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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遇上大金毛-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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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想把这个念头付诸实践,最难的不是丛林外面的各种危险,而是茶茶和莱恩这关。

茶茶很有可能不会同意常念出去,即使勉强同意肯定也会塞上莱恩做保镖。然而,常念这次不希望莱恩跟着。

旅行的意义,就是一个人在路上,静下心来享受孤独,结交朋友。如果莱恩在身边,这计划肯定得泡汤。

更何况,姜鸿告诉他,这次出门会有机遇,但也会有危险。

常念心里很明白,自己死掉的几率几乎为零,否则也就gameover了。但是,这不代表他身边的人可以平安无虞。常念不能让任何人冒这个险。

常念想了想,还是向莱恩打了个招呼。即使是普通朋友也该知会一声,否则莱恩心里肯定不会好受,以他的性子,说不定会不由分说地追上去。

所以,常念决定先找莱恩谈谈。

那是一个宁静的午后,常念把莱恩叫道兽河边,他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他要出趟远门,不希望任何人跟着。

长期相处下来,莱恩已经摸透了常念的脾气。当他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时候,就表示再也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莱恩十分淡定地同意了。即使心里再担心再不满也没在面上表现出来。

但是茶茶这边却是个难题。

常念坚持着自己的想法,茶茶也丝毫没有退步。

这不,就在这个即将出发的清晨,茶茶拎起半夜就打包好的家当,紧紧地跟在常念后面。

眼看着天色大亮,再晚就不适合出远门了,因为等不到他找到合适的落脚点,天就会黑下来。黑夜的丛林,意味着各种危险。

“阿父,天都亮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你也不希望我出门第一天就不顺吧?”“出师不利”这样的词茶茶肯定不懂,常念换了个直白的说法。

“对啊,对啊!”茶茶十分认同地连连点头,然后朝屋子里挥挥手,“泰格,快出来啊!没见毛毛说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吗?”

“我是说我就来不及了。你和兽父可以歇着,不用送。”常念强调。

茶茶翻了个白眼,“都要出门,你来不及了不也就是我们来不及了。干嘛计较那么多?”

“阿父……”即使平时再聪明,此时面对油盐不进的茶茶,常念还是十分无奈。

幸好还有一个人能在关键时刻制住茶茶。这时候,泰格迈着沉稳的步子从木屋走了出来。

“兽父……”常念求助似的看向泰格。

泰格对常念点点头,然后板着脸看向茶茶。

茶茶的气焰瞬间矮了一大截。然而却没有彻底妥协,犹自撑着最后一层脸皮负隅顽抗。

泰格面色沉静地看着茶茶,即使一言不发,也足以让茶茶心虚地不敢对上他的视线。

常念心里一喜,知道这事儿成了。

“兽父,阿父,那我先走了。你们多保重!”

常念打了个招呼,拎着简单的小皮兜就跑开了——这落荒而逃的样子,实在不符合他往日高贵优雅的大教授形象。

茶茶条件反射地拔腿就跟,却被泰格拦下了。

茶茶急了,“你拦着我做什么?毛毛是我的幼崽也是你的,你就不怕他有危险?”

“毛毛已经不是幼崽了。”泰格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

茶茶跳脚,“可是你看他那样子,小胳膊小腿白白嫩嫩的还不如雌性强壮,万一碰到厉害的野兽怎么应付?”

泰格沉默片刻,认真地说道:“毛毛不是一般的兽人,你知道的。”

茶茶沉默了,但他还是十分担心——就算身世再厉害又能怎么样?现在他只是个刚刚变形的年轻兽人呀!

泰格反而有着隐隐的期待——如果真能遇到关乎生死的危险,或许就是血脉觉醒的时候吧?

直到淌过兽河,进入中央部落昔日的领地,常念才彻底放下了心。

茶茶没有跟过来,看来是被泰格拦住了。身后也没有其他人尾随,初步计划圆满成功。

这种感觉本来应该很爽,但是常念心里却有点空空落落的。来魔幻大陆将近五年,这是他第一次离家。是的,在他自己都没发觉的时候,常念早就把丛林当成了自己的家。

常念摸摸兜里的小平板,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转一圈,见见世面就回去。

他为这次旅行做了不少准备,锋利的骨刀一连带了三把,一把泰格送的,一把亲眼看着莱恩磨得,还有一把是他无意间从兽骨上扯下来的现成的。

还有衣服,常念特意选择了巨大的尖角兽的皮子,这种野兽类似于地球上的犀牛,头部长着坚硬的角。

尖角兽珍贵的地方除了那个硕大的尖角之外,就是皮子。

尖角兽身上可以剥下两层皮,第一层厚重如盔甲,第二层柔软如棉布,防水防蚊虫的同时竟然还有很好的透气性。

当初常念第一眼见到就在想,这么一块两米见方的东西如果放在地球上该是天价吧?那些爱好户外运动的驴友们肯定得抢疯了。

常念长了个心眼,让莱恩多猎了几头,留了几块皮子做成长衫长裤。

说起来他实在没什么做衣服的天赋,第一件做出来简直惨不忍睹——裤腿神奇地扭着,并且一长一短,没有留出裆部,也根本没考虑腰围。弄到最后根本没办法穿进去。

最可笑的是上衣,光想着缝个直筒,竟然没留出领口,除了多出两个袖子之外,完全可以当麻袋使。

看着如此奇葩的东西,茶茶笑得前仰后合。丝毫没给常念留面子。

不过茶茶还算地道,笑够了之后就自发地拿过针线做了起来。三两下就做成了一套,完全就是常念想象中的长袖T恤和系带运动裤的样子。

完了茶茶还拎着那件上衣左看右看,最后指着领口的地方对常念说:“如果这里多用一块皮子,做成一个兜,毛毛冷的时候可以把脑袋捂上,会不会好点?”

常念目瞪口呆——这创意、这敏感度,放在现代绝对是时尚界的领军人物啊!

从此常念对茶茶刮目相看。同时自动放弃怎么也玩不转的针线,把做衣服的任务彻底拜托给了茶茶。

此时此刻,常念身上穿的就是一件带兜帽的运动款。上衣还缝了两个兜,好看又方便。

常念低头就能看到身上的衣服,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家里的泰格、茶茶还有……莱恩。心里默默想着,等自己归来的时候,他们会是什么样子。

一上午常念都在赶路,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穿过中央部落的领地。

这里已经成了野兽的乐园,毫无理智的野兽自相残杀,留下来的必然是最凶残、最强大的那批。

虽然出门之前做了充足的准备,驱兽草和止血药带得充足,但是常念一贯奉行小心为上。

到达中央地带的时候,常念不自觉停下脚步。

这里他很熟悉,虽然只来过一次。那个霜重雪寒的清晨,他就是在这里第一次化为人形,拖着昏迷的莱恩离开。

事情过去了,再次回想起来,一切疑点才会变得清晰。那一次,明明记得自己变成了人形,再醒来的时候却回到了部落,又变成了小狐狸。

早在那时莱恩就看到自己变成人形的样子了吧?没想到那小子竟然这么沉得住气。甚至买通小地行兽,和他串通一气瞒着自己。

常念突然想起来二号基地那个蓄水池,大金毛即使再强大,也不能一夜之间完成那么大工程。想必呦呦肯定掺了一脚,没准还是主力——所以说从那时候起大金毛就已经成功策反小地行兽了吗?

这样想着,常念觉得自己或许应该重新审视莱恩了。

常念隐隐觉得,莱恩平时的样子肯定不像在自己面前表现得那样傻乎乎。他知道莱恩在年轻兽人中很有威信,甚至有着一呼百应的王霸之气,这不光是力量强大就能做到的。

常念摇头苦笑,他还是对莱恩了解太少了。

终于安全无虞地走出中央部落故地,常念呼出一口气。

前面是一片浓密的林子,据说没有什么大型野兽,所以今晚可以找个舒适的地方安安稳稳地过一夜。

不过,在那之前还要把晚饭解决了。常念这样想着,抬脚朝着密林走去。

就在这时,一个略带熟悉的清亮嗓音响在耳边。

“啊!终于等到你了!”

常念猛地抬头看过去,发现前面多了一个人。出乎意料的,竟然是中央部落的雌性,银银。

常念虽然心里疑惑,但面上却没有多大波澜,就这样淡淡地看着对方,没有开口。

银银懊恼地撇撇嘴,挫败感十足,“在这里看到我,你难道一点儿都不吃惊吗?”

常念挑眉,“这跟我有关系吗?”

“嗷——好无奈!”银银趴在一棵树干上,夸张地哀嚎。

常念像是看神经病一样看了他一眼,不声不响地走掉了。

银银虽然在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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