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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豚的公主日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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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想,估计觉得也是,就又蹲了下来:“那我背你回去。”

我戳了戳他的背:“你这还一大背包呢,怎么背我呀!”

他抬头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我的脸色,确定我已经原谅他了,才站起来,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原来你也知道啊!你的石头好重啊,压死我了!”

我抬头瞅瞅他,终于忍不住笑了。

☆、12

他说他无药可解,其实我又何尝不是?

大三大四这两年,我报了心理系的双学位,开始修他们的课程。

毕竟历史系毕业生的就业前景有限,我得给自己多谋条出路。

而孙启晟也进入了真正的研究生阶段,这么一来,他接触的人一下子就变了。以前跟他打交道的有一大半都是孩子气的本科生,现在则变成了研究生甚至博士生,有些人还是工作过再回来上学的,年龄层次一下子提高了一大截。

于是他常常对我发感慨,说经历过社会的人和没走出过校园的人就是不一样,一个个被生活磨砺得庸庸碌碌没啥出息,成天就想着房子车子孩子票子了。

我挤兑他:“你难道就不是?你成天就想着我了。”

他叹了口气:“可不是吗?我也特没出息,成天就想着你了。你说你是不是我的毒药?吃了一口就被拿住死穴,再也无药可解了……”

他说他无药可解,其实我又何尝不是?我一直以来老在惦记着的等时机合适就跟他分手的事儿就老也落实不了。

首先,尽管他变成普通研究生之后住房条件又降了回去,可我也还是需要他的澡票啊。

然后跟他在一起久了也挺习惯的,我又没找到下一任真爱,因而下不了狠心去打破自己生活中早已形成的习惯与平衡。

而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就是不让我挑得出错处来——挑骨头对他发脾气容易,可要找到可达到分手地步的骨头,那可实在是太难了——本来就难,再加上在我对他日复一日的欲加之罪过程中,他还被训练得越来越精乖了。

举个例子吧,譬如对我的刁钻提问回答错误的情况他就很少出现了。同样是看电影,那次我们俩看《南极大冒险》,讲八条雪橇犬在科考队撤离时被留在了冰天雪地里,因为暴风雪的缘故,他们的主人没法像他先前承诺的那样,马上回去救他们,结果是过了大半年才终于回到南极,带回生还的几条狗狗的。

那个片子看得我一直淌眼泪。为了时不时给自己转移一下注意力别哭得太厉害,我边看就边问孙启晟:“要是你把我落在南极了,会不会像这个找狗狗的男主角那样穷凶极恶地去找我?”

我才说了个开头,孙启晟就已经知道我要问什么了,登时哭笑不得,并且拒绝回答。不过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不停不停地问。刚开始他还一听我开口就捂住我的嘴:“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我就算把自己落在南极了也不会把你落在南极的!”

后来他疲了,就答了一句:“会会会,一定会的。”

我顿时如愿以偿地眉花眼笑:“好啊,那你干嘛要把我落在南极呢?”

他一拍大腿:“看吧,我就知道你会有这么个后着!幸好我机灵啊,幸好我早就留了一手,说过无数遍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了!”

而自从我们从海滨回来之后,他常常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我的额发全部拂到头上去,把我的大锛儿头整个露出来,在上面用力亲一口,然后捧着我的脸笑眯眯地说:“我的小海豚,真可爱!”

于是,我生平头一次,开始不再为了这个过高过大的额头而感到自卑。有时刘海长了嫌不方便梳到后面去,我也没再觉得那么不能见人了。

这样一来,我静下心细细梳理了一遍,才发现虽然大家都觉得我是个清新小美女,可事实上从小到大,我总是在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自卑,而且在在都是外表上的。我最常被人笑话的就是这个又高又宽的额头,连我爸妈都常常笑我额头长得不好看,虽然我额头不好看还不都赖他们,而且我自以为我的额头长成这样已经比他俩都好看了,可不好看就是不好看,于是我常常悄悄担心,将来会因为这个额头,没有人爱我。

而额头并不是令我自卑的唯一一个原因,脚大也算一个。其实认真想起来,我的大锛儿头固然是大家公认的,然而除了我爸妈之外,并没有谁说过我脚大,但是爸妈最权威,所以我也常常担心,将来会因为这双大脚,没有人爱我。

因为如此自卑,我从来不肯主动跟任何人提起过我额头和脚大这档子事儿——额头总可以用刘海遮,脚也总可以用鞋遮,让大家都发现不了它们的缺陷,直到和孙启晟在一起。

那天在海上自承额头锛儿是我记忆里有生以来第一次作出的例外之举,而不久之后,我又把脚大的事儿也给自爆了。

那天我们去动物园玩儿,作为本地人,孙启晟自然又是一路导游,每次在见到下一种动物之前都要先给我预报一下。

当他说到我们即将看到大角羊的时候,我愣了:“啊?大脚羊?”

他点点头:“对呀。”

正说着,我们来到大角羊栖息的假山之前,我一看牌子,恍然大悟:“是这个角啊!”

他没明白:“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我指了指自己的脚:“我还以为是这个脚呢,心想那不是我吗?”

孙启晟也低头,仔细看了看我的脚,顿时哈的一声笑眯缝了眼:“小海豚,我才发现你的脚原来这么可爱呀,宽宽的好像鸭掌!”

我刚撅起嘴,他又凑到我耳边腻声补了一句:“好想咬一口!”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我之所以不假思索的就在孙启晟面前暴露自己原本对所有人都最急于遮掩的缺点,也能够自然而然地让自己的所有真实情绪尽情流露,是因为我知道他就算发现了这些也不会嫌弃我的。真正爱你的人,也许会因为你的一个小小的优点、甚至谈不上是“优”的特点而爱上你,却一定不会因为你的一个无关痛痒的缺点而不爱你,更何况假如你的这个缺点是先天先在先于他出现的。

而具体到孙启晟这里,我甚至可以把“缺点”之前那个“无关痛痒”的定语给去掉。别说脚大这么无厘头的事了,他似乎不会因为我的任何缺点而不爱我,比如说我对他这么坏,甚至根本就不爱他,这难道是个无关痛痒的缺点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应该都是个致命的缺点吧?

可他居然不会因此就不爱我、或至少下定决心舍弃我。

人们总是说,真爱就是爱一个人的一切,不仅仅是她的优点,还包括她的一切缺点,而不是希望她改变,成为自己所想要的那个人。

老实说,在和孙启晟在一起之前,我并不确定,如果真爱是这样的话,那么它究竟是不是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

为了印证我对孙启晟的判断,我还真问过他:“你怎么样才会不要我呢?”

他说:“我怎么样都不会不要你的。”

我想了想,问了个重口味的:“那你怎么样就会杀了我呢?”

他吓了一跳,莫名地瞪着我:“我怎么样都不会杀了你的!”

我想了想,突然扑嗤一笑:“我刚想说,那如果我杀了你呢?那样你也不会不要我、不会杀了我吗?仔细一想才意识到这种情况根本不成立。”

他也笑了:“是啊,你都把我杀了,我就算有那贼心也没那贼能力了呀!”

从那天起,我不得不开始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女孩子都必然有一个专属于她的王子。就算她是丑小鸭,在他的眼里,她也是独一无二的白天鹅;就算她是灰姑娘,在他的眼里,她也是绝无仅有的小公主。

大三的初夏,我和孙启晟在一起两周年的纪念日时,他给我买的礼物是一双白色透明的高跟凉拖,鞋面上还缀着两个大大的多棱球,走动时一晃荡就会因为反射日光或灯光而流光溢彩,标准的冒牌水晶鞋。这双鞋特别适合我的脚型,居然能把它们衬出几分纤细玲珑来,每次穿出去大家都说,真好看真好看。

我问孙启晟:“你的意思是我是灰姑娘?”

他得意地点点头:“嗯,我是王子!”

我提醒他:“可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可不是王子送的哦,是教母送的哦,所以你是想当我干妈?”

望着他傻眼的表情,我咯咯地乐了出来,好心情地继续往下说:“而且啊,我要是灰姑娘的话,估计王子就再也找不到我了,因为我没有她那么小的脚啊,所以王子捧着我那双鞋一家一家走街串巷,然后就很沮丧地发现是个女人都穿得上,灰姑娘的那俩姐姐也不用那么自虐地削足适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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