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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姐给他们腾屋子,白宝山把枪藏在床板下,两人在二姐家住了三天。
回京时、白宝山借二姐的自行车,把枪包捆在后衣架上,先走了。谢宗芬坐汽车回来。比白宝山早到10分钟。谢宗芬正洗脸,白宝山提着枪包进屋,顺手塞在床垫子底下。
两人又吵了一架。这次是谢宗芬有气,对白宝山表示不满。
谢宗芬说;“你啊,别到处乱跑了,跑也没用、让人跟着害怕。我们好好做生意,我也能养活你。”
白宝山气馁,说:“我没办法,我这人什么也不会干,除了抢,我做不了别的。”
两人闹得不痛快,主要是白宝山不痛快,他为这次出行一无所获而丧气。
不久,因房主要涨租金,白宝山退掉小房。他和谢宗芬搬回北辛安老平房。像多年前一样,大弟一家人住东屋,他和谢宗芬住西屋。
天气越来越寒冷了。
随着严冬的临近,白宝山酝酿的一起大案,也进入了倒计时阶段……
第七章
一、德胜门外烟摊被抢劫,女烟贩许桂花惨遭枪击
北京德胜门外有条护城河,沿河的大街叫滨河路,向西不远是冰窖口胡同,那里有个香烟二级批发市场,称德胜门烟市。
德胜门烟市的形成的年月较长,盘踞在这里的烟贩大多是老户,干这行当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几年,都有着自己稳固的客户和进货渠道。街面上并不见多么热闹,摊位上只放着个牌子,名牌香烟能有多少?所以牌子也不多,就那么几溜。有人买烟,老板带你到家里拿。家就是库,库也是家。别看门面简陋,交易额却大得惊人。大户每日流水总在2O—30万之上,中小户平均也有10几万元。因进货出货频繁,各摊户都雇有男女伙计,也是少则3—5人。多则7—8人,听从老板打理生意。
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点2O分,汪之泓(化名)烟摊的女伙计许桂花刚刚跟一家客户结完账。她的摊位专批“外烟”,今儿已卖出十几箱,收款6万余元。许桂花都装在一个棕色的长条形坤包里。包里除了现款,还有当日的账单、一个小本,一支笔和一小捆皮筋。坤包提在手里,她打算回到铺子里休息一下。恰在这时,她的身前突然出现了一条蒙面大汉。大汉手里握着一把自动步枪,黑洞洞的枪口杵到她的前胸上。那人压低了嗓子喝:“把钱包给我!”
她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地把坤包抓紧,喊:“有人抢钱啦!”
如果不喊,或许她没有生命之虞,她的声音刚落,周围人还没明白过来,大汉的枪就响了。许桂花看见眼前的枪口冒出一股耀眼的火光,同时“砰”地一声,她前胸一热,便摔倒下去。装钱的坤包掉在地上。
她应该有这个印象:对方右手单手持枪,开枪的瞬间,便开始下蹲,用左手拿走了她的钱包。
持枪人把枪口朝天举起,走了两步——他并没有跑。东边的几个男人喊:“杀人啦。”
那人迅速把枪顺过去,看也没看,“砰砰”又打了两枪。
东边的街面上,咿咿呀呀地又躺下了三名男子。
蒙面人再次把枪举起,大步向西走去,然后向北拐进西河沿大街,钻了胡同。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从那个蒙面汉子开枪抢钱,到他消失在胡同口,前后不过一分多钟。所有人还没转过魂来,事情已经闪电般地过去了。在这短短的一分钟里,街面上跑得空空荡荡,只剩下4名被打伤的男女,或坐或躺,在便道边上痛苦地呻吟着。
二、目击者的描述
德胜门烟市上有个涂大叔,在冰窖口批烟批了十几年,手下雇着6个伙计。那3个受伤的男子,不幸全是他的雇员。
他们是黄广志、曹志和、丁福田。
黄广志河南信阳人,18岁,1996年2月经人介绍给涂大叔打工。出事这天上午9点,黄广志去大钟寺烟酒批发站进了100箱“加德乐”牌香烟,卸给老板娘郴椿。郴椿是湖北宜宾人,24岁。中午时分,黄广志先听到枪声,紧接着西侧一个摊位的女人喊:“抢钱啦!”随后这女人倒在地上。这时,他才看见对面两米处,站着一个端自动步枪的蒙面男子。他当时并没反应过来,那人已顺过枪,朝他肚子上开了一枪。然后朝冰窖口胡同北边跑了。
他看到的持枪人戴一顶灰颜色的毛线帽(俗称茶壶套),套在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
曹志和24岁,河北省沫水县人,来京已10年,近些年间始终跟着涂大叔。他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我刚刚吃了碗面,没过一分钟,枪就响了,把一个女青年打伤。我朝东头跑,觉得肩膀上挨了一枪。我看到的是自动步枪。那人穿的是羽绒服,蒙面,看不清脸。我看见就他一个人。”
丁福田19岁,山东聊城莘县人,去年4月来京打工。他当时正跟一个修残疾人摩托车的人聊天,听见枪响回头看看,出事地点离他将近10米。他看见有个女的坐在路北的台阶上,这时持枪人把枪顺过来,又朝他们开了两枪,结果他受了伤。
其余目击者证实:持枪人开枪后,黄广志倒地,许桂花、曹志和、丁福田三人都坐在路边。
其实,受伤最重的还是许桂花。
许桂花31岁,陕西省西安市人,身高1.69米。她认为子弹击中了前胸,其实子弹打进的是她的上腹,又从背部穿出去,她的腹主动脉被打断,脊椎骨折,腹腔积血达2000毫升。送德胜门外医院抢救,因失血太多,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黄广志,枪弹腹部贯通伤,肠外露,小肠破裂,子弹出口在腹部脐下2厘米。
曹志和,右肩枪弹贯通伤,肱骨粉碎性骨折。
丁福田,右大腿内侧枪弹伤,不规则创口,直径4厘米,显然是跳弹所致。
目击者还有老板娘郴椿,她是湖北人,1993年来京做生意。她说,12月16日12时20分,我和4个伙计在德外滨河北岸正谈买卖,没有谈成,对方刚走,我就听到“砰”的一声,一个女人被打中了。我回头看,那个女的捂着肚子,同时,一个男人用枪对着我的四个伙计。我连忙跑到马路对面蹲下,这时又听到枪声,把我的伙计打伤了。我看见那人顺着德外西河沿15号门边上一个胡同跑了。那人跑了之后,我马上打电话向110报警,大约4—5分钟,警察就来了。
她认为那个男人开枪的目的就是为了抢钱,那人跟她的伙计没关系。他开枪打他们,是不让她的伙计挡他的路。
汪之泓是许桂花的老板,北京人,42岁。事件发生时,她正在外边办事,12点半左右,有人呼她,回电话才知道她的雇员许桂花被人用枪打伤。她马上打出租回来。许桂花和邻摊的三个受伤的伙计已送到德外医院。她赶到医院时,许桂花已经死亡。
另一目击者罗某某说,他当时开着摩托车沿西河沿胡同向北走,刚走20米,听到背后“砰”的一声,是枪响。这时他看见有个男人拿一把枪,向他这条胡同跑来。他担心是流氓斗殴,另一方也有枪,把他裹在里边,立刻加大油门向前冲,到胡同口朝右拐,回头看看,那个拿枪的人向左拐了,他才放下心来。
他的印象:持枪人身高1.76—1.78米,穿绿色羽绒大衣,戴棕色毛线帽子,放下可以把脸盖住,人很健壮。那人跑到西边胡同的厕所附近,一拐弯就看不见了。两三分钟后,罗某某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又顺西河沿胡同回到烟市。
许桂花来京前是西安市火柴厂的职工,丈夫在西安某设备厂工作。她来北京刚刚一年。
许桂花的妹夫是武警总队某研究所干部,妹妹随军来京。因有着这层关系,许桂花1994年来北京游玩一次,首都给她留下了十分美好的印象。1995年,她说服了丈夫,正式来北京找工作。后经人介绍,到德胜门烟市,为汪之泓帮工。汪之泓的爱人也在西安工作,这样算来,她们是半个老乡。许桂花为人忠实,做事可靠,汪之泓对她十分信任。她出去办事,许桂花能给她当半个家。
许桂花死亡之后,她的丈夫、大姐、二姐,小妹夫4人自西安来到北京,小弟也从南京赶过来,大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横祸震惊了。
许桂花遭到抢劫意外死亡,摊主汪之泓在经济上也承受了重大损失。除去被抢劫的6万余元,她支付许桂花的丧葬费、抢救费、父母赡养费和儿子抚养费,又花掉7万元。
三、他嘱咐自己,抢钱时一定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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