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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神风流史第1卷--第十卷 第八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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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风等人都一起望向了我,我微微一笑,双手结成莲花置于胸前,念念有词道:“生命之神啊,请以你的仁慈,为你神圣光芒照耀下的人们去除伤痛——神圣之光。”只见一道耀眼的光芒从空中照耀下来,照射在受伤的兽人族战士身上,片刻之后,光芒渐渐隐去,而那些原本受伤极重只能躺着的兽人族战士却都一下子跳了起来:“好了……我的伤完全好了……”

    “你看……我也是……一点都不痛了……”在「神圣之光」的照耀下,他们所受的伤完全恢复了,兽人族天生就不适合学习魔法,难怪他们这么吃惊了。疾风的脸上更带著一丝惊喜,他激动地说道:“维尔老弟,你到底是什么人?”

    “疾风大哥,我不是告诉你了嘛,我的名字叫维尔。兰迪。”我笑着说道。

    “老弟,真有你的。”疾风拍着我的肩膀说道:“没想到你的魔法同样这么出色,真是没有想到啊,我疾风真是服了你啦。”其他几位长老也一同点着头,一副深有同感的样子。

    “呵呵,大家过奖了。”我呵呵笑着说道,疾风却认真地说道:“维尔兄弟,虽然我兽人族人少力微,但只要你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我们一定会誓死追随你的。”他这句话等于是代表全族向我宣誓效忠,不待我推辞,他接着郑重地说道:“维尔老弟,你具有一个优秀统帅所具有的勇猛与果断,也具有一个政治家地高瞻远瞩和敏锐思维,你完全具备成为一个优秀王者的素质。我们与你结盟,也是为自己的部落的将来着想。只有一个好的领导者,才能带领我们的族人走出苦难,我这么说,你应当明白了吧。”

    听了他的话,我心中兴奋异常,激动地说道:“既然大家对我如此信任,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维尔。兰迪今天在此发誓,一定要带领兽人族的兄弟走出苦难,过上和平与安宁的生活,若违此誓,有如此杯。”我并指为掌,向桌上排了下去,一个铜制的酒杯立刻被我的掌力震成了粉末。没想到我竟然会当众立下重誓,帐内的人都激动异常,疾风也随后立下了向我效忠的血誓。大陆历7992年2月15日,「圣王」维尔。兰迪与兽人族首领疾风,在出云山脉的兽族部落中结盟,史称「出云之盟」。

    一切结束后,我们的话题终于又回到了如何攻打兰风帝国矿场的这件事上。面对众人询问的目光,早已胸有成竹的我向大家神秘一笑,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站在部落中央的广场上,迎着凛冽的北风,我低声说道:“野心家的帮凶们啊,就用你们的鲜血来纪念我们的盟约吧。”

    翌日,我与疾风带领二百名兽人战士来到了兰风帝国矿区的外围。有莎莎的帮忙,我们很容易就解决了散布在各处的哨所,再加上我们刻意隐秘行藏,所以即使我们已经到了距离主矿场不到一里的树林内,仍没有被敌人发现。与其说是主矿场,倒不如说是一座要塞,驻扎了大量的士兵。经过十几年的扩建,这要塞在规模上已经相当于一座小型城市了,只是没有居民而已,里面住的除了士兵就是大量的奴隶矿工。本来这里有一千五百名驻兵,但由于昨日的惨败,这里的驻军只剩下五百人左右,就算加上逃回来的士兵,最多也只有六百人。但仗着厚厚的城墙,要攻克它仍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

    “疾风大哥,我们潜进去的人都准备妥当了吗?”我轻声问道。

    “嗯,都准备好了,只要我们一开始攻城,他们就立刻发起暴动。”疾风回答道。

    “好,疾风大哥,等会儿我们一起冲向城门,不要攻击城墙,等我用魔法将城门轰散后,再一齐冲进去,准备了——”我沉着地发出了命令。

    而此时在兰风帝国矿区地要塞内部,两个士兵正在城墙上闲聊着:“队长,你听说了吗?我军昨天派去围剿兽人的部队几乎全军覆没,只逃回了不到一百人。”

    “嗯,听说啦,据说费蓝大人正因此事而暴跳如雷呢,连两个逃回来的小队长都被处决了,这两天要塞内正人心惶惶呢?”



    “哎呀,你说兽人们会不会攻到这里呢?听说他们很野蛮的,捉到的俘虏一律处决,我家里可还有老婆孩子等着我养活呢。”

    “放心,不会有事啦。我们这座要塞坚如磐石,就算几万大军同时来攻打,也能守他个把月的,那些兽人才有多少?”

    “可是——啊?队长,你看城外,那是什么?”

    “啊——不好,有敌袭。汉森,赶快通知城内,叫他们派出援兵,其他人加强防守。”不愧是队长,危急时刻能够临阵不乱,颇有些大将风度,但接下来的事却让他张大了嘴。

    “报告队长,城内的矿工突然暴动,主营无法派出援军。”

    “什么?”就在这时,「轰」的一声,一颗巨大的火球飞了过来,击在城门上,包着厚制铁皮的巨大城门被炸出了一个巨大的口子。紧接着,两百名兽人战士在我和疾风的带领下,手持着巨斧长剑冲了上来,如狂飙般的涌入城内,肆意地砍杀,许多站在城门口的人族士兵连一合都不到便被斩成了两截。一时间,到处是残肢断臂,血流成河,整个要塞成了一个修罗场。

    “放箭,用弓箭射他们。”刚刚那名队长大声喊道,但马上他就被一把突然出现在空气中的刀,割断了喉咙。

    “莎莎,干得好。”已经杀红了眼的疾风大声叫道,同时大剑一挥,将一名人族士兵的头颅砍了下来。在近乎单方面的屠杀下,守在要塞外围的两百多名士兵片刻间便被我们杀的一个不留,胜利之神已完全向我方倾斜。

    “疾风大哥,你带领大队人马去支援矿工们,我和几个兄弟去收拾费蓝那个家伙。”为了速战速决,我决定兵分两路,于是对疾风说道。

    “好的。”疾风答道:“让莎莎也跟你去吧。”莎莎是暗杀与追踪的高手,有她在身边,即使是一只苍蝇也别想逃过,我点了点头,欣然接受:“大哥,保重。”

    “你也小心,费蓝那家伙很难缠的。”于是,我们兵分两路,向着自己的目标行去,走在通往总督府的路上,我对莎莎说道:“莎莎,等一会儿可能会有危险,你要小心一些。嗯,你最好先隐藏起来,不到危急之时不要现身。”

    “是的,公子。”莎莎答道,身行一闪便「消失」在空气中。经过两天的相处,我们两人已经混的很熟了,我发现她除了有些调皮外,实际上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儿,虽然在面对敌人时毫不留情。但不知为什么,她总是喜欢叫我「公子」。我没办法,只能由着她了。我又嘱咐了那些已经杀红了眼的兽人弟兄们几句,一行人继续想前行去。

    与此同时,疾风一行人已经到达了战斗现场。他们并未遇到什么激烈抵抗,这主要归功于矿工们的奋力冲杀,他们虽然都戴着手镣脚铐,而且也没有什么正规武器,但仍凭着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将三百多名士兵「耗」掉一半。余下的人族士兵刚要控制住局势,便被接踵而来的兽人战士们杀得片甲不留,战斗很快便划上了胜利的休止符。

    总督府内,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费蓝阴笑着对我们说道:“你们的确很能干,我精心挑选出来的三十名士卫竟然这么快就被你们解决掉了,不过,你们的好运也到此为止了,我的话说完了,你们就准备受死吧——万魔噬天。”只见一个椭圆型的黑色光球出现在他的上方,紧接着光球极速凹陷、膨胀,最后变成了一个直径两米的空洞,从那里不断散发出黑色的死亡气息。

    我也微微吃了一惊,他竟然用了暗黑系的召唤魔法,这招虽然名叫「万魔噬天」,但实际上却是利用强大的暗黑魔力将死灵传送到人间,将敌人的精血吸食干净,攻击范围极广。我大喝了一声「圣灵光阵」,一阵耀眼的白光立即从我的掌心射出,将总督府内百十平方米的空间完全笼罩。那些死灵刚一接触到这白光,便化为飞灰,消失在空气中,顷刻之间所有被费蓝召唤出的死灵都被我消灭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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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到底是什么人?”费蓝惊叫道,也难怪他如此惊讶,我刚刚所施展的「圣灵光阵」可不是什么人都使得出来的噢。

    “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我冷冷地说道,手中的白光突然消失,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直径不到一尺的黑色光球,在我双掌间高速旋转着。它通体晶莹,仿佛一颗黑水晶。这正是魔族秘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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