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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千年的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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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鲜币)追风(下)32

余嫣然人如其名,真的是个很甜美可爱的女孩子。她大学毕业後就回到母校教书,也许是长期跟学生们呆在一起的缘故,看起来完全不象是江意的同龄人,显得很是年轻。

尉迟临风很是郁闷,现在的女孩到底是怎麽保养的?要是个人老珠黄,不堪入目的初恋也就算了,弄得这麽漂亮干嘛?当然,尤其让他更加郁闷的是,这样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居然还没有嫁人。真是没天理了!那些男人的眼睛都瞎了吗?

“你看,这算是我们第一张合影了,虽然其中隔了这麽多人。”余嫣然指著一张在某处山林间的大合影,看著那上面的青葱时代,一脸怀念,“你还记得吗?那次学校组织去郊游,你带了自家的卤猪脚来,我就从来没吃过那麽好吃的卤猪脚,一口气把你的猪脚全都吃完了。我还记得你当时告诉我,这些都是你亲手做的时,我就在想,要是将来能嫁给你这样会做菜的男生,可是太幸福了。不过当我们开始交往之後,你还记得你当时是怎麽说的?”

江意专注的看著照片上稚嫩的自己、余嫣然,还有那些所谓的同学,不假思索的道,“你真的吃这麽多,连一块都没给我留下?”

余嫣然张大了小嘴,一脸的不可置信,语气激动起来,“你当时就是这麽说的!你说,‘你怎麽吃这麽多,连一块都不留下。’害得你饿著肚子回去,晚上一连扒了三碗饭。”

江意也怔住了,抬眼再看著余嫣然,脑子里似乎又闪过一些片断,但还没等他抓住些什麽,小石头就摇晃起他的手,一脸委屈,“大爸爸,我也要吃猪脚,小石头饿了。”

旁边某人悄悄咽了咽口水,西西更是伸长舌头一点也不顾形象的大肆舔嘴。

哎呀!余嫣然看看手表,惊呼起来,“都已经这麽晚了,真的是应该要吃饭了。你难得回来,我请你们去吃饭吧。”

“余小姐,不必客气,你告诉我们这里有什麽合适的餐厅就行了。”尉迟临风很高兴终於找到机会打断这两人的叙旧。

天知道他是多麽不愿意到余嫣然家来,看她捧出一大堆和江意有关的证据。

可知己知彼总是有益无害的。

尉迟临风已经决定,光是拍照还不足以满足证据留存的需要,回头他还得让江意也给自己写几封情书,再弄点干树叶什麽的表明下心迹就更好了。

“那我带你们去我们从前常去的地方。”余嫣然显然没有被尉迟临风的冷峻的外表吓到,她满心满眼里只有一个江意。一说要吃饭,就果断挽著他的手,兴高采烈的出门了。

小石头很忧伤的攥著萧八八的衣角,撅著小嘴,伸出小手无言的指著前面如情侣般的那一对,那股子不满和郁闷之情,溢於言表。

墨黑眼眸沈了沈,弯腰抱起儿子,摸摸他的小脑袋,低声安慰,“别怕,大爸爸是我们的,谁也抢不走。”

是吗?小石头有点怀疑。就大爸爸眼下这个脑子,他连自己都想不起来了,还能顶得住那个漂亮阿姨的诱惑?

小不点开始深思,他已经有两个爸爸了,如果再多一个後妈,那会是怎样的情况?

学生时代能去得起的餐厅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一条不到五米宽的狭窄小巷两边密密麻麻,弯弯曲曲林立著的小小铺面,就是学生心中的美食天堂了。

正是中午吃饭的时间,虽然学生已经放假回家,但附近的居民前来光顾的还是不少,除了少数店面歇业休息之外,大部分的小吃店都还在继续营业。

卖粉卖面卖云吞的,还有各式小炒与烧烤煎炸,种种食物香气混在一起,在大冷天里格外有股温暖人心的味道,就连一向挑剔的尉迟临风一进来也觉得有了食欲。

熟门熟路的把他们领到一家小店,在门口搭起的小桌旁坐下,余嫣然开始点菜,“老板,还是要那三菜一汤,再给我们炒个青菜,把这条街上每家好吃的打包一份过来,不够再加。”

“好咧!”一个满头白发的矮胖老伯顿时爽快的应下,回头吼了一句家乡话,立即端著只大托盘出去了。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先提著一罐汤,送了四副餐具出来。

余嫣然一面拆著餐具,一面絮絮告诉江意,“你还记得吗?这间店从我们念书那会子就开了,三个招牌菜是香酥鱼脯、蒜苗炒五花肉和风味茄子,十几年都没变过。从前我们只要过来,回回必点,总是不等饭吃完就一抢而空了,最後只好拿菜汤拌饭。不过等我大学毕业回来,老伯就不掌勺了,掌勺的换了他儿子,不过味道还是和从前一样的好。对了──”

她似是想说什麽,却把话又咽了回去,只望著江意笑了笑,江意没有留意,但尉迟临风却是发现了。顿时警惕的想著,难道他们在这里还发生了什麽故事?

在这种大排档吃饭,不可能讲究太多,凡事都得自己动手。唯一的女士自然不好劳烦,江意眼下也是指望不上了,只有萧八八勤勤恳恳的做服务生了。

刚揭开那瓦罐盖子,扑面而来的香味儿顿时就让尉迟临风生出好感。添碗汤出来一看,就见这罐莲藕花生龙骨汤已经炖得肉烂骨酥,显然是煲得极到工夫,令得尉迟临风对这里简陋的用餐环境的不满又降低了三分。

虽有女士在场,可出於小小的私心,尉迟临风还是把第一碗汤推到了儿子面前。小家夥真饿了,迫不及待嘟起小嘴就想凑上去喝,却给江意端走了。

不悦的瞪了小不点以及他身後的年轻男人一眼,江意也不知怎麽,就是看著这样的行径很不舒服,“没风度!你还是小男子汉吗?有阿姨在这里,怎麽能抢先?”

呃……尉迟临风有点惭愧,小石头更是立即瘪起小嘴,小手背在身後,一副认错的老实模样。倒让余嫣然看得不好意思起来,“他年纪小,先给他也是一样的。”

“不行。”看起来很好说话的江意在这一点上却意外的坚持,坚决的把汤放到余嫣然的面前,第二碗汤才给了儿子。第三碗汤他自己端去了,再嘱咐尉迟临风,“把底下的大骨头和肉捞给西西。”

尉迟临风很悲催的发现,自己怎麽沦落到家庭的最底层了?他不是一家之主吗?怎麽来了个初恋,就成垫底的了?

不过浓汤的鲜美与醇厚到底安抚了男人不满的胃,而胃一旦得到满足,人的心情总是不自觉的就跟著舒缓起来。

每人喝上一碗汤,都觉得手脚暖和了起来,而趁著这会子工夫,胖老伯端著已经装得满满当当的盘子回来了。

麻利的把东西放下,并一一介绍著,“这是鸭血粉丝煲,这是牛肉炒面,烧烤我让人只放了微辣,要是不够味,你们自己加。还有几串没烤好,一会儿那边老板会送过来,汤包也得再等一会儿。”

江意本就想著来这种地方只吃一家会不会太单调了,没想到这老板出去转一圈,竟是把整条街的招牌菜都带了回来,而且拿的份量并不多,象汤面那些都只有一份。几人拿碗筷一分,正好都能尝个鲜,又不会撑肚子。

喜笑颜开的把菜接过,他抬头对胖老伯真诚的道了句谢谢,可那胖老伯看著他忽地变了语调,“嗳──你不是那个做卤菜的小江吗?”

熟人?江意愕然,却见对面的余嫣然笑得善意而温婉,“老板,他伤到脑子,出现暂时性失忆,但也不是完全不记得,所以我才特意带他来看看你的。”

胖老伯看著江意,顿时一副很是惋惜的表情,“那可太可惜了,小江啊,你还记不记得,从前你做了卤菜,早上来上学,就放在我这我代卖,很受欢迎的呢。自你走了,我就再没有尝到比你做的更好吃的卤菜了,还有不少客人还专门问来著。後来我家也试著配了配,可总是不对味。”

那可没办法,江意现在记忆库失灵,他可想不出来原先的配方。胖老伯很是遗憾,却也不多打扰了,让他们先吃饭,自去忙活。

这里的东西虽然简陋,但胜在味道好,有特色,即便是挑嘴的小石头,也吃得满嘴流油,满足不已。

饭快吃完的时候,店里的生意没那麽忙,胖老伯端一碟切好的卤菜拼盘出来,颇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一眼江意,问,“这算是我们送的,虽说你不记得了,但能帮我们尝尝吗?看是什麽味道不对,我们也好改进改进,就是想不出来也没关系的。”

那好吧,江意挟了一块卤豆干送进嘴里,要说这卤水的味道还是不错的,可却感觉差了些什麽。

“蜂蜜?”突然,大脑不经运转,又冒出两个字。立即被胖老伯抓住了,“你是说加再点蜂蜜?”

江意不敢肯定,只能说,“你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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