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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豚的公主日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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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回到宾馆房间,我背着周朗脱下鞋子,就赶紧冲到浴室里去,把门紧紧锁上。

我得赶在他发现之前,把我袜子上两滩触目惊心的血迹洗掉。

接下来的最后两天,我仍然随着他的计划跋山涉水爬高就低,我的保护神并不是这个总是走在我前面的意气风发的壮硕背影,而是脚趾上的几枚创可贴。

而因为多了几枚创可贴的缘故,我的鞋更挤脚了……

我从不知道,原来爱情和幸福,也可以让人如此苦不堪言。

当我们终于结束旅行回到周朗的公寓,我真觉得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第二天一口气睡到中午十二点才有气无力地醒来,整个人接近虚脱。

休整了两天之后,我差不多也要回国了,于是周朗邀了几个最要好的朋友来家里开了个小型派对。

我按照美国人的派对模式,吃过晚饭就开始准备零食、点心、饮料和水果盘。前面几样都是现成的,顶多需要把内容从包装袋里倒进盘子就好,水果盘就有些麻烦了。以前我吃水果什么时候不是拿着就啃?遇到需要削皮切片的情况自然就有孙启晟包办了。而现在,我需要把西瓜和哈密瓜切成一块一块,可以让人直接用叉子叉起就吃的那种,忙活了半天才搞定,还把厨房弄得一片狼藉,手忙脚乱地收拾了半天,将将在客人们来到之前把屋子弄清爽。

周朗的个性本来就是偏外向活泼的类型,如今大概是家里有了个小主妇这一点让他更为得意,于是他这天越发high得厉害,连跟人聊天的时候都坐不住,站在那儿脚痒痒,边说话边拿着健身球当足球踢。他颠了几下之后,有个朋友夸他技术不错,这家伙益加忘形,用力对着墙踢了一脚,球反弹回来,猛地砸在了我的手臂上。

当时我也正站着跟大家说话,手里拿着个叉子,叉子上叉着块哈密瓜,球一砸,我的手就往脸上打去,哈密瓜正好擦过眼球,一阵凉凉的疼。

我当下就吓傻了,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果我叉子上没有那块哈密瓜,我的眼珠子估计就废了……

其实一切只是意外,很难说周朗有错,可强烈的后怕还是席卷了我的整个心神,一心只想到的是初中时住我家隔壁的一个小弟弟,被丢弃在外的针头扎中了眼球,最后因为严重感染,两只眼球都被摘除了!

由人及己,那一整个晚上我都没了派对的心思,光想着刚才多么险,自己差一点也会受伤以至被摘除眼球,要真那样的话,以后这半辈子可怎么办呀……

这么想着,再看着事发后只是随随便便道了声歉就继续没心没肺地自己high自己的周朗,我只觉得心里发凉,那帮人的欢声笑语,更是再也没法融入进去了。

其实我也觉得自己是想太多了,简直像个过度敏感多愁善感的青春期小女生,可我就是忍不住地老在想,如果是孙启晟,出了这种事,他会怎么做?

☆、27

如果孙启晟知道我现在过的这是什么日子,他会怎么想?

我回到国内没几天,很意外地接到了一个人的电话。

孙启晟的妈妈。

因为没想到是她,更担心她这个电话会不会意味着什么麻烦,我接起来的时候简直是有些惊慌失措:“……妈?”

她的态度却好得不得了:“芷昕啊,你最近都好吧?哎哟你们公司也真是的,怎么派你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去外地出这么长时间的差呀?你在那儿条件还好吗?吃得惯住得舒服吗?”

我狠狠松了口气,说话这才流畅起来:“我都挺好的,谢谢您啊妈,您和爸都好吧?”

“好,好,我们老两口有什么不好的?还不是老样子,就是挺惦记你的,这都一两个月没见着人了。启晟更是都没了个人样,我说你实在想芷昕你就请几天假再凑个周末去看她去呗,他还非说你忙,怕影响你工作,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唉!”

我握着手机,一时语塞。

她接着说:“芷昕啊,跟你们公司领导反映反映,就说你结了婚了,不适合这样长期两地分居,行吗?要不你们就赶紧要孩子,你要是有了他们总不能还这么使唤你了吧?”

我心里乱糟糟的,支吾了好一会儿才问出口:“妈,那个……启晟没出什么事儿吧?”

“那倒没有。你走之后他就搬回家来住了,成天魂不守舍的,吃不下也睡不香。虽然他不肯说,我和他爸爸哪有看不出来的?都是想你给闹的。芷昕啊,你也知道启晟有多离不开你,有可能的话还是早点回来吧,啊。”

她这么一说,我也知道孙启晟是想我想的了。

我大四下学期那会儿,因为总是不愿回家陪他,有时候,他不得不终日开着电视机,只为了听到人的说话声;有时候,他将家里的座机改成我的名字,然后打自己的手机,假装我终于肯主动给他打电话;有时候,他骑着车在寒风里疾行上一个小时,赶到那残忍而陌生的写字楼下,去苦苦哀求我:“小海豚,回家吧,陪陪我,好吗?我骑了车来带你的,不会让你晕车的……”

这些,我都还记得。

我也记得,正是这些事情,在那个晚上随着那首《我等到花儿也谢了》潜入我的心田时,把我感动得无以复加。而这,也是我后来那么冲动地嫁给孙启晟的缘由。

然而那片刻的感动到底还是不足以支撑我们的婚姻走到尽头,兜了一圈,他又回到了原点,又回到了无法承受的寂寞中去。

所以他搬回父母家住了。

我也记得他说过,我们没在一起的时候,他会茶不思饭不想也睡不香,然后就会变很瘦。

和孙启晟的妈妈讲完电话,我本能地调出孙启晟的手机号,却在按下拨出键时放弃了。

我现在还能对他说什么呢?我能给他的任何东西,或许都不是安慰,而是更大的刺激。

我从来就没对他好过,这回还是真正为他好一次,让他长痛不如短痛,快点忘了我吧。

我和周朗两地了大约两三个月,他就也回来了。

这家伙还真有点本事,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提出了一个构思:把他老板忽悠到中国来开个分公司——没想到这个构思还真让他给变成现实了,而且是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

我跟他开玩笑说:“这其中得有一半功劳是我的啊!因为前两次你们来的时候我接待得太好了,才让你老板对中国心生向往,愿意在这儿长驻啊。”

可想而知,周朗回国总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我,可我却没办法有多感动。

我是说,相比之下,孙启晟还是更让我感动一点。

第一,当初孙启晟去美国的时候,面对我们两地的现实,他提出的解决方案,一是不去了,二是跟我结婚把我一块儿带去。

我不是在抱怨周朗没提出要跟我结婚——那不现实,我们才在一起多久啊,何况彼此间还有那么些我现在无法启齿的问题,他就算真提了我也不见得会答应。

可问题是他真的就没提。

这段感情本来就还没给我足够的安全感,现在更是如此了。

第二,周朗只有一部分是为了我而回国,孙启晟却是完完全全为了我而回国,而且周朗是在最得意的情况下回来的,孙启晟则是在最黯淡最绝望的情况下孤注一掷地回来的。

再说了,这年头出国留学是热门,另一热门则是回国发展。所以孙启晟在留学的半途回来是放弃,而周朗回来发展事业则很难说是牺牲。

我也不想这么计较的,可没办法,女人嘛,心眼儿小,我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要这么去挑剔去对比。

不过想来想去,最后我还是成功地说服了自己:爱情不是感动,□关系是不能单纯建立在感动之上的,所以我对孙启晟终究也只是不能维系一生的感动,对周朗才是真爱呀。

周朗刚回来那段时间,我们自然又热热烈烈地甜蜜了一阵,我也搬过去和他住在了一起。不过真踏实下来过起柴米油盐的生活之后,我又陷入了先前的窘境之中……

还是那句话:原来爱情和幸福,也可以让人如此苦不堪言。

在之前和周朗短暂的相处当中,我只发现了他比较粗心,没有孙启晟那么会体贴照顾我,现在我更进一步发现了,他还很大少爷脾气。

别的不说,我只说一点:只要是没有应酬、能差不多按时回家,他绝不肯在外面吃饭,一定要吃我做的。他的理由倒也无懈可击:国内的饮食卫生实在太糟糕,在家自己做更有利于健康。

好的方面在于,我这段时间匆匆练就的厨艺他倒也不嫌弃,总是吃得很香,而且赞美的时候从不吝啬,让我很有成就感。

坏的方面则在于,他喜欢吃的全都是特麻烦的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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