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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安迪迅速向入口处瞟一眼。现在正是高峰时间,地铁台阶上都是人,都在赶向自己要搭乘的列车。“我们必须马上逮住他,不能让他靠近人群。”
“动手吧。”
他们齐步出门,像并辔而行的双驾马车,这两个枪侠显然要比先前那两个更危险,罗兰本该及时辨认他们。毕竟他们更年轻,这是一;还有就是他不知道调度员已经给他打上极为危险的标签,所以斯坦顿和威佛把他当作旗鼓相当的猛兽来对付。如果我命令他停下而他还不立刻停下的话,他就死定了,安迪想。
“站住!”他高喊道。一边两手握枪蹲下身子,威佛在他旁边也做出同样的动作。“警察!把你的手举起——”
这是那人跑进地铁车站之前发生的。他跑起来快如鬼魅,简直不可思议。安迪·斯坦顿接通了对讲机,把音量调到最高。他转动着脚后跟四处观察,感到一阵不动声色的冷静突然笼罩了全身——罗兰本来也了解这种感觉。同样的情势他遭遇过多次。
安迪的枪瞄着那个跑动的人形,扣动了点三八手枪扳机。他看见那个穿蓝西装的人身子旋了一下,想要站稳脚步,然后倒在人行通道上。地铁里的人群一下子尖叫起来,几秒钟前还只顾埋头赶路,想着搭乘下一班火车回家的人们,这会儿像鹌鹑似的四散开去。他们发现这天下午活命可比赶火车要紧。
“真他妈正点,”安迪说,他的声音非常沉稳。连枪侠都要敬服他了。“让我们过去瞧瞧那是什么人。”
11
我死了!杰克·莫特尖叫着。我死了,你让我给人杀了,我死了,我死——
没死,枪侠回答。透过眯缝的眼睛,他看见警察正向这边过来,枪口还是朝外端着。比他先前在枪店里碰到的那两个要年轻,速度要快。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神枪侠。莫特——罗兰都在这一个身子里——本来应该挂了,奄奄一息,或至少是受伤不轻。安迪·斯坦顿是想一枪了事,他的子弹穿过莫特的弓箭牌衬衫左边口袋——但也就到此为止了。两人的性命,外在的和内在的,都被莫特的打火机给救了。
莫特不抽烟,但他的老板——莫特相当自信地打算在明年这时候坐上他这个位置——是抽烟的。莫特买了一个两百美元的登喜路银质打火机。他和弗莱明汉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给他点过一支烟——因为这会让他看起来像个马屁精。只是有一次,就那一会儿工夫……通常当某个上司在场时,他拿出打火机表现一下,会得到的良好效果是:a)杰克·莫特不张扬的礼节;b)杰克·莫特的绅士品味。
考虑周详方能把握一切。
这回把握的可是他自己和罗兰的性命。斯坦顿的子弹击碎了银质打火机而不是莫特的心脏(这只是一种普通型号,莫特对名牌商标——著名的商标牌子——有着强烈爱好,但只停留于表面)。
不消说他也稍带受了伤。当你被一支大口径手枪子弹击中时,就没有什么毛发无损的道理。打火机在莫特胸前狠狠撞出一个窟窿。打火机本身碎了,莫特的皮肤上划出了几道伤口;一块银质碎片几乎把莫特的左乳头一切两半。灼热的子弹点燃了打火机内液体燃料层。只是当警察过来时,枪侠还躺在那儿,纹丝不动。那个没有开枪的警察在向人群高声呼喊,嚷嚷着要他们靠后,靠后,真他妈的。
我着火了!莫特尖叫道。我着火了,让我出去!出去!出去——
枪侠依然躺着不动,倾听着那两个枪侠沿着通道过来的脚步声,根本不去理会莫特的嘶叫,也全然不顾胸前突然蹿起的那股煤焦油和皮肤焦灼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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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脚滑到他胸部下边,当这只脚抬起时,枪侠听任自己被软塌塌地翻了个身。杰克·莫特的眼睛还睁着。他那张脸松弛地垂落下来。打火机的残屑还在燃烧,但刚才在火里尖叫的这人已经没有声息了。
“老天,”有人咕哝道,“伙计,你打的是曳光弹吗?”
莫特外衣翻领上冒出缕缕烟雾,从边缘齐整的枪眼里冒了出来。逸散的烟雾在枪眼周围的衣领上熏出一大块凌乱的污渍。警察一闻就知道,那烟雾中满是荣生打火机可燃气体烧灼皮肉的味道,这当儿火又着起来了。
安迪·斯坦顿,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做得完美无瑕,可是他偏偏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在柯特看来是不可原谅的,甭管他前面的表现如何出色,这一来就只能叫他下课了,柯特会告诉他,一点疏忽就足以搭上性命。斯坦顿明明可以杀死这家伙——没有一个警察真正明白这种情况,除非他自己就在现场——谁料这一枪却让这人身上着起火来,这倒让他有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于是他弯腰走到跟前,也没细想地就去拨弄那具躯体,他还没来得及留意那双灼灼闪动的眼睛(他还以为这人已经死了),枪侠的双脚就猛然踹到他肚子上了。
斯坦顿舞着双手朝后一仰,倒在自己搭档身上。枪从他手里飞了出去。他的搭档好不容易站稳身子,正要把斯坦顿身子挪开,这时听到一声枪响,他手上那支枪竟像是中了邪似的不翼而飞。那只手只觉得异常麻木,像是被锤子砸了一下。
穿蓝西装那人站起身,朝他们端视片刻,说:“你们干得不赖,比其他那些强多了。所以我得奉劝二位。别跟着我。这事儿到此结束。我不想杀死你们。”
说完他旋风般地跑向地铁台阶。
12
台阶上挤满了人,当枪声和叫嚷声连成一片时,往下走的人群都调转身子往上跑,这纽约人独一份儿的臭毛病就是爱赶热闹,好奇心驱使他们不能不瞧瞧这事情有多糟糕,却不知有多少人在这肮脏地儿洒血丧命。但不知怎么搞的,他们还是为那个匆匆蹿下台阶的蓝西装让出一条通道。其实也不奇怪。他手里拿着一把枪,还有一把别在腰上。
还有,他全身冒火。
13
罗兰不去理会莫特一声比一声厉害的叫喊,衬衫,内衣裤和外套都呼呼地着了起来,银质打火机开始熔化,熔化的金属滴沥下来灼烙着他的腹部。
他闻到污秽的气流在涌动,听到正有列车朝这儿呼啸驶近。
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这一刻几乎马上就到了,在这瞬息之间他要么抽取三张牌,要么就丢掉全部的牌。这是他第二次感到整个世界都在震颤,脑袋已开始发晕。
他在站台上丢开那把点三八手枪。解开杰克·莫特的裤子搭扣,露出里边活像妓女紧身内裤的白色底裤。他没时间去理会这种古怪的装束。如果行动赶不上趟(他倒无须担心这具躯体被活活烧死),他买来的那些子弹就报销了,随之这躯体就会爆炸。
枪侠把装子弹的盒子塞进内裤。又掏出装凯福莱克斯的瓶子,也同样塞进内裤。现在内裤已被塞得鼓鼓囊囊。他用力剥下燃火的西装外套,随即毫不费事地脱下冒烟的衬衫。
他听着火车轰隆而来的声音,这会儿能看见它的灯光了。他无从得知这是不是碾过奥黛塔身体的那一趟线路上的列车,但他知道就是这趟车。就塔而言,命这样的东西既有仁慈的一面,就像那只打火机救了他一命,又有痛苦的一面,像火一样出奇地燃烧起来。就像那正在驶近的列车,随之而来的过程既合乎逻辑,也极为残酷,这是一个惟须刚柔相济方能驾驭的进程。
他迅速拉上莫特的裤子,又撒腿奔跑,只见人群都为他闪开一条路。他身上冒出的烟更多了,先是衬衣领子,然后头发也烧起来了。莫特内裤里沉甸甸的盒子老是挤撞着他那一对球,痛楚一阵阵钻进小腹。他跨过一个旋转栅栏——像流星似的一闪而过。放我出来!莫特尖叫着。放我出来,我要被烧死了!
你活该被烧死,枪侠狠狠地诅咒道。你要遭遇的事情还抵不过你的罪愆呢。
你说什么?你什么意思?
枪侠没搭理;事实上他走到站台边上时就甩开莫特了。他觉出其中一盒子弹就要从莫特荒唐的内裤里滑落出去,便用一只手托住它。
他把自己一丝一毫的精神力量都投向那位女士。他不知道这种通灵传心的口令是否能被对方听见,也不知道对方听见了是否能遵从,但他还是照样将那意念传递出去,迅如离弦之箭——
这是门!透过门看!马上!马上!
列车轰隆声撼动整个世界。一个女人尖叫着:“噢,我的天他要跳了!”一只手攀着他的肩膀想把他拽回来。这时罗兰把杰克·莫特的皮囊推过黄色警戒线,推下站台。他跌入与列车直面相迎的路轨上,两手捧住胯下,那是他要带回去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