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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就是因为如此,霆走到哪里都难逃被关注和注视的命运。霆每次出门都很注意自己的形象,从穿衣倒梳头,甚至还总会薄施一点淡泊素雅的妆容。这使霆看起来,总是信心十足、光彩照人。尤其是今天,算是霆事业的转折点了,更使霆神采奕奕。我坐在霆的身边,让他满意地看着我津津有味的吃相。有霆这样绝对百分百的靓仔在身边,我也有些莫名的兴奋和表现欲似的。我和霆闲聊着,聊着我们的未来和霆的事业。谈话中,霆答应我通过自考,获取学位。毕竟这是一块在现代社会求生存时必备的敲门砖。对于霆积极向上的这种心态和打算,我简直高兴极了。已经很久了,霆始终不能从阴影里摆脱出来,现在终于恢复了很多。至少霆开始转变心态了,开始为今后作打算了。看着霆信誓旦旦的样子,我相信霆的头脑和努力,一定会使他成功的。闻着霆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道,我又有些意乱情迷了:“为什么用香水?”霆没有回答我,而是看着我,诡秘的微笑着。我没有再提问,而是看着霆越来越有棱角的脸庞。霆终于被我看笑了:“为了讨好一个人。”我故作神秘地问:“谁啊?你干吗要讨好他?”霆用鼻子在我脸上闻着:“因为这个人是我老婆。”我故意假装迷惑不解:“这个人在哪里?”霆笑了:“这个傻瓜在看着我。”霆大胆的举动,招得很多人侧目。而我也因为自己撒娇的举动一阵阵肉麻,不由得和霆哈哈地笑出声来。于是,我和霆带着小孩子恶作剧后的满足感离开了众目睽睽的肯德鸡。
霆一直很心疼我,对我特别照顾,并且一直和我妈妈保持着电话联系。那段时间,我似乎变得很傻,除了吃,就是睡。感觉好幸福好幸福。但是有一点,我似乎始终不能适应霆。那就是他总要试图把我打扮得很前卫,很时尚。他会经常给我们买一些“情侣装”,并要求我和他上街和逛公园的时候穿上。我也只好勉为其难。霆在生活中的时尚观念开始显露,这是我既感到新奇,又感到那真的是一种精彩而生动的美丽。在霆的主张下,很多东西都在变,甚至连原来洗澡的香皂也变成了“润肤沐浴露”和“清香泡泡浴”。九月八日,我和霆搬家了。原本计划要买一栋房子,后来因为资金紧张,我和霆只好放弃。我们租了一间比较大的公寓,房子和物业都不错,遗憾的是地理位置有点偏,这样我们就更加依赖车,没有车,我们的日常出行就会变得非常困难。
既然是租的房子,就没有装修的必要,好在这种公寓一直都是精装修过的,而且家具也还都相当不错。原来的房子转租了,一些不必要的家具也就不要了。我把公司的日常事务暂时托给了周勇,兴高采烈地经营着新房子。霆不可以放弃刚刚有点起色的工作,只好在业余时间帮着忙乎一下。但似乎总有一点心不在焉,提不起充足的热情来似的。我虽然也察觉到了这一点,但不明白霆为什么会这样,还以为这是他的脾气,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问。但有的时候我也很疑惑地问自己,霆真的是天生郁郁寡欢吗?真的是遭受家庭变故之后一蹶不振吗?我认为不是的,因为以霆的个性而言,算是个坚强和乐观的人,也很能适应环境。但霆现在这幅懒洋洋的心不在焉的态度,到底是为什么呢?经常看到霆一个人发愣,却从来都不肯说破。我开始觉得霆有事情在瞒着我,好像厄运随时会降临在霆的头上,使他老是那么局促不安。问过多少次,霆始终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掩饰,从来不肯说破。我还以为涉及到霆的历史和个人隐私,所以也就只好置而不问了。
慕霆 (54)
九月十日,是个周一,也是我们忙着打理新家的时候。那天晚上我们收拾东西到很晚,能看出来霆很累了。霆又去洗手间放洗澡水了,我安好最后一枚吊灯的灯泡,试了一下开关,然后坐在沙发上,看着我们的新家。记得我曾和黄灿说过,我不喜欢住在高层建筑里,而我现在却真正是自食其言,住在了十六层的高楼里。这套房子,比原来我租的那套房子面积上大一些,却也不多,但是很有设计特点。卧室和厨房小了,客厅和卫生间都大了。据说更适合单身的白领。最重要的是在客厅和卧室,都采用了欧式的落地悬窗。这样的采光效果据说很好,但在北方也有缺点,冬季的保暖上可能会有一些麻烦。但我和霆还是很热衷于尝试这种新的家居环境。社区配套设施还不错,从宽带端口,到灯光球场、社区会所和保安系统,还挺象模象样。最诱人的是它的膳食配送系统,堪称物美价廉,可以省去刨厨之苦,和去饭店的奔波之劳。
橡木色的地板和暖色调的装修,还有霆非常小资的审美格调的摆设,让我们的新家更象一对新婚夫妇的爱巢,凭添了许多情趣。霆买了很多小摆设,还有一些很大件的毛绒玩具,并在卧室的窗口吊上了一串漂亮的金属风铃。不过,我们却也实实在在地买了一件奢侈品:一套还算不错的发烧音响。霆还非常出乎我的意料,买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唱片。最让霆兴奋不已的竟然是莫扎特的歌剧《扎伊德》。这实在让我有些意外,不知道霆的脑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反正经常看到霆闭着眼睛听得津津有味,嘴里虽然不出声音,却跟着歌剧里的歌唱做着口形,一副陶醉于其中的神态,让人看着颇感滑稽。当然还有一件令我和霆兴奋不已的东西,那就是一架新的大床。我和霆选择的床是一架加宽的大床,横竖都是两米,看起来就特别气派和温馨了。床架是钢管镀了金色的主体框架,床头是软包的,面儿是三幅金色地纹织锦的缎子。图案很漂亮,是标准的“玉堂富贵”。这和我朋友送的那幅“金箔画”《玉堂富贵》正好相呼应,到处一片金灿灿的、喜洋洋的感觉。为这张大床,我们买了很多套床罩和枕套,春夏秋冬四季色彩分明,一天之中,我们都试验了一遍效果。
霆总是笑话我没有生活情趣,不是呆板就是老土。这次,我们的房子,主要靠霆依据他的审美来布置。我也乐得清闲,坐享其成。但是说良心话,除了书桌以外,都不是太合我的口味。总的一句话就是太洋了,太欧化了,太小资了。看来看去,象是在留学生的高级公寓里做客,不象是我自己的家。不过我倒是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乐于尝试。更主要的,是因为这是霆布置的,出自于霆的心血和理想。霆似乎很理解我的愿望,把书桌收拾得非常适合我的口味,好像那一个角落是专门为我预备的。看着书架里那盏小小的射灯照射着整齐排列的书脊,尤其是精装本书脊上烫金字迹的反光,我特有成就感,惬意极了。天生好书,也许是我从家族的血液中继承的唯一“光荣、伟大、正确”的基因序列。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自己的书,我就会莫名其妙的激动和快乐。这也是我在认识霆以前唯一的寄托和乐趣。现在不一样了,我有了爱人。但书还是象老友一样,难以割舍。霆似乎很理解我的这种情结,为我原来放在箱子里的书找了一处最好的陈列和归宿。这两天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在书桌上方的书架前驻足而观,细细欣赏和品味我的书籍。
原来的电话没有迁过来,我们决定根据小区的统一安排更换了新的号码。不过这会给我们原来的社交圈子带来一点小小的麻烦。新的话机被霆设了三处分机:卧室、客厅和卫生间。对于卫生间里设分机,霆有一大套充足的理由,我也就不去过问,不过每次在卫生间的时候,总会看着那完全透明壳子的简易挂机发愣。那是霆一眼就看中的,据霆说那很有时代气息和个性。因为外壳是全透明的,所以里面的一切部件和构造一览无余。这总让我联想起学校那阴森可怖的解剖室里用于展示的解剖样本,一切都刻意地裸露和展现着,冷冰冰的,毫无生气可言。霆说这也是我们这个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特征,一切都是这么简约和直接,伴随着西方实证主义彻底摧垮中国的传统文化,跃居到主导地位后形成的新文化结构,物质、金钱、血缘似乎就涵盖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就象这把心肝肠肚都裸露在外的电话一样,僵硬、冰冷、漠然、麻木。我不喜欢那部话机,但觉得霆说得很有道理。所以每次看见它,就会愣住神,想好多好多问题。那部话机和现在放在我手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