用水,带着装枪的提兜,坐班车来到141团场。白宝山黑汗衫、蓝裤子、白球鞋;吴子明绿马甲、绿军裤,网眼皮凉鞋。两人先来到距军械库大约一公里远的树林里休息,吃些东西,并在这里制作好套狗用的鱼杆。
下午6点(相当于4点),按照预定计划,两人从树林子里出来,一前一后走向军械库。
周围很安静,对面的小学校园静悄悄的,周围的菜地里也不见一个人影。
还是像以前一样,白宝山拿着撬杠,动手撬门,吴子明在后边的墙角上做掩护。
十分不巧,白宝山自从来到新疆,每每作案总是不巧——有位老汉从家里出来,途经军械库到自家莱地去干活,恰恰看到白宝山背着一支枪,蹲在仓库大门口,不知道在干什么。
老汉站住。
白宝山瞪他,用手比划了两下,让他离开。理,各团的军械库、弹药库大都撤消,141团军械库已改为“人工影响天气器材库”。虽然他的计划安排得很周密,但这个关键的信息没捕捉到,他只能空手而回。
白宝山、吴子明返回他们的出发地——那片榆树林,处理掉撬杠等作案工具后。两人步行上路。
仍然没带摩托车,也不能坐班车。这是白宝山的一条经验,步行离开现场是最安全的。虽然慢一些,但留下的线索少,遭追捕的机会也就少——警方一般认为犯罪分子会快速逃离,会带有交通工具,往往忽视步行者。
然而,这样却辛苦得多。141团场距147团场有50多公里路程,两人整整走了一夜。
凌晨4点左右,他们在路边休息,遇到另一个走夜路的男人。夜里赶路在这地方极少见,这又不是公路,是戈壁中的土路。白宝山放松了警惕——枪没收起来,始终背在身上。
不幸的是,白宝山背着枪,被那个走夜路的无辜者看到了。
他顿时起了杀心。
两人白天在141团“军械库”作了案,开枪打死两条狗。现在,有人看到他们的枪,而他们正走在141团与147团的连线上。这不是件小事情,弄不好会把警察引过来,暴露他们的藏身地点。
这个人是绝对不能放过的。
白宝山把枪摘下,猫着腰追了过去。
走夜路的人警惕性都很高,谁都怕遇到坏人。这位夜行者看见他们之后立刻加快了脚步,想迅速离开——但已经晚
白宝山没追几步就开了枪,一串火链打过去,对方应声倒地。他走到跟前,又补了一枪。
夜行者当即被打得脑壳开裂。
白宝山检查死者的衣兜,翻出他的身份证。然后和吴子明在戈壁上弄了个坑,把死者掩埋掉。
这个无辜者也是四川人,他给白宝山留下的印象是;微胖,身高约有1.74米,年龄30岁左右。名字当然记不清了。
他因何来新疆,为何要一个人走夜路,都是永远无法揭开的谜。我们只能知道,1996年7月6日凌晨4点,一个四川男子在戈壁上遇害,他的尸骨。将永远留在141团至147团间的荒野里,陪伴那里的日出日落,春夏秋冬。
这起杀人案白宝山在“余罪”中做了交代。由于他记忆不起杀人及掩埋尸体的具体地点,在案件最终的审理判决时,此案未被列在判决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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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戈壁的荒芜和辽阔,被害人的尸体,至今未没被警方和当地群众发现。
二、一个性质、动机都令人疑惑的案件
1997年7月5日下午19点45分,石河子下野地垦区公安刑警大队第一探区探长王军接到141团场派出所所长李建国电话,称:“下午18点55分左右,141团人武部库房被盗,两名作案分子持枪将库房大院内的狗打死,撬开库房大院门和两个库房门,作案后逃离现场。现场已保护,请求派员勘查。”
接到此报,王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