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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你告诉我你把她的……”我说不出遗体那两个字。
“你不可能永远都得到你想要的……”他突然哼起了一首滚石乐队的歌。
“如果你还有一点点同情心,你就应该告诉我……”
“如果我还有一点点同情心?”他从床上跳下去,手叉着腰,来来回回地走着。“我不是一次又一次地向你证明了我是多么有同情心吗?我难道不是一直在你身边支持你吗?在你对我说过那些难听话后,我难道不是还在这里陪着你吗?我把她的小毯子给你拿来,好让你找到一些安慰,而你居然只想要她?她离开了你,安妮。你还不明白吗?她离开了你,只有我留下了。”我用手死死捂住自己的耳朵,不想听他的这些话,但他把我的手拽开,说:“她死了,死了,死了,就算你知道她在哪里,对你有什么好处。”
“她走得那么突然,我只是想……我想……”我只想说一声永别。
“你不需要知道她在哪里,现在不需要,以后也永远不需要。”他靠过来,“你还有我,这就足够了。现在,是时候去做晚饭了。”
我要怎么做?我要怎么挨过去……
“到时间了,安妮。”
我呆呆地盯着他。
他打了个响指,指着厨房。我朝厨房走了几步,他突然说:“今天晚上,晚饭后你可以多吃一块巧克力。”
那变态从来没有告诉我孩子的尸体在哪里,大夫,我现在也不知道。警察还把搜救犬也带去了,还是没有找到她。我想,也许他把她的尸体放到了河里,让她平静地顺流漂走了。每当我躲在衣柜里彻夜难眠,想着她可能孤零零被埋在山上的时候;每当我做了噩梦,尖叫着大汗淋漓地惊醒,梦到野兽用尖牙撕咬着她身体的时候,我都会抱着那样的想法。
我没有办法纪念我的女儿——她没有墓地,也没有留下任何纪念品。镇上的教堂想为她竖一块墓碑,我拒绝了,因为我知道,有些变态的记者和闲人一定会跑到那里照相。我自己就是她的坟墓。所以,当妈妈说我是故意想要让自己不好过的时候,我很生气。因为她说得太对了。
卢克那天晚上又打电话来了,当我告诉他我带艾玛出去散步的时候,艾玛掉进了一洼水坑里,我发现自己竟然笑了。虽然我马上停住了笑声,但毕竟是笑了,我竟然笑了。我觉得很羞愧,我觉得哪怕是片刻的快乐,我也是在让我的孩子失望。她被剥夺了生命的权力,被剥夺了笑和感知的机会,所以,如果我笑了,那就是在背叛她。
上周,我没有睡在衣柜里,一次都没有,我应该庆祝一下。上次我们说,我应该正视自己的偏执妄想,但不需要做出什么反应,我想,你这话还是对我有一定帮助的。昨天晚上,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去检查前门和后门有没有锁好,但并没有检查所有的窗户,我提醒自己,白天我已经检查过了,而在那之后,我就没有打开过任何窗户,所以,它们应该都是锁好的。这是我回来以后第一次跳过了晚上睡觉前检查门窗的全部程序。
关于上厕所的情况也越来越好,你给我的瑜伽教学光盘很有帮助。大部分时候,当我需要上厕所时,我都能顺利地去上厕所了,甚至都不需要进行任何呼吸练习或是喊口号。
我说过了,我应该为自己的进步感到骄傲,我确实很骄傲,但也更加感到愧疚。这个好转的过程让我觉得我是在抛弃自己的女儿,而我已经抛弃过她一次了。
第十六章 杀人其实很简单
好吧,我考虑过你的建议了,大夫,我没有办法照做。我知道没有人真正想要伤害我,这都只是我的想象,所以,要列出一个想伤害我的人的名单真的是很愚蠢。不过,我告诉你我会怎么做吧。下一次,当我觉得自己又有偏执的念头时,我会在心里列出一个这样的名单;当我发现自己想不出一个名字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很傻,就不会再偏执了。
对了,你戴着的这条蓝色围巾很好看,很衬你眼睛的颜色。你虽然年纪大了,打扮穿着还是很时尚的,你知道吗,你现在穿着的黑色高领衫和修身长裙就很好看。显得很典雅——不对,是很干练。让人觉得你是那种绝不马虎敷衍的人,即便是在穿着方面。而我穿衣服就比较传统了,这和妈妈的风格完全相反——她喜欢那种好莱坞家庭主妇的风格。克里斯蒂娜是我的私人购物指导大师,在我被绑架之前,她就一直想培养我轻快鲜艳的穿衣风格。
不过,可怜她的运气并不好。我一般都尽量避免逛街购物,尤其不喜欢去她喜欢的那些商店。我最喜欢的衣服都是随便从商店橱窗前面走过,一眼相中的。如果我必须出席什么重要的场合,我就会直接去克里斯蒂娜家。她会上蹿下跳、翻箱倒柜,把各式各样的丝巾和项链搭在我身上,告诉我穿哪条裙子或哪个颜色最漂亮。她喜欢这样,而我也喜欢有人帮我做决定。
她总是很慷慨地把不穿的衣服送给我——她总是把衣服买来一周就腻了——我的衣橱里很多都是她原来的衣服。所以,当我从山上回家以后,克里斯蒂娜准备给我送衣服来时,我为什么会大发雷霆,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
我回来以后,发现妈妈已经把我所有的衣服都扔了,我只好去了一趟折扣大卖场。天哪,你真应该看看当妈妈发现我把一大堆大码运动服搬回家时她脸上的表情。我根本不在乎那些衣服都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式,只要穿起来柔软,看起来暖和,越宽松越好。
我被绑架期间,只能穿那变态让我穿的衣服,都是些很淑女的裙子,让我感觉什么都没穿。而我现在穿的衣服,怎么说呢,任何人看到了都不会有兴趣再看我第二眼。
星期天早上,卢克打来电话,问我想不想一起带着我们的狗散步。我嘴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就是不愿意!还没等我想出一个理由——无论是可信的,还是不可信的理由——他就已经挂断了电话,去忙餐厅的事了。
一想到又要见到他,我就害怕。如果他又想碰我而我又躲开了怎么办?我没有办法第三次再见到他眼中那伤心的神情了。如果他根本没打算碰我又怎么办?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已经不再关心我了?我不知道他再来邀请我我会不会答应他,我也不知道下一次我会不会更加勇敢一点儿,但我知道,我希望他还能来约我。当我最后终于带着艾玛出门散步的时候,却无法停止对卢克的想念。我一直想,如果我现在真的和他在一起散步,那会是怎样的感觉。
第二天早上,我没有穿那些松松垮垮的运动服,而是从地下室里拿出了几个月前克里斯蒂娜放在我家门口的那箱衣服。当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穿着褪了色的牛仔裤和灰绿色的毛衣时,我才猛然发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
我穿的牛仔裤松垮垮的,毛衣也不是贴身的那种。我已经不记得上一次自己挑选衣服是什么时候了。有那么一秒钟,我盯着镜子里穿着克里斯蒂娜衣服的那个陌生人,仿佛看到了以前我的影子,这让我害怕,我想把身上的衣服扯下来。但是,艾玛已经等不及要出去溜达了——它在我脚边发着牢骚,我只好穿着那套衣服就出门了。我不在乎艾玛的模样,而它,显然也不在乎我穿成什么样子。
在我被绑架期间,艾玛一直待在妈妈家——这绝对不是我的第一选择,显然也不会是它的第一选择。后来,我才知道,卢克和我的几个朋友都提出要照顾它,妈妈拒绝了。当我问她为什么她要照顾艾玛的时候,她说:“那我应该拿它怎么办呢?如果我把它送给别人,你能想象别人会说些什么吗?”
我回来以后,当这条可怜的小狗第一次见到我时,它兴奋得都尿失禁了,它以前可从来没有这样,甚至在很小的时候都没有这样过。而且,它还抖得那么厉害,我都以为它突发癫痫了。我蹲下来抱住它,它把头埋在我的胸口,呜咽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仿佛是在告诉我它所有的痛苦。它当然有权抱怨。首先,它在妈妈家的时候,一直被拴在后院的一棵枫树上,它之前可从来没有被束缚过。妈妈说,这是因为它老是喜欢在花园里翻土。当然了,它肯定是以为自己来到了狗狗的地狱,所以才拼命想要挖个地道逃跑吧。
艾玛的指甲很长,我估计这过去一年它大部分时间都是被拴在树上的。它的毛色黯淡无光,漂亮的双眼也失去了光泽。我在后院阳台上发现了一袋狗粮,是最便宜的那种,闻起来还有一股霉味。→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