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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话谁不爱听。
林茜本来绷紧神经被朱乐家逗得轻松起来。
这时看护出来,“安德信太太,手术进展良好,病人情况稳定,约三十分钟后可以出来。”
朱乐家“呀”一声,跌坐在椅子上。
可见小英在他心目中地位不轻。
他更加活泼了,“刚好趁英苏醒把书送上。”
“是什么书?”
他给林茜看,是福克纳的“声与怒”,林茜噫的一声,他接着打开扉页,林茜更加诧异,原来右上角有福克纳亲笔签名。
朱乐家说:“我自网上拍卖得来。”
这少年也许家境与功课均稀疏平常,但这样懂得生活情趣,已经难能可贵。
做人最终目的不过是健康快乐。
林茜已认定他是女儿的男友。
“我代英多谢你。”
“英有广泛阅读兴趣。”
英最需要的不是名成利就,而是健全温暖的家庭,假使不能够,才求举世闻名吧。
活了那么久,生活经验丰富,林茜发觉快乐与升官发财毫不挂钩,年薪千万,红遍北美,不过是刹那兴奋,明朝醒来,又得更艰苦维持身价不跌,时时刻刻动脑筋求更进一步,苦煞人。
十分耕耘,半分收获,一刻不能松懈,敌人虎视眈眈,到了这个位置,如此高度,每个行家都是敌人,那里还有朋友。
可是已经走上这条路,又不愿前功尽弃落来做个普通主妇。
林茜连(火合)蛋都做不好,不是太生,就是煮得蛋黄发绿,剥壳时又弄得支离破碎,只得重新回到新闻室去。
这时听得小朱问:“安德信太太最近读些什么书?”
林茜笑:“年轻时动辄史略脱史坦倍克、加谬沙特、马尔盖斯聂路达,此刻床头放着《一百张椅子》、《一百双鞋子》这种图画书。”
“有无读小说?”
“我喜读爱情小说,可是现在很少有人写这个:做得越好,荡气回肠,感人肺腑,评论越是轻蔑,做得理智,又不算爱情小说了,你说可是。”
朱乐家不住点头。
这时医生出来了,“林茜,一切顺利。”
看护跟着推出小英。
躺在病床上的她瘦弱得似一只破布娃娃,可怜。
“小英,醒醒。”
“女儿,握一下我的手。”
英无力,只是牵一牵嘴角。
李医生看着年轻人,“你是英的男友?”
朱乐家唯唯喏喏。
“戴上口罩穿好袍子,进去说一两句话,不要久留。”
朱乐家立刻遵命。
李医生微笑,“给你三分钟。”
林茜点点头。
李医生坐下来,脱下罩袍,“下午还有一个同样手术:四十五岁男子,有两个十岁及八岁儿子,捐骨髓给他的是一个陌生十八岁少女。”
林茜说:“我们一家都已经登记。”
李医生忽然说:“林茜,我也是领养儿。”
“看见小英,像是对牢镜子一般。”
林茜连忙说:“你已健康成长,事业有成。”
“养父母是一对教授,不知怎地,一直瞒着我,临终才委托律师告知真情。”
“你一点没有思疑?”
“真的没有,至亲至爱,他们视我为掌上明珠,悉心栽培,我三岁起便跟名师学小提琴。”
林茜忍不住问:“可是为什么自私地不告知身世?”
“他们是好意。”
“何故?”
“我自己去调查过,得悉我是乱伦之子。”
林茜算得见识多广,可是也不禁耸然动容。
“试想想:若一早知道答案,如何应付。”
林茜感慨说:“你真是明白人。”
“迟些才向小英透露这次捐赠者身份。”
“我明白,我现在进去看她。”
林茜推门进去,只见女儿已睁开眼睛,听着小朱说话,一眼看到林茜,张口喊妈妈。
林茜一向自比铁汉,可是此刻也忍不住落下泪来。
“一切都好,英,大家都放心了。”
小朱悄悄走到一边去插好毋忘我。
这时候病房门打开,所有的人都来了:奥都公、扬、璜妮达、赫辛。
每个人过去说几句话,三分钟全被看护请出去。
这时,忽然听得小英的声音,“死不了,又担心头发会否长回来。”
李医生保证:“一定会。”
这时小英又说:“可惜捐赠者不是高加索人,否则靠人家遗传细胞,我或许终于可以拥有黄头发白皮肤。”
扬说:“你先睡一觉,醒来双眼会变蓝。”
兄妹又开始揶揄,小朱骇笑。
这分明是种族侮辱,但在亲厚的兄妹间,反而成了最佳笑话题材,由此可知,无论什么,你不放在心上,人家也就奈你不何。
小朱有顿悟。
几次三番,他与同学大打出手,就是因为人家一句支那人、清人、吊梢眼、传满洲……这种称呼,恁地小气,何必对宵小那么认真呢。
这一家人给他极大启示。
这时英伸手招他,他走近。
。
“朱乐家,多谢你来看我。”
“我是那个在图书馆时常坐你对面的人。”
“我知道,你桌上总有一袋巧克力豆。”
“正确。”
“下次见你,我会打扮一下。”
“我不喜女孩化妆,你这样已经很好。”
英已乏力,他告辞离去。
林茜唤住他,“朱,可有时间,我们回家庆祝,一起喝杯香槟。”
小朱求之不得。
回到家,老邻居又出来打探消息,得知手术成功,喜极而泣。
安家准备了简单自助食物,他们有说不完的话题,自以巴之争说到华裔导演作品,忽然话题又转到诗的功能,新古典建筑包括巴特农神殿被西方国家模仿次数……
是扬先叫出来:“我累了,爸妈精力无穷,难以应付。”
小朱笑着道别。
安宅各人回房休息片刻,又陆续去看小英。
这次,蜜蜜先去,她轻声诉苦。
“——他住新德里,是印度理工电脑科学生,廿二岁,活脱书虫模样……”
英说:“印度理工学生全是精英中精英,收取率只是百分之二,耶鲁大学是百分之十。”
“廿一世纪了,家人还逼我盲婚。”
英微笑,“你不可拒绝?”
“叫家人名誉受损是死罪。”
“我的天。”
“倘若我躲到你家,连你们也有危险。”
“我不相信。”
“你不读新闻?两年前西岸温埠白石区有一名印裔女子私奔回乡与一货车司机结婚,她父母与叔父买凶在当地杀死她,且逍遥法外。”
英瞪大双眼。
蜜蜜黯然,“明年我就要同陌生人结婚。”
“趁现在多通电邮,互相了解。”
“我心中另有标准。”
“谁?”
“像你兄弟扬最好。”
小英大吃一惊,“不可能。”
“我仰慕他聪明上进乐观,自爱爱人——”
英点头,“活泼、有幽默感、又具生活情趣。”
“勤奋好学,待己严对人宽厚,什么事都一笑置之,不予计较。”
“他是黑人。”
“肤色不重要。”
“怎么不重要,凭这肤色他进大学可获优待。”
“英,我一直看着他奋力保护你这个妹妹,真叫人感动。”
英点头。
“大雨,他把伞子让给你,你累了,背你走,替你提书包,细心教你打篮球,谁欺侮你,挡你面前,好几次为你到校长室听教训,我都看眼内。”
英也微笑,吁出一口气。
“进了大学,督促你读书,在演讲厅旁听保护你,在合作社买午餐给你吃……唷,羡煞旁人。”
英很满意,“没想到黑人那么细心吧。”
“听说一次他帮一个华裔少女拾起书本,那少女见到黑人吓得哭起来。”
“那是个十岁八岁小女孩。”
“你小时不怕他?”
“小时我思想混淆,以为每个家庭都由不同肤色人种合成,像一袋七彩巧克力豆,清一色?那多闷。”
蜜蜜说:“我渴望有白皮肤,那样,我可以夜夜笙歌,穿低胸衣,到不同男友家过夜,纹身,戴脐环,多开心。”
“嗯,酗酒、吸毒、躺街上。”
“英,你真是我好友。”
这时扬进来了,蜜蜜脸红,立刻告辞。
扬问:“蜜蜜为什么眼红红?”
“父母命她明年回家乡结婚。”
“盲婚?”
“说得好听些,是家族安排的婚姻。”
“她打算顺从?”
“扬,那是她家的事。”
“唏,幸亏我们在安德信家长大。”
“扬,可否帮我追溯那位捐赠者身份。”
“英,不要勉强。”
英不出声。
“至于你我生母是谁,也毋需理会。”
英抬起头来。
“你有许多功课要赶出来,如不,则需多读一年。”
“我情愿赶。”
“我帮你。”
“好,明天开始。”
“那个朱乐家,我们都喜欢他,他有勇气,不怕白人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