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医院照例说这么晚的时候,不会有病人家属对吗?”
“按理说是的,不过……警官,我只对你一个人说,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啊……我们这家医院叫做慈善医院,各项收费都比市里其他医院低了不少。来就诊的大多是上了岁数的人,您知道,他们中不少缺人照顾,也付不起高昂的治疗费用,因此才来我们这家医院……我的意思是说,警官,这家医院的医疗条件和管理制度都不是太……嗯,是这样的。拿依莉萨太太来说,如果不是好心的安东尼先生慷慨解囊,我想她可能连这个医院都住不起的……不过,您也别想得太糟,这里好歹也是一家市一级的综合医院,所以,对病人不负责任的事情好像不会发生……嗯,你说的是银行里面装的监视系统吗……是吗?别的医院都有啊,可是,我们这里没有听说过,那一定要花不少钱吧……好的,警官,但愿对你们破案有所帮助。”
告别了费尔玛护士,萨姆兰再次找到依莉萨太太的主治医生。这个黑人医生带着颇不耐烦地态度看着警官:“您怎么又来了?昨天那个小孩儿(卡洛斯)我记得就是您的同事吧。你们觉得在这里捣乱还不够吗……什么,你打算要我说多少次,依莉萨女士的死因是呼吸功能丧失,我们已经全力抢救过了……死者脸上的异常,呵呵,警官,对案件你可能是行家,不过在医学上就不行了,因为窒息造成的死亡原本就很痛苦,死者可能有的面部抽搐也绝对是正常现象!”
什么他妈全力抢救,要不是安东尼先生支付了大量支票,恐怕依莉萨早就死了!
和费尔玛护士的说辞相反,看大门的保安信誓旦旦地说这家医院的保安措施是严格而有序的。没有人会在家属探望时间结束后可能停留在重病房。同时,他说自己在那天夜里瞪大眼睛看着大门,也就决不可能有什么人走进来,至于那个什么穿大衣戴帽子的男人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警官无意与他纠缠,也知道,来人根本不必走大门,这里低矮的围墙和栅栏门基本上形同虚设。
在得知尸体尚未下葬的时候,萨姆兰最想做的就是来一次尸检,当然这一行为必须得到死者家属的同意。警官决定先不回警局,绕道去找安东尼先生。
警官九点四十离开医院,半小时后到了安东尼先生的住处。萨姆兰知道房东是一个轻易不会说别人坏话的人,也不爱嚼舌头。安东尼先生曾说,医院好心地为他准备了休息房间,一面那么晚回家遭遇不测。恐怕,这笔费用,也加在治疗费中赚回来了吧。
接下来的事情弄得警官十分头大,安东尼先生表示,如果警方觉得有这个必要,他同意进行尸检。但是,由于依莉萨太太在其他州有子女,这件事也必须跟他们商量才是。可是,这一对在母亲住院期间一个大子儿都没花过的儿女坚决不同意尸体解剖,并要求警官作出合理解释。警官硬着头皮费尽口舌,他们就是不同意。他们的理由是必须保持母亲的完整性,并且警告萨姆兰他们不日即将到达波特兰参加母亲的葬礼,如果那个时候发现警方对尸体的破坏行为,将提出诉讼。警官按捺住心中的怒火,继续着对话。最终的结果是,对方勉强同意,警察可以带法医来看看,但是决不许伤害尸体一根毫毛。看看?这能看出什么来?琼斯听到这个肯定觉得是对他的侮辱吧。不过,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警官十点多离开安东尼家,因为怀有心事,他并没有注意到从离开警局时就一直跟着他的那辆出租车,它正停在离警官车不远的地方。车上的人在抽着烟,目不转睛地盯着萨姆兰,看着他上车,并驾车远去。他为了跟踪他可是花了不少心思,为了这个,还有身上这身衣服,他也应该再多得一些钱。他很有耐心地等待着,直到自己觉得十分把握了,才慢慢卡灭第三支烟,从车上下来。阳光撒在他崭新的警服和警徽上面,他走向安东尼的家。
“警官,警官,萨姆兰警官!”警局一进门的办事员叫着萨姆兰,“过来这里。”
“噢,珍妮,你今天可真漂亮。你看,我忙着案子,没有注意到你。”
“嘿,警官,我可不是为了向你炫耀我这身穿了多少年的制服。喏,警官,你的笔!”珍妮递给萨姆兰一只金笔,萨姆兰有些茫然地看着。
“噢?你送我的?很好看,谢谢你。不过,为什么要送我?”
“咦?”珍妮不相信的看着警官,“别逗我了,这是你的笔啊。”
“我的?我没有这样的笔!”这回换是萨姆兰吃惊了。
“那么那位先生……是这样的警官,早上来了一位先生,他拿着这只笔,问你的办公室在哪儿。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在路上看到这只笔,正巧你在前面走,他喊了你两声,发现你没听到,直接进警局了。他说这应该是你掉落的,就送来了。不过他不知道你的几楼办公,才向我打听的。”
“什么样的人?”
“嗯,很和气的,长得也很不错,别的我就没什么印象了。我说我可以帮他转交给你,你表示感谢后就离开了。”
“可是这确实不是我的笔。他有没有留下姓名?”
“没有。”
“噢,那先搁在你这里吧。”
“别阶呀,警官,人家是给你的,放在我这里算怎么回事?你就先拿回去吧,能用不能用的留着也好。”
“好吧,再见,珍妮,我上楼去了,”萨姆兰走到楼梯口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又转了回来,“珍妮,那位先生认识我?”
“啊?”
“不然他就算看到我掉了笔,也不会知道该给我送到警局来啊!”
“噢,你说这个呀。那位先生说了,你可是这个城市的大英雄啊。他看到你的时候,还不敢认呢,不过他问了我们边上的小卖店,就确认了啊。那位先生很有意思的,他说要是别人的就不还了,是你的可不行。”
萨姆兰点点头,一边看着笔一边上楼了。这只笔不算名牌,不过,至少是支金笔,也要值几十美元吧。
萨姆兰推开办公室就看见爆破组的瓦里森正在和卡洛斯说着什么。看到老警官进门,瓦里森说:“噢,萨姆,回来得正好,我上午又仔细检查了一遍这个,你看看。”
萨姆兰把笔揣进口袋,结果那个小猫样的东西,“这是个闹钟啊。”
“原来是个闹钟,不过,被改造过了。这就是卡洛斯昨天在修理厂发现的,起初我也没当回事。不过,再看了看发现这个家伙的改造技术相当不错。对于制造一颗炸弹而言,想把它弄得巨得并不困难,那些低等土制往往就很巨型。但是在这种巴掌大的玩意儿上面做文章,就需要精密的技巧了。当然,现在这东西还只是一个引爆装置,称不上真正的炸弹,不过,照这个家伙具备的机械知识看,他想完成一枚杀伤力巨大的炸弹也不困难。我想卡洛斯昨天的举动是对的,不过,很可惜,我们没能找到炸弹,被人家玩儿了。”
瓦里森又说起了一些专业知识,包括炸弹的基本制法,特别是液体炸弹的威力如何如何之类的。两位警官一知半解地听着。
“是不是弗莱德的浏览器做完了。”
“不,我想还没有,”卡洛斯答道,“他找了两名警员帮忙,把我解放出来了。另外,他对鞋印的追踪结果出来了,给你开列了一个名单,本市一共有31家商场和估计超过50家的小商店可能销售过这种鞋。”
“噢,太多了。”
“我想也是,你那边怎么样?”
“依莉萨女士生前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不过还没证实,但可能是导致她病情急转直下的主要原因。我想进行尸检,但是,家属不同意。”
“安东尼先生?”
“不,不,如果是他就好办了。是依莉萨的儿女坚决不肯。我们也没有充足的理由怀疑她的死因是他杀。”
“那不就是没戏了。”
“不,倒也没有那么惨,家属同意法医去看看。”
“看看?!”
“对,看看!他们就是这么说的。不过看看也好,就是不知道琼斯对此什么态度……”
T。D。琼斯医学博士果然火冒三丈,:“看看?!要是尸体都是用看的,还用解剖干什么!这是谁说的混帐话?”
“息怒,老夥计,看看总比什么都看不到还要好些吧。”
“呸,鬼才信。光凭肉眼看看尸体的外表要是有一个人能准确判断出死因和死亡时间,我就再也不干这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