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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日的大学生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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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不是没有,有一本的,被人借了。”

  接下来的一周我天天上图书馆找《红楼梦》,直到发觉自己像个偶被抬举的狗腿,“一副小人得志的小样”,才跑到校旁书店买了一本回来研究,盗版书。

  我像修炼某种需要“经脉逆行”的左道功夫一样,生生地将思想像麻花一样扭过来,神经错乱了,再动笔批驳:《贾宝玉跟林黛玉,扭曲的近亲爱情》、《凤姐儿,疯姐儿?》、《你不知道的红楼》,一个个怪胎生了出来,当时的我还满以为是在做学问。锦江看了我的题目,提笔另赐一个曰《红楼艳事(史)》。

  我将我的怪胎一个个交到老师案前,老师拍案叫绝,然后又高深莫测地摇摇头:“还要润润色,料你也做不来,我就只好抽点时间了。”

  另我为之气结的是,当我像《漂亮朋友》里的杜洛瓦一般苦等到校报发行之日,找到我的力作之时,署名俨然“张**(文学评论老师)”。不可否认他是润了色的,但润色而已,不伤筋动骨,要旨不变。

  对于这样明目张胆的剽窃,我是相当生气的,遂将余下的两篇以自己名义投到校报信箱。这下真的“一春鱼雁无消息”了。

  老师又来索稿,我只好将已投的底稿呈了上去,第二天,又见报了。

  抓狂之余,我奋笔疾书《S校目睹只怪现状》以泄愤,就是后来被社长师兄,那个农民的儿子夸赞的雄文,要义如下:

  在商言商,在S校则言S校,余考于斯学于斯,无奈庸才一介,无缘高层,故难为高屋建瓴面面俱到之雄文,随笔苏轼所谓“不痛不痒、其情靡靡”杂文一篇,或可窥豹一斑:

  S校有图书馆一、教学楼二、却有食堂三,雄距各方,以成三足鼎立之势,足见“民以食为天”!然则食堂厨师皆与佛有缘,颇具慧根,故尽为素食主义者,且佛光普照,惠及吾辈,从此我等盘中肉类有如武侠小说中的宝物般难寻。食堂打饭,两个一两永远多于一个二两,两个二两则永远多于一个四两,此乃三大食堂之共性,在下才疏学浅,来S校几近半年,徒增马齿,实实道不清其中奥妙。

  寝室为吾等栖身之所,校明文规定不得在寝室使用热得快,每每有生顶风做案,被抓现形,自然引颈就戮,无可厚非;但各宿管同志秉着“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的中心思想,屡逢寝室冷冷清清时入室寻寻觅觅,惹得众生凄凄惨惨之余怨声载道:抓奸讲究捉双,缉毒讲究人赃俱获,故,当热得快作为个人财产而未处于做案状态时被缉拿归案,敝人以为,大大不妥!在下愚见,不如学校将管理条例中的“不得使用”改为“不得出现”,宿管同志的做法就有法可依、理直气壮了,不过,如此下来列位同窗临假买了欲带回家使用的热得快亦不得出现在自己栖身之所,而要另寻宝地以为收藏了,可笑可笑!

  至于吾亲历同一篇文章屡投不见于院报,署上某某老师大名则立马见效,且身居头版头条;于图书馆寻借《红楼》月余而未可得;美艳不可方物之巧妇相伴拙夫而去等等怪现状,俯拾即是,不胜枚举,故不一一详述。

  在下理科出身,粗鄙无文,所谓“怪现状”云云,比及前辈所著若小鬼见阎王,贻笑大方,唯在此言论自由空气下发自由之笑言以资消遣而已,莫怪莫怪!
狗日的大学生活(12)
12

  冬天来临时,我意外地迎来了我的春天,我恋爱了,初恋。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回忆起往昔快乐的日子。”短暂的初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加上一个月的寒假,总共七十三天的初恋,是我身上永远无法痊愈的一道伤疤,初恋过后的我,直到今天都没有发自肺腑地笑过。每回忆一次那段历史,于我,就像动一次大范围的外科手术,不打麻药的那种。撕开伤疤,鲜血汩汩直流、、、、、、

  她叫小素,一个瘦弱的女孩,云南傣族,大我一岁,S大学艺术系音乐专业。我对学音乐的人向来没什么好感,虽然我歌唱得很好,还组过乐队,只是不喜欢音乐人贴着前卫、高雅的标签,看人都用俯角。有个经验,在大学校园里碰到女生问你学什么的,问的时候还自信满满高高在上的样子,百分之八十她是学音乐的,其实她对你学什么并不关心,目的是要你反问她学什么,然后可以骄傲地告诉你:“我学音乐的!”小素例外。

  如果我能未卜先知,知道跟她在一起会遭到那么多人的敌视,也许一开始我就会选择不开始。当我们像情侣一样漫步在S校,我感受到的同性的目光似乎全是愤怒的,芒刺在背的感觉。几乎所有心怀嫉妒的男同胞们看到清丽脱俗的小素和懵懂羞涩的我,都用他们的眼神和肢体语言发出同一个声音:“一朵鲜花,就这样插在牛粪上了。”而当时的我还满以为我们是“金童玉女”,就像老狗说的:“她是傣族,你是歹人,你俩挺配!”直到我在自习室课桌和厕所蹲位旁看到他们的留言:“某某某(我的俗家姓名),我日死你!”一开始我很苦恼,见多了后我就一边大便一边掏出笔回道:“如果你说说就能成为现实的话,还要生殖器干嘛?”

  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小素班上的男生们,一帮自以为是的音乐人。在他们眼里,除了他们自己和长得漂亮的女生,其他人是不能称之为人的。他们总以为他们的班花小姐是被奶油我用某种卑劣的手段搞到了手,然后不得不“屈从”的,其实大错特错,我们玩的是倒追,而且直到分手,都比石灰还清白。

  为了不在高*面前示弱,我在校报编一些非主流的凄婉的爱情故事,写这种东西我擅长,无非是先逗笑,然后抽几个感人的场景作细节描述,留给热恋中的那个后来没死的回忆,再让另外那个找机会死掉,然后没死的再回忆那段逗笑的细节,然后意志力不强的读者就开始哭,万变不离其宗。我这样的东西在当时很有读者,那帮女生连鬼故事都不听了,热切地讨论着写这些东西的家伙是个什么样的家伙。小素就是抱着这样的心理拐弯抹角找到了我们宿舍的电话,聊了几句,相约一起去自习。

  “若轻云之蔽月,如流风之回雪。”这是我后来写给小素的话。其实第一次见面我只是觉得漂亮而已,但是我神态自若,面不改色心不跳。这要感谢我的高中同桌,一个号称“关芝琳加梁咏琪的和的平方”的变态美女,她说我胆子小,为避免日后见到美女失血过多(流鼻血),规定我每天盯着她看一柱香时间再看书,从此我见到美女和见到狗屎的反应差不多。小素真正吸引我的是她的文静。
狗日的大学生活(13)
13

  第一次不太亲密地接触后,我发现自己陷入了类似炮灰对雀斑的苦恼: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反侧辗转,脑子里全是几小时前小素的音容笑貌,呼噜声依旧,唯一不同的是没有猫叫。

  忽然没了主张。人上了床却睡不着,尿就格外的多。我频繁地来往于厕所与床铺之间,终于闹醒了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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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狗翻身坐起,点燃一支烟,悠悠地道:“爱徒,思春了?”

  我靠,说话总这么犀利。我只好坦白。

  “计划没有变化快,你要尽快下手。择日不如撞日,明天就约她。是时候教你入门了。”老狗丢掉烟屁股,赤裸着爬下床,进厕所滋溜滋溜半晌,折回来坐在我床边,毫无保留地将他不外传的泡妞心得口授于我,“真他妈是个高手啊!”

  “约女孩子出来,首先要装,装忧郁,越忧郁越好。最好先在电话里直言“我心情不好,想跟你聊聊,一起吃个饭,好吗?”然后见面时的忧郁就顺理成章。至于为什么心情不好,你可以瞎编,什么想家了东西丢了头发疼了等等等等。吃饭一定要喝酒,喝酒一定要喝多,‘酒是色中媒’,懂吗?喝到你自己还清醒而对方已经迷糊的程度,就埋单走人。你能保证她迷糊的时候你还清醒吗?”

  我摇摇头。

  “那就少喝点。‘走人’当然不是指送到宿舍去啊,前功尽弃,是为大忌。要找一个玩儿的地方,唱歌跳舞溜冰等等,最好找自己擅长的,比较能够显示丰姿的,她不会,你就教她。她会,你就装不会让她教你。喝了酒不要玩太久,让她看到你的丰姿后就到一旁聊天,整个过程都要忧郁啊!忧郁!头要这样,水平向上四十五度角看远方,表情要像深思,话让她说,你听。你想想,那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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