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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意无奈翻翻白眼,把嘴里的小黄瓜嚼得咯吱咯吱作响,坏心眼的加了句,“反正我看你也挺喜欢吃这个的,只要不浪费就行。”
可这样一说,年轻男人更加愧疚了。弄得好象是自己想多吃才故意这麽做作似的,这可是天大的冤枉,他怎麽会和孕夫宝宝抢东西吃?
可再懊恼有什麽用?错误已经犯下,要他弥补也是不可能的。只好听凭江意数落,出出气了。
想起之前被某个女孩指著鼻子大骂的话,墨黑眸子里一片沮丧。
在江意回来之後,一是出於安全,二也是不想被人打扰,所以尉迟临风和江意特意搬来了这里。因为孕夫的体型已经很明显开始变化了,无法见人,所以请人来打扫还得特意安排他避开。
说实话,年轻男人是很想亲手照顾他的,可这些家事他怎麽也做不好,弄得还是孕夫成天伺候他。
他也有想过可能自己离开,反而对江意更好的念头,但是,一想到他和宝宝都不在自己身边,年轻男人就什麽事都做不下去了。
那样丢失的痛尝过一次,他就再不愿想第二回了。
於是,明知道自己没用,还是得厚著脸皮和他住在一起,每天吃著他煮的饭,穿著他整理好的衣服,眼都不眨的盯著他,看著他,才能让一颗心真正安定。
“呃……你要去散散步吗?”尉迟临风突然想起还有件事是他能做的,但是他怕自己笨手笨脚做不好,给人心里添堵,所以建议江意出去走走。
昨晚虽吹了一夜的风,但今早停了,眼下外面的阳光也出来了,看起来天气不错。
正窝在沙发上打饱嗝的江意看了他一眼,“你想去?”
“我就不去了,还有些事要处理一下。”年轻男人依旧不会说谎,只是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修道院後面的冬樱花可能快开了,你刚吃饱,出去走走,呼吸下新鲜空气对身体好。”
江意皱眉,搭在肚子上的手在那团滚圆上摸摸,似乎被最後一句话给说服了,把搁在茶几上的脚放了下来,“那我去走走,一会儿回来。”
“我给你拿外套。”年轻男人跑进屋,给他拿来出门的厚外套,还有围巾帽子和手套。
可江意在他帮助下穿上外套,就只戴了围巾,“那些不要了,还没下雪呢,就包成这样还了得?”
“还是带著吧,万一冷了好加上。”尉迟临风执意给他塞进大衣口袋里,江意也就不坚持了。
“还有手机!”年轻男人突然想起最重要的东西,检查下电力充足,才交到他手里,“有什麽事记得打电话。”
“知道啦。”有些受不了他罗嗦似的挥了挥手,江意在进门玄关处的鞋柜凳上坐下,要换鞋了。
年轻男人又赶紧给他把鞋拿出来,为了减轻弯腰的负担,现在江意的鞋全是不用系带加防滑鞋底的,但江意脚型偏瘦,直接蹬的鞋总不跟脚,所以给他新添的鞋全是扣绊的,而每天帮他穿鞋也许是尉迟临风做得最拿手的事了。
垂眸看著年轻男人半跪在地上,把自己的脚托在他大腿上,细心的给他穿上保暖的短靴,江意突然很想伸手摸摸那头乌黑的短发,可手刚伸出去,到底生生忍住了。本想说出口的话,也到底什麽也没说。
只是在心底暗暗叹息著,走出家门。
作家的话:
看到没有,小风风开始受虐了。嘻嘻~
接下来他想干什麽捏?会是个灰常有爱的场景哟!偶滴恶趣味啊啊啊!!!
鲜不能投票了,难道是过年就要提前休息了咩?55555……
(15鲜币)追风(现代生子)60
出了门,江意才觉出外面的冷来。看起来很灿烂的太阳照在身上根本没有多少暖意,风虽然停了,但空气里就象是结著细细的冰碴,每次呼吸都有纯白的薄雾在嘴边成型,象挥之不去的泡泡糖,光看著,就觉得冷起来。
把口袋里的羊绒帽子拿出来戴好,手套也戴上,全副武装起来的江意这才觉得安心。看著自己在阳光下拉出的笨拙身形,他却颇为愉悦的按著肚子,低低的说,“好啦,这下宝宝就不会冷了,对不对?”
大衣遮掩下的肚子一动不动,但江意跟天下所有固执的父母一样,认为孩子听得见,并且明白了他的意思。
所以他又开始用一种非常温而且充满爱意的声音低低说话,“宝宝看,这里的冬樱花真的开了哟。花是粉红色的,虽然不香,但是很漂亮呢。昨天晚上那麽大风,它们都这麽坚强,没有被吹坏,宝宝长大了也要跟花儿一样,做个坚强的人,好不好?宝宝知道了呀,真乖!”
自问自答的江意这才心满意足的抬头看花,尉迟临风会选在此处住下,除了因为这里的清静,再有就是修道院後面的这一大片冬樱花,难得可以在瑞雪皑皑的冬季带来一抹不一样的颜色,让人心情都跟著愉悦起来。
慕容刚跟江意说过,在怀孕的时候多看些美好的事物对大人孩子的心理都会起到很健康的调节作用。但担心过多的花粉会令宝宝觉得不舒服,所以江意很小心的并不会靠得太近。
眼下,这片冬樱花只是刚刚进入花期,开得并不茂盛,想来等到过些天,花全部开了,应该更加的如诗如画吧。
在心里憧憬著那时的美好,江意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变得更好。只是忽地,他查觉到有些异样,似乎有什麽人在打量著他。
可是四下望望,什麽人都没有。可那种被暗中觊觎的感觉就是挥之不去。
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人特别敏感的缘故,慕容刚也曾经说过,他在有宝宝的时候会变得比较神经质,虽然在亲人身边时会很懒散,但一旦到了陌生的地方就会非常警惕,有次还因此幸运的避过一只恶犬。
从科学上说,这也许是人类保护子孙的本能作祟,不过也有些老人会说,这是因为有了宝宝,多了一双眼睛的缘故。
江意宁愿相信後者。
孩子的眼睛是最干净的,如果宝宝觉得不舒服了,那肯定是有让他觉得不舒服的东西。江意没有往樱花林的深处前行,而是果断掉头,走上来时的路。
一抹比绽开的冬樱花要红豔的格子围巾出现在离江意不过七八十步远的樱花树後,这是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戴著顶鸭舌帽,遮著大半张脸,但从那微露出来一点面颊不难看出是是个亚裔,很年轻的亚裔。
所以会穿著时尚的有系腰带的黑色短羊毛呢外套,下面是深灰褐色的长裤,裤脚扎在中帮皮靴里,看起来很是干净利落。
“原来是这样一个男人啊,没想到这世上居然还真的有那种事……”年轻男人低低惊叹著,目光落在江意用厚重大衣刻意遮掩的肚子上,久久不去。
直到那受惊的人影消失不见了,他才转过身,毫不怜惜的折下一枝阻拦著视线的花枝,随手抛在地下,大踏步的碾过,走远了。
“你……这是在干什麽?”一进家门,江意就给惊著了。
那个跪在地上,端了盆水,系著围裙擦地板是谁?这肯定不是尉迟临风,他一定是看错了!
年轻男人没想到他这麽快就回来了,也明显有些窘,连万年不化的冰山脸上都爬上一抹嫣红。
墨黑的眸子极快的闪烁了两下,冷静下来了,“昨天那麽大的风,天气肯定是干燥的,就想把地板擦一下……你,不喜欢?”
江意动了动嘴唇,半天才说出话来,“呃……也不是,那你擦吧。”
他默默的转身到书房去了,还体贴的掩上门,免得年轻男人尴尬,但也是因为他怕自己会忍不住当场爆笑出来!
哈哈,尉迟临风居然会擦地?他脑子是给驴踢了吗?家里明明有空气加湿器,也有拖把和吸尘器,他为什麽全都放著不用,反而要象个中世纪的女仆似的,跪在地下擦地?还系著小围裙!
江意突然恶劣的脑子里勾勒出一副年轻男人打扮成女仆伺候自己的模样,心里有说不出的欢畅。
一扫早上被尉迟临风笨手笨脚做饭带来的闷气和之前赏花时不舒服的怪异,眼下一个人躲在书房里,又开始跟宝宝说话。
“你看你那个笨蛋爸爸,是不是很搞笑?他居然跪在地上擦地板耶,那以後是不是也会跪在地上给你当马骑?到时宝宝可不要客气哦,大胆的骑上去吧,爸爸支持你哦。嘿嘿……”
正恶劣想象著年轻男人化身为奴的有趣场景, 江意自然不知道,在这城市的另一头,刚才那个盯上他的人,眼下找到了他的家人。
这是一处贫民窟,房屋破旧,街道狭窄,还堆满了大包小包的垃圾,污水横流。就算是冬天,也有不怕冷的老鼠在黑色胶袋上蹿来蹿去,就是偶尔带出一截腐烂的不知名的肢体,都没有人会觉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