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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心里却觉得他不那么讨厌了。
那天我俩打破持续几天的僵局,谈到很晚。谈话的开篇和由头仍是生殖器。上床拉熄灯,隔着那两个木箱钻进被窝躺下后,邓世清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让我讲一个故事,必须围绕鸡巴来讲。我俩那时正处在青春期,那所农村中学又十分寂寞,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俩找到一个排遣寂寞的好办法,就是讲脏故事,说脏话。一开始我俩都不愿先讲,你让我讲,我让你讲,互相尽让。我当时其实并不是尽让,而是肚子里确实没有脏故事。邓世清见我讲不出,就不再逼我讲,他给我讲了两个。父亲带儿子去洗澡,地很滑,儿子将要滑倒时一把抓住父亲的鸡巴才没倒下。父亲生气道:幸亏你是和我来的,若和你妈来还不摔死你!见我在被窝里笑得喘不过气来,邓世清十分得意,又问我听没听说过“人体四奇”?我一边笑一边说没有听过。邓世清便说:鸡巴没骨,硬得出奇;阴毛没烫,卷得出奇;包皮没晒,黑得出奇;阴道没油,滑得出奇。
接下来他问我在大学弄过女生没有?我说没有。他认为我不老实,并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据实告诉他,他也不会把“他的事”告诉我。为了引蛇出动,我装作老实地向他承认,弄过一次。我信口有鼻子有眼儿编了一个故事,说和我好过的那个大学女同学后来得白血病死了,我不想再提我们之间那些往事,因为一提我心里特别难过。他见我这么说,就不再追问。说起和他恋爱过的两个女孩。第一个,人家爱上了他,第二个,他爱上了人家;第一个,两人弄了一次,第二个,只到亲嘴为止;第一个,他抛弃了人家,第二个,人家抛弃了他;第一个,他早就忘到九宵云外去了,第二个,他却怎么也忘不了,一想起那个女孩心里就像猫抓似的。
第一个女孩是他高中同学。邓世清那天刚说了这样一句,又停住口问我,是想听他从头讲起呢,还是先听一下结尾?结尾就是他和那个女孩弄的那一次。我思忖了一下说,还是先听结尾,然后再从头听一遍,这样就给人一种听了两遍的感觉——过瘾!邓世清于是兴致很高地讲起来。他说他俩“那一次”发生的时间是他考上师范那个暑假的一天傍晚,地点是在清水河畔一片僻静的小树林里——他和那个女孩第一次到紫雪城玩。两人先是坐在那里拥抱、接吻,夜幕完全降临时,他就动手解她的裤带。她起初不肯,以手护着,后来就有点半推半就。他急忙趁热打铁,一把将她的裤子扯到了膝弯处。邓世清给我讲到此处时,用的就是“趁热打铁”这个词,仿佛那个女孩的两条腿是两块硬邦邦的生铁。这样蛮干,人家女孩生气了没有?我问邓世清。没有没有!她当时只是假装生气,在我手背上掐了一把,邓世清说。这么容易就将一个女孩的裤子扯到腿弯处,让我嫉妒,我恨恨地说,这个女孩肯定是个烂货,早和别人弄过了——所以驾轻就熟!邓世清见我这么说,生气了。说那女孩是个真正的处女。然后又攻击我,认为我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你那个得白血病死的女朋友才是个烂货呢!他这样恨恨地说时,仍显得气鼓鼓的。我见他因为生气有中断讲述的危险,急忙表示和解,认同他的说法,认为他的女朋友一定是个处女——比处女还处女——至少有两层处女膜!我夸张地讨好他,然后便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问他当时给那女孩屁股底下垫什么东西了没有?——总不能让人家裸着身躺在冰凉的河畔吧?要么就是提前准备好了一块毛毯?邓世清见我这么说,复又开颜。他扑哧笑了,说我真无知。提前抱一块毛毯往河畔走,人家女孩会跟你去?就像你若拎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哄骗一个人跟你到僻静处,人家会跟你去?邓世清这个比喻其实并不妥当,仿佛他和那个女孩做爱就是给人家往里捅刀子似的。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此时他又不失时机地攻击我一句,说我和白血病患者弄时才抱着毛毯呢!这下轮到我生气了,警告他再不要提那个已逝的女孩。我说,你这个人也太残忍了,怎么能将你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呢!他见我这么说,急忙向我道歉,然后讨好地告诉我,他当时将自己的上衣铺在了女孩的屁股底下。我的语气这才和缓下来,说,那一定将衣服弄脏了吧?没有没有,邓世清连连摇头,说他当时笨手笨脚伏上去,刚挨过去,还没进门,就泄了。那还不射衣服上去?我关心地责备他。没有没有,邓世清复摇头。那莫非你给女孩射里面去了?又不是打气枪,“噗”一下就能打里边去;或者是那种高压水龙头,一下就将十个八个小邓通冲进去了。邓世清说,在那紧要关头,说时迟那时快,他猛地提了一下身子,一下就射女孩肚脐眼儿里去了……
邓世清是在从头讲起这个女孩对他萌生爱意的琐屑过程时,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名叫王小梅的。他从刚上高一时说起,某一次上体育课时她替他捡了一次篮球,某一次两人共同办黑板报时她触了一下他的手……这些平淡无奇的过程在我听来十分乏味,便催促他快点讲到结尾,又将那个还算刺激的结尾有滋有味听了一遍。
邓世清在紫雪师范学校上学后,就像高加林抛弃刘巧珍那样,抛弃了没考上学校回到农村的王小梅。他向我感叹:人就是这样,容易到手的,从来不会珍惜;得不到的,却又朝思暮想,欲罢不能!邓世清所说“得不到”的,就是他的第二段恋情。这个“得不到”的女孩名叫周华芳,是他的师范同学。我虽没见过周华芳,但从邓世清的讲述中,获知这个女孩有“倾国倾城貌”。邓世清告诉我,周华芳是城里女孩,比王小梅漂亮得多、洋气得多!简直就是一个美丽的精灵!他说,自从爱上周华芳,他才知道爱情是怎么回事。你爱一个人,就是觉得她放屁都是香的!邓世清说话有时能夸张到令人恶心的程度。我听邓世清讲述时常喜欢冷不丁插一杠子,不按他的思路和叙述过程“跟进”。那天他说完周华芳的“香屁”,正在用充满深情的语言形容周华芳的容貌,我却突然问他,周华芳的身体怎么样?他当时不得不停下对这个女同学容貌的细致描述,回答我:“身体好着呀,没病!”我在心里想:哦,原来不是“多愁多病身”!那天关于周华芳的容貌他描述了很多,我只记着一句:“眼睛,还有手,还有洁白的小牙齿!”原来除了“香屁”,邓世清最初就是被周华芳的眼睛、手和洁白的小牙齿迷住的。
我俩那时都爱好文学。八十年代中前期,你若说爱好文学,人们就会敬你三分;若你是个“搞文学的”,人们就会再敬你三分;若你还在报刊上发表过几首小诗或小散文、小小说之类,人们就会又敬你三分,并且有很多姑娘会给你写信。不像九十年代直至新世纪初年,你若说你是写诗的,人们就会认为你是个疯子。甚至有人说,诗人最危险,是离饥饿最近的动物。而你若说你是一个作家,人们又会说,作家就像退休的元帅一样,以前的光环没有了,但还可以穿着不佩肩章的元帅服坐在那里。总之九十年代以后,就连作家都羞于说自己是搞文学的,因为你若说你是搞文学的,别人就会认为你是一个没用的人——“啥也搞不了的人才去搞文学!”社会的价值观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八十年代,人们还羞于谈钱;可到九十年代以后,已在公开逐利。黄河、长江可以改道,但却没有人能阻止这种价值观念的嬗变。
待我从姬飞那儿获知是邓世清打了他之后,我已和邓世清多年没有往来,他和康凤莲结婚我都不知道。康凤莲也没有请我们单位的同事参加她的婚礼。他们双方都是“二婚”,“一对新夫妻,两套旧家具”,大概也不想张扬。但邓世清还是应该请我的,我们毕竟有过那么一段亲密无间的关系。不请我,反过来说明我们已经疏远到何等程度,甚至完全形同陌路——自从我调离袁家沟中学后,我就再没有见过他。他的第一位妻子是否给他生下了“邓通”或者“邓雁”,我竟也一无所知。
邓世清成为我们紫雪市比较有名气的一家夜总会——康巴夜总会的老板,我还是这次姬飞被打后从姬飞口里获知的。确切一点,邓世清只是康巴夜总会的“二老板”,大老板是康凤莲的哥哥康二。在我们玻管局,有一个人一听到康二这两个字就哆嗦,这个人就是我手下的副主任科员老宋