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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猎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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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从第首轮和二轮游戏中,带过来一把开山大刀和一挺轻机枪,前面那件武器宽度达到四十厘米,长度达到两米,沉重无比,只是看看就会让人胆战心惊,而后面那件武器,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有多可怕。

  另五个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已经有四十七岁,留着平头,眉毛极为粗重,也是留着络腮胡子,但小眼睛,大鼻子,高颧骨,与风震相比,相貌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穿着黑色西装,领带打得很整齐。此人名叫朴大造,原本是位大有前途的警官,但因涉毒被捕,擅长各种警用格斗技,对枪械原理及使用尤其精通。他的两腋下各夹着一把短枪,但大小有异,其中一把似乎是微型冲锋枪。

  穿着一身野战服,戴着太阳镜的二十五岁男子,名叫安德森,结实的肌肉已经告诉众人,他同样对格斗技能得心应手,背后背着一只狙击步枪,腰里还插着一把银色的大号自动手枪,看起来颇有野战军的架势。据休拉兰特介绍,这位兄弟本来就是一位雇佣兵,在行动中疯狂地杀戮平民,才被送上了法庭,在这场明显要靠枪来决胜负的战斗中,他明显是个比风震还要可怕的对手。

  戴着茶色小圆眼睛,留着金色短发的二十三岁男子叫韦恩,下巴尖削是他相貌中最大的特点。他背着一只霰弹枪,据休拉兰特介绍,此君是位杀人狂,在校园中连杀了四十人被捕。之前他曾在泰国练习过泰拳,据说拜的是过去赫赫有名的一位泰拳王为师。

  安德森和韦恩的眼镜纯是一种装饰,但名叫森雪丸的二十六岁男子的眼镜,却是货真价实的实用型,那个方形的黑边眼镜占据了他整整半张脸,成了他相貌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以至于让人过目难忘而忽略了其它部位的特征。此人使用一只小型冲锋枪,样子与MP5比较接近,但仔细看,又发现二者间有许多不同之处。这位日本人精通空手道,据说拳脚威力十分惊人,身为职业杀手的他,据说杀过几十个人。

  最后一位乍一看很像是女性,因为不论从那过腰的长发上,还是苗条的身形和俊美的脸蛋上,都看不出一丝半点的男性迹象,但他却偏偏是个男人,只是说话的声音稍微细了一些。他叫索科洛夫,22岁,背着一只AK-47步枪,据休拉兰特讲,是个俄罗斯桑搏高手。

  陈恪发现这里每个人的眼神都非常凌厉冰冷,带着典型的嗜杀者的光芒。确实,能挺到第三轮游戏的人,不可能是靠运气,只能是身经百战的真正高手。

  “各位的体内,都已经植入了液体炸弹。”休拉兰特说,“这种高科技产物不会影响你们的身体健康,但也永远不会消失,除非我们为你们注射另一种分解剂,否则它将一直存在于你们的身体里。之前我说过了,液体炸弹在一个月后如果得不到营养剂,就会死亡,而它在死亡瞬间产生的能量,将让你们尸骨无存。所以从这轮开始,竞技场将不设守卫,如果你们要逃出竞技场,那随便。”他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笑,然后接着说:“另外由于这次允许使用枪械,所以不会再有决斗这种事了,大家保重,游戏开始。”

  众人一起走向刚刚打开的暗门,风震故意落后几步,等陈恪接近自己时,低声说:“这场游戏只是你我之间的竞争。”

  “不一定吧。”陈恪低声说,“在枪械面前,大家的机会都是平等的。”

  风震笑了,“没什么不同。别忘了,我们比他们有着更加敏锐的感官,不论是对危险的感知,还是对他们行动的预判,都是我们最强的武器。而且一旦进入近身作战,他们在我们面前的生还概率是零。”

  “你想说什么?”陈恪明白他一定另有它意。

  “为了避免让这些弱者渔人得利,我觉得我们应该暂时联手。”

  “这种游戏我见过。”陈恪摇了摇头,“都是以可笑的失败告终。”

  “那么你认为,如果我们两个先碰到一起,就应该拼死决个胜负,然后胜利的一方带着一身的伤痕,再去和那些弱者战斗,最后把便宜留给他们吗?”风震多少有些不快。

  “我只是讨厌联手这种形式而已。”陈恪说,“如果你愿意,我们现在可以来个口头协议,在其他人没有死光之前,如果我们碰面,谁也不要对对方出手。”

  “没问题。”风震一点头,大步走向属于自己的那扇门。

  陈恪看了看他,不确定他是否值得信任。易经里讲,世上惟一不变的事就是“变”,这个世界是在随时随地不断变化的,处于世界中的人也是一样,前一秒的朋友,都可能是后一秒时的敌人,何况他们本就不是朋友。

  走出了那条走廊,陈恪发现自己已置身于一座废弃的城市废墟中。说是城市,其实也并不大,只不过有三条街道,和十几间民房,还有一高一矮两幢楼,高的有十九层,矮的不过七层。陈恪所在的位置,在位于高楼东侧的一间民房后方,他抬头看了看那高楼,猜测那个使用狙击步枪的安德森,一定会用最快的时间占据这座高楼,如此一来,整个竞技场就都在他的控制之内了。

  他能想得到,别人也一样想得到,为了自己的安全,那些已经有武器在手,而且拥有一定弹药量的玩家,一定不会急着到超市去购买弹药,而会先一步占据这高楼,以射杀这个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最大威胁的家伙。陈恪知道,这是自己最好的机会,必须趁别人去占领大楼的时候,赶快赶到自己的超市。

  进入了第二重境界的他,拥有比平常人更为敏锐的感官,对危险的感知也如同野兽一样强烈起来,现在他已不必像从前一样,处处小心谨慎,只要利用自己的感觉,完全可以知道附近有没有危险。他打开地图,发现自己的超市就在接近右下角的位置,从地图上看,离自己着实有一段距离。他集中精神,感知着周围的一切气息,飞快地向那处奔去。

  如今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力量与速度,全力奔跑时,几乎就像是一头猎豹,而且几乎不发出任何声响。很快,他就接近了超市在地图上的位置,从地图上看,他的超市正好在矮楼的东侧,位于在矮东侧列成一排的三间民房后方。

  穿过了一条高楼和矮楼均能监视到的空旷地带后,陈恪闪入了第一间民房的背侧,完全避开了可能来自两幢楼中的监视。那间超市就在第二间民房后方不远处,正当他打算向几十米外的超市奔去时,却突然感觉到有人正在快速接近超市。

  “是共享者。”陈恪集中精神,感觉到那人已经接近了第二和第三间民房之间的通道,于是急忙将身子贴在第二间民房北侧墙角。那人很快跑到了超市门前,紧张地环顾四周,然后才伸手去开门。陈恪听到他开门的声音,立刻小心地探出头,发现那正是韦恩。

  对于这个杀人狂,陈恪可没有半点好感,见他已经失去了戒心,正推门打算向里走,陈恪猛地冲了过去,如同一道狂风,将韦恩卷入了超市之中,韦恩一下被陈恪推dao在地,慌张中挣扎着起要回过身,陈恪已经一掌重重击在他的后脑上。一声沉闷的响声从他头骨内传来,韦恩的眼耳鼻口中同时流出鲜血,再不动了。这家伙连自己的对手是谁都没能看到,便已经入了地狱。

  陈恪没想到自己一掌之力竟这么惊人,多少有些吃了一惊。他拿过韦恩的霰弹枪背在背后,又从韦恩身上搜出了十发子弹,不由摇头一笑:“怪不得这家伙拼命朝超市跑,原来是缺乏弹药。”他将这些子弹揣进口袋,回身将门关好,立刻跑到自动贩卖机前,花九千万买了一支微型冲锋枪,又花八千万买了一盒冲锋枪子弹。

  “真是黑心的奸商。”陈恪摇头感叹着,将弹匣装满,把剩下的子弹在身上放好――游戏中自他人处抢夺来的武器不能延续到下一轮,为了安全起见,陈恪必须准备一把自购的枪。而且因为他从前并没有使用枪支的经验,所以只好购买这种对准确度要求不高的枪械。

  出了超市,陈恪警惕地躲在民房后面,探头向西边的矮楼望去,那里有一种令他感到不舒服的气息传过来,他知道,一定有人占据了那里,正对周围虎视眈眈。

  “能省就省。”陈恪拍了拍口袋里那昂贵的冲锋枪子弹,开始观察周围。除了那幢矮楼外,其它地方再没有传来任何令人厌烦的气息,于是他盯紧了矮楼,等待着那位监视者疏忽大意的时机。

  就在刹那,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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