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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孽缘 第二十一章:流浪
黄昏,华灯初上。
我该去哪里?站在街道徘徊,不断重复着问自己。心里盘算着再过些日子,等股票多赚点,一定要去买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到时候,在这个城市也算有个窝,不必看陈锡的脸色,不必怕失去刘正业的庇护。可是,今夜,还有在买房子之前的日子,总要找个地方容身,租房是我能想到唯一的最好的办法。
想到租房让我又想起了颜青,老天有时候真会捉弄人,她刚搬进了新家,我却要开始租房子住。我与她的命运看似不同,却又都如此坎坷。作为好姐妹,我决定不告诉她关于我的变故。
刘正业的房子我是万万不能再去住,今夜只能找个宾馆凑合,但钥匙得还给他。
记得当初是魏琼给我的钥匙,今日,就找她吧。拿出电话约她,她回答很爽快,立刻就答应与我晚上见面,问我在什么地方。我说就到酒吧一条街。我们约好晚上9点在“醉里看花”碰面。
去酒吧,尚早,也不可能这时候找房子。百无聊赖,唯一可以做的一件事,那就是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
街边,一流浪汉衣不避体,双手合抱胸前,赤脚触地,就那样坐着。我想他一定是饿了,否则怎么会用那双忧郁而迷离的眼神留意路人扔出的垃圾?就如同我时常眼冒绿光盯着别人家的房子、车子,还有股市里的票子,我明白那种内心深处强烈的渴求!
没有人会慈悲地施舍你想要的东西,一切,得靠自己努力拼搏!
成功了,你就能像人一样活着,失败了,你就连条狗都不如,因为狗还可以摇尾乞怜,人,怎么可以?
流浪汉饿了,他没有吃的,我觉得他很可怜!我饿了,我也没有吃的,但值得庆幸的是我身上还有钱,较之他稍许好点,虽然我们都流浪在这座城市。所以,我进了旁边的一间苍蝇馆子,要了一荤一素一汤,然后,幸福地举起了筷子。
饭菜没来得急入口,我的食欲却荡然无存。
临桌的一男一女亲昵无比,男的已经吃得满嘴油腻,女的楞是又夹了一块巴掌大的回锅肉往男的嘴里塞,男的笑西西扭捏撒娇:“我要你喂嘛!”
女的果真将滴油的肉块叼在自己嘴上凑了过去,男的伸长脖子张开嘴,朝那肥肉狠狠咬了下去,顿时两个人嘴角油珠四溢。
他们津津有味的咀嚼,我却胃里一陈翻腾,几欲呕吐,只好将目光移向那流浪汉,才将恶心压了下去。
流浪汉仍然面无表情,目光却比先前炯炯有神,我才注意他正望着那对男女的嘴巴流着清口水。瞬间,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既然同是城市流浪人,何不请他痛快吃一顿?于是,我扯着嗓子喊到:“老板,帮我请他坐上来,告诉他我要请他喝酒吃肉!”
店老板与在场的人十分惊诧,谁都没有想到一个漂亮整洁的女子会请流浪汉吃饭。
流浪汉见我指着他,又听我如是说,显得异常兴奋,挪动着身体,蠢蠢欲动。
店老板显然不乐意,但又怕得罪客人,陪着笑走到我跟前为难的说:“小妹儿,他们平时都是吃客人剩下的残汤剩菜,您呀,等下吃好了,把剩的给他就好,就不必让他坐过来了。你看他那一身,稀脏邋遢的,影响了你的胃口!”
我淡淡地说:“我都不怕你怕什么?这个拿去,上半斤牛肉,再炒两个荤菜!”
说着我从皮夹掏出一张百元大抄放在桌面上。
店老板抬头望了望店里,除了刚才那对男女,只还有一桌民工模样的客人,生意不景气呀!他又看了看桌面上的钱,沉思了片刻,便下定决心,笑着将钱拿到了手里,然后冲厨房大声喊:“半斤牛肉……”
那对男女不乐意了,女的说:“这样怎么行,他那么脏!”
听她如此说,倒提醒了我,我连忙叮嘱老板一定要来一个回锅肉。老板满口答应,然后走到流浪汉身边,用脚踢了踢他,说:“快起来吧,今天你有口福了,有好心人请你吃饭!”
流浪汉虽然早已听见,但他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巴巴望着熟悉的店老板,吱吱呜呜半天不起身。店老板看着着急,伸手拽他:“没出息,平时拣剩的跑疯快,今天有人请你吃了倒脚跟子软!”
流浪汉骨瘦如柴,被店老板拽起来的时候,我仿佛能听见他一身骨架碰撞的咯吱声,他颤颤巍巍坐到我的对面,低垂着头颅,一言不发,始终不敢抬头正眼看我。
菜很快上来,老板打了散酒,递他的面前,他却不肯动筷子。
临桌的男女气得起身买单,愤愤然离去,出店前冲我丢下一句话:“有病,请这种人吃饭,真恶心!”
这句话开始说的时候,我已经站起来,用犀利的目光直勾勾看向他们,他们还没说完,我已移动脚步,掏出电话。他们大概是以为我要叫人来找他们麻烦,吓得仓皇而逃。我在心里乐开了怀,口中却叫老板:“算算,还差多少钱?”
店老板连连回答:“我们是小本营生,够了,够了!”
我看皮夹里有一张50块的,便放在桌子上,对老板说:“他要吃什么给他什么,剩下的钱也给他吧!我在,他不肯吃,走了!”
店老板笑咪咪地回答:“好!您放心好了,一定照办!您走好!”
走出那家馆子,我又回头望了一眼,流浪汉已经开始狼吞虎咽,他与那家店,还有周遭的一切,包括这个城市都格格不入,难怪别人会骂我有病。这时候再看,我自己也觉得所作所为不可思议,十分荒诞。
但我却开心的笑了!
直到到了酒吧,见到魏琼,我脸上始终露出莫名其妙的微笑。魏琼以为我遇见了什么喜事,忍不住好奇的问我:“沙沙,拣到金子了?还是?”
面对刘正业的心腹,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我根本没心思与她交流心情,理了理思绪,直接拿出钥匙,递到她的面前,开门见山地说:“魏姐,这钥匙我该还给你了,谢谢你!住了那么久,给你添麻烦了,今天我请你喝酒,算是感谢吧!”
魏琼接过钥匙,不动声色,沉思了片刻,然后笑着说:“行,那我先把钥匙收着,你什么时候想回去住了,再来找我拿就是。对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随时开口。”
“好的!谢谢魏姐!来,我敬你!”随后我们举杯同饮。
第三卷:孽缘 第二十二章:迷情
音乐缓缓流淌,让人身心舒服。
我与魏琼谈天说地,聊娱乐聊八卦。最后,可能因为酒精的作用,她聊着聊着就说出了心底隐藏许久的秘密。
魏琼说:“这一生我只爱一个男人,但是,他心里那个女人却不是我!不过,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深爱着他!能够帮他分忧,做他喜欢我做的事情就好。只要他开心快乐了,我就会跟着开心快乐,只要能时常的看见他,我便已心满意足!很傻吧,但是我愿意。”
爱,本身就是一件柔肠寸断,千回百转的事。
我怎么会觉得她傻,曾几何时,我也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一个男人。三年多的厮守,换来了厌倦、背弃、绝望和冷笑。最后,可能终将选择离开……
只有到了最后,才明白那或许根本就不是爱,那只是我们对自己说的谎话。
“一点不傻,爱情本身可能就具有盲目性。”
不知不觉中,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我和魏琼几乎喝掉了整打啤酒。
魏琼看样子已经喝通,起身摇晃着去了洗手间。过了10来分钟还不见她回来,由于担心她摔倒在洗手间,我便跑去找她。
找遍了洗手间每一个格子仍然不见她的身影,我又冲去问洗手间的服务员,但别人难以从我的比画中猜到我要找的人到底什么模样。我突然记起魏琼右侧脸颊紧靠鼻梁处,有一颗很大很明显的黑痣。我一说,服务员恍然大悟:“你早说嘛,就在你找里面第一格的时候,她从这边出来,洗了手就出去了,是不是走了?”
“谢谢!”我连忙回到大厅,四下张望,无人,估计是出了酒吧。不过,我倒放心了,走,她是不会的,因为手袋还丢在座位上,再说如她一样的女人,又怎么会让自己在外人面前真的喝多喝醉呢?当然更不会做什么不辞而别的事。
酒吧大门口,魏琼背对酒吧面朝大街,手里拿着电话,不知道正与谁通着话。
我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的担心真是多余,然后转身进了酒吧。
几分钟后,魏琼回来坐下,我开玩笑:“魏姐,我还以为你掉到厕所里,游累了才舍得上岸呢。”
魏琼哈哈笑起来:“是呀,你怎么不来丢一个救生圈,害得我差一点淹死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