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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电视电影中看见的那些旅游胜地热带岛屿更加美丽。
她甚至舍不得眨一下眼睛,久久才反应过来之后,就有些贪婪地迅速奔进了微凉的海水里,欢快地笑了起来。克莱梅的反应比她更夸张,刚开始几乎僵硬住了:“原来这才是大海?!”要知道,这姑娘来自连野生动植物都没有的未来世界,在她的记忆里,大海大概是个阴气沉沉的死水潭。“原来这才是大海!!”
两个雌性在浅水里跑来跑去,幼稚地互相泼着水,高兴得好像把一切烦恼都忘了。帕德和林斯倒是很淡定,站在沙滩上眺望远方。以他们敏锐的视觉,甚至能看到近海处一群海豚的集体跳跃,同时也闻到了各种海生动物的气息。
“早知道她那么喜欢大海,当初在风雨城的时候,就应该带她在海边多住几天。”帕德说。风雨城离海边很近,雌雄大会之后,他们也曾经去逛过。只是因为惦记着回部落,所以没有待太久。当然,那时候以他的性格,也不可能那么体贴。
“啧,你果然变了,居然会想到这些。”林斯斜了他一眼,颇有种辛酸而又欣慰的感觉。在部落里的时候,他几乎天天都要为这几个不靠谱的死党担忧。没想到只不过是出来一趟,就一个比一个变得更懂事,居然也都相继开窍,组成了自己的家庭。这意味着他大概不需要再替他们操心了,也意味着他和克莱梅的二人世界不会再受这群家伙的打扰,但心里到底还是有些空落落的——或许,他和克莱梅应该更加努力造人,要个小家伙了?
这时候,齐昕和克莱梅在沙滩上发现了小螃蟹和贝壳海螺。小螃蟹实在是太小了,集齐一百只也不够一盘菜,只能拿来逗一逗。贝壳倒是有大有小,大的可以煮着吃烤着吃煎着吃,小的玩一玩就放生吧。至于海螺,当然必须得炒着吃,放上辣椒,滋味一定很好!!
林斯去附近找柴火,并且随时注意两位雌性的安全。帕德则很快编出了一个粗糙的藤网,飞跃进了海里,开始捕猎。只要会游泳的话,拿着藤网兜过去,什么猎物捕不到呢?他相信,烤鱿鱼、烤鱼、烤龙虾、烤扇贝什么的,自家雌性的手艺肯定不会比那个骗走熊孩子的家伙差。
于是,海岸线之旅彻底变成了海岸线烧烤之旅。四个人一边吃一边玩,偶尔到附近的海族部落中逛一逛,优哉游哉地赶着路。时间变得毫无意义,什么时候到达春之城已经不是他们关心的事——反正,迟早都会到的。
而当春之城出现在众人视野当中的时候,带给他们的,又是另一番震撼了。
如果问齐昕她对所见过的三座城池分别是什么印象,她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风雨城是“惊险南国村寨”,雷电城是“玄幻树下土堡”,春之城——它是“文化艺术之都”。不错,如果说风雨城感觉仍然处在部落时代,雷电城稍微进步一点是城邦时代,那么春之城就仿佛彻底进化了一般。它几乎没有任何大自然威能的痕迹,完完全全是兽人雕琢出来的艺术结晶。
那是一座纯白色的城池,四座高塔组成的神殿位于最中央。每座高塔面对的方向,都延伸出一片建筑区域,东西南北两两对称。这使得这座城池呈现出花瓣的形状,而非普通的方形或者圆形。不仅神殿的高塔繁复而美丽,它的每一幢建筑的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精心的打磨,甚至连街道上铺地的白石板上都雕刻着流畅的花纹。
是的,它太不一样了。
就像是它的文化与文明,已经领先了其他地方一千年,成了兽人世界中唯一被艺术所主宰的城池。
而生长在它的土地上的兽人们也太不一样了。
他们已经脱离了为衣食住行而奔波的“低级趣味”,开始追求“精神享受”与“物质享受”。走在街道上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兽人还是女性,都穿着各种漂亮的长袍,带着晶莹美丽的饰品。或许,用衣香鬓影来形容这些举止文雅的人们,也丝毫不过分。
如果不是来到了春之城,齐昕依然会觉得,兽人世界的艺术还停留在原始部落的审美水平,带着一种古拙的气息。当然,就算是站在了这里,她也仍然觉得,春之城或许是兽人世界艺术与未知世界艺术融合的完美结晶。
“突然觉得,咱们好像从落后一千年的偏远部落,来到了贵族的城市里。”克莱梅嘟哝着,低头拉了拉她自己做的长裙——那歪歪扭扭的针线,以前还不觉得有多难看,怎么今天越看越不是滋味呢?
“怪不得大家都说,到了春之城才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珍贵布料呢。”齐昕接过话,“也只有这里的衣物店,才能充分发挥那些珍贵布料的优点,裁剪出漂亮的衣服吧。”而且,也只有这里的人们,会不计代价追求漂亮的衣服饰品。对于其他地方的人来说,漂亮衣服饰品又不能吃,不值得花费太高的代价去获得。
“你们喜欢吗?我们这就去衣物店里买几件?”林斯问。
只穿了一条及膝布裤的帕德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反正他们俩就算是这么穿,看起来也比那些套着白色长袍却面目凶悍或者奇怪的家伙顺眼多了——颜值高,身材好,穿什么都很“时尚”,有颜值有身材就是可以这么任性。
“先去逛逛吧!”克莱梅和齐昕的眼睛都亮晶晶的。
春之城里最不缺的就是衣物店和饰品店,随便找一找,就能在店铺招牌上看见有趣的名字。克莱梅和齐昕挑了一家最近的店面,走进去好奇地张望,各种各样的裙子、长袍立刻看花了她们的眼睛。大致上来说,就算是追求美丽的春之城,也有不同的衣饰风格:走简洁风的布袍布裙,只关注裁剪线条的流畅,式样非常大方;走繁复风的各种衣衫裙装,考虑色彩、绣花、坠饰等方方面面的调和搭配,式样越复杂越受追捧;走奢侈风的服装,则把珍珠宝石往上堆,甚至直接做出了珍珠衫、宝石裙,晶莹闪烁简直能亮瞎人眼。
齐昕询问了价格之后,默默地拉着克莱梅转身走了出来——
连最简单的布裙都要一百石币往上,这是抢钱呢还是抢钱呢还是抢钱呢?!当然,她能够理解设计师的骄傲,可是那些布裙的设计感明明就是爆款的大众货色,还敢卖出定制服装的价钱!至于珍珠衫、宝石裙什么的,她连价格都不想问了。呵呵,壕什么的,真是哪里都有呢。宰壕什么的,太喜闻乐见了有木有——仇富心理又悄悄地冒出头来了肿么破?
果然还是朴拙的部落最好了!乡下人性格才朴实,什么东西都价格合理;城里人简直太狡猾了有木有,连兽人住进了城里都变成了精明的商人!!
“怎么了?”林斯刚想掏钱,两个雌性就已经出去了。店主看着他瘪瘪的石币袋子,摇了摇头:“你们是从外地来的吧?春之城的东西不便宜,还是先去赚石币再说吧。不然,可能连旅店都住不了呢。”
“衣服什么的,能穿就行。”齐昕回到帕德身边,“这里的物价很高,咱们先去找个旅馆住下吧?要不然去住神殿?春之城神殿看起来像是一座城堡,估计里面应该也很舒适。”在物价这么高的城市里,神殿能够提供免费而且质量不错的食宿环境,当然不能错过。
“……没有必要为了省钱,特地去住神殿。”大猫认真地回答,“你是我的雌性,我当然养得起你。就算是现在没有石币给你买衣服饰品,过几天就能赚来了。我听说,这里有专门的狩猎小队,如果猎到珍贵的猎物,就能换很多石币。”春之城的人们追求珍奇,什么漂亮皮毛、犀角、罕见的小动物,都是他们爱不释手的东西,价格也一直居高不下。
“当然不是为了省钱。”齐昕果断地回答,“在雷电城就是住神殿,还能住独栋小屋。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还要去旅店和别人挤呢?”独栋小屋什么的,待遇实在是很高有木有。“重要的不是省钱,是私人空间——当然,省钱就更好了。”后半句,她的声音猛地降了下来,几乎是自言自语,但听觉敏锐的大猫依然听得一清二楚。
“我也想住神殿。”克莱梅说,“别的不说,那里一定很安全。”
“好吧,那就去住神殿。”林斯看了帕德一眼,“等我们过两天赚了石币,你们想住哪里就去住哪里。”
☆、第一百四十八章 闲逛春城
屹立于春之城正中央的神殿,仿佛齐昕记忆中那些巍峨庄严而又精巧美丽的教堂。跨进神殿之后,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似乎都会被它所折服,赞叹它的美丽,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