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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中待了七天,戾气充满了胸腔。走出看守所的时候,我双眼红彤彤的,像是一个魔王。孙晓青抱着犇犇坐在出租车上面,我提着背包走了过去,还未和孙晓青说话。旁边呼呼啦啦一下子出来上百个人,全都是四五十岁以上的老人,这些人冲到我的跟前,当即就要跟我动手,嘴里叫嚷着是我害死了他们的儿子。
我转头一瞪他们,猩红的眼睛中迸发出无尽的怒意。这群人应该就是那三十个流氓的父亲母亲,他们本没有错,错就错在生错了儿子,当错了爹。一群人怒不可遏,想要冲过来打我和孙晓青,我站在原地,岿然不动。只是看着他们,呵呵冷笑道:“消息真灵通,连自己都不知道我今天会被放出来,你们却知道了。”
孙晓青从车上走下来,有些忌惮的看了一眼这群被萧山富豪找来的人,赶紧将我拉上了出租车。犇犇睁大一双眼睛看着这一幕,十分好奇。孙晓青主动将这两天在外面的事情给我说清楚,告诉我是陆建国救我出来的,而老三之所以杀三十个人,是向北风陷害的,这些中年大叔就是他找来的,全都是死者的家属。
我听了之后,眉头一蹙道:“他们最近经常骚扰你?”
孙晓青摇了摇头说:“我住在大德公司,他们找不到。”
我看着车窗外的阳光,眼睛中的戾气更强了一分。在心中问自己,难道真的要鱼死网破?
孙晓青带我回家,让我去洗了澡,换了衣服,她给我包了饺子,蒸了包子,还弄了新鲜的酱牛肉和蒜汁。洗过澡的我坐在书房里面,听着外面孙晓青忙碌的声音,胸中的戾气一点也没有减少。向北风将我抓起来,他妈的我在上海混了这么多年,到头来竟然被人抓起来。
这孙子简直就是在打脸,我忍不下去,也不想忍。
“郝仁,我先将饺子下出来你吃了吧。”外面传来孙晓青的声音,我刚要起身,却突然发现桌子上面有一个小纸团,一张红色的纸团。我坐下来,将纸团打开,上面是一行娟秀的小字,我们在青浦区天马山,SOS!我脑海中像是炸开一样,这是小楠的字迹,他们在天马山?SOS是救命的意思,难道他们又遇到什么危险的事情了?
不行,我要马上去天马山。
我出了书房,看到孙晓青正在将一盘饺子端上桌,脸上蒙着一层细腻的汗水,孙晓青见我出来,笑着说:“先吃点吧。”
我摇了摇头说:“不了,我要去天马山镇,老三好像在哪里。”
说完,我想都没想就到门口拿着外套往外走,孙晓青看着我急促的身影,欲言又止。我不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但是我却知道这是我和孙晓青最后的见面,从这以后的许多年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再见她时,犇犇已经有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其实,后来想想,当时我的心中,早已经被仇恨填满,这也正种了向北风的诡计,他就是要一步一步的将火加大,温水煮蛙,最后再将我闷死在锅中。
孙晓青知道我要去干嘛,可是她并没有拦着我,她看着我的背影,怔在原地,桌子上的饺子还在冒着热气,可是她却没有对我说一句再见,甚至都没有抱她一下,可是她却知道,即便我不离开,她也不能说,也不能做。飞机票是凌晨一点的,可是她却感觉,自己的身体却已经飞到了遥远的欧罗巴洲,可是她的心,却似乎从未离开。
“妈妈,我能吃吗?”犇犇指着桌子上的饺子问孙晓青。
我被放出来的时候是下午时分,孙晓青带着犇犇在看守所外守候了将近一天,小家伙早就饿了,现在妈妈好不容易做好了饭,小家伙自然眼巴巴的看着,急着吃。他并没有看出妈妈的异样,他只知道,妈妈是世界上第一对他好的人,第二个是王阿姨,第三个是我。孙晓青深吸了一口气,对小家伙说:“你可以吃。”
犇犇坐在桌子上面,拿着筷子笨拙的夹饺子,一个个往嘴里填。一口气吃了十五六个,然后就露出一脸傻傻的笑容说:“好饱。”
孙晓青笑了,她坐在犇犇的面前,问犇犇:“你是不是还喜欢小思怡?”
犇犇当场就傻了,支支吾吾说不出来话。孙晓青牵着犇犇的手说:“妈妈知道,你见到小思怡的时候,想和她玩,可是却怕她不接受你,对吗?”
犇犇低着头,不敢看妈妈。
孙晓青却对犇犇说:“妈妈带你去见她,好不好?”
犇犇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孙晓青捏了一下小家伙的鼻子说:“你爸爸永远都是一个感情白痴,能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犇犇听不懂孙晓青话中的意思,但是孙晓青却端着剩下的饺子带着犇犇来到楼下,敲开了王春兰家里的门,王春兰看到孙晓青和犇犇,脸色一黑,有些不乐意。孙晓青却盈盈笑着说:“大姐,我给你们家送饺子来了。”
王春兰并不是那种毒舌妇,也不记仇。但是碍于面子,她还是不想让孙晓青往里面进,毕竟前两天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小思怡也因为此大病了一场。孙晓青却看穿了王春兰的心思,笑着道:“大姐,前两天的事情都是郝仁的不是,他是个急性子,总喜欢用极端的方法来解决事情。”
极端,这就是孙晓青对我的评价,如果她能够在我去找老三的时候对我说这话,我想事情的结果可能就不会这么遭。但是正如孙晓青所说的一样,她是一个狠心肠的女人,狠心让我往火坑里跳。
孙晓青这么一说,王春兰心里面也没啥气了,她本来就感觉孙晓青这人不错,而且犇犇是个孩子不懂事,那个事情摆明了是我在作祟,她将孙晓青拉了进去说:“你们家郝仁呀,就是太强势,两个孩子吵架,都能闹这么大阵仗。”
孙晓青点了点头,笑着听王春兰背后嚼我舌头。
小思怡从卧室里面钻出一个脑袋,看到犇犇之后立马缩了回去,犇犇也看到了小思怡,坐在那儿不敢动。孙晓青让他却将小思怡叫出来吃饺子,犇犇唯唯诺诺过去了,磨蹭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人就和好了,犇犇拉着小思怡出来将剩下的饺子吃光。
这就是孙晓青的美式教育法,从小就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并不依靠大人去来帮孩子找回他们自己丢失的面子。
从王春兰家里出来,犇犇问孙晓青:“妈妈,我能经常和思怡一起玩吗?”
孙晓青点了点头道:“当然能。”
“真的吗?”
“真的。”
“太好了。”小家伙高兴不已。
孙晓青看着高兴的小家伙,脸上会心一笑,说:“你爸爸也喜欢那个伤他伤到很深的女人。”
“是谁呢?”犇犇问。
“以前是一位姓马的阿姨,现在是妈妈了。”孙晓青脸上的笑容,如花儿一样灿烂芬芳。
第144章 妈妈不哭
回到家里,孙晓青来到犇犇房间里,在他的床底下拉出来一个行李箱,打开看了看,里面只有几件衣服和一些现金以及一张只能让他们两个人生活三年的银行卡,以及一些镇定类药物。孙晓青将犇犇拉过来,取出一件衣服让他换上,然后又给自己整理了一下,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家,心如刀绞。
疼痛感遍布她的全身,可是她却没有去拿那瓶就在眼前的药片。她闭着眼睛,感受着那因为白血病突发而产生的强烈心悸,疼痛能够使人更接近天堂,心痛却能让人跌落凡间,天堂和凡间之间,则是炼狱。
孙晓青深吸了一口气,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景物,让自己慢慢冷静下来,让心中的疼痛慢慢消失。然后她笑着说了一句:“真好。”
提着行李,带着犇犇,下楼,左转,离开小区,坐上出租车。这一系列过程只用了不到五分钟,看着车窗慢慢倒退的场景,孙晓青依偎在车窗旁边,怀中抱着犇犇,神色有些黯淡。
“妈妈,我们这是要去哪里?”犇犇睁大了眼睛看着华灯初上的上海,问孙晓青。
孙晓青怔怔出神,并没有听到犇犇的话。她远远看到了街边有一家买莲子粥的店,嘴角露出一丝温婉的笑容,她清晰地记得,曾经她因为贫血住院,为了折磨我,让我去给她买莲子粥,换了二十多种口味,把我折腾的脸都黑了。那个时候,还没有犇犇,我们两个之间也没有感情,我们两个住在一起,她从来都没有给过我好脸看。
车里面正在放一首英文歌曲:《Take Me To Your Heart》,很悦耳的歌曲,说英文大家可能不熟悉。但是如果说这首歌是张学友《吻别》的英文版,大家可能就会比较熟悉。这首丹麦4人男子组合唱的英文版吻别,少了一份哀怨,多了一份情意,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