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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盐酸盐的形式,无色无味,没有脂溶性。将晶体粉末敷在粘性极好的粉底乳上面看起来就像PARTY上常用的闪粉,因为它没有脂溶性,所以只要不入口便不会经皮吸收。粉底乳和唇膏就好像是这种药物的一层防御膜。
最后赵晓玲拿出陈宇的日记,证明李雨萧的确有很陈宇的理由,也足够有杀死陈宇的动机。既然她已经死了,也就不必再让林若初受怀疑了吧,赵晓玲想。
“整个案子并不复杂,李雨萧对陈宇的威胁恨之入骨,从而起了杀念。但是为了逃避嫌疑,所以用林若初的英文名注册了邮箱,并发了林若初的照片给陈宇。后来对刘振则是因爱成恨。双重谋杀啊,这女孩真够狠。单亲家庭的小孩就是容易心里扭曲啊。”小王感叹着。
刘弈奇紧锁双眉,凝神的望着桌上的报告。半晌没有言语,最后他慢慢合上了眼睛,说:“那就帮我写报告吧,这件案子就这样了解。”
虽然结案,但是刘弈奇的心好像是一个陈旧的钟摆沉重的摆动着。不安在困扰着他的心,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但这个案子的终结总像是太过轻易。那么多的证据和线索,为什么好像在李雨萧纵身一跃的刹那就突然的浮出水面。
世界上那来得那么多巧合?
巧合从来都是人刻意而为的杰作,区别仅仅是谁的脑细胞更加好用,逻辑更加完美罢了。
作为一个警察,他应该揭开所有的答案,破除一切的怀疑。
但是,作为爱着一个人的他,或许该接受这个答案,对也罢,错也罢,最好的不一定是正确的。
真相往往丑陋。
一个月慢慢的过去了,陈宇的案子早已了结也就很快的被人们淡忘。
很多的时候,一件事存在的意义在于经历过程,一旦有所结果也就彻底完结,消失得好像从未发生。
刘弈奇申请了一段时间的休假,经过这一场他好像身心俱疲,原来好像精神凝聚的活力一样的东西散开了,或者是融化掉了,让他再也没有办法回到原来的他自己。一个月来,除了睡觉就是闷坐,房间的地板上堆满了酒瓶和空烟盒。
谁也不见,谁也不想见。
有的时候他会偶然有一些清醒,随即又醉了,或者是睡了。但就在神智回来的短短时间,他总能看见那个带着半张金色面具的脸,嘲弄的一闪而过。
人的改变往往需要一个契机,也不早也不晚。就在刘弈奇醉了又睡二十三天后的一个下午,他忽然醒了过来。
就像心底有个声音在对他说话,“你可以起来了。”
然后他就真的醒了。
无论如何,人生还是要继续下去的,有些事情必须有所结论。
镜子里面男人有些狰狞的面孔着实让刘弈奇大吃一惊,可能是好久没见过自己的脸了,陌生得快要认不出来。胡须像是秋天的蓬草横七竖八的长了满脸,两颊削了下去,本来就棱角分明的脸更加显现出刀锋一样凌厉的线条。眼窝深陷,下面两片深深的淤青,只是两只眼睛倒是显得更加炯炯有神。将近一个月没有晒太阳和过度的睡眠让他的脸苍白的好象鬼。
刮掉胡子,分明就是夜访吸血鬼里面衰弱的Lastat。
有些女人的直觉总是特别的敏感,对于林若初来讲她的直觉就根本是动物性的。任何人动过她的东西或者是进入过她的领地,她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感觉到。毫无理由。
从钥匙接触到锁孔的一瞬间,她就觉得房间里好像是存在着一个危险的气场,莫名其妙得让她心惊肉跳。上个月从刘弈奇家出来以后,她只在学校的寝室住过一晚就匆匆搬走了。反正马上就要毕业,也不要再做试验,干脆就搬出学校一个人住,免得总是被人侧目。
房间不大,但是好在算是干净。不过是买了一张可以折叠的沙发床和一个简易电脑桌,基本也就不妨碍正常生活。搬上一盆绿色植物,随便摆放的坐垫,再加上大量的书和CD,俨然IKEA的风格。
门打开了,房间像是黑洞一样,只是窗子是打开的,窗帘在啪啪的吹动。
林若初一皱眉,莫非今天忘了关窗?踢掉脚上的高跟鞋,灯也未开先关了门去关窗子。风很大,窗子关上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巨响。
房间里变得特别安静。忽然她听见背后的竹帘后铜质打火机叮的一声脆响,火光映衬出男人苍白的面孔,点燃的烟在黑暗中一点一点发出冰冷的红色,“你还是开窗的好。”
“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回了回神,林若初才问。
“你未免太小看我,好歹我也是警察。”刘弈奇特意加重了“警察”两个字,语调里面已经是自嘲的了。“林小姐,好久不见了。这段日子你想必过的很好。”
刘弈奇的态度让林若初心中一阵寒意,不免狐疑,只是脸上并不显露出来,“哪里有啦,现在工作找得我焦头烂额,真真是叫做一塌糊涂,怎可能好过?”
男人听她这样说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他将头仰在沙发的靠背上悠悠的吐出一口烟,“林小姐,到了现在你的面具可以摘下来了吧?”摊开的手心里面,一只金色的面具在月光下发出闪烁的光芒。
“啊~”林若初知道自己失态,马上用手把嘴掩住,但还是发出一声低呼。
“原来还是你拿到了啊。”林若初很快平静了下来,刘弈奇觉得忽然看见了自己初见她时的情景。就是他拿出那种照片的时候,她曾经一闪而过的神情,仿佛万念俱灰的疲惫。原来这才是她面具下面的真容,不是纯白无辜,不是风情万种,不是狡缬顽皮,仅仅是无法言说的疲惫。
“可不可以给我一支烟,我的正好都吸完了。”有点抱歉的笑笑,好像现在没有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纤细的手指夹着点燃的香烟,还是觉得很美,白皙的手腕上带着一支宽宽的手镯,正好盖住丑陋的伤疤。
“不过我还是很想知道,你是从什么时候怀疑我的呢?”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刘弈奇冷冰冰的说。
“世界上从来都有偶然发生的事情,因为你只能控制你自己,而不能把握所有的环境因素。虽然我得承认你的确很聪明。但是又没有听过一句话,聪明反被聪明误?你不该总是把推心置腹做得太真诚,因为真话之所以容易打动一个人是因为它稀少而可贵,而你,说得太多了。并不是所有人都比你笨太多。”
“刘振死的那天晚上,他见的最后一个人明明是你,但是你却绝口不提,反而一直做出一副无辜的态度,误导我们一直怀疑李雨萧。刘振和李雨萧都死了,你一定觉得这件事没有人知道,但是你不知道那天晚上有人会恰好在电梯碰到刘振。只是这个人太懦弱,所以一直到李雨萧死了以后才连心不安打电话告诉我。说来我也是个白痴,一直到那时候才意识到我是信错了你,原来你的一切都是在骗我。不过,林小姐,你真的选错了专业,像你这种唱做俱佳为何不去干脆当演员?”
“原来是这样。”林若初点了点头,“那么你当时为什么不干脆揭发我。”
“呵呵,因为我还对你心存幻想,我总不愿意相信你是骗我的。”刘弈奇语调平淡,笑声里面没有一丝的笑意,“或者说,我根本不愿意承认因为我对你的迷恋而害死了一个无辜的女孩。”
“想穿了其实原因很简单,你恨陈宇对你轻薄,所以故意发自己的照片给他。但是后来无意中听说陈宇和你的室友晚上一起吃饭的事情,又恰好利用李雨萧给你当时间证人,而那个时候应该还不到十点吧。偏偏李雨萧是个不喜欢戴手表的人,所以你就故意说早了时间。陈宇吃完饭后又去了酒吧,你也就跟他进去,然后杀了他。照片只是你一个欲擒故纵的把戏。”
“尔后,你又利用刘振和李雨萧之间的矛盾,让我们分不清楚到底是谁在说谎。但是刘振是你谎言的节点,所以你处心积虑地杀了他。包括你骗取我的信任,都是随机生发,也真是不简单。后面的事情就很好解释了,你进入李雨萧的寝室包括在她的电脑和卫生间里面做手脚都是很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且,我因为太信任你以及你故意呈现出来的证据,所以有很多遗漏的细节没有调查。不过今天我调了一份电信局的记录出来,李雨萧在所谓的弃尸时间和她自杀之前都接过一个电话,虽然是公用电话打出来的不能证明和你有什么关系,但是逻辑上面也显而易见不过是你布局的一个圈套。在她自杀之前是并不知道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