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冬末看看他提的东西,无奈至极:“你觉得我吃得了这么多?”
“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所以每样都买了一份。”
冬末顿了顿,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建设,示意他把早餐送到二楼休息区去,把在店里三楼住的小童等人一起叫来吃。
小童本来还有点精神萎靡,但一看到桌上那丰盛的早餐,立即两眼放光,扑将上来:“哇,香满楼的葱饼和煎饺,真香!夏小弟弟,你真是太善解人意了,唉,你不知道,我们自从长期合作的南芳馆关张以后,已经大半年没有吃过像样的早餐了,天天都吃对面快餐店送来的酱油汤捞面,差点人都要变酱干菜了。”
夏初微微脸红的说:“如果你喜欢,以后我给冬末买早餐的时候带一份给你。”
小童发出一声雀跃的怪叫,眉开眼笑:“我当然喜欢,不过香满楼离鉴容台有差不多一时路,你要是每天都去给末姐买早餐的话,也不方便吧?”
夏初的目光时不时的溜到一边去,搜索冬末的身影,小童把“每天”二字放重了说,他听明白了,却不以为意:“方便的,我每天六点就起来跑步,沿西园路跑一圈,正好要从香满楼门前过。”
“六点就起床跑步?真是好习惯啊!”小童惊叹一声,真的就想把买早餐的任务交给夏初了,但这时冬末已经粗略巡了一下店堂,走了回来,听到他们的对话,瞪了小童一眼:“替他把帐记好,结算时一并还他。你要想吃香满楼的早餐,自己不会起早些去买?”
小童乖乖听训,看到冬末从容自若的坐下来,从众多的早餐里选出喜欢的辣味蛋煎饼和豆浆坐下来吃,突然对笑得开心满足的夏初生出一缕同情,压低了嗓子问:“末姐,你对夏初还真公事公办啊?”
冬末吞下嘴里的食物,才扬眉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吃过早饭后,你带他去熟悉一下车辆,八点准时开工送货。”
小童扮个鬼脸,应了声是,吃过早餐立即领着夏初去情况,好配合工作。冬末知道他的智力情况,免不了担心他会出纰漏,晚上外派的车回来,她就问跟夏初搭档的小顺:“今天夏初跑车,没有跑错地方吧?”
小顺摇头:“这倒没有。”
冬末看他的神色有些迟疑,料想其中还有什么事,便问:“除此以外,他出什么纰漏了没?”
小顺犹豫的比了比自己的脑袋,小声的问:“末姐,夏初这里是不是有点问题?”
冬末没有立即回答,反问一句:“你怎么突然这么问?”
背后说人的脑袋有问题,无论如何总不算厚道,小顺有些尴尬的回答:“今天送货有几家要付现金的,我让夏初算一下要收多少钱,他不会算。”
冬末没想到夏初还有这方面的缺陷,但不知为什么,她却有些不忍心听到别人说他的脑子有毛病,顿了顿才道:“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擅长做的事,夏初只是对自己不擅长的事表现得特别的迟钝,也不算脑子有问题。这几天你跟他搭档,遇到要收现金的货单,你就多辛苦一点。”
“是。”
小顺走了以后,有几通供货商的电话打进来,冬末接了电话,正在核对店里的商品细目,就听到有人敲门,她应了一声:“进来。”
抬头,却见夏初端着她的饭盒和汤盅,一脸讨好的笑容站在门口:“冬末,你该吃晚饭了。”
冬末瞄了眼电脑屏幕,才发现时间居然已经到了晚上七点。夏初端着饭菜走进来,居然不敢擅自超过冬末说的“三步之距”,站得远远地,用哀求的目光望着她:“冬末,让我把饭菜端过去好不好?”
冬末有股既郁闷又好笑的感觉,叹了口气:“你都已经把饭菜端在手里了,不过来给我,难道要我变成长颈鹿,自己伸头过去啃?”
夏初大喜,三步并作两步奔了过来,小心的将饭菜放在她的办公桌上,然后就想就势在她旁边坐了下来,冬末一瞪眼,用带着鼻音的腔调嗯了一声:“三步——嗯——”
夏初脸上的笑容顿时垮了下来,没精打采的应道:“是!”
后退几步,在她办公桌对面的沙发上规规矩矩的坐了下来。冬末看到他的表情举动,不知为什么,突然觉得很搞笑,连忙借去洗手之机,将笑容掩饰住。
等她洗手回来,见夏初依然还坐着不动,便问:“你还有事?”
“是!”
“有什么事?”
夏初呶了呶嘴,指了指桌上的饭菜:“你应该吃饭了,你吃了饭我再说。”
冬末点头,挥手道:“那你等我吃过饭后再来。”
夏初却不走:“不,我要在这里等你吃完再说。”
这娃,不知道看人脸色行事也罢了,怎么却这么能缠人呢?
“你的事很重要?”
“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夏初一连说了三个很重要,又很用力的点头。
“那你说吧,我听着。”冬末大大地喝了口冬瓜汤,压火气。
夏初不肯,反而用很苦口婆心的表情看着冬末:“冬末,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也不要想事情,会消化不良的。小童姐姐还说你经常忙起来就忘了吃饭,这样也是不好的。。电子书。所以你应该先吃了饭,然后再办事。”
冬末把郎小童恨得牙痒痒的:“只要你出去,我就不用办事,就能安安静静的吃饭了。”
“不,我要在这里。”
夏初的表情,大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架势,反正就是不肯走。冬末磨了磨牙,忍!
忍了半天,没忍住,问:“夏初,你属狗的吧?”
夏初惊讶至极:“咦,你怎么知道?”
冬末吃惊不已:“你真的属狗?”
“是啊。”
冬末顿时没了语言,只得无视坐在一旁对她发呆的人,自顾自的吃饭,等到吃完了,再问:“说吧,你有什么‘重要’的事。”
夏初眨眨眼,右手不自觉的握住左手,摩擦着左手拇指,白净的脸上红晕一点点的扩散,紧张地支吾了好一会儿,才呐呐地说:“我……我……今天是我第一次打工,不知道怎么做才……才……好,你……你……”
“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下文来,眼睛看看冬末,又赶紧转开看地面,紧张得直搓手。冬末如何不知道他这表情是想问什么——初次出来工作的人,心里惴惴怕会出错,免不了想问一声自己到底表现怎样,希望能得到肯定。
冬末不自禁的想到刚才小顺问的话,有些恻然,沉吟片刻,终于点头:“你虽然是头一次工作,但做得很好。”
夏初的眉眼顿时弯成了两抹弦月,但神色还是有些不肯定的反问:“真的吗?”
冬末轻轻的嗯了一声,夏初的颜光刹时一亮,脱口而出:“这是你第一次肯定我做的事!”
冬末只觉得自己的瞳孔都因为他那因为欢喜而流光溢彩的笑容而收缩了一下,胸腔里似乎被人用疾快的速度扎进了一枚极细的针,不痛,但身体却本能的感觉到了异物,自动的排斥。
排斥他那种灿烂得不见丝毫阴影的笑容,排斥他那种清澈透亮的纯净,更排斥那纯净笑容里表露出来的毫无保留的、对喜欢的人的重视与仰慕。
那种得她一言之褒,胜却无数财富奖励的满足笑容,让她的呼吸都窒了一窒。崔福海说夏初像少年时的她,不是没有道理的。她虽然不像夏初智商有问题,但当年在面对所爱时那种慎戒慎惧,以博君一欢为至大快乐的固执,却与此时的夏初无二。
虽然夏初现在对她的喜欢,极有可能只是基于一个孩子的任性,与喜欢一朵鲜花,一个洋娃娃没有区别。但那喜欢毕竟是真实而无伪的,不带任何功利,仅是源于天性而生的倾慕与欣赏。
这样的喜欢,即使在世俗看来太过突兀,难以接受,恐怕也很难真正的厌憎吧?冬末排斥这种喜欢,但一时却真有点下不了手将其灭之绝之。何况夏初的神经构造与众不同,能让正常人伤心欲绝的作法,放在夏初身上,却丝毫不起作用。
冬末设想了N多对付夏初的办法,暗示,暗示没用;明示,明示还不行,只能大吼厉骂;大吼只能叫他暂时收敛一下行迹,但想真正的一劳永逸,将他打发走,那可不只是没门,是连希望的窗缝也不见一条儿。
夏初给她送早餐,她吃,吃过后批评:“冷了,不好吃。”正常人面对这样的冷脸和有意挑衅恐怕都会难免委屈,可夏初的反应却是点头回答:“下次我给你热好再端过来。”
夏初晚上还不走,她说:“你别在这里碍手碍脚。”夏初的反应是乖乖的走到墙角边站着;她恼怒挑刺:“你站着碍我的眼了!”夏初的反应是立即蹲了下来,躲在盘景后面,然后傻呼呼的问:“这样就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