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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郎芳
【由。'。 '整理,】
出版手记
这是一场信仰与选择的终极PK;这是一场历史与阴谋的尖端较量;这更是一场大量激起科学、神学与哲学的尖端对弈。
最火爆的探险、最广博的知识、最深邃的文化、最极限的剧情、最稀缺的历史、最庞大的年代跨度、最惊心的悬案、最铁血的柔情、最刻骨铭心的爱恨、最刺激的人性、最阴险的圈套、最另类的表达……大历史!大探险!大文化!大情感!大悬疑!
只有最特立独行的悬疑天后,才敢如此铺张!正如她所说:没有人能复制《大禁地》。
一卷鹿皮图,道尽千古谜案。《大禁地》,替我们慢慢揭开那段被人遗忘了的神秘历史……
——本书编者
楔子
他忍不住向着歌声的方向蹒跚而行,眼前又看到那群熟悉的伙伴。正勾肩搭背地笑着走来,却没有看见死神已在他身后的天际睁开双眼。
1950年,腊月二十四。
这一天,天寒地冻,一个犯人趁着夜黑风高,猫着腰翻过高墙,从大兴安岭深处的劳改农场逃跑了。这个犯人的名字叫陈鹏飞。
除了农场的直接领导,没有人知道他被关在这里,就连每天送饭的狱警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这次越狱是一次匪夷所思的成功,但这并没有给他带来丝毫的喜悦,因为他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更为严峻的选择,如果他不小心走错了一步,等待他的可就是无边的黑暗了。
夜深人静,他顶着呼啸的寒风蹲坐在草丛里,像一只饥饿的老狼一样盯住头顶微弱的星光,心底袭来阵阵的彷徨、失措、无奈和惊恐。有那么一瞬问,他曾想过偷偷溜回家看看,毕竟已经在狱里待了十年,而且当年对他实行的是秘捕,没有通知任何人,也没有让任何人看到,所以他的家人现在根本不知道他这十年来去了哪里、是死是活。这十年来,他无时无刻不活在思念的煎熬里,那种痛苦,有如割骨剜肉。
可是,他的家远在江南,如果要回去,势必要穿行于人烟密布的城市之中,那么,他那颗标志鲜明的劳改犯的光头,以及他那身污迹斑斑的劳改犯蓝色棉服,都会一眼就被人认出来,使他成为众矢之的。
所以,这个险不能轻易冒,弄得不好就会殃及家人。在当年被押去大兴安岭劳改农场的路上,他曾偷听到了押送他的士兵的窃窃私语,据说他人还没有到,已经有一份密电先一步摆在了农场最高领导的案头上,电文写的是:“陈犯隔离关押,如无特殊指令,永不释放。”落款是两个字:“绝密。”在被关押的十年间,他曾写过数次申诉材料,但是最后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估计根本就是被扣下了。
所有的这一切,促使他最终决定冒险越狱,因为他十分清楚:除非有办法解开那次事故的谜团,否则这个黑锅他要背到死。
利害关系一理清,陈鹏飞就不再犹豫了,他摸黑来到公路边,瞅准时机,飞身扒上了一辆装运货物的大卡车。而这辆卡车前行的方向,正是内蒙古草原。
经过三天四夜的颠簸,他终于在内蒙古的哲里木盟下了车,然后一路辗转,来到了科尔沁草原东部的一个小镇,找到了那户叫索布德的人家。
真没想到,十年r,索布德居然还活着。陈鹏飞激动不已,竟然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他情不自禁地抱住了这位老朋友:“索布德,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索布德怔了好久才认出眼前这个落魄憔悴的人,也止不住一阵惊愕感叹,连连追问他这几年去了哪里。陈鹏飞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是着急地问:“索布德,十年前我交给你保管的那个鹿皮包裹,还在不在?”
“当然在,当然在。”索布德的汉语还是跟以前一样生硬,边说边笑着带他去拿那个包裹。
双手接过完好无损的鹿皮包裹,陈鹏飞心里刹那间涌起一股巨大的怅然和酸楚,感觉时间一下子又回到了那个黄沙漫天的九月,遍地是荒冢,四野皆枯骨,成群的秃鹰在低空盘旋,挥动翅膀带起阵阵血腥。他清楚,如果不是因为拿走了鹿皮图,那八十六个人不会死。
“安答,你在想什么?”索布德见他一直在发愣,关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没有,我什么也没有想。索布德,能不能给我弄点儿吃的?我太饿了。”他回过神来,疲惫地挥挥手,然后找了个地方坐下,把那个鹿皮包裹小心地贴身藏好,打算闭上双眼小睡一会儿。连日的劳顿让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到那个不男不女的魔鬼一样的声音又出现在他耳边,哈着热气,带着窥探而讥笑的口吻问道:“你们是一块儿进去的,为什么那八十六个人都死了,只有你还活着?”
他一下子惊醒,冷汗从额头滴落……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他就从索布德家离开了。半个月之后,他单薄瘦削的身影出现在大沙漠的边缘,那里的一切居然还跟十年前一样:天空湛蓝,低云压迫,太阳看起来像一只柑橘,黑乌鸦的嘴角粘着风干的血肉,峡谷在远处发出撕裂般的怒吼……这一切,既像地狱,又像梦境。一切身外之物,都将在未来的黎明中化为乌有。
他眯起双眼,遥望着茫茫的远方,无法猜测沙漠的尽头会是什么,但是心中却充满久违的忧伤,让他不知是死了好还是活着好。恍惚间,仿佛又听见那阵熟悉的歌声在沙漠上空飘荡:
衣壮精神酒壮胆,
不用骂来不用喊。
三脚踢过鬼门关。
同志原来是好汉。
他忍不住向着歌声的方向蹒跚而行,眼前又看到那群熟悉的伙伴,正勾肩搭背地笑着走来,却没有看见死神已在他身后的天际睁开双眼。
第一章 失踪的914
那一刻。丁史突然感到一种透骨的冰凉。似乎看到死在沼泽里的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多年以后的自己。
1
时间转眼到了1962年。
当时,国家正在大力恢复战后生产建设,四处开发寻找可持续利用的资源,提出“知识青年要投入到火热的三大革命中去”这一口号。为了响应这个号召,二十一岁的丁史斗志昂扬地跟着一批知青登上了去内蒙古的专用列车,并且进入了一个地质勘探队做文书工作,主要就是记录一下每天的勘探日记,比如说行进地点、天气情况、每天的工作进展等等。
说是勘探日记,其实也是一种日记,鸡零狗碎的什么都往上记,比如今天几点开的饭、谁谁谁因为什么原因请了假、哪台机器出过什么样的故障,这样的事都得顺带着记上。一来是因为那年头的工作方法都比较落后,勘探工具也很陈旧,有时候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能有什么工作进展,实在没什么可记的,但也不能让本子空着,只好找点东西往上写;二来也是因为那个年代比较特殊,而国家一下子派出这么多技术骨干远赴边疆地区,确实也担心中途出现意外。所以,这个勘探日记,实际上也充当了一种监察手段。
短短的三个月过去了,丁史原本满怀革命的理想与激情就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被冲淡了,他这时才发现:传说中美丽的草原,并不像传说中那样美丽。
这里气候苦寒,风吹在脸上就跟刀子一样,甚至能钻到你的毛孔里去,把你的血都吹凉;最可怕的就是下冰雹,那些雹子最小的也有鸡蛋那么大,常常砸坏帐篷、砸伤马匹,为了保护重要的机器,队员们有时不得不用自己的身体去护住它们,甚至为此而负伤。食物也奇缺,别说水果了,连根长叶子的菜也见不到,羊肉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到的,那时候羊可是公家财产。杀一头羊要经过组织上的批准,没有重大事件根本连羊毛都不可能掉下来一根让你捡,所以每天只能吃屯子里发的红薯。所有人的脸都吃得黄里透红,那个吓人劲儿就没法说了。
但是最难以忍受的就是缺水,在草原上,水跟黄金一样珍贵,它是用来喝的,不是洗脸刷牙漱口的,听勘探队的老队员说,他们都已经一年没有往身上沾过水了,皮肤早已经硬得像犀牛皮了,管保刀枪不入。
实在没有水喝的时候,队员们只好把尿储存在水壶里,渴得不行了就拿出来喝一小口,还得忍住了不能吐出来。所有在那个年代去过大西北、去过大戈壁的,哪个没有喝过自己的尿?
还有那遍地的沼泽,根本就是大自然在这草原上挖好的陷阱,它们表面都长着十分厚实的草和厚实的土皮,根本看不出任何异样,但是等你一脚踩进去,就别想再拔出来。在丁史到达勘探队之前,队里已经有三个人死在这种沼泽地里了。
不过,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