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想了想说:“你等等。”
我打着手电走进了一栋别墅。过了会,我回到了兔子身边。我把一根死人的股骨头放在他面前,晃了晃,说:“我们来玩个游戏,我把这根死人骨头藏起来,三次,如果你找到两次,就算你赢了,你开车把我撞死,我死后你把我放在车上,一把火烧化了我,你可以脱身,以后你怎么样,和我屁关系都没有。如果你只找到一次,或者一次都没有找到,那么,你就认命了,我开车撞死你。你说怎么样?”
兔子见到我手中的死人骨头,已经吓得浑身瘫软,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
我说:“怎么样?是死是活,随便你。”
过了会,他缓过了神,说:“我,我和你玩这个游戏。”
他这话一出口,别提我有多高兴了。
我说:“那我们就开始游戏。第一次,我藏死人骨头的范围在整个别墅区,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把它找出来,找不出来的话,就算你输。”
他无奈地点了点头。
我进入别墅区,藏好死人骨头,走出来,用剔骨尖刀割断缠住他手脚的胶带,说:“去找吧,你不要想逃,你逃不掉的。”
他战战兢兢地朝里面走去。
我说:“回来!”
他回过头,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我说:“拿上手电,否则你怎么找。”
兔子去寻找死人骨头时,我在烤火,抽烟。
我真不怕他逃跑,他怎么能够跑掉呢,我像狗一样的鼻子可以闻到他身上的酒臭,就是他跑,我也可以追上他,我连狗都可以追上,我这辈子不去当短跑运动员,真是糟蹋了。你说我吹牛,哈哈,那就吹牛吧,我不喜欢和别人争论,很多事情根本就用不着争论,只有傻逼才会成天和别人争论。
半个小时,三根烟工夫就过去了,很快。
兔子果然没有跑,他回到了我跟前。
我笑了笑说:“第一回,你输了。第二回,就不让你那么辛苦了,我把死人骨头就藏在那两栋别墅里,你找到算你赢,时间给你二十分钟。”
我藏好死人骨头,继续烤火,抽烟。
二十分钟很快过去。
他还是没有找到死人骨头。
他输了。
兔子跪在我脚下,苦苦哀求:“大哥,你放过我吧,我错了,真的错了。”
我说:“愿赌服输,你认命吧。”
我一拳将他击倒,他真是不堪一击,而且连反抗的想法都没有,是恐惧先把他击垮了,所以勇敢是多么重要。我把他绑在一棵树上。他浑身颤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睁着那双惊恐的桃花眼,直勾勾地望着我。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了那根死人骨头,冷笑着说:“你看见了吗,死人骨头就在我身上,你怎么能够找到。也许你会说,反正我要你死,为什么还要玩这个游戏。我回答你吧,否则你死不瞑目。我是要让你经历从希望到绝望的过程,让你体会到那女环卫工人之死是多么的残忍,当初,那可怜的女人没死前,也充满了活的希望,她希望你救她,可是你把她那一线生存的希望给碾碎了。你没有给她活的机会,同样,我也不可能给你活的机会。明白了吗?”
兔子大口地喘着粗气。
我说:“你知道死亡是什么吗?死亡就意味着你的一切都消失了,此时,你一定怀念那花天酒地的时光,你死后,没有美女会让你玩弄了,没有美酒让你喝了,没有好车给你开了……一切都没有了,没有了……我要挖出你的心,看看是什么颜色……”
他的身体筛糠般剧烈抖动。
寒风呼啸。
我上了车,启动。
我开着车,朝他直撞过去。
我听到他最后一声哀嚎随风飘散。
是的,我杀了他。你说什么?警察抓我。我不怕他们抓我,要是抓住我,毙了我,我该高兴才对,活着有什么意思。可是,我还是要捉迷藏,对,和警察捉迷藏。我不能那么轻易地让他们把我抓住,我还得多剥几只兔子的皮。第二天,我把手机里的照片打印出来,匿名寄给了公安局,让他们知道,是谁杀了女环卫工人。他们根据我提供的线索,找到了那辆红色宝马跑车,它还停在那小街的路边。他们没有找到那只兔子,以为他畏罪潜逃了,还发出了通缉令。
哈哈,让他们慢慢通缉吧。
我安然无恙,还是继续开我的黑车。
什么,我是编故事的高手?不写小说可惜了?
晓洁,你是在骂我哪,写什么狗屁小说,你说现在那些狗屁作家,成天哼哼唧唧的,写的什么狗屁玩意,还装牛逼,仿佛离开了他们,地球就不转了。以后别在我面前提写小说,再提我生气,你可别惹我生气,我生气了,也许就把你杀了。
当然,你如此善良,我怎么忍心杀你。
第十九章 姐姐,我送你上天堂(1)
花荣一般不会主动找白晓洁,但是她找他,他不会躲避。
白晓洁清楚自己爱上了这个黑车司机。
白天上班还好,工作可以让她控制自己在心中野草般滋生的情绪。自从杨红和赵露的乳头被割后,安生了许多,也没有再折磨她。白晓洁还是做她的市场调查,那新产品上市的策划案,赵露也没有再提。白晓洁是个工作认真的人,认为自己必须对得起这份工资,这也是她做人的原则,要得到,就要付出,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
可是,到了晚上,白晓洁独自回到家里,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花荣。
花荣脸上的笑意——有点邪气,却那么真实,温暖,亲近;他修长的手指——那不是杀人的手,同样温暖,在她身上游动时,倾注了情意;他的唇——有种特别的热度,尽管他只吻她的额头,也可以感觉到通向全身的电流……
白晓洁希望每个夜晚,他都陪着自己,和她一起吃饭,一起玩,一起躺在床上,她不希望他离开,他离开时,她的心就被带走了,留下空空的躯壳。白晓洁还喜欢听他讲杀人的故事,尽管有时害怕得发抖,可还是喜欢听,那些杀人故事从他嘴巴里讲出来,别有一番风味,也许,她搞不清楚自己是被他的人迷住了,还是被他的杀人故事迷住了。
白晓洁从来没有对一个男人如此迷恋过,包括阿南,那些像虾米猪头那样的男人都是过客,不值一提。
对阿南,只是一种迷离的飘渺的恋情,美好伤感而又不可企及。
花荣给她的是安全,依靠,还有快乐和寄托。
这天,白晓洁回到家里,听到厨房里有细微的声响,心里喜悦顿生:是不是花荣在厨房里给她弄好吃的?
花荣烧得一手好菜。特别是会煲各种各样的汤。他给她做过几次,白晓洁觉得自己长那么大,从来没有吃过如此好喝的汤。每次喝完汤,她就会痴痴地望着他,说:“真好喝呀。”花荣就笑着说:“你喜欢的话,我就经常给你做。”白晓洁喜形于色:“真的?”花荣说:“真的。”花荣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三个字,可是,白晓洁感觉到了爱。她想,爱也许就是一个男人愿意用心地给你煲一碗汤,就这么简单。
能够喝到一碗他煲的汤,白晓洁内心就会十分满足。
她不是那种要得很多,有事没事都发嗲的女子。
白晓洁进了厨房。
厨房里什么人也没有。
那细微的响声也消失了。
她突然很想给他打个电话,想了想,还是没有打。不是有什么要紧事,她也不会给他打电话,他要生存,要开黑车。尽管如此,白晓洁还是渴望他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俯下身,轻轻地吻她的额头。
邻居的孩子又在弹钢琴了。
那钢琴声就是噪音。
白晓洁觉得难听死了,让人心烦意乱。
她见过那弹钢琴的男孩子,有一张苍白的脸,也有一双阴郁的眼睛。
白晓洁当然也见过男孩子的父母,男的大大咧咧粗俗不堪的样子,女的看上去有点品味,却显得刁钻。白晓洁不知道那男孩子是否喜欢弹钢琴,更不知道他父母亲为什么要他谈钢琴。现在很多人,总是逼迫孩子做些他们不喜欢做的事情,把他们的心囚禁起来,不让他们自由飞翔。
白晓洁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我想这些干什么?我是不是有病?我应该想的是花荣,此时,他在干什么?他有没有吃饭?是不是出去拉活了?”
就在这时,白晓洁的手机铃声响了。
白晓洁以为是花荣,马上拿起手机。
看手机屏幕上的显示,白晓洁沉下了脸,心里骂了声:“靠,怎么是他。”
给她来电话的是那个被老婆割掉鸡鸡的王大鹏。
她接通了电话,口气生硬地说:“喂——”
王大鹏的声音好像有了变化,原来他虽然罗嗦,声音还是十分浑厚的,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