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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几道狰狞的血道子,特别恐怖。
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带着这种寒气逼人的陆景重,那种冷冽的眼神,是我从来都不曾见到过的,就算是在四年前第一次见他,他眼里也只有冷漠,而没有那种逼人的寒冷。
导演和身边的制片人说了几句话,因为高明作为助理经纪人经常和这些人打交道,所以就代替陆景重上去寒暄两句,陆景重需要包扎手指,先出去到隔壁的休息室去,我走过去,想要拉拉他的手,但是他看过来,看向我的眼神,也是刚才在试镜剧本时候的那种冰冷眼神,一丁点暖意都没有,然后转身就出了门。
我生生顿住了脚步,我觉得是不是我看错了,刚才的那种眼神,难道是还没有出戏么?
等到跟到休息室,一个外场候着的护士已经帮陆景重挑手背上嵌进去的木刺,手背看起来血淋淋模糊了一片,我心猛地一疼。
陆景重抬头也看见了我,眼中的冰冷已经褪去了,招手让我过去坐。
我这才拖着脚步走过去。
刚才,果真是我看错了么?
挑过木刺之后,经过酒精消毒,然后上药包扎,这手上的伤恐怕要一个星期才能好。
护士收拾了医疗用具离开之后,我坐在陆景重身边,盯着他的手看,一时间没有说话。
陆景重反握住了我的手:“没吓到你吧?”
我这才猛的回过身来,斜了他一眼:“怎么没吓到?!你要是下一次还敢这么吓我,我以后就不理你了。”
陆景重笑了笑:“刚才那是入戏了,没控制住。”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和陆景重在休息室里坐了十分钟,前面韩常离的试镜也已经结束了,出去的时候刚好碰见这一位硬汉的角色,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这人的电视剧,乔初倒是很喜欢他,我心里想,不知道现在向韩常离要签名会不会有叛变的感觉,还是算了吧。
陆景重说:“韩哥。”
韩常离比陆景重大三岁,算是前辈了,所以,叫韩哥也是谦逊的一种叫法。
韩常离点头笑了笑:“我们有机会搭戏了,和影帝过招感觉肯定不错。”
陆景重说:“我也很期待和视帝过招。”
这两人气场都不弱,就算是站在陆景重身后,我都能感受到强迫的压力。
在等结果的时候,我问高明:“刚才韩常离试镜试的什么?”
高明说:“他直接试镜的男二。”
我瞪大了眼睛:“但是,那张表格上不是说试镜的是男主角么?”
高明说:“临时改了,有了刚才Vincent在前的试镜,第一不保险,第二,这也是公司的意思。”
“哦。”
这样的结果毫无悬念了,导演定下来了演员,就另外安排了一个时间签约,开机时间到下个月,正好可以让陆景重养好手伤。
导演旁边有一个看起来很眼熟的老人,头发是花白的,在经过陆景重身边的时候,笑着拍了一下陆景重的肩膀,说:“后生可畏啊。”
听高明说,这个人是老戏骨,或者说是配角专业户,但是配角演的比主角出彩的地方还比比皆是。
他这么一说我猛然想起来了,好像看过的很多电影电视剧里,都有这个人的影子,上网百度了一下,确实是,在这个圈子里,我也是走进来才知道的,刚开始论资排辈比较严重,只要你没有名气,那么跑龙套当群众演员多得是,怪不得有很多人都说这个圈子就是一个大染缸。
这算是忙活了一个下午,等到回到家,陆景重因为手上缠了纱布,不能洗澡,就让我给他洗澡。
我顿时就阴了脸:“你确定只是洗澡?”
陆景重扬起唇角:“除了洗澡,那你还想要做什么?”
☆、第一百零三章 说好不再见 (为钻石加更么么哒)
除了洗澡,当然也可以做点其他什么事情,比如说鸳鸯浴。
但是,现在我怀孕了。不能做激烈运动,而陆景重认为我刚刚做过手术,也不能激烈运动,所以,洗澡就只是纯粹的洗澡了。
陆景重脱光了衣服才让我跟进去,陆景重的身材真的是特别棒,流畅的线条,臀部挺翘,宽肩窄臀,是黄金比例的倒三角,我抿了抿唇,努力做到眼观鼻鼻观心,眼光绝对不乱瞟。
本来陆景重说只在淋浴下冲一下的。但是他个子太高,我对着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也实在是不自在,就给他放了水让他进浴缸,这样有半个身子沉在水里,我也自在一点。
陆景重包扎的手高高举起,任由我给拿着毛巾给他擦背,洗头发的时候,我顺便帮他按摩了一下头皮,最后,拧干毛巾帮他擦脸,擦头发,擦干净身上的水。
以前我特别讨厌照顾人,但是,现在我觉得为我喜欢的人做一些事情。是特别快乐的一件事情。
晚上临睡前,我特意看了一下日历,从今年四月份开始,一直到现在,我已经和陆景重同床共枕已经快半年了,半年的时间,竟然过的这样快。
陆景重有一些小毛病,以前没有跟他一起睡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他喜欢抱着那种一人高的毛绒玩具睡觉,现在有了我,我就完全代替了毛绒玩具,搂着我睡觉。
今天晚上睡觉前,陆景重一点睡意都没有,就跟我说起在国外的一些见闻。我听着听着就困了,上下眼皮打架,半睡半醒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听见陆景重问了我一句话:“你有没有什么话想跟我说?”
他这一句话,让我一下子就醒了,睁开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面庞。
陆景重一笑,伸手捂上了我的眼睛:“别用这种目光看着我,可怜兮兮的小白兔。我怕我会忍不住要了你。”
这件事就算是这么翻篇了。
我以为是翻篇了,但是总感觉陆景重像是知道了什么,只是不告诉我而已。
隔天,我就接到了周峪森的电话。本来以为他要说的是关于唐卡的事情,没想到他却是说的乔初的事情。
他说:“我昨天经过新闻系的系办,见了乔初了。”
“乔初怎么了?”
周峪森说:“她要去中东。”
吃惊之下,我差点咬了自己的舌头。
周峪森接着说:“去中东当战地记者。”
挂断周峪森的电话,我忽然想到乔初失恋的时候,确实是说过这种心灰意冷的话,但是,我以为那是气话,根本就算不得真的。
现在,真的有必要找乔初出来一趟了。
陆景重下午要拍一个广告,我就把乔初约在影视楼下面的星巴克里,我要了一杯摩卡,给乔初发了一个短信:“我到了,吧台座。”
乔初从推门进来的时候,我差一点都没有认出她来。
戴着一副大墨镜,头发烫了卷,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嘻哈风的大T恤,下面是一条小脚裤细高跟皮鞋,完全不是她的风格。
乔初热情如火的坐过来,敲了敲吧台,向吧台小哥要了一杯冰瑶柠檬茶,两只手在扇风:“真是热死我了。”
我:“……”
我给乔初抽了一张纸巾来:“你这是去操场跑圈了么?热的这么厉害。”
乔初说:“刚刚去跟主任吃饭了,准备收拾东西,等到通知和体检都过了,就可以动身了,我还没告诉你吧,这次要去中东,我决定了。”
“你真是想好了?”我问。女坑夹才。
吧台小哥递过来一杯冰瑶柠檬茶,乔初微笑一下说了声“谢谢”,一口气喝了大半,说:“想好了,我总觉得现在这种日子过的太平淡了,得过且过的感觉,就是混日子,我喜欢那种冒险的事情,如果真是这样平平庸庸过一辈子,等我老死的那一天,我肯定要悔恨死了。”
老死?
“现在你才二十三啊,离老死还远着呢!”
我真的觉得乔初好像变了,不过哪里变了又说不上来,倒是和以前一样活泼一样风风火火。
我换了一个切入点,问:“那这事儿你跟你爸妈说了没有?”
我知道乔初的父母都是县城的公务员,最是吐求安稳的,乔初在家里有事独生女,肯定不舍得放出去受苦。
乔初说:“之前打电话的时候提到过一次,不过是假设的,我爸当时就给我否了,还因为价值观不一样吵了一架,所以就没有再提过了。”
“那你还敢去?!”
“先斩后奏没听过啊?”乔初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年轻的时候,就要为自己活一次,疯狂一把,总是被家人束缚着,什么都干不成。”
我问:“那苏子墨也同意了?”
乔初的手指顿了顿:“干他什么事?我都已经跟他分手了,桥归桥,路归路,佳茵,你没听说过一句话么?当不成恋人,就当仇人,现在我和他不当仇人,当陌路人还不行啊。”
乔初这话说起来噼里啪啦连珠炮似的,但是在我听来,却带有浓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