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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根基上的动摇,就像那个FLASH广告;“中国人速度不行?”靠,那是扯淡,如果给刘翔一条起跑线,他可以跑到星球之外。
一个光荣的疑问是:以21岁的青春才华和爆发力,刘翔究竟还能跑多快?克林。约翰逊11年前创造的世界纪录就差刘翔的一个鼻尖了,就差他飞扬起来的一根头发丝了;那好,就让它暂且等待,让长相有些李小龙有些周星驰能唱很正点的《东风破》的刘翔为我们制造一个伟大的时间悬念,在明年的世锦赛,不!最好在08年北京奥运,给110米栏设置一个中国制造的世界尽头。
所以,我坚持认为与其说刘翔风一样冲向终点,不如说刘翔像刀子一样刺向世界尽头,用最绝对的速度向10个障碍的世界挑战,用最无畏的跑姿1在刀锋上疾跑,剩下的百分之一秒呢?必须在刘翔赛后很秀的广告语中刺破:“相信我,没错的”。
相信刘翔就是相信奇迹,相信在这个“80后”的时尚青年兼K歌王子脚下,世界变得无比缓慢。
从灰姑娘到圣女贞德
从灰姑娘到圣女贞德……析“李响现象”
每看到米卢,就想到温莎公爵,“不爱江山更爱美人”的温莎公爵。当然Lily(李响英文名)不是辛普森夫人,辛普森夫人千娇百媚、风情万种,而Lily不过是中国北方城市滚滚人流中最普通寻常的一粒水滴,一不留神就在沙尘暴里蒸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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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水滴没有被蒸发掉,却变为天上一抹红云。因为遇到了米卢,一切都像是灰姑娘穿上水晶鞋的故事,最终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这让人激动,以至于现在大学新闻系女生们第一求职选择都填上了“足记”这一栏;可惜不是每个灰姑娘都可以遇见王子的,不是每一个女学生脚都套得上那双水晶鞋。
我不知道这种描述究竟会给人好的或者坏的印象,但我旗帜鲜明地反对手举着酸葡萄枝砸向“Mi—Li”组合的人。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日久生情,比他们日久了却不生情更自然更符合人性,“男女关系”是一种美好关系,关别人屁事。我认为。
所以,一旦有人高举着道德、正统、廉耻来攻击“Mi—Li”组合时,我就要笑骂一句:“去你Ma—Ma的,昨儿我还见你在仙霞路找一东北籍三陪小姐呢。”当年卫慧一夜出名后上海有八千小姐做起了作家梦,生活总应该给我们点另类的希望,与道德无关。
我本不想对这场“异国恋”进行道德评判,更不会像某个同行那样牙酸得恨不能去做变性手术,因为我永远赶不上这样的时髦。但在中国队忽然出线,米卢忽然成神后,我发现这个事情变味了——它已经从一个娱乐头条变成十分装逼的神圣的历史标签了。
比如,当米卢敲开LILI的门送上玫瑰并附国足首发名单,而沈、金、迟、徐四位教头对次日比赛阵容一无所知时;当一干记者冒着寒风细雨守看训练,而Lily在摄氏22度恒温的寝室足不出户就把未发生的新闻准确无误发送至瞿老大手里时;当米卢在卡塔尔心血来潮要从国家队楼层移驾另一个心仪女士的楼层,弄得南勇大发雷霆“要么继续和队伍住在一层,要么辞职”时——这会给队员什么暗示?“米卢移居”的故事成为个人喜好凌驾集体原则的标本,一个主教练可以游离于集体之外而另辟一条更温暖的通道吗?更滑稽的是这条秘闻居然被《体坛周报》的子刊物《足球周刊》刊发,这是因为它已经不知道该包装什么,炫耀什么了,就像克林顿被撕了裤子拉链还引以为豪!
这说明Lily不是一个新闻记者,新闻记者应该像个探测器,但Lily却像个人身接收器,有人会专业地、及时地、详细地、保质保量地把“新闻”发送过来,剩下的工作只是把英语翻译成汉语并用“E—mail”、QQ发送回报社。加密的接收器,只有一个人知道密码。
身体接受器没什么不好,虽然语法有些平庸文字有些混乱,时不时出现“他把记者的手按在胸前问——你摸摸心跳有多快”或者“天亮时分,米卢才像婴儿一样安祥地入睡”这种让人想入非非的句子,但没人规定做一个记者应该有什么标准,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一、能不能足够真实,我怀疑米卢之所以选择一个并不懂球的女记者作为“米卢通讯社”的惟一发布人是一个“阴谋”。这个“阴谋”在坦荡宣告米卢对中国足球的轻蔑后,就是要使米卢的故事永远按照他的个人意愿发布,让我们每天只能乏味地听到同一牌子的“小喇叭”广播。二、即使你做不到真实,也不能因为与米卢“零距离”甚至“负距离”过就借此装起逼来,把一场怎么也不算高尚的所谓“异国恋”当成中国足球出线的核动力。
你可以做为米卢的红粉知己,却不能把自己包装成为国足的幕后英雄,当我得知某报评出“十强赛十大幕后英雄”后我感到一丝危险气息,谁不知道“丹麦王国里隐藏着多少秘密”呢?我不反对“Mi—Li”组合,我不反对一个名男人加一个名女人的故事,我甚至不反对一个新闻媒体长期坚持使用鸡零狗碎,声情并茂的方法抒写新闻。但我反对可爱的灰姑娘非打扮得和民族英雄贞德一样。因为这样太肉麻,我们不反对肉麻,但反对把肉麻当有趣。
是灰姑娘,不是圣女贞德;是名女人,不是名记者;是窜起的“二踢脚”,不是恒久发热的巨星。这个时代已很难分清对与错了,但一定可以分得清真实与装逼。
支持米卢与Lily,支持温莎与辛普森夫人,支持王子与灰姑娘——但永远不支持神仙与圣女贞德,无论你是《零距离》还是《负距离》。
刺秦
荆轲拿了地图,藏好匕首,要去杀人。那时候没有卡拉OK,燕太子丹便挥动宽袍大袖,在易水岸边咿呀呀唱:风萧萧兮易水寒……旁边正好站着全燕国的头号帅哥秦武阳,也意气风发配合: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古龙说:杀人,是需要勇气的。遗憾的是那时候古大侠还没有出生,所以荆轲和秦帅哥就只知道“杀人是需要力气的”,他们甚至专门为此在高原练了十二分钟跑,还测了YOYO,体测过关才坐上牛车驶向咸阳。那天出发前,站在高台之上的燕太子丹觉得应该说些什么,所以突然对民众喊叫一句:“燕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作为刺秦的口号,其实很多人心里不甚相信这个宣言,但由于大家的激|情互相感染,因此并没有太多怀疑。任“站起来了!了!了!了!”在山谷中凌空回响
秦是那时候头号强国,但弱小的燕丹并不信这个邪,作为政治家他却爱经常发布一些军事专业的命令,比如说“砍一刀、剁一腿、杀一人”这样的指标,荆轲本来想劝他,但想了想,并没有说话。
还没有见到秦王,他俩就明白很多年以后古龙将要说的话了,“杀人是需要勇气的”,但为时已晚。那时候虽然阿房宫还未修好,但刚从宫门走到大殿秦武阳的小腿肚开始抽筋,场面实在太大,他说“我想回家”,遗憾的是荆轲没有听清,囫囵地把他带上场。秦王还算客气,请他们吃香喷喷的羊肉泡馍和肉夹馍,但在两名刺客鼻子里,殿里散发的却是勾魂摄魄的血腥味。
他们在殿堂之上差不多待了270分钟,脑子很混乱,在混乱之中秦武阳依稀记得,秦王就坐在那里,他个子并不高大,但看上去却比兵马俑还来得雄壮。所以,以“酷”出名的秦武阳很想哭,不知怎和,湿的却是裤裆。
后来发生了很多打打杀杀的事,场面混乱但结果简单:嬴政一剑卸下荆荆轲的左腿,控制了局面。荆轲临死前瞥见曾经玉树临风的秦武阳站在旁边失魂落魄得像一根瑟瑟发抖的枯藤,就说出人生最后一句名言:杀人不是请客吃饭。
当时没有互联网,不能将刺秦的遗训广为流传,致使后来的刺客风起云涌,酿成很多杀人反被杀的悲剧。直到韩日世界杯。
自从阎世铎庆功会那天在人民大会堂高呼“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国队就打了鸡血一样被要求去杀哥斯达黎加、杀土耳其,甚至还要杀巴西。“荆轲刺秦”勇气可嘉,但杀人更要靠实力,“进入十六强”很像那张燕国地图,图穷匕见时免不了被大卸八块。嬴政到了晚年想起这事还吃吃发笑:“岂有杀一人而得天下,真是小国心理,只可惜了荆轲”;巴西队在很久以后也觉有趣:“270分钟都不射,怎么可能想在我们身上进一球平一场?只连累了米卢”。
想不想杀人与能不能杀人实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