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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卷 前尘 番外一 挽歌
(安格前世的番外。)挽歌真人已经一百八十岁了。
在修真界,挽歌其实还是很年轻的,外表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长得又是那么的玉树临风、卓尔不群,修真界不知道有多少女修迷恋着他,但他全都拒绝了。
有人说他不解风情,有人说他骄纵自傲。
事实上,挽歌真人是有自傲的资本的,一百八十岁的金丹修士,又是天灵根,受到师门看重,授予长老职责,不管是门内还是外界,都备受赞誉。但他对人其实极温和友好,不管是对内门的小辈,还是外门弟子,都和蔼可亲。
说他自傲,那纯粹是妒忌。
也有人说他痴情,在妻子逝去之后,他没有再娶,即使再美的女子对他示好,他都视而不见。
挽歌觉得,自己其实对不起这两个字。
他从前并不懂得拒绝。
他的双修道侣,是同门师妹,挽清,很可爱的一个女子。她是那样天真单纯,目光清澈,和他完全不同。他选择她做自己的伴侣,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可那时候,即便和师妹如漆似胶,他依然和门内的一些女修关系暧昧。他喜欢那种被人恋慕的感觉,那让他飘飘欲仙,所以跟她们,他总是若有似无的牵扯着,而不会直接的拒绝对方。
他以为自己做的很好,瞒住了师妹,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她什么都不说,不代表她不知道。
不争吵,不追问,她越来越像一个冰冷的瓷娃娃,每天就只知道修炼,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闭关就是好几年。他起初不以为意,后来却发现,师妹对他越来越冷淡,越来越漠不关心。
三十年前,师妹怀孕了,她生了他的儿子,一个漂亮的男孩,像他,也很像她。他看着儿子,不自觉地内心一片柔软。
可师妹却和他大吵了一架,像个蛮不讲理的泼妇,对他不顾一切的破口大骂。他那时候才知道,她是多么的在意,他和那些女子的流言蜚语。
那时他年轻气盛,一时气不过,干脆闭关修炼。
三年后,他破关而出。
那时他才知道,就在他闭关之后,师妹就丢下才出生的儿子,拖着虚弱的身体,参加了一次除魔行动,至此,再也没有回来。
洞府里,有她留下的东西,他送她的飞剑、写给她的情诗、偶尔想起时给她买的一些小礼物,还有两人双修大典时,她穿过的嫁衣——都是她曾经视若珍宝的东西。
有人将她的遗物还给了她——她的储物袋、她已经破碎的宝衣。
储物袋里,空空如也,她什么都没有带走,都留在了他们的洞府里。
分明就是抱着必死之心而去的。
他从来都不知道,她是如此决绝的女子。
没有人知道,他抱着那些东西哭了整整三天。
他在掌门师兄那里看到了他的儿子,他已经三岁了,一双大眼纯净无邪。
他给儿子取名清歌。
把清歌交给掌门大师兄抚养,而后他便出门游历。在世俗界,他装扮成各种各样身份不同的男人,无一例外都是浪荡子。
他纵情声色,身边一个个女子来来去去,可内心总是寂寞。
世俗界的酒没有师妹酿的好喝,可是能醉人。
他醉了一年又一年。
偶尔他也会回到山上,回到师门,在师兄的院子外面呆呆的看上一会。
清歌七岁,成功晋级到炼气期,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可爱男孩儿,很像挽清。
清歌十五岁,在炼气期弟子中排名第一。御剑飞行,穿着内门弟子的衣袍,像极了年轻时的他。
清歌三十岁,长成了一个英俊的青年,他待人温和,和他很像,却又不完全一样。
他看着他,只觉得泪眼模糊,他出现在他的面前:“清歌,我是你爹。”
清歌收起了笑容。
他转过手,握着他的飞剑——挽歌认得出来,那是他当年一起交给掌门师兄的,挽清的遗物。
清歌说:“对不起,这位前辈,我没有爹。”
有什么东西破碎了,从胸腔里。
挽歌再一次离开了山门,来到世俗界。
他已经不想再扮演所谓的浪荡子了,他戒了烟酒,也戒了情爱。
那一天,他御剑在都市里飞过,某个僻静的巷子里,传来一阵狗吠声和微弱的呻吟声。
他一时好奇,便隐去了身形转了进去。
那是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女,十二三岁的年纪,小脸脏污地看不清五官,只有一双清冷绝望的眼睛,格外的明亮。一只手里抓着半只碎面包,上面还沾着黑色的污迹,指骨嶙峋,瘦弱不堪,身后是两个堆得满满的垃圾桶。
她身上的衣物又脏又乱,一件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大外套,磨得到处都是毛边的裤子,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身前一群足有十来只的野狗狰狞的冲着她吠叫,作势欲扑。
那一刻,他泪如泉涌。
挽清……挽清……
他显出身形,驱走了野狗群,女孩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忽然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他将她带回了师门。
他救她,只是可怜她。将她带回了师门,是因为发现这个女孩有灵根。
和他的挽清一样的三灵根。
他将女孩带到清歌面前。
“清歌,这孩子是我在俗世捡的,你找个地方安置她吧!”
清歌看着女孩那可怜兮兮的模样,生平第一次,没有拒绝自己的要求,将女孩带了回去。
他留在了山上,不再离开。掌门师兄任命他为金丹长老,他也没有推辞。这些责任他逃避了许多年,不该再逃避了。
过了几日,他忽然想起捡来的女孩,于是就决定去看看她。
女孩的资质不算好,但那双绝望的眼睛让他印象深刻。
他摔门而去时,呆立在屋里,环抱着儿子的挽清眸中,也有同样绝望的悲怮。
“你叫什么名字?”清歌如此温柔的声音,还是他第一次听见。
“……风小雅。”女孩的声音很清脆,却有些木然。
“你以后就是我的师妹了,按照我这一辈的排行,合该有个清字,以后,我就叫你清雅好不好?”
“……好。”
“好乖,我是大师兄,我叫清歌。”
“……大师兄。”
门外的挽歌,忽然笑了,也许,将这个女孩带回来,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第一卷 起风 1。草牧区的贵族女孩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是一片广大的草牧区,绵延数百里,入目皆是盎然绿意。盈翠的绿色在眼底跳跃时,给人以生机勃勃之感,让人不自觉地想要融入其中,化为一颗小小的草。
数以千记的散养家畜悠闲的漫步其中,膘肥体壮肉质鲜美的铁甲牛,温顺无害绒毛细密的独角羚羊各自成群,护不侵犯的据守一方。偶尔动动耳朵,也只是为了驱赶停在脑袋上的蜜虫蚊蝇,毫无戒心。
几条甩着灰色长尾的牧狼间或穿插而过,猩红的眸子看向周围的牲畜时便会荡起一丝光亮,光滑的皮毛与草叶摩擦间,偶尔有火光闪现。
可它们却并不攻击家畜,只是警惕的守在四周。时而发出几声澈响天际的狼哞,以此警告周围所有心怀不轨的魔兽和盗贼。
蔚蓝的苍天之上,零星散布着数颗棉白的云朵,沉沉浮浮之间,飘飘荡荡。
正是难得的艳阳天,原本敌对的狼与家畜如此和谐相伴的情景也变得温馨起来,有如神眷。
身为草牧区的牧民,却对如此美景视若无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民们,根本无暇去欣赏这样的景致,为了填饱肚子而努力工作,身体早已疲惫不堪。哪怕有人问起他们对此有何感触,也不会兴起好好看一眼的兴致,只会疲倦的说一声:“少见多怪。”
不过,这么灿烂的阳光,还是带给牧民们很好的心情。晴天代表着工作顺利,也就能更多的劳动,等到月末的时候,可以分到更多的粮食和钱币。因此他们的脸上无不带上了同样灿烂的笑容,年轻的男人们甚至哼起了粗犷的小调,为诸天神诋们歌功颂德。
多么美好的一天啊!
陡然之间,风云变幻。天际仿若刮起一道飓风,不知从何处将无数的乌云卷拢了过来,掩盖了明媚的日光,天地黯然相对,沉了一沉。
“撒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