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来她脚踏两条船啊,原来她另有一个秘密情人啊,原来我是一个被不良少女玩弄的可怜虫啊。
随后少女的嘴巴被堵上。再也不能发出呼声。客厅里不断传来啪啪啪和辗转呻_吟的响动,以及家具翻倒下来发出的砰然大响。这时候,床底下的少年终于意识到事情不妥,他从床底下爬出来,来到小卧室的门边。试图察看客厅里的真实情况。
这时候客厅里正在发出的各种让人疯狂的响动,忽然停止。在一片死寂当中,一个成年男子的声音说道:“大哥!不好了!整出人命了!”
另一个更加粗犷的声音十分果断地道:“我日!事情闹大了!赶紧跑呗!不跑的才是傻子!”
这个少年在这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奇怪的反应,据他自称,这是一辈子不能原谅自己的懦夫行为。他听出来外面至少有两名成年男子,自忖不是敌手,于是不敢出去。
这时候,林真忍不住安慰这个倒霉蛋少年。说道:“别自责了!不出去其实是对的。出去就是个被别人灭口的下场,还不如留着有用之躯,慢慢追查凶手。报此血海深仇。”
神经病少年眼中流下感激的泪水,一边悲泣一边趁势拍起林真的马屁来:“我就知道老板娘是个巾帼女强,也只有你能这么安慰我这一句。换做别人,一定瞧不起我。”
林真心道:妈蛋!事实是劳资也瞧不起你的好吧!再说你在这样一种内牛满面的时候,还能抓住时机拍我的马屁!少年!你的小聪明耍过了头!现在我不得不鄙视你,我不得不怀疑你是不是个内心曲曲拐拐的大骗子。你这看似悲情故事。忽悠不到我的眼泪。这全是因为你画蛇添足,弄巧成拙。你没事儿在这一刻恭维我干嘛呀!我才不稀罕你的恭维!
“然后呢?”林真的心中既悲悯又愤怒。还混合着鄙夷不屑,冷冷问道:“你报警了?”
“没有!我也逃跑了。我没有报警。”这个自作聪明的小神经病脸上依旧是一副悲伤无限的做作神情。虚情假意地流着眼泪说道:“我当时犯下第一个错误之后,紧接着犯了第二个。我看见她的身体赤果躺在客厅里的地毯边上,立即跑过去抱着了她。我摸了她的动脉,知道她真的死了。然后我就抱着她哭啊哭啊。哭她的不幸,也哭自己胆怯没用,不是个男人。还一遍又一遍吻她的嘴。”
“过了很久才冷静下来。然后我就意识到屋子里到处都是我的指纹,邻居肯定也有人看见我来过。倘若那两个匪徒是带着橡胶手套无指纹作案的话,我岂不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然后呢?”林真越发厌恶起对方来。怎么这时候跑去关心起自己的嫌疑问题来了。
“然后我也逃跑了。一直四处流浪,直到今天。”
“卧槽!”林真终于忍不住爆了粗口。“滚你妈的!专业的刑侦人员没有那么容易误判好吗?你如果没有偷看过你表姐的课本,我勉强还可以理解成你年少无知加心慌意乱,做错了选择。可是你不是看过专业的法医鉴证学教材的吗?你知道警察勘查罪案现场不只是看个破指纹好吧。单单从脚印上就可以测算出凶手都是成年人,体重比你更重的多。更别说强坚杀人案还得留下体液什么的证据。不同的dna样本是可以用一根棉花棒蹭蹭口腔表皮就采集到的。你要怎么自圆其说?你特么就是个骗子。你跟我这里瞎咧咧的,想忽悠谁呢?”
林真越想越生气,站起身来,一把抢过对方面前盛酒的杯子,连着剩余的小半杯龙舌兰酒,带玻璃杯一起,用力摔在地下砸得粉碎。
冷酷喝道:“滚出去!我的酒不给畜生喝。我这里也容不得猪狗不如的脏东西继续逗留。快滚!不滚我就抽你了!”
……(未完待续)
☆、第178章、通缉令
自称小鱼儿的变_态少年倔强道:“我不滚!”
林真说话算话,立即冲他动了手。
她有言在先:快滚!不滚我就抽你!
如果是普通模式下的泼妇发飙,打架事件通常会从扇对方一记耳光开始。但林真忌惮着眼前这个变_态少年是个滥用哥_罗_芳之类麻醉药剂坑害女性的疯子,于是没有像寻常打闹那样扇耳光。
她第一个动作就是抬腿踹向对方的膝盖。
毕竟她不是职业打手。毕竟她有24岁的成熟理智。在这一刻她也只是认定对方多半是个骗子流_氓和畜生,多半的意思就是并非100%的确凿无疑。所以她不能直接踢爆对方的蛋蛋。再往高处去踢其小腹的话,她又没做过那样的专门训练,她没有把握。抬腿过高导致自己失去平衡,一屁股跌倒在地的话,那可就丢人了。
其实还不只是丢人的问题。此刻只有两个人单独在此现场,一旦撕破脸开干,那就是只许赢不许输的局面。一旦失手,被对方腾出手来掏出麻醉药物给迷翻在地的话,要丢的就不只是面子了。
林真伤不起,所以不动手还好,一动手就是全力以赴,一脚就狠狠地踹在对方的膝盖下面。
小鱼儿膝关节吃痛,又受到巨大的外力冲击,身体失去控制,立即扑倒在地。他是脸朝下摔了个狗啃泥的pose。
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挣扎说道:“要我滚可以!请告诉我罗丽究竟在哪里!”
林真愕然。
这孩子这时候嘴里还能说出个“请”字来,犹自惦记着他的小萝莉。这是个多奇葩的神经病啊?
心中一时困惑不解,第二脚也就踹不出去。
心中怀疑自己是不是错踢了好人?
转念想想——这家伙绝不可能是好人啊!他既然在他叙述的案情之中纯属无辜。甚至还是受害人的男朋友。怎么可能一逃了之呢?首先他的嫌疑是很容易通过刑侦鉴证技术来排除的啊!他根本没必要逃跑。其实他应该满脑子替不幸惨死的前女友讨回公道,那就更不该跑。他是现场唯一近距离听到过两名歹徒说话声音的人啊,起码也该去警方面前作证,协助辨认疑犯的声线特征。
在提供关键证词和声线特征这样重要的指证线索,与他本人在此案中所沾的那么一点很容易洗清的小小嫌疑。两者相比,是个正常人类都会选择向警方去作证呀。
——总之这厮一定说了很大的假话。他出逃在外,一定犯有某种不可逃避的可怕罪行。关于他自己所犯的罪,他自己当然不会不打自招。可是,讲假话的人就是会讲出破绽来。
林真相信自己已经抓到了足够大的破绽,那么。揍他就是没错。
可是!为什么他被揍之后的反应却是如此奇怪呢?这很不科学呀。
这个不科学的问题,要想弄清,倒也不难。
林真立刻知道该怎么做了。
趁着他被踢之后扑倒在地,一时间挣扎不起来,赶紧把他绑了再说。有没有冤枉了他。到时候都可以从容徐徐道来。
林真果断从背后踩住那个少年没有被踢伤的另一条腿,解开自己腰间所系的长绦子,去反绑了他的双手。
对方意外的很配合。他好像猜到了她要绑他,自觉把原本为了爬起身来用力撑在地上的两只手,乖乖地送到背后,方便她来绑缚。
——这时候林真终于确信自己弄错了。
但是她一时有点下不了台阶的感觉,厚着脸皮假装毫无察觉,继续按原计划绑上了对方。只不过。心中既已知错,绑的时候,手法也就轻柔了许多。
自打1990年来到香格里拉开始。扎西一家人一直待她很好,林真自己也把自己当作了大半个藏家女儿,所以她穿的一直都是藏袍。
藏族女儿的腰间系着繁复的带子,腰畔的丝绦上挂着银钩。
按照传统,每一个藏家女儿的主要日常,就是捣奶油做奶酪。所以她们的腰畔都悬挂一只银钩。这是为了悬挂一只精致的小木桶专用的钩子。这样的小木桶,刚好可以装得下牛奶被打得两层分离之后。漂浮出来的上层奶皮。
林真当然不会在一个疑似不良青少年的陌生人面前轻率解下自己的腰带,她解开的。就是系着这个银钩的那根绦子。终生佩戴这样的一只银钩,是一种古老而美丽的传统,虽然不再打奶,也不再用来挂小桶,但是这枚银钩依然作为装饰品挂在每一个藏家姑娘的腰畔。
把自称某鱼的流浪少年绑好之后,林真的心中有点不大好意思,于是将他扶了起来,把他好生安置在椅子上坐下。为了防止再度误判,她还是仔细搜检了对方的全身,没有发现凶器,也没有麻醉药。
倒是发现这孩子的怀里揣着一大堆五颜六色的钞票。有软妹币也有美刀还有港纸和新币,却没有新台币。
这倒很符合卢天民的习惯。卢总裁也是随身携带这几种钞票的。其他华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