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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很傻。那一刻我已经变成石头的心开始振动,有一个声音对我说,离开这里吧,找回你自己。
离开需要一个合适的机会,我在不动声色的等待,许久以后的某天,一个少年手持一柄石斧头出现在杨戬面前,他是杨戬的侄子,名字叫沉香。我看到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沉香的身世跟杨戬几乎一般无二,母亲华山圣母与凡间书生刘向私订终身生下了他。不过,他的遭遇就比杨戬更凄惨些,天界一干亲戚们根本不承认他这个血统不纯的野孩子。杨戬身为他的舅舅,当年硬是奉了天帝王母之命亲手把他的母亲打入华山之下。他在襁褓里的时候我曾见过他一回,再见面,他已长成少年,拜了霹雳大仙做师父,学了些武艺法术。此次出现在杨戬面前,是为了救出母亲,要向自己的舅舅挑战。
如今的杨戬已经与从前判若两人,曾经傻的冒气的杨戬,早已在天界的生活中变得高傲、残忍、冷酷、狡猾。他根本没有把沉香放在眼里,依旧放我出来打头阵,我一面与沉香厮打,一面细细的端详这个少年。
他很像当年的杨戬,一样的执着,一样的力大无脑,我暗笑,不知道等他长大以后,会不会变成第二个杨戬。不去想那些遥远的事情了,从明天开始,这一切与我再无关系,这样想着,我迎上了沉香的开山石斧。
不错的斧头,锋利程度丝毫不逊于杨戬的两刃三尖刀,这孩子是准备用它来劈开华山么?在我元神出壳的同时,看到了杨戬惊愕的表情,我暗暗笑,随即附在少年的耳畔轻轻道
“小心应付他第三只眼射出的金光,祝你旗开得胜!”
…… ……
地府是个很没有意思的地方,我在里面待了很多年,看厌了酱油汤一样的奈河,听够了枉死城城里没日没夜的鬼哭狼嚎,还有那些面无表情傻子一样的亡魂。上面的人间界变了又变,我不是不想去瞧瞧热闹,忍着性子在这里待这么久,是怕杨戬来找我的麻烦,结果他没来,八成是把我忘了,于是终于有一天我下了一个决定,我要投胎。
来到转轮王殿,阴森森的殿堂空无一人。
“喂!有人没有?我来投胎了!”
吆喝了三四声,才见一个青皮蓝发的小鬼从幕后转出,
“今天不投胎,改日再来吧!”
“为什么?!老子等投胎等了多少年了你知道嘛!”我张开血盆大口吓唬小鬼,
“龇牙咧嘴也没用,今天转轮王不在,回去等着吧,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
小鬼面无表情,丝毫不怕我的样子,哼,算你狠,我掉头离去
“你等等!”它忽然背后叫我
“干什么?”
“你……是啸天犬么?”
“是又怎么样!”在地府呆了这么久,头一遭有人认出我
“真是你啊,好,你等等,我给你查查看!”
小青鬼说着转入幕帷后,稍顷,走了出来
“那个,做人的名额已经预约满了,做狗的去不去?报上名马上就能投胎!”
“也行,只要让老子赶紧离开这个无聊透顶的地方就行!”我不假思索的答道
“好,跟我来吧!”
“等等,不是只有转轮王才有权引渡投胎的吗?你是谁啊?”
“我是转轮王的好朋友,今天来替他值班的。”
“有这种事?俺啥也不懂,你可别骗俺啊!”
“你就放心吧,跟我来好了,包你满意……”
“嗯,对了,告诉俺你的名字,敢蒙俺的话下次再来投诉你!”
“哈哈,那个啊,不满意的话随便投诉!我叫葻,青鬼葻”
就这样,我投了胎,变成了现在的“阿墨”,当然,也蛮不错的。至少还多认识了一个葻某人,是吧,葻某人,你可要罩着我啊!
(话外音响起:阿墨,上哪去了?阿墨,吃饭了――!)
“汪!”“汪!”我来了!我来了!葻,我先赶饭去了!我的故事回头再说哈……(阿墨的声音渐渐远去)
第三十六章 神兽阿墨 后篇
“你……吃饱了?”
“嗝~~好饱,好舒服哦!”
“……干吗用这样的眼神瞪着我?难道吃饭也有罪吗?!好,好,别发火,知道你一直在这里等着我,我继续讲故事就是!”
从哪里说起呢……唔,就从见到我现在的主人开始吧。
因为通过非正当路径投胎(见前篇),我没有被消除生前的一切记忆,很多人都说保存前一世的记忆是一种折磨,因为那等于背负了前世的所有痛苦,我似乎没什么特别痛苦的回忆,所以无所谓了。
我出生在一间犬舍,犬舍就是人类开的专门养狗卖狗的地方,幼年唯一的痛苦便是,从睁开眼就要和一群傻乎乎的狗兄弟们争夺妈妈的乳头。与前世的强大相反,这一世的我似乎特别羸弱,吃奶的时候争不到一席之地不说,还要被我的兄弟们踩在脚底下,我的幼年,唉,不说了,全是眼泪……
痛苦的记忆截止在两个月的时候,那一天是狗仔们出更的日子,犬舍老板一早把所有小狗都抱出窝,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脖子上挂了号码牌,放在散发着木屑味道的大木头箱子里。一群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的小家伙,争先恐后的踮起后爪探出头去想看个究竟,我则找了个宽敞的角落蜷缩起来,这群傻叉,一点也不知道自己不过是待价而沽的货物。
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我突然被一双手抱了起来,耳边传来一个女孩子兴奋的声音
“这只的睡相好可爱哦!”
接着是一个男孩子的声音
“可是看起来有点瘦啊!也没什么精神的样子。”
“呵呵,这可是只好狗啊,瘦点怕什么,回去好好喂喂就壮实了!”
犬舍的老板赶紧在一旁打圆场,说着暗中捏了我一把,大概是示意我赶紧醒过来摇晃摇晃小尾巴给买主看看。我的觉还没睡够,真的很不愿意给他这个面子,不过他很快又捏了我第二下,好疼啊,我只好勉强睁开眼。看见了两张离我距离很近的脸,
“看,它睁开眼了!好可爱啊!”
女孩子高兴的把我又摸头又揪耳朵,弄的我极为不舒服,真像张口咬她,不过看在她有一双很大很水灵的眼睛的份儿上,还是打消了念头。
这一对男女是两个恋人,他们对养狗显然完全是外行,在犬舍老板的连吹带哄的攻势下喜滋滋的付了一笔数额不小的银子,抱着我回去了。一路上我坐在他们的车里,听着女孩开心的像只的麻雀似的唧唧喳喳说个不停,不禁暗自好笑。这两个傻瓜,他们被老板骗了,我一生下来就有很严重的关节病,身体状况很差,走路都很勉强。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到时候大概会把我扔了吧。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只对了一半,很快,细心的女孩子首先发现我不像其他小狗那样活泼,很少出窝活动,走路也是摇摇晃晃的。她以为这是由于我太瘦弱的关系,于是对我加倍呵护,照着那些宠物杂志上的介绍,给我买来一大堆的营养品。随着身体的飞快生长,我的后肢越来越难以担负起身体的重担,没过多久我就站不起来了,膝关节处肿起了俩大包,可怜的后腿几乎变成了X型。到了这时候就算傻子也知道自己被骗了,果然,男孩子气乎乎的打算把我退回去,女孩子不同意,她开始带着我四处求医问药,坚信能够把我治好。
那端日子,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昏昏噩噩中度过的,除了睡觉,每天要按时吃药打针,膝关节要打洞排脓,只能吃流质食物,大小便需要人帮助才可以解决,而为我做这一切的,都是那个女孩。她为了照顾我,干脆在客厅的地上铺毯子打地铺,就睡在我身边,只要我醒来,总能看到她的身影在眼前不远处。我开始在清醒的时候观察女孩,小雨,我听见别人是这么叫她的,女孩有一双很清灵的大眼睛,和那个人一样,不过除此之外,她的相貌可真是一无可取。但是在我看来,一个女人就算相貌不好也没关系,只要温柔一点,还是会受男人青睐的。
也不知道是她的诚意感动了老天,还是我天生命硬,就着样熬过了两个月,我竟然康复了。病痛并没有在我身上留下任何不好的影响,在小雨的照料下,我健康如常的长大了,变成现在你们看到的这只黑色的高大的威武的猛犬。
小雨家里很有钱,这点我从踏进这个装饰豪华的像皇宫一样的家的时候就知道了。小雨没有母亲,父亲是个商人,似乎很忙的样子,总是不在家,偌大一座房子只有小雨一人独自居住,所以她也就种点花草,养个宠物什么的,以排解寂寞。虽然她锦衣玉食什么都不缺,但我知道她很不快乐,从她经常神经兮兮的对着我说话这点,就能证明。
她那个男朋友,被我称作猪头三(不好意思猪小弟,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只是拿你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