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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帮我杀了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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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雪薇·史蒂文斯

译者:王一凡

【,】

内容简介

我叫安妮,是一个房产经纪人。本来,我只打算花五分钟向他推销房子,结果被他绑架,被迫和他同居在深山的小木屋里。我要忍受他的各种折磨,还要日日夜夜担心他要杀我……早知今日,我一定不会因为一台咖啡机和妈妈吵架,直接送给她好了;我愿意听继父说一千遍他那些蹩脚的商业点子;和马克的每次约会,我都如约而至;艾玛想要散步,我随时都会陪它……可我,还有机会吗?

编辑推荐

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秘密,影响我们做出不同的选择。

佳评如潮、众多畅销书作家、权威媒体惊呼力荐《请你帮我杀了她》。

别认真,别上当,别相信任何人,一本挑战你心理和想象极限的悬念小说,为你层层剥示人性的残酷真相。

电影版权已售出,即将改编上映,首印15万一月告罄,版权售出22国英国读者票选年度最佳悬疑小说,《悬疑杂志》年度悬疑处女作第三名。《柯克斯评论》年度悬疑推理小说第五名,诚品、亚马逊、邦诺书店五颗星鼎力推荐。长踞《纽约时报》《出版人周刊》《卫报》各大畅销书排行金榜。

媒体评论

悬疑气氛激荡脉搏,接近尾声时惊爆令人错愕万分却近情理的转折,情节紧扣人心。

     ──《出版人周刊》

不查明被绑架的原因,她就没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纽约时报》书评主笔,珍妮·麦斯林(Ja Maslin)

情节残酷纠结而出人意料,让人深陷其中,这本小说拥有绝对的吸引力。

     ——美国畅销书作家凯丝·莱克斯(热播美剧《识骨寻踪》原作者)

一部让你惊心动魄的小说,史蒂文斯将这个聪明的神经病绑架者与他坚强的受害者之间,那种猫捉老鼠的斗争描述得淋漓尽致。

     ——《纽约时报》畅销作家丽莎·加德纳

这部小说注定要万众瞩目,并且能够让你以后在买房或售房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幻想,一个穿咔叽色衣服的中年男人步入房间,他却是一个绑架者。情节步步惊心,结局更让人惊呼。

     ——《纽约时报》畅销作家琳达·卡斯蒂

作者简介

雪薇·史蒂文斯(Chevy Stevens),在温哥华岛一个农场长大,曾做过房地产经纪人。当她坐在那些待售的房屋里等待上门参观的买家时,脑子里开始幻想起一些可能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并尝试把这些情节连贯起来,这成为《请你帮我杀了她》的故事雏形。六个月后,她从房地产公司辞职,全心投入到这部小说的创作。作品出来后,立刻成为广受关注的畅销书,雪薇也一跃成为《纽约时报》的畅销书作家。

第一章 穿咔叽裤的男子

你知道吗,大夫,你并不是我回来以后看过的第一个心理医生。我刚回来的时候,我的家庭医生就给我推荐了一位。那人可不怎么样,他假装不知道我是谁,这也太假了——你要不知道我是谁,除非你又聋又瞎。每次我走在路上,转个身,似乎都会有拿着照相机的白痴从路边的灌木丛中跳出来。但在这一切倒霉事情发生之前呢?很多人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温哥华岛,更不用说克莱顿瀑布区了。现在,如果你跟别人说起这个岛,我敢打赌,从他们嘴巴里蹦出来的第一句话一定是:“是不是那个女房产经纪人被绑架的地方?”

连那家伙的办公室都让人觉得讨厌——黑色皮沙发、塑料假盆栽、玻璃铬合金桌子。让病人感觉不到丝毫的舒服自在,真是蠢到家了。当然,还有,他桌上所有的东西都排成了一条完美的直线。整间办公室里唯一歪歪斜斜的只有他的牙齿,如果你要问我,我是觉得,如果一个人能把自己桌上的东西全部摆齐,却不去整好自己的牙齿,那还真是有点儿不正常。

他一开始就问关于我妈妈的问题,接着,他居然让我用蜡笔在纸上画出自己的感觉。我说他一定是在开玩笑,他却告诉我,我这是在抗拒自己的感受,我必须“敞开怀抱,接受这一过程”。呸,让他和他的过程见鬼去吧。我只去了他那里两次。而且,在那里的绝大部分时候,我都在想,我到底是应该把他杀了好,还是把自己杀了好。

所以,一直到十二月之前,我都没有再尝试心理治疗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我回家之后的第四个月了。我几乎已经放任自己沉浸在一种压抑的状态中,但一想到我下半辈子也许都会这样……你在你的网站上写的东西挺好笑的,作为一名心理医生,你很幽默,而且你看上去人很好——顺便说一句,你的牙齿也挺漂亮。最让我觉得不错的是,你并没有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上一大串连鬼都弄不明白的头衔。我不想要名气最大的医生。那只意味着更加膨胀的自我和更加昂贵的收费。我不介意开一个半小时的车来你这儿,只要你能把我从那场噩梦中带走。况且,你的诊所这么远,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哪个记者能够一路跟踪过来。

不要误解我的意思,虽然你看上去很像个慈祥的老奶奶,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喜欢待在这里。说真的,你应该去打打毛线衣什么的,而不是在这里做笔记。你让我叫你娜丁?我是不太明白了,让我猜一下。你让我对你直呼其名,是想让我感觉到,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所以,我可以把那些我不想记起,更不想说起的事情都对你倾诉了,是不是?对不起,我给你付钱不是让你来当我的朋友的,如果对你来说,叫什么都一样的话,我还是叫你大夫好了。

我们既然到了这儿,就是要打开天窗说亮话,但在开始之前,我想和你约法三章。你必须遵守我的规矩。你不能提出任何问题。哪怕是偷偷摸摸地问一个“当……的时候你有什么感受”的小问题也不行。我会把整件事情从头到尾告诉你,当我有兴趣听你提问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你。

哦,对了,你是不是在想,我是一直以来都这样的吗?告诉你,不是的,我以前没有这么讨人厌。

那是去年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天,早上,我在床上多睡了一会儿,我养的金毛犬艾玛就在我耳朵边上打着呼噜。对我来说,这样放松一下的机会并不多。那个月,我为了争取一个海滨公寓楼的销售项目忙得不可开交。在克莱顿,这个有一百套房子的小区已经算是大项目了,最后竞争的人选落在我和另一个经纪人头上。我并不认识我的竞争对手,但开发商星期五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他们对我的推销方案很满意,几天后会通知我结果。我觉得马上就要做成一笔大生意了,甚至感觉都已经尝到了胜利香槟的滋味。实际上呢,我只在一次婚礼上喝过香槟,才喝了一口就换成了啤酒——穿着绸缎伴娘礼服的女孩子,拿着啤酒瓶大口痛饮,这形象一点儿也不淑女——但我相信,这笔交易的成功一定能让我变成一位成熟的职业女性。就好像是白水变成美酒,又或者说,是啤酒变成香槟。

下了一周的雨,那天终于天晴了,天气很热,我穿上了自己最喜欢的套裙。裙子是浅黄色的,布料非常柔软,我很喜欢。穿上它,我的眼睛就被衬托成了榛色,而不是沉闷的棕色。我一般都不穿裙子,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多一点高,穿上裙子就像个小矮人,不过,这个款式的裙子却显得我的腿修长。我甚至决定穿上高跟鞋。我才剪过头发,发尾刚刚好垂到下巴。我站在客厅的镜子前,最后一次检查头上的白头发——我去年才满三十二岁,但由于黑头发的缘故,一有白发就会特别明显。我吹了声口哨,和艾玛吻别(有人出门摸摸木头,我则摸摸我家小狗),然后就出门了。

我那天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去推销一幢房子。本来我想休息一天的,但房主非常着急出手。他们是一对德国夫妇,人很好,那位太太还为我烤巴伐利亚风味的巧克力蛋糕,所以,我不介意加几个钟头班,以让他们尽快达成所愿。

我男朋友卢克在他工作的意大利餐厅忙完后,会来吃晚饭。前天晚上他值夜班,我给他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说我想见他,迫不及待。本来我是打算给他寄一张电子卡片的,他很喜欢那些小东西,但网上备选的卡片都有点儿矫情——接吻的小兔子、接吻的小青蛙和接吻的小松鼠之类,所以,最后我还是写了一封简简单单的邮件。他知道我是那种行动大过言语的女生,不过,最近我的精力都放在争取销售项目的事上,既没有给这个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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