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驯养-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的脚尖。

原来他没有死。他好好地活着。虽然没有了彼时柏原崇胖嘟嘟的娃娃脸,可是他的眼睛、鼻子和嘴唇都还是记忆里的模样。他消瘦地站在面前,似是经过了七年的跋山涉水,终于走到了这里。我如同钉在原地,另外分出的一个人格远远地看着这样的相遇,想着要是拍电影,应该会有摄像机绕着我们俩做个旋转拍摄。可是生活不是拍电影,我还沉浸在我的世界里,就听到曲世成喊了一声“小舅舅,你怎么回国了?”

曲世成和温啸天长得像,原来真有亲戚关系,只是我没有料想到他有这么大的外甥而已。而且从曲世成的话里,我知道了温啸天这七年一直在国外,我还傻傻地等着他回A大。

我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他。曾经料想过的轻轻松松打招呼的潇洒样子我做不来。我看见他活着,还有一丝失望,因为这说明我还得去想,如果不是死亡将我们分开,那他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如果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他生了重病,不久要离世长别,那他就不应该这么健康地站在我面前。我爸得了尿毒症就老成那样,温啸天要是得了绝症,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只是清瘦而已。

我实在想不出理由来,他七年来没有联系过我,就像大学里1100天的相识是我单方面被植入了晶片,我一直处在一个编织起来的美梦中,而他其实一直不存在现实生活里一样。

我想他是不是失忆了,这是问题的唯一答案。我傻傻地看着他,等着他如何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希望他认出我,又希望他认不出我。他要是认出我,我连唯一的借口都失去了。

可能我一直盯着他看,导致他身后站着一个像混血儿的女模特儿我都不知道。她穿着Catherine Walker的米色大衣,拿着橙色的铂金爱马仕包,正挽着温啸天的手臂用生硬的中文问他:“你认识她?”

我看着她,立体的西方脸轮廓,大而深陷的褐色眼睛,鲜艳的红唇,乌黑的秀发,清雅的channel香水,要没猜错,应该是它家的No。5,我从来不喜欢在身上洒香水,可我在有钱的时候送过郑言琦不少这款经典香水,依稀还能记得它的香水味;我因为送曲世成来医院,两天没洗澡,没刷牙,没洗脸,不求香气宜人但求体臭不要熏到人就可以了。我像个被始乱终弃的糟糠妻,等着陈世美说话。

陈世美说:“认识,我大学认识的一个朋友。”

我端着碗的手都在颤抖,我不知道我等了七年,等回来一句他大学认识的一个朋友。可是温啸天从来没说过爱我,我那时用很多方法,他也没有跟我说,所以我才急着想毕业了就拉着他去结婚生子,女人在没听到那三个字之前都是不心安的。

你看他把我弄得像个矫情自我的傻瓜。他比秦绍那混蛋还厉害。秦绍是只豹子,他是只狐狸,狡诈得让人匪夷所思。

他走过来说:“没想到在这里能遇见你。”

我想我要不要戏剧化一点,扇他几巴掌,让我解解气。可我全身无力,连手都抬不动。我就像一铅块,被投掷在了深湖里,我直线下降,一直没有落到湖底,恐惧惊慌又无处可依,只能由其继续下沉。

曲世成说道:“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温啸天回答:“回来一个多月了,一直住酒店,还没来得及搬家里。今天去学校看你,你一个女同学告诉我你在这里。怎么这么不懂事,弄成这样?”

“怎么这么不懂事,弄成这样”这句话,我在1100天里,无数次听到他跟我抱怨。每次我都由着他说我,本来我就觉得因为我的不懂事,才能体现出他的懂事来。不懂事是我的本性,而懂事是他的特性。我以为这句话是他对我的专用语,没想到我实在是幼稚的人,到30岁才明白,语言这种东西哪里会有专门使用对象。

温啸天,你要是知道了曲世成这次不懂事的原因,你会后悔问他这样的话吗?

曲世成说道:“打球时起冲突了呗,还能怎么样?原来我班主任跟你同学啊,缘分真是匪浅。”

我想,我从来不相信缘分这东西。要是那时我不追求温啸天,我们俩根本不可能开始。我们之间的缘分是我生硬地搭建起来的。温啸天像是受不了我的纠缠而答应了我的追求,即便也说了一些好听的话让我在深夜里当做安慰剂一样反复回味,可是平心而论,我实在是觉得我喜欢他远远多过于他喜欢我。他连始乱终弃都算不上。他只是放弃了他勉强的感情而已。

你看他喜欢的那类人跟我一点都不像,旁边的模特像是高贵的女神,而我像个粗糙的农妇。

可是我不甘心啊,我有多不甘心。我三年最宝贵的回忆都付诸东流了。支撑我走过艰难岁月的东西都动摇了,我能怎么办?

我还能像当时一样初生牛犊不怕虎,继续用道明寺的方法去追他?

温啸天说:“是啊,这么多年不见,竟然在这里遇上了,要是今天晚上有空,我请你吃饭吧。”

我想他说的是客气话,那时,我完全分得出来他说的客气话和真心话的语气区别。我和他共处过三年,研究了他三年,连看他的背影都知道他的心情。可分别这么多年了,我也不太确定了。

我说:“我晚上有时间。我们去学校西门吃麻辣火锅吧。”

那时候我跟踪他,知道他嗜辣如命无辣不欢,他爱去学校西门外的重庆麻辣火锅店那里庆祝周末,我知道了之后,也开始拼命逼自己吃很多辣椒,想着一定要在一月之内修得重庆辣妹子的水平。然后我就有意无意地去麻辣火锅店等他,等着了就假装跟他偶遇,等不着我就吃一顿辣锅。后来我和他在一起后,我们吃鸳鸯锅,他那边吃变态辣,我那边吃微辣。现在十年过去,我终于能和他一起都吃变态辣了。

他说:“好,那晚上见。”

我想这是逐客令,意思是我现在该走了。

我向来听他话,只好走出来。外面刮着五六级的大风,A市被笼罩在沙尘滚滚的天色里,像是数码相机拍出来的钝化效果。路上行人寥寥,所有的窗户都紧闭,萧瑟得像是魔幻片里,怪妖就要出现,挨家挨户都不敢开门的样子。

而我像是个等着被怪妖掳去的民女。穷困潦倒得如异乡落魄者,在空空的街道上游荡。我在路上走走停停,有时候觉得坚持不住,就蹲下来歇会儿。我觉得我的心早被碾得支离破碎,可温啸天回来了,他把这颗心磨成了一粒粒的粉,跟这滚滚的烟尘一样,散满了我整个躯壳,沉淀不下来,也排除不出去,弥漫得我呼吸困难。

医院离学校并不远,可我在路上走了一下午。我走得迷路了,在最熟悉的路上,辨别不出方向,总是兜兜转转地绕来绕去。我如同《盗梦空间》里的造梦师,旁边的场景可以根据心里留下的景物而随时切换。一睁眼我已爬上了立交桥,一睁眼我又置身于环岛。周围都是不真实的建筑,好像我意志一不坚定,房子就会倒塌下来似的。

第17章 第六章 重逢。伤(2)

可最后我还是到了学校的西门,那里的麻辣火锅腾腾的热气正在往外冒。我如孤魂野鬼一样飘进店里。因为这倒霉天气,里面客人就只有我一个。我透过被熏得油油的玻璃等着温啸天来临。

我本想着问问他,为什么就那么消失了。可惜,现在这个答案似乎不重要了。玻璃窗外,我看见温啸天还是穿着今天上午的那身黑T恤黑工裤黑夹克,像是要参加葬礼一样。旁边的女模还在和他唧唧呱呱地说些什么,拉着他的手往外走,像是不答应他进来。而温啸天也求饶地看着她,举着一个手指,跟她说:“就此一次,ok?就此一次。”

我从他口型里,看到了这句话。我那时有个爱好,观察温啸天说话的样子。那时为了追到他,远远地坐在他旁边,即便听不见他说话,也要从口型里猜测出他在说什么话。我像一个女间谍,只专业侦探一个人的女间谍。

可是我今天后悔我有了这本领。它让我痛不欲生,像是刮起了龙卷风,把我这颗如粉末的心吹到了天涯四方。

最终那个女模答应他进来了。他们俩坐在我对面,男才女貌,金童玉女,绝配一对。

而我落魄地翻着油腻的菜单,对着服务员傻乎乎地点着餐。我没有办法面对他们,只好把头转向菜单和服务员。

我曾多迷恋他的脸,现在也迷恋着,可是我现在自卑了,退却了,再也找不到那时候的霸气。

我想了想,跟服务员说:“来个变态辣的锅底。”

女模喊起来:“No——”

温啸天拍了拍她的肩,说道:“It’s OK; Shelly。”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