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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妖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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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万年过后,却是火神笑到了最后。

每过百年,火宗必有后人来到天界,然后,前辈便带后辈,教他怎么怎么打,怎么怎么逃,于是,每过百年,便有火宗弟子上天界四处惹是生非,闹得整个天界是鸡犬不宁,一时间,也是有仙人联合起来,去找了火神一脉的麻烦,这个时候,仙人们才看到了,原来,火神的麾下,已经是打手如云了。

火神,也就有了他的地位,而这个时候,便是有仙人想要模仿火神的路,也是不可能了,天界还能容得下一个火神第二吗?

火神祝融活了那么多年了,却也不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反而是有些小孩子心性的,为了鼓励人界火宗弟子多多的升,他是直接就把火神的号就让给人间火宗的宗主了。

这得是一个多大有荣誉啊!

这是有天大好处的,火神是能分到好多仙界的东西的。

当然,也是只有这个火神才能做到这一点,可以这样子乱来,天帝都还算是给他面子,毕竟,人家实力摆在那儿了,在五大战神中,是个最高调的家伙,也最难缠。

天帝也是看人做事的。

其实,说起来,火神也是做得很有分寸的,他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且,他做的所有的事,基本上都是刚好在点上,更绝的是,这丫的还很会拍马屁,是以,天帝对这家伙还是相当容忍的。

之所以说火神会做人做事,也是有道理的,他在天界,跟那些个仙人死磕的,通常是那些不太服天帝管的;而在人界,火宗基本上就没有多少人知道,宗门也是小得可怜,就算是别的宗门欺上门去,也是最多和人稍稍打一下,并不惹什么事。

天、地、人三界,各界自有各界的法则,这是规矩,谁敢碰,碰之立仆!

火宗显然是知道利害的,尤其是火宗宗主,知道得更是再清楚不过。

说起来,飞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飞升得从娃娃抓起,一点一滴地教育,一心一意地培养,这,还不一定就能飞升。

上一任的火神,也就是祝无双的爷爷,并没有成功飞升而上。

然后,老爷子就开始手把手地教起祝无双来。

老爷子叫祝火,脾气火爆异常。

这祝火教起自家孙女来,那就是直接填鸭。

说起来,在平时吧,这爷爷也还是当得相当不错的,对孙女也是相当地溺爱,只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都已经把火神之位都传给这孙女了,然后,这孙女一下子就一不小心就和一个该死的狐狸精给好上了,最要命的是,他们还生了一个小狐狸精!

祝火的心里的火啊,是直接就被那个据说是叫胡楚的小曾孙的一泡尿给浇灭了。

他是无法理解那种吃过了猪肉的感觉的——吃过猪肉,也就知道了猪肉的香甜,这是祝无双私下里的心思,有时候,她一个人甚至会脸红红地咬一下嘴唇……她想到了胡重……

老爷子缴了祝无双的火神之位,然后,开始在家族里找苗子了,不过,苗子也不好找啊。

祝无双自从有了孩子,也就再也不提什么火神了。

甚至于胡重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祝火虽然视胡重为眼中钉,但意外的是,老家伙并没有一把火烧了这胡重,而是来了个眼不见心不烦,并且说了,谁也不许去见祝无双。

这胡重倒也不能说是一个很木的人,只是,南越妖城一直在和人间修士交战,战事吃紧,他也就分不下心来说什么去见女方家长之类有话。

可以说,胡重在世的时候,是南越妖城与人间修士战斗的一个高潮时期,作为南越妖城的一员悍将,他理所当然得战斗。

在一次次地首当其冲中,他都幸运地活下来了,一直活到了他和祝无双一起生下来的儿子四岁的那一年,战事进入了最后阶段……

第016章 人族妖族之战

其实,祝无双之所以会想起这么一段,完全是因为她知道了一些事。

说起来,火宗虽然不参与到人界的争斗中去,但是,他们确是时时刻刻都有关注着整个人界的动静的。一个宗门,其实也可以说是一个小小的国家,一个国家,首先要做的,就是国防,没有国防,国之不国。

而火宗培养祝无双为火神,便也是有很多勾心斗角的东西也是要教她的,并不是只是说教一些如何修炼什么的也就算了,不是的,一个能生存下去的未来天界之人,绝对不会是一个不通世事的人。

这也就将祝无双培养成了一个有很好的判断力的人。

当初,她就希望胡重和她一起远走高飞来着,可是,胡重到底是放不下南越妖城,于是,到最后,是连命都搭进去了。

那一场大战之后,一直这么些年,也就没怎么动手,但是,祝无双是知道的,只不过是雷云风暴将起之时,那天空一时之间的宁静罢了。

“最多不过十年,人间修士必将卷土重来!”

这是祝无双得出的结论。

“重哥,让我再陪你十年,等我们的楚儿也能自食其力了,我过来陪你。”

谁也不知道,一个女人就这么活在这天地之间了,就这么活着。

祝无双还十分清楚地记得,那个杀死了胡重的人间修士的模样,脸很黑,那人,不胖也不瘦,身高中等。

祝无双的记忆回到了十年之前。

记得当时,现在妖城里最让胡裴信任的罗逊,那个时候,还只是胡重手下的一个小兵,而像罗逊那样勇敢地站出来的妖族青年,更是不记其数。

大战一起,很多在外面的妖族都是没命地往南越妖城赶了来,黑压压的一片。

死了的人,或者是妖,在战争暂停的瞬间,被清理出去,而南越妖城前面一片开扩之地,就是双方死战之所。

战争,总是从最细碎处打起,或许,就只是两个什么也不会的凡人在那里用刀枪对着乱砍乱刺,然后,就有稍通一点战技的上了,再然后,双方也就打出了火气来。

于是,大将开始点兵,来一个集团冲锋什么的。

再有就是,有时候也会斗将,那就是非常振士气的了,只要是哪一方赢了,那么一瞬间,赢的一方的士气足以爆棚!

到最后,才是人间修士出法宝,妖族也有利害的站了出来,两边这一下才是打得最是惨烈的时候,天上地下,时不时就能看到人飞起来,死了。

说起来,胡重在南越妖城,不是那种非常利害的,但他有一点是其他人比不上的,他是一个非常利害的统帅,南越之城在他的带领之下,可以说是锐不可当,打杀起来,火星四射!绝对是一个猛人,尤其是他那银枪一指,立马就有一股肃杀之气。

胡重所带的兵,那一但集在一起,那就是洪荒猛兽一样的存在,吞天噬地,所过之处,寸草不留。

这胡重,一身白衣,染上那红艳的血色,一头黑发的两边,仍然能看到两只尖尖的耳朵,看得出,这是一个化形不是很完全的人,而且,真打起来,他的妖力也不强,可是,他的那一杆烂银枪,就是你千军万马,却也是讨不了好去。

胡重是一个把身体锻炼到了极限的人,他的妖力好似被什么压制住了一般,但是,胡重却另辟蹊径,走上了他所能到达的巅峰。

南越妖城是个很现实的地方,人死灯灭,人走茶凉,这些词用在这里,再好不过,这也可以说是大多数妖族宁愿在外漂泊也不愿住到这南越妖城的主要原因吧。

胡重之所以能在南越妖城呆下来,那是他有一颗为大局作想的心,他其实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南越妖城是他呆过的地方,这个地方有难了,他肯定会出手的。

而胡重最利害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军事才华。

一个有着无上力量的人是可以凭着一人之力毁天灭地的,但是,当有着足以和这人匹敌的人存在的时候,这种个人的优势也就荡然无存。

何况,猛虎架不过群狼,要是遇上一些阵法高手,集万千人之力,对付一人,只怕是再利害的人,也是够他喝一壶的了,搞不好,还得阴沟里翻了船,身死人灭,为他人笑。

胡重所专注的地方,正是阵法之道。

这是很多妖族所不具备的才能,或者也可以说,包括人间修士在内,也没有太多人懂此道,毕竟,这太深奥了一些,没有点悟性,学不会的。

胡重学的阵法很简单,他也没有去学那些个需要研究一生的上古大阵,而是找了一些小门道,把这种能力,用在了战场上。

他很有名的一种阵法叫箭阵,很多人间修士对这箭阵,都有点胆战心惊的。

箭阵用的箭,是用来自北越妖城附近的森林里的一种叫星辰木的灵木做成,做成的箭,叫星矢,一支星矢,只有一点星辰之力,那,一万支呢?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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