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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悍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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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浅浅睁大眼睛:“你说什么?”

段存吐了一口烟圈:“我说的还不够清楚么?我说过,如果你安份,不论吃的,用的,我该给你还是会给你。但如果你每天跟个泼妇一样,要像今天这么恶心我,那你就马上滚,有多远滚多远,别把我逼急了。”

顾浅浅的脸就已经白了。

原神有一些归位,想起她是怎么重新回到他身边来的,还不是因为之前的妥协,也就是说包括他找别的女人,她要视而不见。生闷气可以,可是不能干涉他。她也是答应过的,没办法,她想有钱花,还想住大房子,现在除了段存没人可以给她。

段存扔下她让她好好想,自己拿上水上楼。

走到一半楼梯回过头:“想明白就直接走,今晚你不能住这里。”

顾浅浅有些委曲求全的想,顾家现在已经落破如斯,积蓄所剩无几,而顾夫人年纪大了,想出去挣钱一定不可能。而她也不会做什么,更没想过出去找工作,那些苦她可吃不了。单指望顾浅云的话,不愁没多久就要喝西北风。

反正段存可以给她钱花,如果她愿意住下来,除了他说不可以的那些时间,便能住下来。

她想了一路,最后终于想明白了。再怎么也比回家里强,有些委屈能受,有些却不能受。她不认为自己一个大小姐该过那种猪狗不如的日子。

到家后给段存发了一条短信,只说:“我以后愿意好好听话。”

她这样就算彻底妥协了。

顾浅凝来薄家这几天,今天要是最忙的一天。下人从早上起来就开始收拾,就连厨房里准备的食材都是薄东胜喜欢吃的。他坐晚上的航班回来,听说七点来钟就能到家。

薄浅凝起来的时候,薄云易还没有下来。下人已经备好了早餐,让她先到餐厅里吃。

早餐做得很丰富,中式西式的都有。

顾浅凝来了两三天,他们都已经掌握了她的口胃,知道她爱吃中式的,把小笼包,青粥和小菜端上来,实在很周到。

“谢谢,这些天给你们添麻烦了。”

苏姨笑了笑:“麻烦什么,还不都是应该的。时间长着呢,以后你喜欢吃什么就跟我们说,让厨房里做。”

看了眼时间,乐呵呵的:“看样子今天少爷又睡过头了。其实少爷不喜欢睡懒觉的,这两天真是把他喝坏了。”

能看出苏姨对薄云易很疼爱,字里行字流露出,其实整个薄家的下人对薄云易都是这个样子。

顾浅凝抬起头:“嗯,他昨晚真是喝多了。”

到家了都没醒来,还是管家叫了几个人把他扶到楼上去的。

“说我坏话呢?”薄云易按着额头从楼上下来。一下楼就吵着饿:“苏姨,我快饿死了,前胸贴后背了,快给我搞点儿吃的。”

苏姨唠叨他:“昨晚又吐了,天天那么吐,胃受得了才怪。你等着,我去厨房给你拿吃的。”薄云易喜欢吃什么没人比她更知道,问也不问直接去拿了。

薄云易等不及了,在靠近顾浅凝的那张椅子上坐下来,顺手拿起盘子里的小笼包一口填到嘴里。

顾浅凝侧首看他。

薄云易只差舔一舔手指,挑眉问她:“怎么了?”他刚洗过澡,头发没有完全吹干,有一点儿湿,全身散发着沐浴露和洗发水的味道。

顾浅凝提醒他:“你刚才吃的包子是我咬过的,你没看到?”

薄云易怔了下,接着不当回事的笑起来:“那有什么,我又不嫌你脏。”指着她的粥:“那个你还吃不吃?不吃我一起解决了。”

苏姨端着他的三明治和牛奶上来,看到他没皮没脸的和顾浅凝抢食吃。笑得很开心,过来打薄云易的手。

“吃你自己的,抢浅凝小姐的干什么。”

薄云易笑着:“你看她吃饭慢腾腾的,而我不是快饿死了么,不抢她的便宜她。”

顾浅凝咒他:“你是饿死鬼啊。”

苏姨看两人在饭桌前打笑,越看越开心,觉得两人很般配,真不见薄云易对哪家的姑娘这样过。看来真是带回家来见父母的准媳妇,否则也不会这个时候回来。

猜想着,这样的姑娘老爷夫人见到了一定会很喜欢。

白天薄云易要出去打球,而且不是高尔夫,也不是网球,乒乓球,而是篮球。叫上顾浅凝一起,告诉她:“拿衣服兼顾啦啦队,全归你一个人了。”

顾浅凝鄙视他:“你都多大年纪了,还打篮球?”

“我二十六我打篮球怎么了?”薄云易能被她给气哭:“这就叫老了,那你心目中多大的才是翩翩佳公子?十岁?五岁?你也太重口了吧。”

顾浅凝拿眼睛瞪他。

“反正不是你这样的。”

“那是什么样的?”

顾浅凝已经不理他,打开车门坐上去。

薄云易一回京都就成了混世魔王,不像之前,在其实城市里是工作,而且不是小打小闹,就必须有模有样。每天西装革履,一回来就轻松自在许多。

玩疯了,可是今天不敢。老爷子晚上回来,又是许久未见,怎么也得准备一下接见。

所以中午一起吃过饭就往家里开。

路上跟顾浅凝说起薄东胜。

“我爸那个人乍一看会觉得比较严肃,十分不好说话的样子,主要平时不太会笑的缘故,我从小到大也很少看到他笑。其实他比我妈好相处,对人也比较宽容,只是严格了一点儿。我比较崇拜我爸爸,怎么说呢,他那个人不苟言笑,可是很正直,我觉得做为一个男人,就该是他那个样子。”

顾浅凝转首看他,须臾:“其实你也很成功。”

薄云易摇头:“跟我爸差远了,有的时候男人不是会赚钱,光鲜靓丽就叫成功。在我看来成功有很不一样的定义,有的时候舍小爱,就大爱,那样是很伟大的。包括那些为国家贡献青春与生命的战士,他们或许不是最会赚钱的,生活过得也不是最好的,可是他们在我看来就是最成功的。这些事情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首先是觉悟,我觉得很多人就不具备。金钱,荣誉,安逸,甚至小家小业的幸福,对很多人来说是诱惑,有太多人无法舍弃这些为哪一项事业奋斗终生。太热血了,甚至会被说成是傻气。其实执着和死心眼完全不一样。头破血流不肯回头,也不见得就是愚昧,肯为理想去赴死,本身就是种难能可贵的精神。人一旦没了执着,那就不可爱了。”

顾浅凝眯起眸子听他说,看他停下来,只道:“没想到你会这么定义成功。在很多人看来那些人是傻得无药可救了,哪比得上清清静静过好日子来得实惠。”

薄云易挑起眉毛:“你以为我是纨绔的公子哥?”问完自己都要笑了:“其实我就是挺纨绔,所以才说自己失败。你可能不会想象得到,我小时候的梦想是想做警察,能当间谍最好。长大了就想去当兵,可是我妈硬是拦着没让。她说家里就两个男人,一个已经贡献终生被搭进去了,整天都不着家,总有一个可以陪着她。我想我爸也是感觉对不起她,所以一直不同意我进部队,结果很不幸的我成了满身铜臭的商人。但总算我在这方面有一点儿天赋,虽然不是特别喜欢,做起来也不会太吃力。”

顾浅凝多看了他一眼。

“真是没想到呢,你曾经竟有过那样的梦想。”

薄云易握着方向盘说:“那种心态你们女人可能不太能理解,一般都是男人小的时候这样的热血情结会比较重。”

顾浅凝讷讷:“谁说女人就不能体会呢。”她最是感同身受。

不过最早的时候没想过那么多,包括进基地,都像是随波逐流被浪潮打过去的,起初也想过逃避,甚至退缩。毕竟太小了,只有四岁,又那样苦。太累太痛的时候会哭鼻子,一度哭到撕心裂肺,想逃离那个地狱一样的地方。

若说童年有什么事情是记得的,通通忘记了,怎么去的美国,怎么变成孤儿流落街头,一切模糊到只有一个微茫的轮廓,闭上眼睛再想不起来。能想起的,唯有那些训练的苦楚,生不如死,所以刻骨铭心。

后来连心都被训练成了石头,铁打的一般,身体里仿佛被掏空,再重新植入一个叫做“信仰”的东西,唯一一点生机盎然的存在,在身体里生根发芽,直长成擎苍之势,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匹敌。

她不怕别人说她傻,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她才无所畏惧,顽强不屈的活到了今天。人的内心不强大,不百炼成钢,有些寻常的坎坷反倒更容易压垮人。她那样颠沛流离的人生,如果不是进了基地,只怕根本走不到今天。

早在某个时候冻死或者饿死街头了,即便长大成人,一步一个艰辛,一定不能像现在这样保护自己,亦说不出有怎么的悲惨命动,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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