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古武者分为:天,地,玄,黄,四大境界,黄阶为最低级别,天阶为最高级别。而每一个大境界中,又分为了:初级,中级,高级跟巅峰四个小境界。”
天地玄黄,如果说以古武者的境界来衡量,自己是玄阶的话,那伏虎,无极他们那些高手,也应该是在玄阶这个阶段。至于藏剑,应该还是黄阶!
想到叶家那个伏虎,叶修说道:“我的敌人背后的确有着古武门派撑腰,看样子,要对付他们,比我想象中要困难的多!”
“也不能说是撑腰,毕竟像京师四大家族那样的存在,只能说是跟那些古武门派相互利用罢了。四大家族可以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利,给予那些古武门派方便,而那些古武门派就保证四大家族的安全。但如果是黑。帮,或者像风云集团那样的存在,就肯定是要靠古武门派撑腰的。风云集团原本就是由齐家这个古武家族所建立的,在古武界的势力也不小。”
“先不管齐家,既然现在知道了我的敌人背后有着那些强大的古武门派,那我要对付他们,就必须要先做好应付那些古武门派的准备。藏剑,你在古武界还认不认识其他人,要可信的?”
藏剑想了一下,说道:“我只认识一个,但那个人你最好不要去用,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大麻烦。”
“怕麻烦的话,我就不会来到京师了。说说吧,那是个怎么样的人?”
“他叫郑大同,本是武当内门弟子,可为人极其好se,两年前因为一时的酒醉,睡了武当一名女弟子,被武当派追杀。”
“那他现在人在什么地方?”
“就在京师,隐藏于火狼帮之内。而火狼帮是一个黑。帮组织,背后给他们撑腰的就是武当外门。郑大同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武当派的人一定想不到他会如此大胆,整天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活动。”
叶修苦笑了一声,说道:“的确,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那个郑大同是个聪明人,也正是我所需要的人。藏剑,你现在就带我去找他。”
ps:书正在慢慢变肥中,追看的朋友记的每天给票票哦,养书的朋友也请先收藏一个吧!
第46章、郑大同!
叶修毫不在意四大家族满京师找自己,跟藏剑一起,来到了京师最为繁华的街道之一。
在这里的酒店非常多,大大小小,形形色色什么样的都有。
酒店不比宾馆,不可能单单是住宿的地方,在里面有着很多不正规的场所,比如桑拿,赌场,娱乐之类的,那些,也全部都是不能见光的生意,一般都是身上有几个臭钱,没地方花的,才会跑到这种酒店来消遣,找乐子。
金碧辉煌,就是这条街上最有名的酒店,哪怕是在整个京师,那也是极为出名的。
在来金碧辉煌之前,藏剑就先将这里的情况跟叶修说了一遍。金碧辉煌是属于火狼帮的产业,郑大同就在这里做保安!不过那家伙也仅仅是白天做保安而已,到了晚上,他就会去夜场卖东西,至于卖的是什么藏剑没有说明,叶修也没有去多问。
来到金碧辉煌不远处时,叶修就看到,在金碧辉煌的正门旁边,有一个胖子正蹲在那抽烟。那胖子少说也有着四百斤的体重,就如一个皮球般蹲在那里,整个身体十分得瑟的在抖动,一双色眯眯的眼睛朝四周围不停的扫视着,见到有美女经过,他就会不停的吹口哨。最难得的是,以他那身形居然可以蹲下来,那也算的上是一门功夫了!
藏剑没有再往前走,叶修自然也停止下了脚步,既然现在是藏剑带叶修要找人的,那当然是听藏剑的!
藏剑右手的手指伸出两指,指尖一道微弱的剑气散发出来,随即,叶修已经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剑鸣声在耳边响起。不过这剑鸣声并不是很大,在这条繁华的街道上,完全就不会有人去在意。
然而,当藏剑的剑鸣声刚一响起时,就见那个胖子的表情发生了转变,他先将已经是烟屁股的烟头丢在了地上,然后朝旁边吐了一口唾液,那双色眯眯的眼睛也变的正常了起来,猛然起身,朝他正前方的一条巷子走去。
藏剑见到那胖子已经走了,对叶修使了一个眼色,两个人立马就跟了过去。
这里是一个死胡同,叶修跟藏剑进入这个死胡同时,就见刚才那个胖子站在了这条死胡同的尽头,口袋里又拿出了一支烟,叼在嘴上,一只手像是挑衅般对叶修跟藏剑钩了钩,藏剑没有任何的语言,直接走了过去,但叶修却是站在原地没动。
当藏剑走到胖子的身前,跟胖子说了几句话后,胖子的表情又发生了转变,双眼,也朝对面的叶修望了过去,片刻之后,两个人同时朝叶修走了过来!
“他就是郑大同。”
藏剑说话非常简单,直接跟叶修介绍了一下。
郑大同的双眼在叶修身上打量着,这种眼神很是轻佻,仿佛他看所有人都跟看女人一样!
“你就是近几天京师里传的沸沸扬扬的叶家私生子?”
郑大同没有任何的废话,不是他没有丝毫的防备之心,而是他知道,藏剑从来不会带人来见自己,既然今天带来了一个,那一定是被藏剑所认可的。
郑大同跟藏剑两个人是朋友,也可以说是兄弟,而且还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跟兄弟,相互之间见面的时间虽少,但却有着男儿之间的那种心照不宣。
其实藏剑还是郑大同的救命恩人,想当初郑大同被武当弟子追杀时,刚好被藏剑碰到,巧合之间,就帮了郑大同一把,谁知道,郑大同这个人却是如此的念及旧情,从那之后就将藏剑当成了他这一辈子唯一的兄弟!
所以说,只要是藏剑认可的人,那就是他郑大同所认可的。加上这几天来京师里传的沸沸扬扬的叶家私生子之事,郑大同也早就听说过了。说句实话,以郑大同这种人来说,对于叶修的做法,他是十分欣赏的,可能这也跟他本身有关吧,如果他也有着足够实力的话,铁定早就杀回武当去了,哪会到现在还被武当的人追杀!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对于我这个名字,其实我也不太喜欢,如果不是用了这么多年,难以改变的话,恐怕我早就改了。不过你可以叫我修罗。”
叶修在山村长大,又在深山狩猎多年,冷静,冷酷,无情,这几点加起来,足以称的上修罗这个称号。而这也是叶修在来这里之前就已经想好的,从今往后,自己就以修罗这个称号,于京师崛起。
“修罗?哈哈,很酷的名字。听藏剑说,你能帮我?”
看样子,藏剑刚才已经将叶修的实力告诉了郑大同,所以郑大同才会直接问的。
“我能不能帮你,那就要看你有没有值得我帮的资本了。”
叶修现在还不知道这个郑大同是不是自己所需要的人,当然也不会因为郑大同的外表去断定他的潜力。是龙还是虫,那要相处之后才能知道!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潜力也是一样。
“我这个人怕死,非常怕,一但威胁到了我的生命,我肯定是立马转身就闪人的。”
郑大同居然连怕死这种话都能轻易的说出口,如果换成是其他人,恐怕已经先转身闪人了,这样的小弟,这样的手下,要他何用。
不过叶修却不这样认为,反而觉得郑大同这家伙说话非常直率,完全就没有任何的城府,不知道打马虎眼!
“怕死是人之常情的,在没有必要的时候去死,那不叫勇敢,而叫脑残。藏剑之前也差点变成了一个脑残,而且还是一个没人会去同情他的脑残,但他及时醒悟了过来。”
“藏剑是我最好的朋友,兄弟。我这条命是他救的,如果他需要的话,我不会怕死。”
两句话前后完全就不一样,完全就是属于两个人说出来的,但却都出自郑大同之口。
“叫我一声修罗,跟我走。”
“凭什么?虽然你是藏剑认可的人,但还不是我认可的。想要我给你卖命,那就要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值得我卖命的资格。我刚才的意思,你应该已经听明白了,我这条命可不是随随便便会交给别人的。”
叶修那双冷漠的眼神看着郑大同,而藏剑也已经向后退去,像是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似的。
“听说太极拳是属于武当派的,可之前我却见齐家那老头施展过。不知道你的太极跟他的相比起来,谁比较正宗?”
ps:那个啥,收藏个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