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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给熊猫笑一个-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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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自然地,这样的他,和我最久远的记忆中,那个温润可爱的天使重叠在了一起。

时间,仿佛在一瞬间,变得不再真实。

看着这样的白翟,我突然产生了一种荒诞的感觉——其实,白翟他……或许从最初开始,就不曾改变过。

我整整地看着他,看到他变得忐忑,看到李沛霖他们一脸莫名,看到龚千夜的脸色大变,变得让我很难以形容。他就坐在原地,透过李沛霖和胡谷雨,甚至站着的白翟,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他的表情明明非常很不安,他的神情甚至出现了一丝惶恐,可是却一直坐着,没有动,也么有吭声。

千夜,为什么……你不是说,不会再让了吗?我低下头,笑得很苦。我想龚千夜一定早就知道了白翟的心情,就如同白翟,早早地知道了他的心事。他们应该也和卓奇有着共同的秘密,跟我有关的,我不知道的,秘密。

我就像站在云雾中,什么都迷迷糊糊的,可笑的,很悲哀。

听说这个世界上有个难解的问题——究竟是知道真相的人比较可悲,还是一直被隐瞒的人比较可悲?

可是我想一定没有人知道,这个问题对我而言,从来都不是问题。我甚至连一秒都没有犹豫过答案——如果真相注定残酷,我也愿意忍受疼痛。虽然我很懒惰,虽然我爱逃避,但不等于我不愿意面对。

比起大家同情中的幸福,比起最后才知道的痛苦,比起知道以后,在痛苦的同时还要忍受的痛恨及自我鄙视,我宁可简简单单地从一开始就接受和面对。

我想虽然我真的很笨,但是笨的还不够彻底。我多多少少还有点女人的天分,没有任何一个谎言,可以瞒我瞒到海枯石烂。

既然我迟早都要知道,那不如早点知道。我想我已经蠢的够久了,不想再在这个貌似以我为主角的谜团中,继续地蠢下去。我还没有可悲到,需要谁的同情,及让我作呕的怜悯。

只要我想,我就可以,坚强。

我的心,从未有此刻的坚定,坚定到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那种高昂的斗志,来的莫名,却迟迟不褪。

我狼吞虎咽地把食物塞进嘴巴,吃得很快,更急,像是要塞下自己所有的不满和委屈。白翟看着我可怕的吃相,显然有点儿难以接受,不时地递水给我。

李沛霖则干脆地掩面,估计是认为和我坐在一起非常丢脸。我没有计较什么,只是一个劲儿地将食物全部撑进肚子。然后,捡起放在一边的垃圾,率先站起了身:“我去扔垃圾。”

“啊,我也去。”胡谷雨三两口把残余的食物塞进嘴里,跟着站了起来。

他好心地把附近的垃圾都捡了起来,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番举动,从根本上堵死了龚千夜起身的理由。本已经半起的他,只好又坐了下去。

我有些好笑地看着他的尴尬,没想到他龚千夜也会有这样一刻。可是我却没有能笑出声,只是径自走到他的身边,弯下腰轻轻说了句:“抱歉,千夜,说了重话。只是我希望你能明白,就算是我,也会有必须要长大的一天。”

而我想,那个时机,或许就是现在。

我走向前的时候,没有半分的犹豫。尽管,我知道龚千夜正死死地看着我,很深、很深。

我的背部,几乎要被那两道灼热的视线烧着。可是,我已经不能回头了。

过去,那么美好,又那么简单,让人眷恋难舍。但是那些,已离我太远、太远……远到我几乎都快要忘记,我第一次遇见卓奇的时候,他并不爱笑,有一张清冷别扭的面孔。

犹记得,那时也很年幼的他,喜欢拧着眉头,故作成熟,和后来变得很别扭的白翟一样,冷淡而高傲。那相像得近乎雷同的表情,让我不由一怔,仿佛间,似乎就要……抓住些什么了。

那是……什么呢?

我还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到卓奇的时候,是在白翟家里。那是我上三年级后不久发生的事,虽然那时候我在学校里已经当着非常标准的乖宝宝,但私下里却依和院子里的调皮鬼们混在一起。

我和白翟虽然不像过去见得那么多,但是感情仍然很好。我常常还会在白翟家里呆上整个双休日,即使他不愿再跟着我出去“胡作非为”,即使他越来越有自己的个性。但这些也改变不了他习惯了听从我的,习惯了被我折腾着去做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例如,我初见卓奇的,那一天。

回首别往昔(三)

其实,如果硬要算的话,卓奇也能勉强可以说是我的青梅竹马。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也只是个小豆丁,我更不会例外。

在住宿区的大院长大,让我对青梅竹马这个看上去很美很浪漫的词语,变得很没有爱。因为实在是——太多、太普遍!

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泛滥了,就一定会缺失美感。从小到大的相识,便代表着你对一个外貌出众的人也会失去崇拜和爱慕的感觉。毕竟当你看多了他便秘、拉肚子,流鼻涕的糗相,再对比一下那张堪比海报的脸袋,让人除了叹气,还是叹气:现实啊!

是的,现实就是如此。因此不管是龚千夜还是白翟,我都了解得太深,深到很多时候,假如不够刻意,就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身边站着的,是一个让别的女人想留哈喇子的美男。

但是,卓奇于我,是不一样的。

虽然我和他也在同一个院子里共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可是对于这个男孩,在我们交往之前,我始终不太了解。也许我们会变成这样,是因为第一次见面时的场面实在太过震撼。以至于后来很长的时间,他都把我当神经病一样保持距离。

我也不是个爱勉强的人,更贴切的说法应该是,我并不是一个心细如发的人。所以对于一个不是太熟悉的人的刻意疏远,根本就不很在意,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尽管,我从小就有那么一点花痴精神,没事喜欢看看帅哥美男。但小时候的卓奇,虽样貌不差,但不知道为什么,很缺乏存在感。

不管我怎么努力地想要回忆,也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浅浅淡淡的记得他不爱笑,也不爱说话,有点儿拽,有点儿别扭,跟读中学时的白翟最爱挂着的表情非常相像。

而我之所以能记得那么古久以前的事情,也正是因为我的那一点点花痴精神。不过很可惜,不是对卓奇的,所以才只能模糊记得一点儿。

还记得,那是一个应该平静的下午,却被阵阵猥琐的淫声浪语打破了过往的安宁——

“救……救命啊!谁来救救我!”恳求的声音低低切切,含泪呻吟。

“哼哼,你叫啊,叫啊!大家都上班去了,你叫破喉咙都没人来救你的!”衣服的撕拉声一下连着一下,在宁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

“放过我吧……求求你……”

“放过你?你给我钱么?给不出钱,当然,就只能用你的身体来换了!”

“啊……不!”白翟哭嚷着,一副甚是委屈的模样。

“哼哼,现在说不也来不及了!”我目露凶光,狰狞地朝半裸的白翟扑了过去,一巴掌印在他柔嫩白皙的身体上,沿路直下腰部,“看我不……讨厌,小仔你这是什么裤子啊!怎么这么难撕!”

“……爷爷买的,我不知道。”他微微抬起下巴,有些为难的表情,脸上哪有泪痕……

“好麻烦啊!”我努力地一扯再拉,却始终无果,“算了算了,要不……你自己脱?”

“一定要脱么?有点儿冷……”

“抱抱就热了,你没看电视里,大冬天光着身子都没事么!”

“噗……”一个怪异的抽笑,夺取了辛苦拨裤二人组。我回头一看,却见白翟的小叔叔白仁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门口,还笑得死去活来,只差没在地上打滚,“啊哈哈哈哈哈哈!小彤琪,你真是个天才!”

白仁虽然是白翟的小叔叔,却是白爷爷晚年得来的金儿,只比我们大了八九岁。刚上大学不久,还很迷恋住校生活,不太回家来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的熟络。

因为,白仁是个超级怪人。八九岁的差距,以成年人的角度来说,并不算大,但在孩子中却是一个质的变化,按理根本玩不到一起的,但他偏偏喜欢追着我们逗。因此我和他的关系很好,甚至可以说,阳光帅气还很聪明的白仁,是我童年的偶像。

如果我那会儿真有什么传说中的少女情怀的话,孩子王的白仁,定然是我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至于白翟……或许,说是我的公主殿下,更合适。

“……小,小叔叔!”白翟被他笑得很尴尬,俏脸“唰”的一下红了起来。

“别……别在意我……你们,你们继续……”白仁一边抹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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