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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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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躲开无谓的干扰,我们相约的地点放在了山顶道。这是我们不约而同提出的,看来深受香港黑道电影的影响,大家都开始变得不正常起来。因为追求隐蔽安全的地点,正是香港黑道电影一再展示和强调的。

我暗自摇头,自己也就罢了,为了躲开狗仔队和FANS的干扰,寻找这些偏僻的地方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他们干吗也选择这个地方会面呢?难道他们是患了无间道综合症。现在我们所做的事情,一个个神情诡秘,就像卧底接头一样,什么事情都低调处理,想想还真是可笑啊。

※※※

山顶道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沿路并没有几个行人。我们会面的地方是一处水泥路铺成的广场。站在广场的边缘,扶着用山石和铁柱砌成的扶栏,远眺香港,优美的景色尽收眼底。

不过像我们这么奇怪的组合聚在一起,也很容易引起别人观看。但是由于这里人烟稀少,路上的行人也并不太多,加之香港本身就是个国际大都会,人们只是远远地注视一下,见是几个年轻人在聚会攀谈,便不再关注了。

弗林斯他们暗自得意,他们以为终于体会了中国文化的精髓。看着他们洋洋自得的表情,我询问原因,在得知真相后,差点没笑出声来。原来他们听了中国的一句老话,说什么“越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自以为自己做得很聪明。不过这里是山顶道,既不危险也不安全,看来老外对中国的了解还是太肤浅了。想到这儿,又是一阵开怀大笑。弗林斯他们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摇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示意自己神经有点失常。他们用理解的眼神看着我,以后我是高兴得发疯了,彼此对望一眼,也开始笑了起来。

望着远处更高的地方,弗林斯他们几个心动了,由于我们是乘车来到这里的,并没有体验到攀援的快感。邓肯提议我们一边爬山,一边谈事情,其他几人则纷纷赞成,说什么在运动的时候大脑最好用。我靠,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不过居然大家都赞成这么做,我也不好意思反对,无奈之下只好和他们做爬山这看起来异常白痴的举动。

我们首先从扶栏那里翻了出去,顺着草甸滑到了一处谷地。然后开始顺着并不陡峭的山体爬了起来。我心中暗暗诅咒着这无聊滑稽的活动,摇头叹息真是遇人不淑啊。

不过看着他们欣喜的模样,看来他们还真是喜欢爬山啊。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我倒可以邀请他们去登登峨眉山或是泰山什么的,让他们清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爬山。

但是他们带给我的惊喜,冲淡了我对他们的“惊奇”。原来从攀谈中得知,四人里面,汤姆的叔叔在JIVE唱片公司供职,他从小耳渲目染,充满了对成为明星的渴望。

我听了后当时就吓了一跳。要知道JIVE可是个了不得的大公司,手握两支最好的男孩团体,一是后街男孩,另一支则是超级男孩,他们手里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唱片比面包还要好卖的小甜甜布兰妮。

下面介绍一下这个组合成立的行程。

因为汤姆的叔叔在唱片公司工作的关系,汤姆看起来略微有些自豪。那些美国人所谓的美国情结,让许多年青人都有着做明星的美梦。美国是个表面看起来自由民主的社会,八十年代的美国总统里根就是艺员出身,这本身就说明了艺人的地位在美国并不会受到歧视。

汤姆的外型和声线都不错,但要做歌手还是显得太难了点。因为美国歌坛有个怪病,那便是男人个人成名比登天还更难,而女人则相对而言要容易得多,只要有一张青春靓丽的脸蛋和一个好的歌喉,星路就会一帆风顺。

这里面除了本身的竞争机制的残酷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有很多新人便是因为经受不住长时间的等待而转行,久而久之,靠个人成名在圈内便被视为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尝试的人就更少了。

而男孩团体成名则相对于个人而言要显得容易得多。首先男孩团体之间的成员各有千秋,人人都有真本事不说,合声更是团体最犀利的武器。加上不同的成员拥有不同的绝活,而且互相之间的弥补可以让团体的表演更臻于完美。

在美国时下嘻哈风潮盛行的时候,只有男孩团体才能从中杀出一条血路来。汤姆为此伤透了脑筋,他可不想像后街男孩和超级男孩那样,需要先在欧洲红透半边天后,再把火烧回到美国去。他想要的效果是要红就先在自己的国家红起来,然后再把狂澜掀往世界各地。

否则的话,像西城那样在欧洲红透半边天,而在美国的唱片却是无人问津,那情形可就太不妙了。要知道全球唱片(正版)销量,光美国便占了一半,从这里可以知道美国唱片市场容量的可怕了。只有真正占领这里,才有感受到所谓的真正的成功。

所以汤姆便放弃学业,不停地寻找着自己理想中的合作伙伴,以期组合成立后能一炮而红,一举占领美国市场。邓肯便是他们之中第一个被他相中的人。

初识邓肯是在纽约街头,看着邓肯那出色的说唱功夫还有不错的舞技,汤姆便开始死缠烂打,用尽N招后,终于成功将其“收服”。

而弗林斯和托马森的到来,则是因为他们同是旅游爱好者,彼此之间在网络上很谈得来,刚好他们两人也都在美国读书,于是便相约出来见面。

汤姆心机极深,见人总不忘先叫人唱歌娱乐一番,说是娱乐轻松下心情,实际上这却是他招收团员最有效的方法。结果弗林斯和托马森让人“惊艳”的嗓音让他眼前为之一亮,于是便和邓肯开始对他们两人软硬兼施起来,最后成功地把这两个欧洲人拖下了水。

但是人还是没有齐。在男孩团体中流行着这样一个潜规则,那便是要想使团体真正成功,首先你的团员必须凑足五个人。

西方人对着数字有着迷信般的追求和执着,他们四人也不例外。在他们心目中,只有四个人的演唱团体都是不完美的,搞不好不说,最终还会分道扬镳。比如那个英国的a…one,曾经火爆一时,现在却是不知去向,其他还有很多这方面的例子,让人唏嘘不已。虽然也有BLUE组合的成功范例,不过他们仍然相信,五人才是个吉利的数字。

不过苦于一直无法找到第五个人,这让他们很迷惘。虽然其间他们也见了很多人,可是对于追求精益求精的汤姆而言,稍有失误都会被他扫地出局,于是这件事便被无限期搁浅起来。

※※※

他们也没有公开招人的打算,毕竟他们自己也不确信自己是否能真正取得成功,虽然自己有这方面的自信,可是结果毕竟要靠唱片销量来说话;另外钱财紧缺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并没有过多的闲钱来供自己挥霍。所以一时之间,他们只是在一起聚聚,练练歌跳跳舞什么的,偶尔还会参加一些街舞比赛,也取得了一些不错的名次,也得到了一些奖金,可是距离成功还是显得那么遥不可期。到最后弗林斯鬼使神差的想要到中国来旅游一番,这才让他们有机会见到张祈恩这个全才。

在电影、电视和图文的宣传中,中国这个美丽的地方充满了神秘的气息,万里长城,秦皇陵、兵马俑、布达拉宫、敦煌莫高窟处处闪耀着远古的气息;九寨沟,神农架,五岳名山,四大佛教胜地,则充满着自然和谐的美感;大熊猫,金丝猴,银杏树则表明了这片土地独特的生物资源,所有这一切辉映在一起,给人一种致命的诱惑力。

年轻人都容易对美丽而神秘的东西充满猎奇心理,这四个人也不例外,他们心目中充满了对这方热土的好奇。但对于中国他们确实又不太了解了,如果贸然前往的话,从心理上显得有种莫名的畏惧感。于是他们首先便选择了相对于外国人比较了解的香港,来适应中国的风土人情。因为香港有《尖锋时刻》的文风大哥和功夫王布鲁斯李,所以他们便选择了来到了香港——这座亚洲的东方的好莱坞和明星的梦工厂。

最初他们四个遇到张祈恩的时候,便为其表现出来的舞技所折服,后来为了帮弗林斯写情歌,汤姆更开始把注意的目光投注在这位叫张祈恩的少年的身上。不过因为张祈恩长得太帅了,比起自己更富有男人味,而且身上有种神秘的吸引力,所以汤姆本身并不是很愿意接纳其为团员的。而且张祈恩在香港已经有了一定的人气和知名度,汤姆更是猜想他是不会轻易地答应自己的要求的。

不过后来的突发事件,让汤姆了解到,张祈恩除了有作词作曲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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