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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我和知青同铺炕(原创)-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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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们二班,出的是班长,也就是王秀,以前光是听说他的力气大,但人们也不太清楚他的力气到底有多大,当时两个班叫阵,真好像今天武打片里的擂台赛一样,吸引着场院众人的眼球,连带班的副连长也兴致勃勃的围上来观看。

  人们开始七嘴八舌的讨论比赛方法,有的说往肩上摞麻袋,也有的说自己往肩膀上搬,看谁搬的快……

  正当人们众口七嘴八舌之际,只见王秀将身上的背心慢慢的脱下,然后将披布顶在头上,对身边的几个小伙子说,来,帮帮忙

  他说的帮忙,是指旁边有一个灌满了碎麦子与尘土混装在一起的大麻袋,这个麻袋装得满满的,连口都无法扎上,有经验的老职工一眼看去都说足有二百一十斤,

  王秀来到麻袋前,手里握着不知从哪抓来的一把黄豆,朝地上一甩,然后让四个小伙子各抓一个麻袋角,嘿!的大叫一声,麻袋已被他一个漂亮的立式钻肩扛在了肩上,只见他气沉丹田,双眼圆睁,缓缓的下蹲,伸出左手,从地上拣起一粒黄豆,再缓缓的站起,来到正在边上看热闹的付连长身边,将黄豆放到他的手中,再缓缓蹲下,又捡起一粒黄豆,再站起,放到付连长手中。

  人们看明白了,这俩大力士要比赛捡豆粒,立时,人们兴奋的嗷嗷叫着,随着王秀的一起一蹲 ,有节奏的跟着一齐念着,三粒,五粒,八粒……

  当捡到二十粒出头时,王秀脸上已是豆大的汗珠往下淌了,赤裸着的上身每块肌肉在抖动,当他蹲下身子拣起豆粒后向上起身时,人们都能清楚的听到腿关节发出卡卡的响声,人们心都提在半空中,嘴巴也都不禁的闭了起来,好像发出一点声音都会给那麻袋上加重一样,然而,他的动作仍然没有变,人们手心在握汗了,,就连在场院边干活的家属们都跑来看热闹。

  二十八,二十九,三十!

  我当时是看呆了,这时我认真的看到这个大力士,眼睛里飘出一股冷冷的杀气,这种眼神看一眼都让人害怕,

  那一天,王秀是捡到三十六粒黄豆时,把肩上的麻袋扔下的,而这时,看上去,他还是那样稳稳当当的,只是浑身上下水洗一般。

  一班副怯阵了,想放弃比赛,但大家起哄不干,没办法,他只好也扛起麻袋来,但是只捡了十八粒就扔下了麻袋,告输。

王秀成了全连上下皆知的一把大力士,让男人看到羡慕,女人看到爱慕,但王秀是那种有内涵不张扬的男人,他吸引着全连男女青年的眼球,成为全连知青中最有威望的人,可并不光是力气惊人,更有两把“杀手锏”。

  一把锏是专门杀向女人的,王秀虽然是个魁梧的男子汉,但却极爱干净,当然也称不上是洁癖,吃饭时别人用筷子夹肉给他,他也照样吃得蛮香,他爱干净主要是表现在穿着上,他穿衣服从来都是有板有样,从来没有人看到他穿一件沾上尘土或油渍的衣服在食堂和会场上出现,他宿舍里的被子叠的和部队里训练出来的一样,标准的豆付块,裤子总是裤线笔直,皮鞋总是铮亮,就是下地干活穿的农田鞋,也刷得干干净净,在夏锄时,男的几乎都是把上身穿的衣服背心脱下来,朝地头边一甩,然后光着膀子铲地,而王秀不是这样,在火辣的太阳下,他从来都是将上衣围系在腰上,而不是随便的扔在地头上。回到宿舍里,他第一件事就是将当天穿的衣服全洗一遍,然后再洗澡。如果是休息日,他便会在吃完早饭后,双手端着五六个罗在一起的脸盆,上面装满了待洗的衣服,来到连里的水房门前空地上,先将衣服泡上,然后再拿出一根专门用来晾晒衣服的尼龙绳,在几棵树上一绕,便开始悠悠的吸起了烟,这些准备工作都是洗衣服的前奏,而他好像很享受这个,做得一丝不苟,并且很投入,待这些全部做完后,衣服也泡得差不多了,于是,他便脱掉外衣,只穿个背心,开始用双手搓起一件件的衣服来,而他手上用的力总是那样的均匀,节奏也是犹如机器运转一样。

  在当时,看王秀洗衣服对连里的女知青来说,是一种享受,每当王秀来洗衣服时,水房外女知青特别的多,一个个女知青都端着盆凑了过来,围在王秀的身边,她们的眼睛是那样的专注欣赏着王秀洗衣服每个动作,耳朵则倾听着王秀的洗衣理论:

  王秀的洗衣理论是这样的,洗衣服干不干净的最主要技术环节并不是在洗,而是在洗完后用水涮这一环节中,洗过的衣服水涮的遍数越多,衣服纤维里面的肥皂残存污垢就越少,反之,如果只是匆匆的搓完,只涮一遍或两遍,由于衣服不能每次全都展开,所以就包住了部分污垢,这样情形当时是看不出来,但晾干后就显示出来痕迹了。

  他这些理论不知道对不对,反正每次他总是带四五个盆来,挨个排列摆放开去,每件衣服洗完后便从第一个盆里再向下一个进行旅行,全部都涮完后,泼掉水,再换一遍水,两轮下来,女知青给他统计后做出答案,王秀的衣服每件至少涮了八到十遍,这个数字让全连最能洗衣服的女知青都叹服不止,当然,也有个别的女知青不太服气,指出,王秀只所以多次用水涮,是因为当时肥皂供应紧张,一人一月才凭供货证能买一条,他这样爱干净的人是不够用的,所以只能是用水涮来代替洗。

  然而不管怎么说,王秀可是成了女人嘴边最多的话题了,据说,每当夜里熄灯后,女宿舍里小声说话的话题王秀这个字眼出现的频率最高,吃饭时,女知青都想围在王秀在的桌上,每当休息日,女知青总有人站在宿舍窗前用眼不断的向外瞟着,当一看到王秀端盆从男知青宿舍房头转过来时,便也端起早就准备好的脸盆向水房走去。当时,休息日的水房可是成了连里最热闹的一个地方,用现在的话说,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那时歌声,笑声,逗笑声此起彼伏,绿色的柞林里,东拉西扯全是晾衣绳,一件件花花绿绿的衣服被单,在微风吹拂下忽忽悠悠的晃动着。

  王秀就是这堆人中的领军人物,他的衣服是从不让别人给洗的,当他洗完后,便手夹香烟,挨个女知青面前巡看着,那神情非常认真,就和连长检查铲地质量一样,时不时的做下技术指导,而被他指导的姑娘不是脸透红晕低下头,就是仰脸痴痴的看着他,神情幸福极了。

  王秀在当时称得上极有女人缘,但是还真的没有听到他和哪个女知青谈过,在宿舍里,大家不止一次的考问过王秀,让他坦白,哪个姑娘对他表白了,他就是装聋作哑不说实情,后来从女宿舍里传出一个消息,王秀是不会在北大荒里找对像的,是因为他有个同学,俩人从小就在一起,非常要好。

  但是那些女知青并没有因此而受什么影响,照旧是吃饭围着王秀转,有肉就朝他碗里夹,休息日照样端着盆跟在王秀屁股后面走向水房。

  王秀的第二把杀手锏是杀向男人的。七九年,南斯拉夫电影“桥”和“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在我们农场放映,我一天内追着下连电影车连看四场,我不仅是为影片精彩的情节所迷住,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电影里的主人公和我的大哥王秀长得很像,尤其是那双眼睛,深遂里隐约飘荡着一种忧伤。

  他喜欢唱歌,而且很有天赋,七二年电影“闪闪的红星”刚放映,他连看两遍,竟然将里面的插曲“红星照我去战斗”的歌词全记住了,而且曲调也哼哼的###不离十,他的嗓音非常有磁性,浑厚甜润,每当他一开口唱歌,就连最能拔高喊叫的人也住了口,默默的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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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唱歌还不是王秀最拿手的,最拿手的是吹口哨,我向你保证,我还从来没有听过那样好听的口哨,他吹的口哨是那样的自然,严丝合缝,没有一点杂音,当时王秀的口哨可以说是男生中的一道最靓丽的风景线了,他口哨并不轻易的吹,大都是在阴雨天里,出不了工,人们在屋里休息,这时,知青们又大都钻进被窝里,睡觉养神,这时的王秀,就会独自一人,站在走廊门口,依在没有门的门框边,眼睛望着外面那丝丝细雨,久久的看着,说不上多久,便从喉咙里发出了那让人沉醉的口哨声,这时,他的哨音从走廊里飘向各个宿舍,所有的人便都支着耳朵倾听着,他一首首的吹着,有时,躺在被窝里的人便小声的说,这是什么什么歌,当时有一首歌尤其吹的感伤,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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