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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手巫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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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拍卖师很有经验,却不敌这群混迹在上流社会,比老狐狸还要狡猾的上层人士,众人对这种要品相没品相的玩意一点都不感兴趣。

“三万美元第一次,三万美元第二次……三万美元第三次,感谢这位先生得到了这根百年野山参。”拍卖师高声道。

胖子笑着起身,从口袋中翻出了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

“剩下的你准备用现金找给我呢?还是用支票找给我?”胖子左手将野山参抢在了手中,右手则死死捏着支票的一边,任凭拍卖师怎么用力都抽不走。

“先生,我们是为了慈善事业。”

拍卖师笑的很勉强,回答的更是勉强,他好歹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物了,见过因为有矛盾而为了一件垃圾疯狂抬价的人,也见过为了面子、女人、拍马屁而疯狂抬价的人,也见过花小钱买到好东西的人,却没有见过拿着支票要求找零的人。

“我知道是为了慈善事业,但是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该多少就是多少啊!三万美元的东西,我付出五万美元却不要找钱,你当我是冤大头还是白痴啊?”胖子不乐意了。

最后还是那位主办这场拍卖会的老人解了拍卖师的围,给了胖子一张两万块的支票。

“这个死胖子……”和姐姐坐在一起的莲语咬牙切齿道。

“怎么?你认识孙医生?”凯莉奇怪的询问妹妹。

“认识?这个混蛋害我出了好几次丑,这个仗着自己的叔叔是华夏医科大学教授,托关系走后门进入学校的垃圾。”莲语狠狠的说道。

女人都是小心眼,一点小事都能被无限放大,更何况就算在靖王府的那一次不算,第二次在华夏医科大学的教室中的那场比斗,却是狠狠的把莲语给得罪了,“他的医术很高呢!这几天电视、报刊、杂志上全都有他的身影。”凯莉道。

莲语摇头道:“怎么可能?他连学士学位都没有,再厉害能厉害到那里去?”

凯莉没有说话,因为胖子左手拿着萝卜一样的人参,右手拿着找回来的支票,冲着她们姐妹俩所在的位置挥手示意了一下,然后径直走了过来。

“你过来是想要用这根人参讨好我吗?”凯莉对胖子的印象还算一般,所以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结果,凯莉却看到盘子宝贝一样的将人参塞到了怀里,将支票塞到了口袋里,这才笑着回答道:“不是。”

凯莉有种喷血的冲动,太丢人了。

一般这种情况,就算是玩笑,对方也应该虚情假意的赞同,然后她再推搡一番,对方再收起人参才对,却没有想到这个胖子根本就没有任何客套,拒绝的要多果断就有多果断。

“莲语,我现在相信什么叫做有缘千里来相会了,华夏到这里恐怕不下万里了吧!瞧咱俩这缘分,啧啧……”胖子看着莲语道。

这下凯莉相信妹妹和这个孙胖子认识了,对妹妹之前所说的话,似乎也有些相信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嗤!应该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吧!”莲语不屑道。

原本莲语以为胖子会因为被奚落而离开,却没想到胖子竟然点头赞同道:“不说不知道,你这么一说,嘿!还是你形容的恰当,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莲语愣了一下,紧接着就回味过来了,在华夏,冤家有两种解释,一种意思是说仇敌、仇人,这就是冤家;但是第二种解释却是夫妻,在夫妻打情骂俏中,冤家甚至是调情的词汇。

“抱着你的萝卜玩去吧!”莲语气道,扭头不搭理胖子了。

“萝卜?呵呵!”胖子笑的很开心,他巴不得所有人都觉着这是萝卜呢!三万美刀的大萝卜干,胖子知道他在其他人的眼中恐怕已经和白痴划上等号了,但是如果其他人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恐怕就不会这么想了。

这种粗长的人参可以归类为野山参,也就是说温莎夫人丈夫的父亲并没有上当受骗,不但没有受骗,反而捡了一个大便宜,将这个卖出的人,简直就是人参的俗语说法——棒槌。

这种野山参名为雪参,乃是野山参中的极品,只生长在海拔超过两千米的地方,一般海拔超过千米,基本上就是常年积雪不化,两千米以上的海拔,能够生长到植物就只有寥寥几种。

能够生长在这种环境下的野山参,可能是普通的凡品吗?

在《百草纲目》中,雪参乃是参中极品,性烈,极阳,有续命、驱邪、驱阴、养元、培本等神奇功效,和雪参比起来,什么高丽参、西洋参简直就是渣。

人参想要生长到这种体积,一百年?五百年都未必能有这么大个头,胖子估计自己怀中这根雪参,起码得有八百年到一千年,三万美元,落在胖子的手里,就算三百万美刀,三千万美刀他都不卖。

这根本就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

胖子正准备返回座位,忽然,他的目光扫过莲语洁白如玉的芊手,瞳孔猛然一缩,他看到,在莲语的无名指上戴了一枚戒指。

第172章 极品败家

“戒指不错哦!”胖子笑道。

“当然,这是我未婚夫送的定情信物。”莲语趾高气扬道,调整了一下坐姿,不着痕迹的用另一只手将这枚戒指盖住。

“天啊!难道我还没有开始的初恋就要变成失恋吗?”胖子一副悲催样,低呼一声踉跄败退。

理德森看着胖子有些魂不守舍的样子,关切的询问了几句。

“没事,我和朋友开玩笑而已。”胖子安慰道,虽然面色如常,但是心中却翻起了惊涛骇浪。

戒语中,戒指佩戴在无名指的含义是终身不娶、终身不嫁,当然,这条对胖人基本无效,因为胖人除非定制,否则很难买到合适大小的戒指,市面上最大号的戒指,也只能套在无名指上。

戒指佩戴在食指上的含义是独身、单身、渴望找到另外一半。

戒指佩戴在中指上的含义是已经有了男、女朋友,并且处于热恋之中。怪里怪气的戒指不包含在这个行列中,因为将怪里怪气的戒指佩戴在中指上的人,习惯性的竖起这根指头。

戒指佩戴在大拇指上,那是扳指。

佩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代表的是已婚。

莲语说这是未婚夫送的定情信物,未婚夫不是丈夫,戒指应该佩戴在中指上才对,所以莲语这话显然是假的,是为了气胖子用的。

胖子也并不是因为这一点而感觉惊讶,之所以他惊讶,是因为这枚戒指的戒面是一块黑色的宝石,再想想博卡那个老蝙蝠的黑色戒面戒指,答案呼之欲出。

如果只有莲语一人佩戴了这种戒指还好说,刚刚胖子下意识的将目光扫过了莲语的姐姐凯莉的手指,同样也发现了一枚款式相同的戒指。

答案只有一个,莲语和凯莉都身具巫力,她们都在隐瞒自己的修为境界,她们所在的伯尔曼家族,实际上是一个巫师家族。

“胖子,其实你的运气不错,能够在这种公众场合见到这对双胞胎姐妹花。”理德森闲聊道。

“嗯?难道她们姐妹俩很少参加这种聚会?”胖子敏锐的从理德森的话中把握到了一个意思。

运气不错,公众场合见到两人,这岂不是说这两人很少出现在公众场合,就算出现,也只有一个?

理德森的女儿点头道:“不是很少,是非常少,就算是闺蜜聚会也很少会参加的,像这种场合就更不用说了,前几年的时候,就算我和凯莉这种关系,都很少见到她们,这几年可能是因为长大了,没有以前那么难以接触了。”

“刚刚娜塔莉说她的未婚夫……”胖子问道。

“追求她的人不少,未婚夫我可一次都没听说过。其中追的最疯的是格齐家族的大少,那个花花公子是个变态,为了追求到娜塔莉简直无所不用其极,就因为忍受不了这个变态的疯狂追求,娜塔莉才选择当交换生去华夏读书的。”理德森的女儿不屑道。

胖子点点头,没有再去问其他的问题,不过他感觉好像有个灵光在头脑中闪过,只是没有想明白究竟是什么罢了。

慈善拍卖会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大家还是和刚才一样,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开个价,没有火药味,没有什么竞争性。

很快,拍卖会进入了尾声。

“接下来拍卖的是汉诺威男爵捐出的古卷轴,因为捐献品过于珍贵,所以汉诺威男爵要求拍卖的最终金额中,百分之七十归他所有,起拍价一百万美元。”拍卖师高声将最后一件拍卖品展示给众人,并且进行了简短的介绍。

这是一张长一米,宽三十厘米左右的古卷轴,一般而言,这样的卷轴上画的应该是精美的图画,具有一定的收藏品鉴价值,可偏偏这张古卷轴上画的是非常邪恶的场景。

用华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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